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富二代男友在一起的第五年,我们终于走到了分手的边缘。
原因出在他身上——他要结婚了,新娘不是我。
我男朋友是个家世显赫、比钻石还真的富二代。
当我从一个所谓“朋友”那里,听到他即将订婚的消息时,脑子里瞬间只闪过三个字:他妈的。
我向来脾气不算差,在人前甚至能称得上一句温润如玉。反倒是我这位男朋友,刚认识那会儿,脾气极端暴躁,挑剔又讲究,难伺候得要命。
有句话怎么说来着?与恶龙缠斗过久,自身亦成为恶龙。
这些年下来,他的脾气倒是收敛了不少,我却被他惯得日渐暴躁,点火就着。
他家有堪称“皇位”的家业等着继承,联姻是必经之路。
而我,只是个小城镇包工头的儿子。
把心里那股翻江倒海的愤怒和酸涩强行压下去,化作快刀斩乱麻的动力,我义无反顾地、主动在电话里提出了分手。
男朋友在电话那头听了我的话,居然沉默了足足有半分钟,安静得我只能听到自己擂鼓般的心跳。然后,他才缓缓地、几乎是一字一顿地吐出几个字:“沈翊,你大爷的。”
他骂我。
但这反应,已经算好的了。
不是我怂,非要选在电话里说这件事。
是因为我太了解他,如果当面提,我毫不怀疑他会当场抄起手边任何能当凶器的东西,直接往我脑袋上招呼。
回想我们纠缠在一起的这五年,他前前后后摔坏了我三台笔记本电脑,砸烂了五个机械键盘,还都是我自己掏钱买的。
这么一对比,他刚才只是在电话里骂了句脏话,确实算得上态度温和、举止得体了。
最开始确定关系那会儿,我还天真地以为,人都是可以沟通的,有什么问题不能好好说,为什么非要发脾气呢?
现在回头想想,当年的我实在是过于单纯,低估了这位大少爷的“杀伤力”。
我本质上是个不擅长争吵的人。
我妈去世得早,是我爸一个人辛辛苦苦把我拉扯大的。虽然从小缺失母爱,但庆幸的是没长歪,心理还算健康,是个能正常沟通的普通人。
我其实背地里,早就跟我爸出过柜了,这事我男朋友一直不知道。
他当初为了能跟我在一起,毅然从他家那套价值七百五十万的顶层豪宅里搬了出来,挤进我这套一室一厅的单身公寓。
说实话,在首都这寸土寸金的地方,能有这么个窝已经算不错了,但对他这种从小锦衣玉食的大少爷来说,着实是受了天大的委屈。
我这位男朋友,脾气是出了名的暴躁。
他可以因为一点鸡毛蒜皮的琐事就大发雷霆,破口大骂,情绪激动得仿佛遭受了六月飞雪般的千古奇冤。
而事情的起因,可能仅仅是他今天突然想吃牛肉,而我却给他做了鸡肉。
最要命的是,他从来不知悔改,永远觉得是别人的错,全世界都该在他面前战战兢兢、俯首帖耳,像个随时听候差遣的奴才。
想疼他,就得预防着被他咬一口。
刚在一起那阵子,我还试着忍他、让他。
后来实在忍不下去,索性直接揪着衣领把他推出门外,任凭他在外面把门踹得震天响,我顺手将他那些昂贵的衣物用品一股脑从门里扔出去。
说实话,考虑到我们之间身份的云泥之别,起初我也不敢真惹恼他。万一这位大少爷哪天不开心了想弄我,我一个毫无背景的穷学生,拿什么跟他抗衡?
可后来我明白了,一味的忍让只会助长他的嚣张气焰。于是,他砸一个杯子,我就摔一整套茶具;他踹一脚桌子,我直接掀翻整张饭桌。
然后对着他惊愕的脸,冷冰冰扔下一句:“许砚秋,我跟你,完了。”
甩上门的声音比他弄出的所有动静都响。
许砚秋明显瑟缩了一下,听话了。
我长得确实不太像传统意义上的“良家妇男”,眉眼间自带三分戾气。反观他,细皮嫩肉,养尊处优。
他知道我是来真的了,从那以后,只要我在场,他那些少爷脾气就会收敛不少,不敢再那么放肆。
他那些狐朋狗友常开玩笑,说我就是专治许砚秋的“狂犬病疫苗”。
当然,我也不是次次都能拿捏住他。
偶尔他肯放低姿态,服个软,用那种委屈又隐忍的眼神湿漉漉地望着我时,我哪怕有再大的火气,也瞬间烟消云散。他转眼就又成了我捧在心尖上的宝贝。
所以,我们能纠缠整整五年,证明这家伙一点也不笨。他早就摸清了我的软肋,同样牢牢握着我的命门。
也是个小短篇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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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我们终于走到了分手的边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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