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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传奇

收到成才的信之后,许三多仿佛换了个芯一样,那天他创下了全连的记录,三百三十三个腹部绕杠被他硬生生做了下来,睡了两天,吐了十四次,摔倒次数无法计算。但同时他收获的是克服了晕车的毛病,终于令人高看了一眼。

他明白,他的成绩决定了班长的去留,这让他觉得很有意义,这也是他到七连找到的第一个意义。

不只如此,许三多那个犟毛病也犯了,天天拉着史今和伍六一进行学习,此时他和伍六一的关系已经好转。伍六一是个强人,强人看得上的只有强人,此刻的许三多在他看来已经是个强人了。

当然,关系好转还有一个原因,伍六一没有给任何人说过,连史今都没有。伍六一之前是瞧不上许三多的,瞧不上他的烂泥扶不上墙,也妒忌许三多,妒忌许三多能没脸没皮地离班长那么近,更害怕许三多,怕他把他唯一的好朋友给拖垮了。

所幸,这一切都没有发生。

一开始史今和伍六一是不愿意学习的,一来是这个想法太不合群,二来两人本就不是读书的料,可实在是拗不过许三多。他们只要表现出丝毫的烦躁,许三多就语重心长地开始给他俩讲道理,从成才给他的信上开始讲起,一直讲到军事理论书籍上的知识,凭借着他那惊人的记忆力,讲得两人丝毫不敢反抗。

史今是三级士官,伍六一是一级士官,他俩和许三多一样,是初中毕业生。显然,史今的问题比较严峻,他不是一个技术士官,非技术士官的服役军龄大概也就到三级士官了。他已经错过了考军校的年龄,如果不进行自我提升,达到服役年限就算有连长护着,退役,也是无法避免的东西。

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不论史今最后留下与否,成才都觉得看些书没有坏处,就算退役了也利于他和时代接轨。

学习之余,许三多还经常给伍六一按摩腰腿,他看出伍六一训练过后经常抽筋,于是又开始头头是道地纠正他的错误动作。对此,伍六一只能表示,他上辈子一定是欠了许三多和那个素未谋面的成才的。

伍六一第一次听到成才这个名字并不是从许三多的嘴巴里听到的,而是家人给他的信里写到的,他们隔壁村子里出了一号人物,叫成才,他们镇里头唯一一个大学生。

伍六一知道下榕树有多穷,因为他自己也是这么穷过来的,所以他知道这地方出一个大学生有多么不容易,他嘴上不说可是他心里头是真真地佩服,所以听许三多提起这是成才的主意时,也少了几分抗拒。

成才有时候也给连长写信,除了说一些琐事,有时候也提及一些机械电子以及信息系统方面的问题。除了自学机械电子工程外,成才从大二开始,还报了信息系统双学位,他从来不是嘴上让许三多去做,自己却游手好闲的人。别的不说,单单为了信息系统这个冷门的学科,成才就往导师那里跑了不少次数。

信件往来过程中,高城越来越觉得成才是个当兵的人才,只恨不得在成才在报考大学前两人就相遇了,否则高城一定抓着成才让他报考军校。而成才也渐渐感受到连长已经开始接纳三多,打心底里为三多感到高兴。

几个月时间,许三多从全连吊车尾变成全连认可的兵王,他的经历在大家眼里简直就是传奇,可他们成为不了第二个传奇。

在另一边,成才也被誉为财经大学的传奇,一个农村来的学生,以全省最高分进入金融学专业,一年下来专业成绩仍然稳居第一,还获得了校奖学金。大学毕竟不比初高中,学业比较灵活,知识点也更广阔,一些农村学生就因为不适被渐渐拉开成绩,而成才却不一样。他不仅学业没有落下,更仿佛丝毫没有初入北京的不适,田径队、枪械社都视他为接班人,吉他社表演的时候也时常带上成才。

成才在财经大学女生的眼里可谓是一个不折不扣的“黑马王子”了,长相好,身高优,为人温柔,学业有成,笑起来还有俩酒窝。只可惜,传言说成才已经有了喜欢的姑娘,让财大女生感慨他痴情的同时,也是心碎了一地。

每当成才在弹吉他时,看到几个女同学想靠近却不敢的时候,他都会想起袁朗的故作悲天悯人:“花花,你又害了多少少女的相思啊!”

因为是三中队的狙击手,成才多次和袁朗出门,美名曰开小灶,实则是狙击手训练。狙击手训练到后来往往都是生存训练,生存训练最考验狙击手的意志。而只要是生存训练,就没有人性,也不需要人性,它的最终唯一目的就是要生存下来,和真实的垂死挣扎没有区别。

每次训练完,袁朗都会带成才去吃顿好的,吃什么随便成才挑,成才想那大概是队长小的可怜的良心终于起到了作用。

记得有一次,成才刚下武直,还没落稳脚跟,就被接上了队长的“悍马”,接着一路横冲直撞地开到了海鲜大排档。

“海鲜!队长你今天可亏大了,我都饿好几天了。”一到大排档成才就跳下车来,方才他已经在车上换好了便装。“老板,这个、这个、这个,通通来一份。”

“真不心疼你队长我啊。”袁朗看着桌子的几盘大菜笑道。

“我也没点多少,再说你来接我不就是心甘情愿让我宰的嘛。”成才大口吃着海鲜,嘴巴被塞得鼓鼓的,嘟囔着:“你又不娶媳妇。”

袁朗似乎没听见后半句,只是道:“慢点吃,吃完跟我去个地方。”

“队长,有任务?”成才放下手上的螃蟹腿。

“放松点,别一天到晚想着任务。”

“那是什么事?”

“帮你买正装,明天同学结婚,一个小聚会。”

“哦,行,不过明天我开车……正装就免了吧,几年也不会穿一次,省点钱,我在外面等你就行了。”

“这会儿会省钱了?这正装钱我出,省得被他们说我苛刻下属。”

后来,成才还是买了正装,死活没让队长掏腰包,说以后连长结婚的时候也许还能用上,不算白费。

队长的眼光很好,试了几套就敲定了最适合成才的款式,一套黑西装白衬衫,腰带胸针鞋子都买齐全了,整个人看得特别精神,店里的几个女店员都不时地打量着成才,把成才整得脸红得不行,好在他皮肤黑看不怎么出来。

那天袁朗对他的评价就是,打扮得太帅,抢了他风头。

感!受!到!了!吗!是呼之欲出的队长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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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传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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