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洛丝的身体又下坠了!
她的意识现在还附在小安德留斯的身体上,而小安德留斯站在山巅,又跳下去自杀了。
接受不了自己杀死同族的事实,所以才一遍又一遍的自杀?芙洛丝觉得很痛苦,痛苦到几乎不能呼吸。
毕竟,这只是个差不多十岁的孩子,被父母宠爱,被兄弟姐妹亲近,他的心是柔软的,装的是书本、亮晶晶的初雪、小雪兔、黄铜别针、母亲亲手织的围巾,还没有在漫长的五百年的生涯里,炼出一颗冷硬、阴险又寂寞的心。
而不管来多少次,芙洛丝都觉得坠崖很可怕!
全身都动弹不得,想要叫,却叫不出来,只能顺着重力往下掉,根本不知道自己会掉到哪里去,在等待着地的那几秒钟,恐慌的感觉简直超过了她这辈子所能感受到的巅峰。
她想闭上眼睛,也做不到。
因为小安德留斯是睁着眼睛的,她被迫接受着他的感官所传递过来的信息。小安德留斯是这么冷静地感受着一切,冷静地等着再度返回大地。
啊……又掉下去了。
浓烈的黑与红,再一次充塞了所有感官。这是什么时候的回忆,这是第几次?她完全分不清了。
为什么……还要返回觉醒之初?安德留斯不是应该最清楚,他觉醒之初被饥饿感冲昏了头脑,变成了只知嗜血的野兽,记忆混乱,能清晰记得的也不过是一次又一次的自杀,这完全没用,完全是自找苦吃。
在一轮又一轮的自杀里,该如何思考?
起码,芙洛丝觉得自己是思考不下去了。她只能模模糊糊地感受到,安德留斯觉醒为【山神】后,身体的治愈速度有多么快,不死之躯到了何种地步!该死,别再自杀了!
她摸了摸身上,看来,天平不做筛选地接纳了所有有生命之物进入答题空间,她放在腰袋里的那一只小甲虫也在。
她忍着想要呕吐的感觉,悄悄地留下了那只甲虫,道:“那我离开了。你自己小心。”
安德留斯没有说再见。
他好像在静静地思考,连芙洛丝离开了这里,心里也没有什么大波动。
事实上,芙洛丝想错了。
小安德留斯并非因为愧疚、痛苦而自杀,他自杀的唯一理由是:他无法忍受。
忍受饥饿。
胃里火烧火燎,整个腹部都在收缩、痉挛,他的心脏好像从胸膛的位置移到了胃的位置,那儿成了身体的中心。那儿每跳动一下,脑海里就有巨钟撞响,咚、咚、咚……什么也看不见,什么也听不见,脑海里只有一个想法:吃东西。
吃东西吃东西吃东西吃东西——
一定要吃东西。必须要吃点东西。随便吃点什么都好。必须赶紧吃点什么东西。他的脑子里翻来覆去就是这么几句话,除此之外什么都思考不了。
他感觉自己被那股饥饿感拽着,胃往下沉,腹部贴近地面,膝盖弯了下来,手也放在地上,鼻子咻咻地嗅着,口水往下流。他退化成了野兽,整张脸都变成了鬣狗的模样,他抛弃所有尊严、所有良知,哆哆嗦嗦,四处乱爬。
吃东西,必须吃东西。
他凭本能杀死了所有人,吸食了他们的生命,然而饥饿感一点都没消失,就像一个快饿死的人只是闻到了肉香,舔到了落在唇边的一点肉汤一样,他依然饿得发狂。
甚至因为尝到了这一点点的甜头,他更饿、更疯狂了。他恨不得把自己的肚皮剥开,把那颗胃掏出来,抱在怀里,哼摇篮曲哄,它睡觉。如果这有帮助的话。他死死地揪着自己的肚皮,想把那个让他痛苦的东西掏出来。拜托,拜托,别让我痛苦,别让我忍饥挨饿!
还有奶油与竹笋吗?还有吗?
呜……山上的奶油与竹笋都被他吃光了,他难以忍受饥饿,只有爬上山巅自杀,自杀,又复活,又自杀。他遵循肌肉记忆一遍遍地站上山巅,一遍遍地往下掉。不知道是第几次,他的视线望向了不远处的猎隼。
眼前其实是发黑的,但那只猎隼歪着头,站在一块石头上,嘴巴一动一动地梳理着自己的羽毛,在安德留斯眼中,他就成了一个有诱惑力的、活动着的物体。他体内肮脏的、狗一样的本能觉醒了。
他用手肘和膝盖爬过去。因为只有把自己的腹部按在地上摩擦,那种可怕的饥饿感才会稍微被痛楚压过,他才能勉强清醒一点儿。他不费吹灰之力地攫取了猎隼的性命,那玩意儿的脖子碎在他手里时,就像捏碎了一颗糖球。
不够,依然不够。但起码他知道了,动物的生命也是可以缓解饥饿的,只是不如……对了,他上一个吃掉的,是什么来着?
这可是个很值得思考的问题,因为事情就是从这儿开始变得诡异的。但他太饿了。他知道自己要保持头脑清醒,要把事情想清楚,但他满脑子只有:吃、吃、吃!
让我吃个够!
他开始吸食动物们的生命,大到棕熊、雪豹,小到冰湖下一弹一跳的青虾,还有苔藓里蠕动的蚯蚓,这个时候,他发现自己能操控冰雪,那些想逃的猎物,总是能被他放出去的冰雪冻住。他还发现自己有超越一切物种的速度与力量。他杀了个够。
他的手指满是泥土,他的嘴里满是兽毛、鲜血,他的眼前还是发黑。
不知道过去了多久,终于,整座山都陷入了死寂。
不再有椋鸟歌剧一样精彩纷呈的鸣叫,不再有小狼在月圆之夜里爬上山峰,发出嗷呜嗷呜的嚎叫,不再有麋鹿的蹄子踩过冰雪,发出沙沙的声响。
雪山,变成了一座死山。
而这么多的生命加在一起,仍然喂不饱安德留斯。
他依然饿得发疯,依然匍匐在地上,用鼻子去寻找一切可以寻找到的生命的痕迹。在无数个夜以继日、苦苦无果的搜寻后,他明白了,这座山,这些山,能吃的都被他吃掉了。
山下,山的外面,肯定还有好吃的。
而在他的鼻子伸向雪山之外的冷空气时,一股强大的冲击力将他撞了回来。可是他明明闻到,山外有东西可吃。他不死心地一次又一次疯狂往外爬,无一例外,全被一股无形的力量带回雪山之中。
他头破血流,眼冒金星。
他离不开雪山,这是刻在血脉里的诅咒。
他被关在雪山这座大囚笼上,忍饥、挨饿!宛如坠入地狱受刑的恶鬼!!
再没东西可吃。既然如此……就只能通过回忆吃东西时的畅快,来获得些许满足。
他爬回去,开始啃食漫山遍野的尸体。他将头埋进已被冻硬的大大小小的尸体里,用门牙撕下冷肉,用臼齿咀嚼。做这一切的时候,他面无表情,只是咀嚼、咀嚼、咀嚼,像一头正在吃草的温厚的牛。他的胃里像有火在烧,他的心却是满足的。
啃啊、嚼啊、啃啊、嚼啊。
母亲,保佑我吧,保佑我能吃饱吧,我实在是饿了太久了。他浑浑噩噩,痛苦不已,在满山的腐尸里爬来爬去,直到爬到一张熟悉的脸面前。因为很饥饿,他一开始并没有认出她来,只是按照一贯的进食流程,从腹部开始。嗯,因为腹部总是有很多惊喜。直到,他看到她的脸——
不。
不不不不——
他慌乱后退。除却饥饿感之后的第二种感觉,破天荒地占领了他的躯体。他在极度的恐慌、害怕、后悔、震惊中,呕了出来。
他的理智终于回来了,他的理智在尖啸、哭叫。所有的回忆都恢复了色彩和声音,齐齐涌入脑海。他这才知道自己做了什么,一边呕,一边哭。
对不起。
母亲,我做了错事啊……
而随着他一念顿起,他的母亲摇摇晃晃站了起来,用只剩一半的脸向他微笑:“亲爱的主人,谢谢你赐给我生命。”
……
数日后。
一个陌生的、跳动着的生命闯入了雪山,这个生命主动靠近了安德留斯。
“真是意外,原来这座山上有人居住,”闯入者是个年轻的男人,背着背包,戴着手套,全副武装,向他伸手,“你好,我是探险家埃文。”
安德留斯看了一眼自称探险家的男人,冷冷地道:“别往上走了。”
“啊?为什么?”
“你会没命的。”
谁知,男人露出了一个幸福的笑容,“我就是为此而来的,要是没有危险,那还叫什么探险呢?能死在探险的途中,那是我梦寐以求的事。听说,这些雪山归一个古老的家族,安德留斯家族所独有,你既然在这山上,一定也是安德留斯家族的一员了?不过,小伙子,你怎么没佩戴着他们一族独有的族徽呢?山下的居民告诉我,他们一族会把族徽印在黄铜纽扣或者别针上。”
安德留斯的黄铜别针是母亲做的,已经沾满了血污,生锈了,遗失了。
安德留斯离开了。
但隔得远远的,他依然能看到这个男人攀登雪山的身影。
男人选了一条格外难走的路线,遇到的尽是让人打滑的冰层和坚固的岩石,但他的装备带很多,有专门破冰的冰镐,还有登山杖、钉鞋、爪鞋,每走过一种地形,他就换一种鞋子。
朝圣者么?安德留斯只好过去提醒他,“有现成的路。”
“多谢了,小兄弟,不过,我就是为了征服这座巍峨的雪山才来的。”埃文冲他眨眨眼睛。
“随便你。”
男人爬得满头大汗。
夜晚到了,他就宿在岩壁下的一块空地上,吃点干面包,休息够了,又接着爬。
雪山的环境很恶劣,尤其是山顶,时不时刮起能把人卷走的狂风,还有暴雪。
不用说这些,单是在这么陡峭的覆雪的山壁上攀爬,脚下一打滑,或者没抓稳绳子,就会掉下去,粉身碎骨。安德留斯虽然下定决心不去管他,但控制不住,一直在暗中观察。
一天过去了,男人的攀爬速度明显慢下很多,往上前进个百米,都要停下来休息好一会儿。
“别往上爬了,你真的会死的。”
男人看着忽然出现在面前的安德留斯,揉了揉眼睛。过了好一会儿,他才反应过来,咧着嘴笑道:“每个人都会死。”
“未必。”安德留斯道,“有的人就不会死。”
“唔,”也许是高原反应让他缺氧,也许是他在空荡荡的雪山上爬了很久,他心里寂寞得很,脑子也开始发狂,总之,他说,“也许是因为他们还未觉悟。”
安德留斯的眼睛睁大了。
“……什么?”
“因为他们还没有觉悟。”埃文重复了一遍,理所当然地道,“他们还有要做的事,要走的路,要搞明白的问题,所以他们不会死。因为他们还没有到要死的时候。我不一样,我从小就明白,我要去探险,去征服各地的名山大川,我内心坦然,没有疑虑,所以,我随时都可以去死。”
安德留斯连滚带爬地走了。他离开山壁,躲到松树林里,扯开衣襟,大口大口地喘着气。再跟这个男人多待一会儿,哪怕就一会儿,他也要暴露本性了。
令他意外的是,男人真的在夜间登了顶。
他在山上煮了茶,唱了歌,在寂寞的山巅,美美地休息了一夜。
然而,在他下山的时候,他遇到了猛烈的暴风雪。
他死了。
安德留斯手脚并用地爬在山壁上,奔向这个男人的尸体。男人的头撞在了一块大石头上,血喷了很远。闻着这味道,安德留斯的鼻翼翕动不已。
他看着他。
他下手了吗?
他忍着饥饿,埋葬了这个男人的尸体。他将他埋在山脚下,因为从男人背包里的笔记来看,他来自于一个气候温暖、道路两边开着郁金香的地方。雪山严寒,但春天来的时候,山脚会零星的花儿。他的母亲在等他回家。
就在此时,脑海中毫无预兆地出现了一个声音:
“你已经通过了考验,证明了你作为■■■■■的资质,你将永居于雪山,守护神的遗产……”
啊。原来,原来饥饿感是一种考验。
原来是这样啊。
一个旧的世界在安德留斯脑中崩塌,一个新的世界、全新的想法在他脑中升了起来。
复仇。将这个考验我的声音吃下去。
把它一点点地拆掉,如果有形体,就把它的形体全部吃下去。如果流到了我的手指上,流到我的指根,就伸出舌头,将它一滴滴地舔干净。一滴不剩,一点不剩。
……
等他埋完埃文,抬起头的时候,他遇到了一个跟他一样大的男孩。
黑头发,黑眼睛,面貌清秀。从男孩的穿着来看,他明显来自于附近的农村。有点特别的是,他背了一个大挎包。
“呃,那个,你是那个家族的人吗?”
男孩友好地跟他打了招呼,有些不知所措,“好几天没见到安德留斯家的带路人了啊,他是怎么了吗?山下的信件都攒了好多呢。对了,这是给他们家主的小少爷的信,替我恭喜他,他成功被皇家科学学院录取了,他们允许他待在山上,以特殊的方式接受教育,这种方式听起来有些奇怪,但……我想,跟那位小少爷取得的优异成绩脱不了关系。他可真厉害啊。”
“多谢。”安德留斯接过信件。
这就奇怪了啊,那个家族据说不是最团结、最友爱的吗?怎么他一点儿也不为那位小少爷的录取结果感到开心呢?
男孩思忖着,就见安德留斯攥着信件,逃一样地离开了。
在以后的送信的日子里,他见到的还是这个人。以前的带路人再也没出现过了。这个人呢,虽然有点奇怪,但还算彬彬有礼,相处起来也还好。
只是,从那之后,安德留斯一族的雪山,就禁止外人踏入了。这是那个新的接信人传的口令,他拿出了安德留斯一族的印章。
因为老是送信,他也和这个新的接信人熟悉了起来,“我的名字是奥菲修斯,你呢?”
直到老死,他也没有机会得知这个接信人的名字。虽然他们早已成为了朋友。不过,那个家族的人嘛,都有些怪,他能理解。也许正是由于这种单纯乐观和对事情不加考虑的率真性格,他成为了安德留斯漫长一生中的唯一的一个朋友。
他死后,安德留斯捏造了一个和他一样的分身来陪伴自己。
安德留斯没有过多地为自己不老不死,而朋友却年华老去、进入坟墓而伤心。他已经弄明白了,为什么自己不死不灭。
因为他还有未走完的路,他命不该绝。
他等待着,一直等待着。
他在等一个离开雪山的机会。
终于,他等来了芙洛丝。
轻轻的一个吻,就能使人跨过生与死的界限,见识到这种能力的时候,他早已死去的心,终于再度跳动了……
安德留斯慢慢、慢慢地睁开眼睛。
觉醒之初的回忆在他脑海里全过了一遍。大概是由于回忆的影响,那股一直被他压制得很好的饥饿感又开始蠢蠢欲动,然而,越是饥饿,他的头脑就越清明。
我本质为何,我们本质为何。这个问题,他早在这不得自由、不得救赎的五百年里,就全部想明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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