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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7章 第 107 章

杏叶的娘因为那事儿去世,被陶家人认为是不吉利,草草收殓随处找了块地儿就安葬了。多年过去,除了杏叶偶尔悄悄去看,早没人记得这处。

一晃两年,两人还找了好一阵,才在荒草茂密的树丛里找到。

好在早有预料,程仲带了刀。

杏叶一到地方,闷声不吭,拿上镰刀就开始割草。程仲则帮着砍树,坟包上长满了带刺的矮树,稍有不慎就被刮伤。

两人忙到晌午,才将这一方坟地收拾干净。

杏叶有些累,忙完了只站在坟前呆呆看着。

他娘在时,与爹看着格外恩爱。可去世不久,王氏就进了门。

杏叶始终记得是因为自己,因为他馋嘴,所以害了娘。他每次过来,便是跪在坟前低头认错。

他想娘原谅她。

他想要是不小心被王彩兰打死,娘能来接他。

可是就在他快要死了的时候,是仲哥不忍,才将他带了回去。娘没来,他也许久没梦到了,娘还在怪他。

杏叶手指挂草屑,被程仲托住,根根手指细致擦干净。

四周是已经人高的树木,遮天蔽日。雨滴顺着叶片掉落,砸在斗笠上,杏叶不觉冷似的,站了许久。

等回神,程仲已经将带来的东西摆上,喊起娘来,说完了自己的事儿。

杏叶安静看着,眼中有些刺痛。

比起从前睡牛圈,吃剩饭,如今的日子好得恍如隔世。要是娘看着,会不会替他高兴?

杏叶不想哭,他该笑的,可心中难以忍受自己就是娘去世的祸首。

“娘……”他哑声唤,嗓子像被刀片绞碎,一字一字如从喉咙里挤出来,粗粝沙哑,“我成婚了,带相公来看你。”

程仲落下最后一句话,拉着哥儿,挨在身边。捏着他手心泛凉,低头看那双鞋,已经湿透了。

程仲皱眉,可他没出声打扰。

杏叶扯了扯他衣角,正当他以为杏叶要他回避一下,哥儿却道:“回去吧,相公。”

程仲不问,矮身背上哥儿离开。

回去时,他走得快了些。

杏叶趴在他背上道:“鞋底没湿。”

冬日的布鞋做得厚实,仲哥还专门叫人给他缝了一层皮毛,冷不着。

“还要看婆母呢。”

程仲:“下午看也行。”

杏叶却坚持道:“这哪行,两边该一样。”

“真没湿?”

“没有。”仲哥为了给自己治病已经花了太银子,事关身体,杏叶也不会逞能。

回村速度快,程仲又快速带着哥儿祭拜了他娘,然后赶回家中。

到家第一件事先把哥儿鞋脱了,掌心摸着脚,干干的才松了口气。

“下次雨天不出去了。”

杏叶:“下次换一双鞋就好。”

程仲:“倔。”

杏叶坐在矮凳上,汉子在跟前半蹲着。

杏叶瞧着踩在他掌中的脚,刚好被握住。杏叶抿唇收回,就在程仲以为他要害羞时,哥儿慢慢向前,额头靠在他肩上。

程仲知道哥儿需要缓一缓,便消了声,静静让他靠着。

“仲哥。”

“嗯。”

“娘会高兴吗?”

程仲下颌挨着哥儿的发丝,笃定道:“她会。”

姨母口中的岳母是个和善人,小时候的杏叶也被他教养得很好。那盒子里的小孩儿的玩具,藏起来的嫁妆,都是证明。

杏叶的阿娘很疼他。

像他娘那样生下就不怎么管的,还是少数。

*

晌午已过,腹中已经有了饥饿感。

杏叶将往事压在心底,倚靠着程仲,又成了那个渐渐活泼的哥儿。

他飞快换了双鞋就道:“仲哥,午饭想吃什么?”

瞧着哥儿理袖子,一看就准备大干一场。

程仲眼中涟漪散开,跟在哥儿身后,“不消吃什么,杏叶做的都好。”

他的夫郎很柔软,但也坚强。

杏叶:“那就做一条豆豉蒸鱼,炒个青菜?”

“好。”程仲道。

家里只有两人,不是顿顿都有几个菜。一荤一素,做得量大些,就已经远超过村里许多人家。

鱼是养在水缸里的,小的几条没用,一直养着。

程仲捞起来去外面杀鱼,杏叶就生火,把饭闷熟。

这个时候的红薯喂了鸡鸭,剩下的不多。留一些今年育种,其余的再不吃,天暖了也坏得快。

红薯放了一个冬,比刚挖出来的时候甜多了。如蜜一般,软软糯糯,杏叶很喜欢。

削了几根红薯砍成块儿,放在米饭底下蒸。等到米饭熟了,底下红薯也软了。

杏叶起身,揭开锅盖。

蒸汽散去,将上面的铲出来,贴锅底的那一层就是香脆的锅巴。

混着贴锅底的米粒儿,团成一团,一口咬下酥脆中又满是嚼劲儿,还有满满焦香和红薯的甜。

家中有小孩子的,这锅巴饭团多半都落不到大人口中。

米饭蒸好,程仲也将菜备好。

两人调换,程仲烧火,杏叶掌勺。

大铁锅洗干净,放油烧热,有丝冒烟就倒入葱姜蒜以及豆豉。这个季节没新鲜的辣椒,杏叶便抓了几粒晒干的,热油一激,那浓香的味道就出来了。

炒香后放酱油、盐等佐料调味,淋在改了花刀的鱼上,水开放上锅蒸熟。

一刻钟后,一道豆豉蒸鱼就好了。

炒青菜更是快,油热了姜蒜爆香,青菜叶往里一扔,翻炒后放点盐就能起锅。

程仲饭量大,鱼小,一共蒸了三条,青菜也炒了一大碗。

铁锅够大,柴火也烧得旺,做出来的菜满是锅气。

两人都饿了,端了碗筷去堂屋,趁着菜还没冷赶紧吃。

鱼头刚好三个,一条狗分一个,狗子在一旁嚼得嘎嘣脆,瞧那摇晃的尾巴,就知也吃得满意。

豆豉增香,也是咸味的来源,煸炒过后微干。鱼肉混着蒸过,肉质极嫩,咸辛各味融合,一切刚刚好。

若是腻了,来一口青菜,脆生生的泛着甜,一咬就断。

再用汤汁浇着,混着一大口米饭吃进去,怎叫一个满足了得。

吃完了,再来上一碗刚刚沥出的米汤,浓浓的米香味道顿时抚顺了肠胃,叫人情不自禁喟叹一声。

舒服!

杏叶饭量不大,吃完了就坐在桌前发愣。

吃得饱了,脑子也不想转,手撑着下巴,就看着程仲一点一点将剩下的饭菜搜罗大半。

汉子吃饭很快,肉菜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消失。他吃饭的碗是海碗,冒得高高的米饭配着菜,每次都能吃得干干净净。

杏叶看着他肚子,失神地想:“吃那么多,肚子会不会鼓起来?”

手腕被带着挪到旁侧,掌心一热,竟然直接贴在程仲肚子上。

杏叶手指蜷缩,看程仲满脸笑意,才知道自己把想的说出来了。

程仲:“摸一摸不就知道了。”

杏叶赧然,后缩着手。

“不害臊。”他咕哝。

程仲:“嗯,我脸皮厚。”

把杏叶逗得脸红,程仲施施然起身,收拾碗筷。

消了消食,离傍晚也没多久了。

杏叶怕这会儿睡了晚上睡不着,干脆将之前的礼单找出来,叫程仲教自己学一学里头那些个不认识的字。

又练习了一会儿,夜幕悄然而至。

杏叶打着哈欠,困得眼冒泪花。晚饭草草吃过,卷了铺盖往床上一躺,没等程仲回屋,人就睡熟过去。

程仲吹灭油灯,轻手轻脚躺上去。

他帮哥儿掖了掖被角,挨着他软乎的身子,也闭眼沉睡。

新婚第一日,便这么过去。

成婚后没几日,家里事情堆积起来,也就该干活了。

红薯要育苗,土地要翻耕,田里也得除草、蓄水。像去年一样,程仲还要帮洪家的忙,一时间没个空闲。

杏叶就在家操持,帮着做做饭,洗洗衣裳。

难得一个晴日,杏叶赶紧将家里堆积的衣裳拿出来洗干净。正巧晾好,扛着锄头出来的万芳娘瞧见,笑着道:“杏叶,忙呢。”

“唉!”杏叶捡起盆,看向门外。

万芳娘一身粗布衣裳,细看打了不少补丁。瘦弱的身子扛着锄头,手上拎着篮子,瞧着是要下地。

杏叶走到门前问:“婶子是不是种菜了?”

万芳娘笑起来,眼尾的褶子极深。

“是,该种了。”

杏叶笑着道:“那我们家的也得种了。”

万芳娘道:“我那儿还有不少小青菜的种,杏叶要不要?”

杏叶眼睛一亮,当即道:“婶子要是有多的就匀一些,婶子家的种子都是极好的。”

万芳娘被夸得笑容灿烂,阳光下,头上根根银丝泛光。

“能匀,能匀。”

闲聊几句,万芳娘下了坡。

杏叶将木盆放回去,开始琢磨种菜的事儿。春日种菜无非就是那些,各种豆类、瓜类、茄类……只要地块儿大,能种的菜不少。

但就说那南瓜,种上几颗,牵藤的时候整块土都能爬满。

待到收瓜,一批能收上来十几个二十几斤的老南瓜。不过也看种子,好的种子极贵,便宜的自然结的瓜又小又少。

自家能种菜的地儿就只有坡前这一块儿,只能像去年一样挤挤挨挨凑着种。

杏叶想着:家里的地还是太少,要是有钱了,多买点地就好了。

杏叶没坐一会儿,就起身在家里翻找。

去岁也收了不少种子,像丝瓜、南瓜、豆角这些都晒干了留着的,今年照样能种。

杏叶在屋里忙碌,后头已经膝盖高两条小狗追着他身后跑。

灰毛多的叫虎背,黄毛多的叫虎尾,都是跟着虎头来取名字的。

杏叶一边驱赶它们,一边翻找,“你们俩远一点,挡路了。”

话音刚落,两条狗同时看向门外。耳朵竖起,也不知道听到什么,忽然跑到紧闭的院门叫。

隔一会儿叫一声,杏叶往外看了眼,应当是路过的。

坡下,万芳娘正在翻地。

听见狗叫,她往坡上看了眼,就见个老婆子攀在程家的围墙上。

万芳娘当即拎起锄头,悄悄往坡上走。

“你是哪个?”

那老婆子一惊,捂着脸跑得飞快。

万芳娘盯着她那一头乌黑的头发,又见身形比她都健硕,想不出村里有这么个人。莫不是小偷?

程家可才办完亲事,谁家都知道,他家里该放着些银钱。

等会儿还是跟杏叶说说,让他也好有个防范。

这般想着,又回去继续忙碌。

等到家,看程仲回来了,就跟他说了一声。

程仲点头,望向屋内清点种子的哥儿,若有所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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