唉,真是苦恼。
手上现有的研究再度停了进度,尽欢辗转难眠,几乎整日整夜待在研究室。
谭老师劝过她几次,让她不要跟自己较劲。
谭老师说,过段时间系里会来一位大佬,也是她朋友,她专门请来对他们进行指导,到时候多听听他说的,或许能有所感悟。
这实在是位很厉害的人物,要不是他这段时间人在国外,她想现在就请人过来。
同课题组的同学在跟谭老师开玩笑,打趣说是不是谭老师准男朋友,不然怎么她能把人请来。
一群孩子开玩笑的话,谭老师笑笑,没解释。
尽欢并不寄希望于别人身上。
顶着两个大黑眼圈,接到了姑姑打来的电话。
月底姑父生日,姑姑喊她回家吃饭,特别嘱咐她,记得穿漂亮点,到时家中还会有其他客人。
尽欢从小约等于是被姑姑带大。
父母离婚后,父亲很快再婚,母亲也有了稳定恋爱的男朋友,她当时已经十二岁,马上读初中,跟着谁都不合适,姑姑最心疼她,当时自己才结婚没两年,直接把她接到了家里住。
尽欢和姑姑关系最好。
她从读高中到考大学,再到现在读研究生,只有姑姑一路看着她陪着她过来,姑姑是她无话不谈的姐妹,也是半个妈妈。
姑姑都这么说了,尽欢再气颓也要打起精神来,回家前一天,她在宿舍衣柜里翻,发觉今年都入秋了,她竟然一件新衣服都还没买。
这段时间泡实验室,无所谓穿着,几件旧衣服来回地穿。
于是尽欢临时去了一趟商场。
她在这些事情上向来很节省时间,特别是在最近时间不宽裕的情况下,更需要她一分钟掰开当成两分钟来用,逛到第二家店,她就已经买得差不多。
顺便她去剪了个头发。
之前的头发已经长到胸口,尽欢让理发师把发尾稍微修剪,做了个头发护理,她发质一直不错,头发是漂亮的黑色,落到锁骨上面一点是对她来说最舒服的长度。
她挑的这身衣服正和她年纪。
粉色针织衫是半高领,衣服修身,很舒服的针织面料,浅色牛仔裤衬出细而长的小腿,想着这两天气温骤降,她外面搭了件风衣。
到家是上午十点多,姑姑在门口接她。
半山别墅上难得热闹,停车坪停了好几辆不是自家的车,方书蕴见到尽欢,上下打量她,直心疼说她瘦了,明明也就一个多月没见。
方尽欢是个倔性子,她一头扎进自己的课题里就迫切想做出成绩,每天吃饭都是随便对付,瘦肯定是瘦了,她穿上去年的裤子都又大了一圈,见姑姑心疼,她挽住她手,笑着说:“那我今天一定多吃一点。”
方书蕴特地请的一位德国厨师,做猪肉和土豆都很擅长,菜单里一半是尽欢爱吃的,她今天当然要多吃。
尽欢跟着姑姑进门。
姑侄俩在讨论最近流行的妆容,分享新购入的口红颜色,方书蕴是丁克一族,不打算生孩子,她把尽欢当作自己唯一的孩子,两人之间无话不谈。
她家尽欢到底是漂亮,记忆里还是稚嫩的少女,如今几年已经出落得似一个漂亮女人,模样大方玲珑。
家里倒不像尽欢想的那样有那么多人,她目光扫了一圈,问:“姑父呢?”
方书蕴指了指楼上:“在招待贵客。”
对所谓的贵客,尽欢不是很感兴趣,多半是姑父生意上的伙伴,这和她没多大关系。
姑姑要去厨房催一下进度,尽欢自己在楼下吃了点小蛋糕,这些蛋糕她一吃就知道是姑姑自己做的——她最近在捣鼓烘焙,做了好些小饼干小蛋糕什么的。
别墅里开了空调,温度逐渐上来,尽欢把风衣外套脱了挂在一边,她皮肤敏感,一热就先从脖颈开始变红。
不会过敏了吧?
尽欢用手背探了探脖子降温,不敢去挠,她皮肤一旦留疤就难长好,这又成了今天新的苦恼问题,为不在姑父生日宴上出丑,她想回房间找过敏药吃。
因为常过敏,家里备了这个。
尽欢浅浅叹口气,她转身往楼上走。
手才扶上栏杆,察觉到头顶有道冷淡的视线,如同一张密不透风的大网从她头顶罩下,她呼吸莫名一停,目光缓缓往上,看到男人同样搭在栏杆上的手。
骨节修长有力,延伸到手腕的力量感,让尽欢只觉心脏发紧,她缓了下继续看过去,从男人的银色腕表,黑色西装,黑色丝绒质地的领带,银色领夹别在上面……
光是这样已经让尽欢难以呼吸。
她缓了缓,目光才往上去看他的脸。
他眼睛很深邃,冷淡却凌厉,眉骨处棱角柔和让他温和里含着疏远,他就这么居高临下地审视着她。
是尽欢单方面认为的“审视”。
因为她感觉到自己刚刚发烫的地方已经开始蔓延,从脖颈蔓延到脸颊,她皮肤白,一红起来格外显眼,她有种小学时做了坏事被班主任抓现行的羞愧感。
意识到这样盯着人看不礼貌,她视线慌忙挪开,楼梯上的人早已先她一步转身——身后有人在喊他。
喊的英文名,似乎是叫Elvis,他答应,回头礼貌地笑了下:“没关系,还不饿。”
声音磁性且充满魅力,让尽欢忍不住想到“行走的春药”这个词。
回到房间,尽欢从抽屉找出一粒过敏药,就着矿泉水一口吞了下去。
事实上她都不知道自己是不是过敏,只是脖颈这块实在烫得难受,一粒药吃下去似乎没什么效果。
那可能不是过敏。
尽欢自己也不知道,她是第一次有这样怪异的感觉,包括心脏一直跳得很快,她努力顺着胸口,试图来缓解一点这样的不适。
半个小时后,尽欢从房间出来,回到宴会厅,她才想起衣服还挂在外面。
厅里已经多了不少人,尽欢目光有意识地扫过一圈,见刚刚那个男人现在正同一位金发碧眼的外国人交谈。
那应该也是姑父的合作伙伴,一个德国人,尽欢之前见过。
别人说话时他听得很认真,偶尔微笑颔首给予回应,更多时候面色冷淡,看得出来他应对这样的场合游刃有余。
“尽欢,你尝尝这个。”方书蕴喊她,手上拿了一杯咖啡,是她自己做的,最近有朋友送了些咖啡豆,醇香和苦味均衡,不是很酸,很合她胃口,想来尽欢也会喜欢。
“谢谢姑姑。”尽欢接过,她抿了一小口,冲姑姑笑起来。
是好喝。
最近泡实验室都靠咖啡续命,每天上午点一杯下午点一杯,感觉自己血液里都快闻到冰美式的味道了,不过喝多了店里那些,姑姑做的到底不一样。
“姑姑,那位是谁?”尽欢看向男人的方向,小声向方书蕴询问。
“贵客。”
方书蕴说:“那位是钟晏,钟先生。”
钟晏。
尽欢在心里默念,是她没听过的名字。
咖啡豆就是钟先生送的,他对食物品质有高要求,上次提到说咖啡豆,他就记着,前段时间出国特地给他们带了过来,方书蕴很惊讶钟先生会把这样的小事放在心上,毕竟她也只是随口一说。
说到这,方书蕴准备再做一杯,给钟先生送过去,毕竟是他买的豆子。
“姑姑,我去吧。”尽欢抢先说,“我给钟先生送过去。”
方书蕴倒不是太在乎这个,只是贵客要招待好,尽欢是个做事妥当的孩子,尽管如此,方书蕴还是嘱咐她,在钟先生面前要礼貌,他这个人应当会更喜欢乖孩子。
尽欢都答应,她等到钟晏和人交谈完,她才端了咖啡过去。
宴会上有不少小点心,咖啡和点心更配,尽欢只是自己这样想,于是又自作主张配了一块小蛋糕,半个巴掌大,尽欢两口能吃一个。
她刚刚吃了不少蛋糕啦,这个是她尝了最好吃的。
尽欢对咖啡没有很懂,对甜食却有一定造诣,她看到钟晏时,莫名想把好吃的分享给他,尽管擅作主张让她有点紧张,特别是他看过来是,眼神温和却充满压迫感,让尽欢呼吸渐缓。
“钟先生,这是我姑姑给您做的咖啡。”尽欢是面对长辈时最乖巧的女孩子,她把盘子放他面前,心里稍许慌张,语气很轻,笑得应该得体,“她说谢谢您的咖啡豆。”
钟晏目光只在女孩身上停了片刻,随后转到这杯咖啡上,旁边搭配的小蛋糕还缀着奶油,雪白的,安静待在那里,看起来比这杯咖啡打眼,是有点喧宾夺主。
“替我谢谢你姑姑。”他礼貌笑道。
他伸手拿起杯子,放嘴边尝了一小口,从他表情里看不出来满意或者不满意,他一双眼睛就像杯子里的温水,不冷不热,毫无波澜。
喝了一口,他放下杯子,又看尽欢一眼,说道:“也谢谢你的蛋糕。”
女孩子才会精心搭配的吃食,对这样小孩子的行为,钟晏并无多在意,即使他并不怎么爱吃甜食,还是对她特意搭配的蛋糕表示感谢。
尽欢没想到他还会特意谢谢这个。
她脸一下子变得更红,实在是不体面,话到嘴边却说不出来任何,一向大方的她开口变得结巴:“不、不用谢。”
尽欢不知道她紧张什么,但在他面前就是紧张。
这种紧张还没有被缓和,又听见他说。
“方小姐,我尝一口,但应该不会吃完。”他平缓道,“你不要介意。“
一块蛋糕而已,没必要和她解释这么多,再说他是客人,她真的无所谓介不介意,不过足以看出他这个人行事有多妥帖。
一句“方小姐”,让尽欢耳后也变红。
不过短短两分钟的交谈,尽欢却在想——
钟先生是个好人。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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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第 1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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