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计时第五天,紧随着习会欣,夏秋的另两名室友连芬和元书文也跟着进了派出所。
习会欣父母都是务工人员,对习会欣的违法行为反应非常冷漠,只说管不了,法官该怎么判怎么判。
没有去医院看过夏秋,没有支付医药费,没有找罗女士商量和解,没有赔偿金,完全就像一对老赖一样,把女儿丢给了警察,交给他人审判,然后毫无愧怍地说:
与我无关。
在此情境下,罗女士想要争取到实刑似乎轻而易举。
不过,在此基础上,罗女士有了更高的志向。她希望这场审判不是故意伤害,最多关十年就能出来,她要辩成故意杀人未遂,刑期十年起步,甚至无期。
可惜未成年人不能判死刑。
罗女士每当想到自己的女儿曾与这群魔鬼朝夕相处,就恨不得把她们都关进牢里,刑期拉满。
但或许连罗女士自己都没意识到的是,她正在把自己的罪过也加诸与这群少女身上。她的心里,未尝没有让别人替她坐牢的隐秘角落。
习会欣实施暴力后,将夏秋置于原地,没有任何施救行为,直接回了家,存在放任被害人死亡结果的发生的客观事实,可以成为将罪名更改为故意杀人未遂的争议点。事实上,当夏秋自主报警后,救护车到达时她已处于休克状态,如果本人没有及时就医,在半小时内就会死亡,根本等不到某个深夜路过深巷的有缘人。
另外,习会欣第二天收到警方通知的时候,不仅没有主动前往派出所自首,还有逃逸伤人行为。在犯罪事实供述期间,与事实证据不一致,且拒绝认罪,拘留期间毫无悔过情节。但因是未成年人,应试用从轻或减轻。
不过,罗女士打算用敲诈勒索把刑期堆高,再把另外两个也送进去。
夏秋的手机如同一张漂白的纸,那她室友的手机则称得上缤彩纷呈。聊天里记录着所有威胁、恐吓、勒索的行为,敲诈次数58次,累积金额一万三千元,相册里有技术恢复的裸照、视频。
是在十一月份,将人全部脱光,推进水里的视频。
当警察抹去大部分细节,隐晦地问起蒋云海是否对此有印象时,他才从记忆里捞出那个阴沉的雨天。
一个潮湿的、发霉、发皱的雨天。
那是蒋云海第二次找夏秋谈心。因为那天夏秋再次无故旷课,被任课老师反映了好几次。
夏秋的头发带着雨水的潮湿腥气,身上衣服却很干燥。当追溯细节时,他已经回忆不起当初自己说了什么,夏秋回复了什么。
只是感觉到她苍白的皮肤冒出的冰冷寒气,顺着时间的长河窜进蒋云海的身体里。
他不配被叫做蒋班,他不配做一位班主任。
小狐狸是元书文的账号。虽然一直是她收钱,但收来的钱其实是三人共享的。在敲诈勒索这一罪行的裁定上,又出现了主从犯的分歧。
和习会欣不同,连芬和元书文两人一到派出所就痛哭流涕,看上去确实是认真悔过的样子,记笔录的时候也滔滔不绝,但一心都在撇清自己的关系。
“我也是被习会欣胁迫的。”
她们俩即使被分开审问,也异口同声道。
——一个人坐牢总比三个人坐牢要好,求你一定不要认罪,不要悔过,然后把所有的罪行都背去。
刑事案件应由检察官提起公诉,包括量刑建议。但罗女士好像陷入了魔怔,已经开始捧着一本厚厚的刑法,给每个人量刑定罪。
警察没有说什么,他们面对的只是一个心痛的母亲。
但在连环的洗脑下,他们似乎也觉得习会欣会判重刑,搞不好还会判无期。
所有审讯的人都希望习会欣能认罪,不要逞一时之气,在还没有好好面对这个世界的年纪,就这么葬送在遥遥无期的牢狱里。
魏警官手里拿着伤情鉴定以及双方口供,再次忍不住说到:“吴队,我还是觉得,这个伤不是习会欣做的。”
但吴警官只是反问道:“那你觉得是谁做的?”
一个久久盘旋在两人脑海里的念头,在看见夏秋那张脸后,实在难以说出口。
“我只知道,如果一个人遭受暴力的人,除了亲眼可见的视频外,他的伤势无法成为有效的证据,反而被加害者的口供推翻……”吴警官开始哽咽,“只需要一场庭审,就会有千万人因此受害。”
“那我们就能对这一个无辜的人无动于衷吗?”魏警官怒吼,“法律不是从来都是做无罪推定的吗?既然提出了疑点,我们就不能忽视它不是吗?”
吴警官似乎看见了很多年前的自己,而自己也变成多年前在身边劝告的那个人:“她是无辜的吗?”
“你的哪一颗良心能说出,她是无辜的这种话!”
魏警官眼前闪过夏秋的脸,浑身一瞬间卸了力道:“可也罪不至此啊……”
一切都变得不对劲。什么是法理,什么是人情,人们坚守的公义又在天平的哪端?
他们只是警察,调查清楚事实,将案件移送检察院,就是他们全部的工作。不要加上一点,哪怕是真实,私人的揣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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