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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骨头里的东西

四文钱的素面在外头可以称得上奢侈,但在挥金如土的京城,店家只会伸出五根手指,比划个数,然后将钱不够的人赶出去。

芙蓉君在街上转了一圈,最便宜的大肉包子铺,卖一文一个,芙蓉君花光了所有的钱,吃两个留两个,剩下的带回去晚上还能吃,一天勉强结束。

同样是在回旅店的路上,芙蓉君被一片人声鼎沸吸引过去,只见高台上站着个五大三粗,面如青鬼的大汉,深邃的眼睛扫视台下的每个人,狂吼一声如雷贯耳:“何人敢与我一战?”

那双目光锋利似刀刃,最靠近高台的一圈人中,胆小的已经不自觉的开始后退。

芙蓉君逮着个正要离开的长须小老头,询问这里的情况。

原是道来,京城富商摆了这一场比武大会,以此来寻觅天下豪士,虽不知他是何用意,但一方面为了证明自己,一方面有一百两白银的奖赏,参与的江湖中人亦是数不胜数。

大会持续三天,一人守擂万人攻,最后留在场中央的即为胜者。

今天已是最后一天,若无人能将那个大汉打下擂台,一百两白银可就归他了。

一百两不多不少,芙蓉君心想,莫不是天赐的良机,要帮他还了这笔债。于是乎,等他意识到自己不怎么会武功时,人已经站在高台上了。

前方勇士又倒了一批,就快轮到芙蓉君时,人群中的一抹鲜红抢占了他的视线……

芙蓉君:“……事情就是这样……”

“……”桓良冷下的脸上骤然绽放出笑容,“一百两呀,我可不是小鸡肚肠的人,去吧去吧!”

比武的规定不能用武器,那名大汉估计是体术胜他人一筹,才能站到现在。

芙蓉君看了看腰间挂着的木剑,心中一时暗喜,若是真刀实枪来比划,就凭一把木剑,凉得更彻底。

擂鼓一响,武者登台。

擂鼓再响,抚手做礼。

擂鼓三响,拳脚无眼。

芙蓉君的形象比大部分行武者要好得多,说是仙风道骨也不为过,因此即使他外强中干,那个大汉也没有轻举妄动。

两股劲儿暗暗焦灼,台下人的呼喊声逐渐降低,千百双眼睛注视着高台,一点风吹草动都可能变成点燃战局的火苗。

桓良什么忙帮不上,只能在下面干着急:人要被打伤了怎么办,不得再花好多银子给他看病呀?能还得起吗?

打破僵局的是大汉极其有力且快速的一拳。他与芙蓉君的距离不足半臂,短拳更有寸劲,若是把握住时机,方可一招制敌。

此拳蓄力八成,快如残影,芙蓉君甚至没有看清对方的动作,只觉得四肢宛如提线木偶般自己动了起来,一个轻踏步与对方拉开距离。

那大汉立即伸展手臂,拳风在芙蓉君面前掠过,逼迫他依照本能后退,身形未稳时,第二拳便从另一侧袭来。

力量与速度向来是取胜的关键,当两者在习武之人日积月累的淬炼中调和,方可达到意想不到的效果。

那名大汉无论是速度还是力量都远在常人之上,只是可惜功夫不到家,优势显然,破绽也一样百出。

芙蓉君抬手格挡住身侧挥来的拳,以力借力,一边站稳脚步,一边掌心内力助推,将大汉引向自己。长拳疏于回防,芙蓉君看准时机,一指点在那人的麻穴上,大汉瞬间瘫倒在地。

整个过程不过眨眼间,上一秒气势汹汹的大汉,下一秒就不省人事,而芙蓉君于台中镇定自若,衣袖不染一尘,人群看他的眼神,都恍若在看云中仙人。

最先反应过来的要属桓良,他一跃上台,抓紧芙蓉君的肩膀使劲摇晃,语气里抑制不住的惊喜与激动:“你小子深藏不露呀!是不是记忆恢复了?”

芙蓉君呆滞地摇头:“没有。”

桓良不可置信道:“那你刚刚的功夫哪里来的?”

“记忆是脑子里的。”芙蓉君指了指自己的身体,“但那些是在骨头里的,它自己就动起来了。”

“当真?”说的蹊跷,“我现在开始好奇,你前半生都干嘛了?”

“习武?”芙蓉君两手一摊,“总归没有闲着。”

在众人议论中,一位锦衣华服的男子带着两名护卫走到桓良与芙蓉君面前,拱手作揖道:“想必这位就是此次比武大会的胜者了,幸会幸会。”

桓良回礼,顺手按下芙蓉君的脑袋:“久仰王府大名,如今一见,应是吾等的荣幸。”

“你认识他吗?”芙蓉君小声嘀咕。

“京城的富商定然闻名全国。”桓良小声回道,“虽然我也不认识,算我孤陋寡闻吧。”

“那你怎么知道他姓王?”芙蓉君又问。

桓良咋舌:“前面板子上写这么大个呢,没眼睛看啊?”

那个王财主微笑着眯起精明的眼睛,道:“鄙人爱才,爱女亦是赏识有勇有谋的男子。方才爱女在棂窗后领略过诸位的风姿,对这位公子格外倾心,不知公子是否有意结下这段良缘?”

说好的比武变成了招亲,这老头子把坏心眼都摆上台面了。

不过娶了豪门千金,必定前途坦荡,酒池肉林里潇洒总比跟着自己东奔西走快活吧。

或许并肩的路就走到这儿了,桓良竟感到一丝失落。

“这和规矩不一样。”芙蓉君直言不讳,“说好赢的一百两呢?”

王财主背过手,笑说:“公子娶了爱女,今后便是一家人,何止一百两呢?”

芙蓉君没有任何犹豫回道:“我不会娶你女儿的,我只要那一百两。”

王财主顿时变了脸色:“我的女儿金枝玉叶,看上你是你的福分,你不要不识好歹。”

“我与她从未见过面,何谈情爱?”芙蓉君面色不改,一点没有胆怯,“您莫要强人所难了。”

主动提出婚约,原以为对方会讨好的答应,却被挂了面子,反而像是自己恬不知耻。王财主摆出一副高傲的模样,将一锭银元丢在地上,头也不回转身离开,好像多看了两人一眼就脏了自己的眼睛。

“说好的是一百两。”芙蓉君欲追上去讨个说法,被桓良拦住。

“堂堂京城富商也是言而无信之徒,没什么大不了的。”桓良故意说的很大声,生怕姓王的听不见,“一百两罢了,多十倍我们也有。谁要他的?拿了烂手。”

嘴上打仗而已,最后也是不了了之。

少了一百两,桓良心情却意外的好,他用肩膀撞了一下芙蓉君,坏兮兮地问:“错过飞上枝头的机会了吧,为什么不愿娶?”

芙蓉君道:“我们不是还没回过家吗……你家?”

桓良莫名其妙:“我什么时候说过带你回去的?”

“不回你家也行。”芙蓉君揉揉鼻子,“找个其他地方。”

桓良不解:“什么意思?”

芙蓉君看了他一眼,欲言又止:“当我乱说的吧。”

“……”桓良当他是脑子受伤胡言乱语了,递过去一个食盒,将这事儿翻篇,“四文钱吃不饱吧,喏,给你带的牛肉。”

“亏你能想到我。”芙蓉君勾起嘴角,“生意谈拢了?”

桓良道:“不止这单,还有一单大生意,我们等着就好。”

在一日后,刘东家约桓良在却山楼见面,为他引荐了一位头戴官帽的商人,那便是原来应当向朝廷进贡鲜藕的商队的领头人。

桓良出价比市场高出六成,若是对方不同意,剩下的藕估计要烂在手里,也是不小的成本。

他在赌,相比于得罪朝廷,对方会不会接受这笔几乎没有收益的买卖。

加之这批藕已经出土有些时日,送给皇上的藕能够是过时货吗?桓良没有留下商量的余地。

做生意的人,赚钱总是放在第一位的,不过有些时候,稳定住信誉与客源更为重要。

桓良赌对了,当场就签了账据。现在光是精品藕的入账就高出总支出十倍不止,他的手里有了一大笔闲钱。

交完货后,桓良要离开京城了。在他还在思索下一步怎么走时,京城的大门却给他拦住了。

守城的护卫告诉桓良有人要见他,便将他带到一间驿站。

打开门,不见人影,倒有耳边一声爆鸣,额前一阵厉风,霎时间,一支长枪斜立于桓良身侧,距离他只有一掌长。

“百花杀!”桓良一眼就认出那支抢,神色大惊,拉起芙蓉君扭头就跑。

“什么都别问。”桓良先一步堵住了芙蓉君将要冒出无数疑问的嘴,“不想我死的太难看,就别让那个人追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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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骨头里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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