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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逃离

鹿意决定逃,要逃到这个暑假结束。

七月的江州总是阴雨绵绵,湿气氤氲。

鹿意拉上皮衣拉链,将鸭舌帽兜头罩下,在脑海里问了自己几百遍之前是不是疯了?

即便她是所有围着余黎转的人里最漂亮、最死心塌地的一个。可那又怎样?余黎这人贱,仇富,人前收完她的礼,人后就把她贬成提款机。

可鹿意根本没打算弄懂他那点心思。对她来说事情总是很简单——他没推开她,没明确说个“不”字,那她就默认余黎是她的。她鹿意向来如此,够不着的,她懒得要;可但凡她曾拥有过的,就必须一直是她的。

强求来的东西不长久,果然,没等中考余黎就翻脸了,理由是她太强势。

鹿意上了去外地的火车。耳机里的朋克乐震天响,不知是愁闷消散后的疲惫还是列车摇晃的节奏太催眠,她竟在这震天的鼓点里不知不觉睡着了。

再度睁眼,是被列车员拍醒的。

鹿意揉了揉睡得僵硬的脖子,耳朵被耳机硌得生疼。

车程五个小时。

她到了一个几乎陌生的地方——沂县。

她跟着稀疏的人流下火车。

午后的天光有些刺眼,她眯起眼压低了帽檐。

站台小而旧,空气里带着点远郊的清新又荒凉的气息。她站在那儿,有点茫然。原本的计划是什么来着?好像是赌气,想一个人躲开所有熟悉的人和事,顺便……听说这边有个朋克乐队在演出。

下意识地去摸手机,想看看时间。按了按侧键,屏幕漆黑,毫无反应。

“啧。”她彻底想起来了。手机没电了,偏偏那破烂绿皮火车上又没有充电口,而她鹿意,出远门嫌麻烦,只揣了手机和耳机就敢上路。原本她还揣了个充电宝在兜里,可惜早在进站时就不见了,不知便宜了哪个幸运路人。

现在她兜里就二十块钱现金、通讯断绝、在一个陌生的终点站。没了导航,她连东南西北都分不清,演出在哪个旮旯角更是无从谈起。

至于纠结余黎的那点破事,在“今晚会不会流落街头”的现实问题面前,突然显得有点可笑。

她深吸一口气,向出站口走去。出站口围了一圈快车司机,有些看着也不咋正经。什么面包车,三蹦子的,都有。

“小姐去哪,搭车呀!”

“去哪,顺路啊,便宜!”

……

鹿意没搭理,一个劲往外挪,拒绝一个又来一个……

“搭车啊妹子!”

她实在烦了,这个就没拒绝,“去附近那个音乐节多少钱?”

男人掰了掰手指,“西南路……一里路……二十五!”

鹿意心想这破地方看着不咋发达,物价倒挺黑,“二十行不?我兜里就二十。”

“假期高峰期……”

“二十也不低啊,才一里路,就说行不行!”鹿意一身朋克扮相,看着也不好惹。

“行吧。”男人也知道自己开价确实高,被鹿意这么一呛,就答应了。

有了男人在前面领路,人不挤了,路也通了,仿佛搭车是出站的必刷关卡似的。

男人把她领到辆还算正经的轿车旁,擦了吧汗,说:“你先站这,我去把车开出来。”

“这不是你的车吗?”

男人拿了钱也不怕她打退堂鼓。他不回答,从车缝里挤了进去,不一会儿就开着三蹦子从停车棚到正马路上。

“妹子!这边。”男人招着手喊鹿意。

鹿意骂了句脏话,弯腰钻了进去。

车子颠簸着启动,晃得她人烦心也燥,没几分钟就拐进一条土路。

“你往哪拐呢!是这儿吗?”

“就是前边啊,妹子你没来过吗?”

确实很久没来过这地。

远处传来一阵阵鼓点和电吉他声。

“到了。”男人在一片杂草丛生的空地前停下。

鹿意下了车,等男人开走一段路她才冲他骂:“老坑货,开着你那臭破烂赶紧散架吧!”

管他听没听见,骂出来心里都好受了不少。

所谓的演出现场,与其说是场地,不如说是一片死了人都找不到的荒野,一个简陋的木板搭成的舞台,台下观众寥寥无几。也亏刚那老坑货能找着。

看了会儿,这与她记忆中任何音乐节都不同,只能说,够烂,说好听点,就是破坏力、废土风?台上没有昂贵的设备,只有一群扮相夸张的青少年又唱又跳,妆容打扮,还意外很对味……很朋克……妆很脏。

台上主唱用力气嘶吼,脖颈上青筋顶着纹身暴起。

人群中一个女孩疯狂地甩着头,眼泪和汗水混在一起,眼下妆容花成黑汤。

在这里,失控是合理的,情绪是可以呐喊出来的。

这感觉,真他妈对味。

就这样连吼带蹦地接连唱了十几首,主唱把麦克风往架子上一挂,理了理泡面般的长发进了后台,其他几个乐手也接连跟了进去。

舞台“后台”,其实就是个用防雨布勉强搭出来的角落。

谢饬这一个下午都窝在后台,他抬眼,把贝斯盒往地上一掼,“这谱我他妈练了一星期!你们也没人和我说前半场他要弹啊。”

空气凝滞了一瞬。和他关系较好的鼓手樊宇挠了挠他那头脏辫,解释道,“阿饬,别气了,蒙尘他……”他瞥了一眼还在外头和乐迷互动的蒙尘,又继续说,“他昨天才决定前半场都他弹,下半场他没时间,在这之前也没和我们商量。”

主唱凌灿靠在掉漆的乐器箱上,叹了口气,“阿饬,不是哥几个不提前通气,要真昨天就告诉你,你这性子不得闹得大家都开不了场子,再说了……”他顿了顿,有些话还是得挑明,“谁让你现在跟你爸吵成那样……没了你爸支持经费,哥几个穷得连舞台电费都拿不出,只能另寻金主了,乐队要运转,总不能大家都喝西北风吧?”

就在一个月前,情况还截然不同,那时候他还没和他爸闹僵,乐队演出和营销的经费都是他从他爸那儿“化缘”来的。他那点零花钱,对这个捉襟见肘的乐队来说,简直是救命的甘霖。

“所以,你们现在就是挑明了要把我踢了呗?”谢饬低着头问众人。

“不会踢你,但是你现在不能和蒙尘争。”凌灿说。

谢饬一脚踹在面前快要散架的木桌上,桌子一条桌腿直接歪斜,桌上几个喝剩的饮料罐滚落在地,“让我为钱让路?呵,合着我之前给你们的不是钱呗。”

他才十四岁,能混进乐队,除了那点天赋,这“金主”的身份功不可没。而如今还真不能怪乐队这些人“忘本”,对他来说,玩乐队是爱好;可对队里年纪最大、今年十八的主唱和贫困家庭的樊宇他们来说,真的就是奔着赚钱的。

凌灿捡起地上那几个罐子,随手捏扁了一个扔回桌上,“不管怎样,能有钱把这演出顺顺利利办完才是最重要的。其他的,有什么要紧?”

谢饬想反驳,但他能说什么?说他明天就能搞到钱?

都是放屁,他和他爸一时半会好不了。

“灿哥你这话不行!”一直靠在角落没说话的键盘手岳风奕突然开口,“我们是一个完整的乐队,突然换贝斯手,这本来就对阿饬不公平!”

“是啊阿灿!之前组建乐队那会儿,可是你说的我们乐队不分彼此!”樊宇道。

凌灿也觉得自己刚才那话太功利,“我知道不公平……但我也没办法……”

岳风奕不屑道:“再说了,那个蒙尘弹得什么玩意儿?搞音乐光有钱有屁用!好几个拍子跟不上。阿饬是年纪小,但是有真本事。”

凌灿:“我知道,但是……”

“你们的新金主走不走?他不走我走了。”谢饬站起身,往外瞥了眼蒙尘。

“走的走的,待会儿就走!下半场都该你上了,阿饬,你和我们才是一伙儿的。”樊宇接话。

“行,我一个人静静。”谢饬不想多说什么,一个人出去了。

外面,天是那种屎黄屎黄的闷,云层压得低,雨要下不下,空气糊在皮肤上,真让人恶心。他烦躁地伸手进裤兜里掏烟,摸出来的却是一个皱巴巴的纸烟盒,同时被带出来的,还有一张同样皱巴巴的十块钱,飘悠悠落到泥巴地上。

他瞥了一眼,连弯腰都懒得,一个人放空着走到远离喧嚣的角落,

……

鹿意饿了,她挤到边缘,看到一个冒着油烟的小摊,招牌上写着“炒米粉:五元”。

她摸了摸空空如也的口袋,咽下不存在的泪水。

那个过去为了余黎挑选昂贵礼物的自己现在显得多么荒谬可笑。

就在她几乎要饿得直不起腰时,脚尖处一股“神秘力量”吸引她低头——泥巴路里,一张皱巴巴、沾着泥污的十元纸币半掩着。她迅速弯腰捡起,那纸币上的潮湿黏腻感让她恶心,但更强烈的饥饿感压过了一切。

“一份炒米粉。”她把那张脏兮兮的纸币拍在摊主的案板上。

摊主瞥了眼钱,没说什么,利落地炒好一份,用一次性餐盒装给她。

鹿意拿着炒粉,连那补的零钱都没拿就躲到人群外围一个相对安静的角落,狼吞虎咽吃了起来。反正这地方没一个人认识她,形象什么的,全都去死吧。

米粉丝混合着酱料和锅气,暂时填补了胃部的空虚,也烫得她舌尖发麻。

眼看米粉就要见底了,最后一口米粉裹满了酱汁,不敢想象这一口有多美味,她埋头扒最后一口时——

“哐当!”

一只双手毫无预兆地拍在她手里的餐盒上。

塑料餐盒瞬间变形、脱手,剩余的米粉和酱汁溅在她手背上,又在她脚边泼洒出一片狼藉。

她猛地抬头,怒火瞬间冲顶。

眼前突然站着一个少年,死了三天都没他白,刺猬般的头发能扎死路人,松垮的黑色背心外,两条手臂又瘦又长。

鹿意被他吓了一跳。

“你他妈有病啊?!”她腾地站起来。刚嫖来的食物,就这么被毁了。

谢饬只是微微动了动眼皮,没有任何歉意。他开口,是变声期末期的沙哑,“你挡我路了,吃相还这么恶心。”

“呵,路这么宽你非往我这儿走!?”你瞎吗?”鹿意气得想笑,她指着地上,“我吃的……”

她的声音是一种噪音污染。

“我管你吃不吃。”谢饬不让她把话说完。

“神经病吧?”鹿意骂他。

骂声他充耳不闻,不再看她,迈开长腿,就要从她面前的污秽上跨过去。

鹿意哪里受过这种气,尤其现在还是她最落魄的时候,一种破罐破摔的狠劲涌了上来。在他经过的瞬间,她猛地伸出脚——

谢饬没料到她会反击,被绊得一个趔趄。

他转过身,瞪着她:“你敢绊我?想死吗?”

鹿意昂着头瞪回去,沾着酱汁的手紧握成拳蓄力,“绊的就是你,死神经病,我招你惹你了?”说完,一拳砸在谢饬瘦削的脸上。

砸完就跑……

那一拳并不轻,谢饬不知是疼得还是懵得,傻愣在原地,看着她一溜烟扎进人群里。

心脏在胸腔里疯狂擂鼓,刚才拳头砸在对方颧骨上的触感还清晰残留着,打完人的快意过后,鹿意却有些后怕,她不敢停下脚步,在不怎么拥挤的人缝里穿梭……

直到确认那个苍白瘦高的身影没有追上来,才敢落座继续看音乐会。

天色已经很暗了。

疯子,那家伙绝对是个疯子! 她在心里一个劲暗骂。

就在她气息稍匀,开始思考待会去哪过夜时,舞台方向传来一阵刺耳的电流噪音,紧接着,舞台灯光骤然换了个色调,比刚才更冷的灯光聚焦在台上那几个人身上,她的目光落在那个站在舞台偏后位置拿着贝斯的瘦高身影时,呼吸一滞。

是那个神经病。

他换了一件似乎更破旧的T恤,苍白的脸上,靠近右眼下方颧骨的位置,一片小而鲜红的口子隐约可见——正是鹿意刚才的“杰作”。

乐队没有多余废话,主唱一个眼神,鼓手手里的鼓棒一敲,他站在光影交界处,脸半边黑半边白,手里的贝斯低沉地缠绕上来。

她不能继续待在这里了。

鹿意沿着来时的路往回跑,刚才下过小雨,土路踩起来深一脚浅一脚。

直到音乐声被荒野的风完全吹散,只剩她的心跳,小镇的零星灯火成了她唯一的方向。

她闯进一家客人不多,有些破旧的小餐馆,空调的冷气让她打了个寒颤。

服务员迎上来,“小姐要吃点什么?”

鹿意强作镇定,“我等人,待会儿再点。”她含糊地说,同时瞥见角落靠墙的位置有一个插座。

服务员走后,她溜到那个角落的卡座,迅速从兜里掏出充电线和早已关机的手机,插上电源。看着屏幕上亮起的充电标识,她舒了半口气。

时间在焦虑中流逝。也不知道是这破饭店插座老化了还是心理作用,今天充电格外慢。待手机电量爬到百分之五,她立刻开机,嗡嗡的消息提示音接连响起,她没心思细看,只想赶紧找个地过夜。

她点开地图,上面显示这附近就一家宾馆。

又熬了将近半小时,电量显示百分之三十。她觉得不能再等了,这个地方让她没有安全感,她拔下充电器,起身朝门口走去。

就在她推开餐馆那扇被油腻熏黄的玻璃门,踏入室外闷热夜风的瞬间,一群吵吵嚷嚷、带着乐器箱的年轻人正好迎面走来,精神面貌还带着演出后的亢奋,左边那个瘦高、苍白的身影劈中鹿意的视线。

鹿意有些后悔来看这场音乐会了。

他正笑着跟旁边的鼓手说着什么,目光最后还是迎面落到她脸上。餐馆招牌的蓝色霓虹光照在他脸上,他的目光不再是之前冲突时纯粹的暴戾,而是刺骨的冰冷,他认出了她。毫无疑问。

而这次,他完整地记住了这张脸。两人的视线,在充斥着蝉鸣和饭菜余味的闷热空气里相撞。然后,她几乎是撞开他身边的鼓手,仓皇冲出去,连方向都顾不上分辨,只想快点逃离。

谢饬看着那个穿着铆钉皮衣的身影从眼前跑过。“跑得倒快。”他低声说,声音淹没在同伴的喧闹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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