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早晨六点半,林修刚解除待机状态,就感应到了厨房的启用。他来到厨房,发现陈长安在乒铃乓啷地做饭。
“饿了?”
林修走过去一看,锅里煮着皮馅分离的小馄饨,还有一只荷包蛋,陈长安正在拿筷子把蛋壳从锅里夹出来。灶台上到地上,还有未清理干净的蛋清。再看垃圾桶,里边躺着三四个鸡蛋的残躯。
简直惨不忍睹。
“怎么自己下厨房了?饿了不叫我。”
“别别别我自己来,做个早饭而已。”
林修想赶紧去拯救那锅汤,却被陈长安推出厨房。便也只能站在门口看着他手忙脚乱了。
“这馄饨煮了还不到五分钟,怎么都破了呢……”
“这鸡蛋也不知道熟没熟……”
也不知道陈长安大早晨起来闹得是哪一出。当一锅汤终于端上了餐桌,林修打算去收拾厨房的时候,陈长安非得拉他在对面坐下。
“怎么了?你先吃饭,我去收拾厨房。”
“不,你在这陪我吃。”
林修觉得陈长安更黏人了,一夜倒退回9岁。
陈长安倒是兴致勃勃地干了这锅疙瘩肉蛋汤,还被蛋黄噎着了。
“怎么了?今天怎么突然想起来做早饭了。”林修觉得有些好笑。
“嗯……”陈长安开始不要脸地卖萌。“以后你每天都教我做早饭,然后陪我吃,好不好。”
想了一晚上,陈长安决定润物于无声,让林修慢慢习惯把他当做交往对象来对待。
林修倒没看出来他的心思,只是觉得陈长安应该独立,有自己的观念和选择,不该再事事依靠他了。
“你要是真能坚持起这么早,不如出去晨跑。”
林修把碗收回厨房。
“那你陪我去呀。”陈长安朝着厨房继续傻白甜。
林修低头洗碗,等了半晌,才憋出来了三个字:自己去。
陈长安有些心烦:“你这几天是不是故意躲着我?”
林修把碗放回橱子,擦了擦手,走到陈长安面前:“我只是觉得,你是个大人了,得学会自己处理好生活……我陪不了你一辈子……”
“够了别说了。”陈长安赶紧把耳朵捂上,紧闭上了眼睛。
听到林修说陪不了他一辈子,他心里难受极了,他不想去幻想未来孤零零一个人的日子。
“我要去做运算分析了,下午还要向实验室提交。你去看会儿书吧。”
说完,林修就回了自己房间。
陈长安睁开眼,整个身子都瘫在椅子上。
“呵,运算分析。就这么想提醒我你和我不一样么。”
陈长安去了书房,这里以前是姥姥的卧室,珍藏着三大橱实体书。受姥姥影响,他不喜欢看电子书。抱着一本书坐在铺着厚毯子的窗台上阅读,那才是享受。
透过玻璃,他寻找着想看的书,却定睛在了他以前读过的一本书的书脊上——《霍乱时期的爱情》。
他以前是看过这本书的,毕竟马尔克斯自己都说这本写的比《百年孤独》要好,但他是真的没看懂,仿佛就硬生生撑着自己读完了一个漫长荒唐的故事。
但现在,他想再看一遍。
他以前一直不明白为什么最后费尔明娜选择跟阿里萨走。阿里萨年轻时还能勉强算个忧郁小诗人,年老也不能说是什么成功人士,哪怕他再怎么坚持说为费尔明娜“保留了忠贞”,但事实就是五十年来他和无数不同身份不同年龄的女人睡在一起。如果只提“两位在豆蔻年华相识相爱分手,到了随心所欲之年选择私奔”,那这个故事会很唯美动人。但陈长安从来不喜欢阿里萨那忧郁诗人的性格,和费尔明娜的丈夫,那个名利双收的大家族的医生比起来更加相形见绌。他从不认为阿里萨是男主角,甚至是厌恶。怎么会有如此脆弱矫情虚伪的人呢?哪怕费尔明娜老年丧夫,又怎会喜欢上这样的人?
再读一次,带着自身的困顿再读一次。陈长安用两个词总结了15岁和70岁这两个时期的感情:幻灭、追忆。
费尔明娜心中所爱及追寻一直是温润如玉的书生形象。她曾以为阿里萨是这样的人,可一切幻想破灭于第一次见面的那个夜晚。医生是一个相当完美的人,给了她家庭、地位、荣誉,两人携手走过了大半生。或许她曾以为,自己的一生就这么过去了,虽然不是最想的,却真是最好的了。可医生就是因为上树抓鹦鹉这么戏剧性地摔死了,她又拾起了那个心中最初的书生。与其说她最后追随的是阿里萨,不如说是她一生的梦吧。
梦想与现实么?
表面上来看,陈长安身边好像没有形成这种对立,好像他的生活就是顺水推舟。但自从明确了对林修的感情之后,他就已经想好了未来有什么在等着他。选择现实,就是严格遵守规矩,坚决不与AI产生感情,林修最终的去留也无权干涉;选择梦想,其实他也挺没出息的,他只想和林修平淡地携手度过一生。是没出息,但也是真的难。机器人定律的制约,实验室的命令,还有随时被发现举报的危险。他该如何去守护这个勇敢的选择啊。
可是最后费尔明娜还是跟阿里萨走了啊,哪怕五十多年前她就已经知道了阿里萨不是她的真命天子。到了那个年纪抛下家庭都要走,必然不会后悔了吧。
“真幸运啊。”
陈长安合上最后一页,用手小心抚摸了这本存留了半个多世纪的书。抬头,透过飘窗望向天边,也是书中结尾描写的那般的夕阳。
费尔明娜和阿里萨在这样的夕阳下启程了,他也要启程了,谁让他羡慕费尔明娜的结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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