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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1章 芳芳纺织厂(13)

灰暗,逼仄,在断续明灭的光线中,曲让尘推开房门。

不到三十平的空间里,墙皮早已经斑驳剥落,露出内里坑洼不平的水泥,上面各种经年的污渍重叠,已经看不出来是什么。

在火灾之后,四号楼的房间不能再住人,厂里考虑到曲家一个瘫子一个残疾,给他们重新分配了一个一楼的房子,在一号楼。

一号楼是家属楼中最老的一栋,三十年前建成,楼层低矮,内部昏暗,墙皮大面积的脱落,或许是因为建在排污口附近,总有一种不知道从哪里来的潮湿臭味。

这里之前的住户中,有门路有资历的老工人,早就分配了新的改善房,剩下的,全是安静在这里自生自灭的老弱病残。

老曲想抗议,但他现在只有一条腿,脸上手上都是骇人的烧伤疤痕,临出门之前,他拄着拐杖,面对镜子呆站了很久很久,还是没有迈出去门框。

从那之后,老曲就极少出门。

曲让尘暗自为搬家难过许久,但想到闵朝言终于可以安静地在晚上睡觉了,他又觉得,这实在是最好的事。

他现在已经不再称呼闵朝言为洋娃娃,因为他跑去商场外边去看过真正的“洋娃娃”。

在因为衣衫褴褛被保安挥舞着电棍赶走的时候,曲让尘心里只有一个想法:

洋娃娃这个词,根本配不上闵朝言。

曲让尘现在偷偷叫她公主。

他不敢让闵朝言听见,因为她不喜欢这个称呼。

“回来了。”

常姐没看曲让尘。

曲老大嫌弃两个残废的臭味,前年就搬了出去。当年火灾发生的那天,他非常幸运地要上夜晚,没有在家。

曲让尘时常后悔这一点。

“你先吃饭,然后给你哥喂饭吧。”

常姐站在灶台边上说。

狭窄的房子里,不能同时放下病号床和餐桌。这很好,因为曲家根本买不起餐桌,他们曾经拥有的一切都在火焰中化作灰烬。

曲让尘没说话,点点头,站在灶台边上,拿起已经破了口的搪瓷碗就往嘴里扒饭。

一大碗糙米粥,配上半个咸鸭蛋和半个已经被放干的馒头,这是一顿还不错的饭,毕竟有蛋呢。

大部分时候,他只能吃半个干馒头配两口榨菜。

常姐自己吃的也是一样。

曲让尘吃完,抹一把嘴,拿起搪瓷碗再盛一碗粥,往角落里走去。

室内最角落,靠厕所的地方挂着一张很旧了的白帘,把三十平的室内勉强割成两个空间。

帘子后面,就是曲老三的病床了。

说是病床,其实就是一张铁架子床,垫高了枕头,让他不至于每天都平躺着。

“?%……——)@!!”

曲老三只有半截舌头,本来就说不出话,只能野兽一样从喉咙里顶出嘶吼的怒音。

三年前的火灾里,他是受伤最严重的那个。

醉倒的老曲在厨房,他被烧醒之后马上就开水龙头往自己身上冲。常姐抱着曲让尘躲在厕所,也是用水龙头把两个人浇得透透的。

只有当天刚从医院被接回来的曲老三,眼见着火烧到自己的,却因为双腿被打了石膏跑不了,他挣扎着从床上爬下来,拖着自己的两条腿,拼了命向门口爬行。

然后,然后……

然后,他就看见了。

刷——帘子被拉开,曲让尘端着碗走进来。

“哥,吃饭了。”

他坐在曲老三床边。

他双手将碗放在曲老三面前,没有喂,也没有说话。

曲老三的眼睛瞪大,眼白中红血丝近乎爆裂,他只剩半截的舌头颤抖。

忽然!他低下头,将整张脸埋进碗里,像饥饿的家猪一样疯狂地吞食,搪瓷碗里发出呼噜呼噜的声音,曲老三将一碗糙米粥囫囵吞下肚,脸上满是粥液和米粒,双眼无神。

“*&……”

吃完了。

“哥,你吃得很好。”

曲让尘双手捧着碗,声音里有小小的赞叹,他的眼睛里,有闪亮的快乐。

曲老三的瞳仁颤抖着,缓缓看向曲让尘。

“*&^ IU&……”

是你,都是你,一切都是因为你才会这样的。

大家都说,三年前那场火,是因为老曲喝多了,他烧水洗澡之后,忘了关炉子。

可曲老三知道。

他当时腿疼得厉害,一晚上没睡着,他一直睁着眼睛。

老曲关了火,他是那样一个吝啬鬼,连喝醉了都会记得省燃气。

是曲让尘,曲让尘点着了炉子,然后烧了房子!!!

曲老三在地上往外爬时,能感受到自己的皮肤被一点点烧化,在灼热的空气中,他觉得自己要被烧成一堆灰了!

曲让尘一身湿透,站在厕所的门里,就这样,对他笑了。

看着他扭曲折断的双腿,血肉糜烂的皮肤,

快活的,灿烂的,

笑着。

“@#%妈——!妈*&&——!”

在破碎颠倒的嘶吼中,曲老三哀嚎出唯一一个他能吐出的字眼。

妈!

你明明看到了一切,你明明知道一切!

为什么?为什么不说出真相?为什么看着他被这个小崽子折磨?!

妈——!

妈——!!!

常姐站在水池边上,用一块陈年的抹布缓缓擦着碗。

她听见了帘子后面的哀嚎声,动作短暂地静止,她的睫毛颤抖了两下,随后,她低下头,很慢很慢地眨了眨眼。

曲老三看错了。

三年前,五岁且因为长期营养不良身高矮小的曲让尘,在数次尝试之后,并没有成功点燃炉子里的火。

好在,

有一个愿意帮助他的人,就站在旁边。

-

九月一日,九岁的闵朝言成为了一名初一学生。

开学的第一天很烦。

因为她是班上最小的学生,老师安排她坐在第一排,一整节课,不仅仅是老师,还有所有同学都在看她这个连跳两级的“小天才”。

下课之后,更是所有人都围到她身边,窃窃私语着什么。

闵朝言讨厌这种注视,她觉得自己被当成了某种用于展示的动物。

她面色阴沉地不断按着圆珠笔的笔头,蓝色的墨水在纸上留下杂乱的线条。

“好了,看什么看?你们还是小孩子吗?这么幼稚!”

一个声音刺破空气,手臂上带着袖章的男孩走了过来。

他个子很高,最少有一米七,在初一学生中,这已经是很有威慑力的体格。

“谁看了,我们就是走过来而已,真烦。”

有学生小声嘟囔着。

但大部分学生似乎还是不敢不听他的话,默默散开了。

闵朝言终于摆脱“稀有动物展示中”的标签,脸色稍微好看了一点,圆珠笔被快速按动的声音逐渐停止。

“抱歉,听说有一个年纪很小的跳级生,大家都很好奇,所以有点太兴奋了。你还好吗?”

男生在闵朝言桌前站着,语气很关切。

“我是班长,隋觉荆,以后如果你有任何需要的地方,都可以来找我,我会帮你的。”

他对着闵朝言露出一个大大的笑脸。

闵朝言看了他一会儿,没什么表情,低下头,从课桌洞里拿出来一个东西递给他。

“这是?”

隋觉荆伸手接过。

是一颗橘子软糖。

“谢谢你。”

闵朝言说。

隋觉荆神色一顿,忽然露出一个很灿烂的笑容,还有点不好意思地挠了挠耳朵:

“这个,我是班长嘛,应该的,不客气。”

“我以为你会是脾气很不好的人呢,电视里天才不是都这样吗?没想到你这么好相处。”

他笑着说。

闵朝言也对他露出一点笑意,眨了眨眼睛:

“我对那些围观我的人脾气不好,但是你帮了我啊。”

“我们可以做朋友,我会给你带糖。”

她说。

“可是我比你大三岁呢,我应该做你哥哥呀。”

隋觉荆说。

“但是我们是同学,同学之间更应该做朋友。”

闵朝言一本正经。

“好,我们做朋友!”

隋觉荆露出一口大白牙,很认真地回答。

接下来的一天,隋觉荆充分尽到了“班长”和“朋友”的职责,他驱赶了好几次那些上来围观闵朝言的学生,老师看到他这样热心,干脆让他调座位到了闵朝言旁边。

初中都是单人单桌的,他算是闵朝言的“过道同桌”。

“我会保护你的!”

隋觉荆握紧拳头,对闵朝言承诺。

闵朝言默默扭回头,有种看到一只大狗正在疯狂摇尾巴展示自己的错觉。

因为是第一天上初中,放学之后,闵长风来接女儿回家。

她最近常常工作到很晚,脸色总是不好,有时是愧疚,有时是疲倦。闵朝言不知道这些情绪从何而来,只是每看到母亲这样时,心中总有种无力感涌出。

这种无力,

让她想要快些长大,成为至少能够理解母亲的大人。

“言言,开学第一天怎么样?会不会紧张?有认识有趣的人吗?”

闵长风牵着女儿的手走在路上,语气里有些紧张。

她内心是不赞成闵朝言跳级的,学校也并非完全是只有欢乐和童真的地方,一个比同龄人小很多的聪明孩子,有时遭遇的可能不仅仅是崇拜,还有排挤。

但在彻夜思索之后,闵长风还是尊重了女儿的决定。

她知道自己生了一个多聪明早熟的女儿,让一个聪明的孩子不断压抑自己的天分,和性格能力都远逊于自己的同龄人相处,就一定是更好的吗?

闵长风想,或许也并非如此。

“一开始有点烦,很多人来看我,不过我交了一个很有用的朋友,他会帮助我。”

闵朝言回答。

“有用的?”

闵长风有些惊讶于这个形容词。

“嗯,很有用,个子也很高,会帮我拿东西。”

闵朝言回答。

“这个形容很有意思。”

闵长风笑了一声。

“嗯,我有给我买东西的朋友,陪我玩的朋友,和我一样奇怪的朋友,一个很可爱的宠物,现在还有一个有用的朋友。”

闵朝言认真数数。

她有五个朋友,而且每个人的作用都各有长处,真是非常完美的搭配。

“我很会交朋友的。”

闵朝言自信地点头。

常姐,干得好!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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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1章 芳芳纺织厂(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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