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还不懂“抛弃”这个词的年纪,我的妈妈就离开了家,只留下我和我爸。
我爸他眼里只有酒和牌,每天就是喝和赌,我只能靠捡废品勉强在这个形同虚设的家里生存下去。
我想与其在烂泥坑里苟且偷生,不如换个地方讨生活,日子很难比现在过的更差。
于是初中没上完我就辍学了,我一个人带着捡废品攒下的家底外出打工。
到异乡的第一天,刚从车上下来就被偷走了全部行李,那时候深刻的体会到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
身无分文的我站在一个早餐摊前,在我旁边还有一条脏兮兮的流浪狗。
我心里祈祷着老板能发发善心,却还为了那点子不值钱的自尊不敢开口。
没过多久摊前出现了一个纹身少年,他比我干脆利落多了,直接用棍子从老板娘那里要了三个包子……我们三一人一个。
就这样三个没有家的家伙凑到了一起。
他叫简肆。
那年他十七,我十四,在他把那个包子给我的那一刻,我就想着跟定他一辈子。
我们年纪小厂里不收,只能到处打零工。
社会上的人心眼多,看我们是孩子变着法的坑我们,我们忙着填饱肚子,没时间和精力和他们抗衡,所以每天累的半死只能赚个饭钱。
公园的长椅、漆黑的桥洞我们都住过,天冷就两人一狗抱在一起取暖。
居无定所,但我们三在一起就是家。
这些风餐露宿的日子再难,我们三在一起熬熬也就挺过去了。
几年后我们俩都找到了工作,工资不高但还算稳定,解决温饱已然不是问题。
我们用攒的钱租了间一室一厅,房间不大,没什么家具,一张咯吱咯吱响的的单人床,连门都没有的衣柜,不垫东西歪歪斜斜的小桌子……但我们都很开心,因为总算过上了安稳的日子。
一切都在往好的方向发展,可突然有一天我回到家……家里一片狼藉,狗被毒死了,嘴里吐着白沫躺在地上,而简肆不见踪影。
我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一瞬间天塌了的感觉。
我失去了生活的全部动力,天天守在出租屋里等着简肆回来,等着他告诉我到底发生了什么。
这一等,足足三年。
简肆一身光鲜亮丽的回到了这个破旧的出租屋里,他第一眼没有认出我来。
这也怨不得他,毕竟我现在秃废不堪的模样,一点都找不见曾经的少年气。
“当初不告而别是我对不起你,如今我回到这里就是想跟你说声抱歉,这些钱就当是那些年共苦的补偿,以后我们谁也不欠谁的,各自过好自己的生活吧。”
简肆用不痛不痒的一句话和一张银行卡就磨灭掉了我所有的幻想和期盼。
一切都是我在自欺欺人,我就像一个垃圾一样,无论到哪里都是被丢弃的命运。
不过我以后再也不怕被丢弃了,因为我等不到人再要我了。
只是不知道我死后,会是谁来给我收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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