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饱喝足,朱染捧着微微鼓起的肚皮来到室外。街道窄窄的,暖黄的灯光从餐厅外墙照下,有一种穿越回上世纪的复古感。
天气还是很热,朱染吹了一会儿热风,打开地图查看漫步攻略。
“我知路。”一道微沉的粤语响起,朱染愣了下,才发现霍泊言已经进入了角色里。
朱染听不太懂,连蒙带猜放下手机说:“那我跟着你走。”
霍泊言点点头,转身迈上了台阶。
小巷逼仄,霍泊言穿着一身高档西装,朱染看着都替他热,而且霍泊言还穿着皮鞋。硬底皮鞋踩在石板路上发出轻微的哒哒声,在昏黄路灯下,给人一种老派悠闲的感觉。
这只是七月底非常普通的一个夜晚,非年非节,两旁店铺只售卖一些普通小商品。晚上游客也走完了,朱染和霍泊言并肩走在狭窄的石板路中,被路灯拉出两道长长的影子。
“我们依家嚟到嘅系砵典乍街,亦都叫石板街。”霍泊言不疾不徐,声音似乎也比往日里温柔好听,“两旁有好多老铺,主要卖紧节庆装饰同埋纪念品。有冇你钟意嘅?要唔要过去睇下?”
朱染:O_O
见他不回答,霍泊言又微微歪头,微笑着问:“你做咩啊?”
不知道是不是说粤语的原因,朱染觉得现在霍泊言看起来,有点儿坏坏的不正经。
都怪粤语情歌太多,唱得太缠绵,才让他产生了误会。
朱染摇头,非常不给面子地说:“……我听不懂。”
霍泊言一愣,随即笑出了声,又切换成普通话嘲笑朱染:“我好像记得,有谁说自己能听懂的。”
“你记错了,”朱染一本正经,“我当时说的是听不听得懂是我的问题,你只管说就好。”
霍泊言“噢”了一声,又说了一句粤语。
朱染还是没听懂,抬头问霍泊言:“你刚才说了什么?”
霍泊言解开西装纽扣,很随意地说:“冇咩啊。”
朱染觉得自己被戏弄了,他板起脸,语气严肃地说:“霍泊言,你不要再说粤语了。”
霍泊言挑眉,故意问他:“不是你让我说的?”
朱染很不讲理:“我改主意了。”
“好,那我们换一个方法。”霍泊言好脾气地说,“我粤语说完,再用普通话讲一遍怎么样?”
朱染想了想,告诉他:“你先说普通话,再翻译成粤语。”
霍泊言抬手揉了把朱染脑袋,很干脆地说可以。
霍泊言这个动作做得非常随意,随意得他和朱染都没有察觉有任何异常,仿佛这不是他第一次摸朱染脑袋,而是早已摸过了无数次。
男人宽大的手掌拂过头顶,让朱染想起白天他被霍泊言抱在怀里安慰的情景。
朱染耳朵有些红,抱怨起来:“说话就说话,不许摸我头发!”
霍泊言早已收回了手,他没有说话,只是嘴角噙着一抹浅笑,透过镜片看朱染整理自己并不凌乱的头发。
陌生的城市和街道,潮湿的夜风吹乱他们的衣服和头发。
在霍泊言的注视下,朱染呼吸无端变得急促,双腿隐隐发软,热得几乎感觉焦躁。
他去街边小店买了瓶冷饮,拧开瓶盖咕咚咕咚灌下,又递了一瓶给霍泊言,故作镇定地说:“太热了,你穿这么多不热吗?”
他喝得太急了,把嘴唇那一圈绒毛弄得湿漉漉的,T恤领口也被打湿了一小片。而那双本就潋滟的桃花眼,此刻更是仿佛被水浸过,在夜灯下亮得出奇,透着一股果实熟透的气息。
小巷狭窄,夜风变得更热了。
霍泊言握着朱染递给他的饮料,没吭声。瓶身逐渐聚集冷凝水,湿哒哒往下淌,淋了他一手心。
直到这时霍泊言终于缓缓吐出一口气,扯松领带说:“是有点儿。”
这是一条很知名的城市漫步路线,不到三个小时的时间,串联起了中环十几个知名景点,是了解港岛风土人情的绝佳选择。
朱染本计划让霍泊言陪他走完全程,没想到刚走到第二个景点,就已经坚持不住了。
他无法再听霍泊言对他说粤语,也做不到和霍泊言并肩走在狭窄的街道上,让路灯把他们的影子拉得很长。
喝完那瓶不合时宜的冰水后,他们谁也没有再说话。后半程石板街安静得出奇,直到他们抵达尽头的大馆。
这是一处监狱改造后开放的文化综合体博物馆,几天前朱染和宋星辰刚来过这里,当时他们拿着小风扇,兴致勃勃地参观着改造后的监狱,还在门口的咖啡店喝了杯下午茶。
可当几天后朱染再次和霍泊言来到这里,却完全没有当初那种轻松愉悦的感觉了。
空气又湿又热,仿佛蒸笼蒸烤着他,朱染喉咙一阵干涸,感觉自己变成了一条被捞上岸的鱼。
朱染看得太久,霍泊言开口问:“要进去吗?”
“我想回去了。”朱染忽然说。
霍泊言沉默了几秒,平静地问:“为什么?”
朱染没有看霍泊言,只往前走同时说:“太热了。”
霍泊言:“我们可以找家店休息。”
朱染依次路过好几个酒吧,却没有一个感兴趣。直到他穿过人行道,霍泊言拽住他手腕提醒有车。
一辆黑色轿车从小路驶过,朱染这才穿过马路,忽然又说:“今天是你爷爷生日,你一晚上都在外面没关系吗?”
“朱染,”霍泊言握着他胳膊,但语气依旧很平静,“你现在才说这些,是不是有点太晚了?”
朱染不说话了,他似乎也想不出理由,用摆烂的态度说:“反正我不想走了。”
霍泊言注视着他的眼睛:“我不是不讲理的人,我只是想知道原因。”
朱染穿过狭窄的人行道,才意识到他竟然走到了兰桂坊。前方似乎是一家网红酒吧,有不少人正排队等候入场,朱染在队尾加入排队,抬头告诉霍泊言:“因为我想去酒吧玩儿。”
这家街边酒吧非常嘈杂,定位也比较平价,一看就不符合霍泊言的格调和品味。
想到这里,朱染很轻盈地笑了下,对霍泊说:“你去忙吧,我自己玩儿就好,记得帮我在小姨那里保密。”
霍泊言听完,站到他身后说:“我和你一起。”
朱染愣了愣,还未来得及再开口,身后又涌来好几个人排队等位。
朱染感到了一股难以描述的荒谬,仰头问霍泊言:“你还来这种地方?不怕出事?”
霍泊言单手插兜,垂眸对朱染说:“会出什么事?”
朱染:“我就是打个比方……”
“少操心。”霍泊言说完,接着又说了句粤语。
朱染完全听不懂,倒是周围排队的人震惊地看了他们一眼。
朱染直觉这不是什么好话,有些生气地说:“霍泊言,你再这样我也要说方言了。”
霍泊言:“你们那儿有方言吗?”
朱染:?!
“少看不起北京话了,我骂人也骂很脏的!”
霍泊言没有回答,他忽然往朱染这边靠了过来,单手抵住朱染身侧的墙,低头问他:“你以为我刚才是骂你?”
夜风习习,吹来霍泊言身上好闻的木质香气。曾经在空调房泛着阴冷的气息,此刻却被三十几度的地气红烘得温暖,蛊惑人心。
朱染心跳莫名加速,他屏住呼吸故意很凶地说:“不然你是夸我?”
霍泊言笑了下:“差不多。”
朱染:“你当我是傻子吗?”
霍泊言:“不敢。”
花言巧语!
就在这时,服务员拿着机器过来发排队号码,经过他们时服务员认出了霍泊言,惊喜又恭敬地请他进去。
“不用,”霍泊言说,“我排队进去就好。”
服务员还想再请,霍泊言摸了支烟咬上,低头对朱染说:“抽烟么?”
意识到对方不想再谈,服务员识趣地离开了。朱染震惊地看着霍泊言,仿佛第一天才认识这个人。
霍泊言和之前的样子完全不同了,他敞开西装松弛地站在路边,一向温和礼貌的笑带上几分不正经,在这个闷热的午夜,恰到好处地撩拨着人的神经。
浪成这样给谁看啊……
朱染忍不住多看,又觉得这人骚得没眼看,于是双手插兜板着脸说:“我不抽。”
霍泊言:“好习惯。”
这话让人没法儿接,朱染低头开始玩手机。
他不抽烟,甚至非常讨厌烟味,因为朱严青总爱在家抽烟,熏得整套房子都是烟味。
好在霍泊言没有点烟,只很轻地咬在唇上,朱染怀疑他只是想装帅而已。
没过多久,服务员带他们去了一个靠窗的吧台,霍泊言坐了靠外侧的位置,朱染挨着墙壁坐下,低头翻看点酒单。
这是一间雅致的清吧,音乐柔和,气氛小资,颇显文艺。因蝉联某酒吧排行榜,客人非常多,椅子也挨得很近,人们靠在一起低低地的讲话,并不显吵闹,反而营造出些许暧昧的感觉。
朱染心不在焉地翻着全英文酒单,有些后悔选择这个酒吧了。
太私密,尤其是他们还在角落,朱染不过稍微一动,膝盖就碰到了霍泊言大腿。
霍泊言身体比他热得多,而且肌肉非常硬,朱染感觉自己碰到了一块活着的暖气片。
霍泊言没有立刻躲开,朱染只得主动挪开大腿,又说:“抱歉,太挤了。”
霍泊言这才把腿往旁边挪,点头:“是有点儿。”
室内冷气开得很低,但朱染和霍泊言都觉得热,迅速地点完单。
没等多久,服务员端着餐盘上了酒。这里的位置太窄了,服务员上酒时不小心碰掉了朱染放在桌上的耳机,连连低头道歉。
“没事。”朱染摇头,而且因为座位太窄,他耳机竟然只落在了霍泊言大腿上。
朱染正打算拿回来,一低头却看见霍泊言昂贵的西装裤被肌肉撑开,隐约能看见腿根处的衬衫夹形状。大腿肌肉这么发达,一看腰腹力量也很强。
朱染手伸到一半,又莫名拐了个弯,规规矩矩地搁到桌上,让霍泊言帮他递一下。
霍泊言把耳机扣到他脖子上,又很顺手地撸了一把后脑勺。
朱染本就心虚,被这么一碰立刻炸了毛:“霍泊言,都说了别碰我头!”
霍泊言不置可否,淡淡道:“不喜欢?”
酒吧响起了悠扬的爵士乐,每个音符都带着钩。朱染看着身旁的霍泊言,那个不字竟然无论如何都说不出口。
朱染仰头喝了一大口酒,故作冷淡地说:“反正不许你再碰。”
霍泊言“哦”了一声,眼中笑意更深了。
不知是不是酒精影响,朱染此时变得非常敏感,立刻把酒杯磕在桌上说:“你笑什么?”
霍泊言笑意更甚,又摸了下他脑袋说:“朱染,你也太可爱了。”
男人宽大的手掌有力地拂过后脑勺,又在他后颈处轻轻地按压,那种感觉,就仿佛霍泊言在把他往怀里带一样。
朱染双手握紧酒杯,觉得自己变成了一只摆在橱窗里的瓷娃娃,大脑完全罢工,身体也僵硬得不知该如何。
好在灯光昏暗,可以肆无忌惮地脸红。
下章入V啦,V章推迟到明天晚上12点更新!(周三0点)
文中涉及少量粤语,均来自翻译器。如果大家有更地道的表达,欢迎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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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江家走丢十年的小儿子找回来了,父母狂喜,大哥宠溺,恨不得将他前十年的人生都补齐。
江焕被巨大的爱意淹没,又在每个深夜陷入噩梦。
因为他不是真少爷,他是个鸠占鹊巢的冒牌货。
2.
真少爷病死在一个寒冷的冬天,江焕只是乡下一个穷得饭都吃不饱的低贱货。
当15岁的他满手冻疮被领进那栋温暖的别墅,江焕就再也不愿走了。
他不想再挨饿受冻,不想再被酒鬼父亲打,更不想在零下几十度的冬天去工地里打工。
江焕顶替真少爷,提心吊胆地过了三个春秋。
父母对他关怀备至,大哥江慎之更是把他捧在掌心里宠。
生活烦恼,学习困境,连生理知识都是江慎之给他科普。
江焕生在农村,亲妈早死,亲爹酒鬼懒汉,没给过一分家用。江焕3岁开始干农活儿,捡别人的烂衣服穿,一个月吃不上一顿肉,还要时常挨醉鬼爹的揍。
他活得比一条狗还不如,从来不知道世界上还有这样好的地方——吃饱穿暖有学上,活得有尊严,再也不挨打。
这里是天堂,他永远不要离开。
直到有一天,他在大哥书房发现一份三年前的亲子鉴定——江慎之早就知道他是假少爷。
3.
江焕天塌了。
他难过,生气,愤怒!他恨!他好恨!!为什么他就不能过上好生活!!!
江焕失了控,把鉴定报告撕得稀巴烂,连大哥书房都砸了,准备卷款逃跑时,抬头却看见江慎之站在门口,神情平静地说:“闹够了吗?”
江焕双眼通红,一动不动。
“过来。”
“手都流血了。”
男人替他包扎,又摸了摸他脑袋,浑不在意地说:“多大点事儿,值得你发这么大的火?洗手,下去把晚饭吃了。”
4.
江焕是个小恶魔,是亲爹口中的讨债鬼,赔钱货。
但自从15岁去了江家,江焕这辈子再也没有吃过苦。
江焕 × 江慎之
白切黑微病娇小苦瓜受 × 宽和宠溺年上daddy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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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第 21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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