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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第十二章:寒骨露野

被岳旬的大逆不道的怒气扑了一脸,大胤这位权倾朝野的宁王殿下竟然没动怒。他抬起眼睛将岳旬上下扫视,好似没想到他会突然那么大反应似的,目光中流露出些诧异。盯着他的表情看了半晌,竟然又笑了。

还是那一副观赏幼兽炸毛的神情,好像岳旬真是个什么才破壳的雏鸟,炸开了浑身的羽毛,支棱着翅膀朝着他尖声喝骂。

可怜可爱,很有意思。

岳旬最厌恶他这副神情,毫不退让地又往前逼了一步:“宁王殿下何必看着我这样笑,你当我不知道你在想什么吗?你觉得我是个玩意儿东西,觉得我这样好笑,是也不是!”

他不怕千夫所指,更不怕温杳要杀他。话都说到这种份上了,他倘若当真能为自己、为父亲,用“岳旬”这一身份献出一颗头颅去,倒也算大义凛然全了孝道。

以他现在这样的身份,已然算得上是死得其所了。

可他凭什么拿自己当人事不懂的幼童看?甚至说当个随便什么猫猫狗狗一样的小玩意儿?

听了岳旬的话,温杳不置可否。

他是金尊玉贵的宁王殿下,根本不屑于承认,更不屑于辩驳。

不过听岳旬这样说话,他脸上那种要笑不笑的神情倒是收敛了些许,沉静下来。

“您这样看我倒罢了,毕竟我如今确实是个人人皆可以践踏的蝼蚁。可宁王殿下扪心自问一句,是不是天下人在你眼里看来,都是我这样的玩意儿东西?”

岳旬指着温杳手里的手炉,连连冷笑,连手指都发着抖:“殿下不必将这东西送给我,也不必像怜悯大雪天受冻的狗一样怜悯我!您这手炉金贵,里头要烧银丝炭,我实在供不起。”

“一斤御用银丝炭,价高时能值五钱银子。想必宁王殿下不知道五钱银子么概念吧?”

那日他被薛琮手里的隆靖宝钞洒了一脸,一路走回家的时候,在路上遇见了插草标卖孩子的妇女。

是南渡的流民。

几个脏兮兮的小孩子跪坐在地上,瘦得只剩下一双黑漆漆的眼睛。抬着头,安安静静的,用小狗看人的眼神看着他。

岳旬只低头看了那个孩子一眼,那女人就拉过孩子来给他看牙口:“小公子,发发善心行行好,买回家去吧。她在家里洗衣裳做饭,照顾弟弟妹妹,是个手脚齐全的麻利孩子。”

那孩子被母亲拽着站了起来,女人口中“齐全”的手脚,细得像初春新长出来的苇子草。

“那个孩子只要四两银子,皇叔用的银丝炭,能换八斤;白米能换一千二百斤,供得起一家五六口子人多少年的生计!”

那天岳旬站在那个妇人面前,浑身上下就摸出云韶院卖曲子词的三十文钱。

她叫他小公子,可他早就不是小公子了。

他就算拿得出四两银子,买下了这个孩子,又能给这个孩子一个怎么样的明日呢?

就算他还是个衣食无忧的二品大员家的公子,又能保证她今后过上怎么样的生活呢?

为奴为婢,蹉跎一生吗?

淮南江北,河东河西,多少这样的妇人与孩子都睁着他们黑漆漆的眼睛,像阴曹地府里的恶鬼仰望人间一般仰望着人。

他却毫无办法,他什么都做不了。

岳旬那天羞愧难当,当场被手里的三十文钱烫成了个煮熟的虾子。他把那烫手的三十文钱送进那妇人的手里,一句话也没说出来,捂着脸跑了。

“所以我也不需要你怜悯,我没有死于战火,没有冻死饿死;我没有卖儿卖女出卖我自己;甚至我都还没过到啃树皮吃观音土的地步。”岳旬一说话,就想起那天那个孩子的眼睛,就觉得脸上发烫发烧,然后觉得有冰凉的东西从他的脸上滚落下来,“我手脚齐全,有吃有喝,甚至能有间屋子读书,有力气在山东清吏司录事面前撒泼打滚,我过得好得很呢。”

“‘白骨露于野,千里无鸡鸣。’①宁王殿下身居高位,自然见我们都是蝼蚁。”岳旬抹了一把脸,又拿温杳的帕子把自己的手擦干净,遮住了自己满手的冻疮,“可天下毕竟是温家的天下,今日天下人过到这种地步,殿下不羞愧吗?”

“无论是当初辽东兵败京师沦陷,还是如今的饿殍遍地南望王师。殿下不羞愧吗?”

“羞愧?羞愧有何用处?”面对岳旬字字泣血掷地有声的质问,原本不惜得开口解释的温杳,竟然头一回以与成人讲话的语气开了尊口,“如今北鞑的铁骑尚且压境,随时都有可能迈过淮河沿线踏上江北的土地,丢了淮河长江自然也守不住,难道一退再退吗?我就算日也羞愧,夜也羞愧,难不成阿日斯汗就能顾念着我大胤百姓退兵不成?”

“昔日太祖皇帝北伐,江南十室九空犹且征粮八十万石。如今北鞑压境,重中之重放在第一位的自然是这场仗应当怎么打下去!一味耽于仁政,效仿宋室,那今日的金陵以后便是第二个临安!”

温杳冷下脸来,方才神情中的逗弄全然消失不见,岳旬只看见他说话时嘴里呼出的白气。

“先帝殉国时,国库存银不足七万两。供给军需都是僧多粥少,勒紧裤腰带都过不下去,更不用说再顾念其他!”温杳不笑的时候,比平时看起来更像是扯了张人皮面具,天寒地冻,显得更像个瓷人,吐出来的话也是冷冰冰的,“今日我见了你羞愧,明日我见了流民也羞愧,掉眼泪说软话浪费些没有用的‘仁义’,后日北鞑铁骑就踏过河来渡过江来!那百姓就连今天这样的日子也过不上,到时秦淮河就只能流血千里伏尸百万。”

温杳说完这句话,仰脸喊人:“魏广!”

遛马不知遛到何处去的魏广“呼”一下不知从何处窜了出来,背着弓,一手拎着一只兔子,喜气洋洋颠儿颠儿地跑过来:“主子我打了两只兔子,你俩吃不吃……”

魏广的后半句话戛然而止,噎进了喉咙里——他怎么看怎么不对,看着他主子的表情,再看看岳旬因为激动而发红的眼眶,一个紧急刹车把两只兔子背在身后,立正站好了。

谈崩了,明显是谈崩了。

温杳自然瞥见他背后的兔子,冷笑两声:“混账东西,就知道吃!”

他黑着一张脸拉过了自己马的辔头,翻身上马:“走!”

“得嘞!”魏广见他主子管也不管他,打马就跑,顿觉自己要是留下这两只兔子可能回去以后会完蛋,于是万般不舍地把两只兔子全都放在了岳旬面前。他乱七八糟打了个让岳旬拿回家吃的手势,手上硕大的翡翠扳指在岳旬眼前乱晃一阵,骑上马就跑。

追他跑得快看不见人影的主子去了。

岳旬和地上两只死兔子大眼瞪小眼瞪了半天,莫名看出一种悲愤交加的委屈感,大约是魏广不死的冤魂。

算了,不吃白不吃。

岳旬默默捡起地上两只兔子,把温杳的帕子掖进怀里,打算自行回家。他站在原地环视一圈,险些把手里的兔子掼在地上——

这是个什么荒郊野岭的破地方!走哪边是进金陵城的路啊!

另一头,扔下岳旬就跑的温杳看起来没有丝毫愧疚之意,一路上一句话也不说。

魏广想起自己那两只倒霉兔子,觉得自己还是不要贸然开口触自家主子这个霉头为妙。

“都说岳旬长得更像周家人,我看终究还是最像他父亲。”两人打马走了一路,快回宁王府的时候温杳才冷不丁开了口,吓了魏广一个哆嗦,没揣测出自己主子是什么意思,支支吾吾半天答不上话。

温杳大概也不需要他答话,自嘲一般笑了:“他们读书的人,骨子里终究是一个模样——只是世间哪里有两全的办法,又要国祚千秋万代,又想人人安乐太平。”

他不明白,到底为什么这两件事会是相悖的?

“十六岁。”温杳捏着缰绳,拧起眉头,陷入了遥远的沉思,“十五六岁的时候,咱俩在做什么?”

“主子十六岁的时候是仁正二年,和姜家大爷一起在辽东历练,已经跟着孙老将军打了两年仗了。”魏广是温杳在辽东捡的,给他做亲卫的这几年兢兢业业,大小事务就记得门儿清,“诶,从那会儿起孙老将军和岳中丞好像就有些意见相左,常常争论,都是主子同姜家大爷去说和的。”

大胤文官节制武官,当年辽东兵败,说孙老将军和岳盛“文武不和,耽误军机”的言论甚嚣尘上,而后更是传出了岳盛有“通敌叛国”之嫌疑。

不过温杳却并不打算在这个话题上耽搁太久,只是把“仁正二年”这个年份反反复复在嘴里琢磨了许久:“仁正二年啊……是我第一回见阿日斯。当初丧家之犬一样的人,谁能知道竟然还有今日。”

阿日斯,北鞑的汗王,占据大胤半壁江山的可怕刽子手。从温杳嘴里说出来,无悲无喜,辨别不出到底是个什么态度,倒像个寻常的故人。

“十六岁,确实不小了。”温杳打了个呼哨,一握缰绳,策马奔腾起来,“不能再当个孩子看。”

注①:曹操《蒿里行》

上了个小榜,开始赶榜,连更五天![加油]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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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第十二章:寒骨露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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