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沈知淑实在走在大姐上,周围全是小摊贩。
她一会儿去抓人家商贩的糖葫芦,一会去拿人家摊上的首饰。
搞得他一直在后面追着屁股后面付钱。
搞得苦不堪言。
这个时候,就有人跑过来问他要不要住宿。
是一个穿着苗族服饰的男的。中年人,一脸憨厚。
先把这个醉鬼安顿好,自己再出来采采风是最好的。所以王千里就答应了。
他提溜着沈知淑的衣领,就穿过闹市区,来到一个苗家村寨。
这里的男人,倒是大多数都穿得跟现代装一样,老年妇女倒喜欢竖个大大的冲天发髻,戴着个超大的花朵,以及身上穿着极具民族特色的苗族服饰。
他们被带到了一家苗族人家。
是木制的房子,看上去有些年头了。
原来那个邀请他们的男人,就是这家的房主。
和他一起居住的,是自己的老婆,还有一个青年儿子。
据老汉交代,由于这里已经是旅游区了。
虽然有旅店和酒店,这里的居民为了增加收入,也会主动邀请旅客到家中做客。收费自然是比旅店便宜的。
老汉要求他们分房居住,说他们这里很忌讳男女混住。
王千里表示认可。把沈知淑安顿在一个房间内,让她闷头大睡。
自己就开始出去。
周围的居民的服饰,和农村妇女的着装,导给他带来了不少灵感。
晚上他逛累了一圈,回去时,就看到沈知淑在院子里砍柴。
沈知淑明显还没有完全醒酒。
眼睛都还是迷迷糊糊的。
她在那里干得满头大汗。
旁边那个小青年就蹲在旁边笑嘻嘻的。抽着烟,和她聊天。
沈知淑:“真的吗?真的吗?你们这里真的有蛊术吗?”
小青年名叫朗达:“对呀,会。”
沈知淑刚才出来睡不着,就看到朗达一个人在这里砍柴。
闲着也是闲着,她就非要来帮他砍。
朗达架不住她的热情,索性就让她砍了。
沈知淑好奇劲儿一上来就问:“到底什么是蛊啊?”
“用什么做的?”
朗达笑得呵呵的:“哎呀,其实传得没那么邪乎。”
“听阿妈说,就是封建社会的时候,女子地位不高。受到丈夫和婆家的欺辱,就在山上弄些草药,把家里人都毒死了。”
沈知淑:“哦,原来如此。”
朗达:“我还听说,有些妇女被压迫狠了,居然连自己的亲儿子都不放过。”
沈知淑露出震惊的表情,然后点点头:“是呀,是呀,我跟你说,这事不邪乎。”
“我以前看电视,就看到有个女明星的采访。”
“她就是受婆家约束,她儿子上电视,明显也是对她妈妈不好,跟着婆家人一起欺负人家!”
“我看得都糟心。”
朗达抽掉最后一口烟,丢在地上,站起来用脚踩灭。
“哈哈哈,你不用担心,如果要是嫁到我们家,我阿爸天天叫人来我们家住,不缺钱,我阿妈就负责做饭做家务,不受气的。”
沈知淑没回话,继续砍。
察觉到前方有动静,就看到王千里回来了。
王千里冷着一张脸就看着她。
她直接把斧头往地上一丢。
拍拍手,转身就进屋去了。
王千里看着她关上的门气得牙痒痒。
朗达跑过来,递给他一根烟。
“大哥,抽烟?”
还别说,虽然这村寨偏僻,朗达抽的可是上百块的烟,一点也不寒掺。比他还过的好。
“谢谢,我不抽。”
朗达尴尬,笑说:“休息休息,一会儿就吃饭了。”
王千里听到厨房的动静,闻到香味,厨房房顶的烟囱,还冒着屡屡白烟。
王千里淡淡扭头,也回到沈知淑旁边的房间,把门一关。
朗达见他关门,啐了口痰。
“拽什么拽!”
王千里把相机和笔记放下,坐在土炕床上,越想越不舒服。
沈知淑今天是吃炸药了?
明明出发前都是好好的。
跟别的男人说话就这么有说有笑的。
跟他就板着个脸!
吃晚饭的时候。
都是一些普通的农家菜。
鸡鸭鱼,一个都不少。
沈知淑喝酒喝多了,中午饭都没吃。看到着一桌菜,当然欣喜。
夹起鸡腿就要往碗里夹。
王千里一把打掉她的鸡腿。
沈知淑气炸了:“要死啊!你!”
王千里看都不看她:“鸡腿是留给小孩子吃的,明白?”
“一点规矩都不懂。”
沈知淑咬咬唇:“夹了一个鸡心。”
又被打掉了!
沈知淑见有主人家在,不好发作太大。
跟他耳语:“你特么想死是不是!?”
王千里同样耳语:“不好意思,鸡心鸡内脏是留给老人吃的,这是人家苗寨的规矩,不懂规矩,是要被主人家讨厌的,明白?”
好的,感情还是她不懂事了!
她好不容易夹起块鸡胸肉。
瞬间往王千里那里一瞪。
王千里若无其事的,非常优雅的夹起个米饭,往嘴里送。
沈知淑松口气,笑嘻嘻的夹着心心念念的鸡肉,吃了起来。
送进嘴里的那一刻,她幸福极了!
朗达问:“好吃吗?”
沈知淑点头。
朗达又看了眼王千里。
又回头问沈知淑:“你哥哥管你管得挺紧的?”
王千里给他飞去一个眼刀。
朗达只定定的看着沈知淑。
沈知淑:“不是我哥。”
朗达小心试探:“那是······”
王千里嘴角翘起来。
沈知淑:“是我的追求者,对我爱而不得,恼羞成怒!”
朗达面露讶异。
王千里黑脸。
沈知淑:“是不是很小气?”
朗达重重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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