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旅馆老板眼皮都不眨一下,他只是非常嫌弃地拍开那些丑东西,嚷嚷着,“别碰别碰,我的衣服很贵的,你的手,好吧,先称呼这些东西是手吧,不仅仅折纸并不好看,就连写的那些东西也一样倒人胃口。”
旅馆老板甚至指出了上面的错别字,“这么简单的东西都会出错,甚至很多东西,都不符合上流社会的写法,或许在你的小村子里,你还算是个文化人,知道怎么写字,但这又能怎样呢?放到外面的世界中,你还是个垃圾。”
怪物先是一愣,紧接着,大颗大颗的眼泪滑落,他的手指一点一点崩塌消失,他开始自虐一般的,奋力撕扯着自己的手指。
怪物很快变成了一堆灰尘,旅馆老板只是轻描淡写地让人把场地收拾好,然后继续摆上那一副面具一般的笑,“不好意思,刚刚只是一个小小的插曲,吓到你们了吧!”
宋知之遍体生寒,心中突然有了一种兔死狐悲的感受。
那只怪物在听到旅馆老板辱骂他是个废物,连折出来的东西都这样倒人胃口的时候,他只是陷入了狂怒的状态,想要将那个让自己不开心的人彻底消失,可是在旅馆老板斥责他创造出来的文字都是垃圾的时候,他竟然毁掉了自己。
宋知之一时间的情感心绪非常复杂。
环境是可以创造人的,他就是一个活生生的,被环境毁掉的例子。
旅馆老板不慌不忙,还是在招聘那些有能力的人,他就像是在小摊上打量着物品好坏的商人,说话的口吻甚至透着一些冷漠的味道,“变成怪物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伯爵他甚至非常同情这样的人,大家也不必慌乱。”
被旅馆老板选中的人露出了兴奋的表情,里面甚至有几个过于兴奋,在激动的情绪下显露出怪物模狰狞样的人。
旅馆老板眼皮也不抬一下,似乎已经习惯了这样的场景,他只是说道,“控制一点,如果你们变成了怪物,你们就没办法进去了,每当这个时候,总有人会因为过于兴奋而死在这里,当然了,是被杀死。”
有几个勉强控制下来,而剩下的,没办法控制自己理智的,就被旅馆老板残忍地杀死了。
进入伯爵府邸意味是什么呢?
意味着他们不用背负着高昂的税收,不用忍受着饥肠辘辘的肚子,或许,还有能力帮助自己的家里人,如果混得好的话……旅馆老板就是最好的例子。
他也是以这样狼狈的身份进入的伯爵府邸,刚到这里时,旅馆老板的身材高大而健壮,绝不是挺着这样一个圆润的肚皮。
他是以马的身份进去的。
后来,旅馆老板就成了驯马的人。
一群人虎视眈眈。
可偏偏宋知之心中却产生了一种非常不好的预感,她总觉得伯爵府邸看上去并不像她想象的那样美好,反而充斥着一股病冷的死气。
温成行也上去了,他向所有人展示了自己的特别——他可以蒙住眼睛,然后清晰地寻找声音来源于哪里,也可以在上百个相似的东西里,完美地分辨出哪个和哪个的不同。
旅馆老板觉得好玩,“有意思,简直是太有意思了,你可以当少爷的狗,要知道,少爷实在是太富裕了,他往往拥有很多个类似的东西,你刚好可以将他最想要一个送进手中。”
温成行却没有一丝一毫的愠怒,而是非常平和地接下了这个“夸奖”——一条很好用的狗。
所有人都以为这就是温成行的异能。
但是温成行知道,人与人之间有天赋,但也没有到吓人的地步,蒙着黑布,在空旷的房间里持续不断地行走,身体会替你一点点适应黑暗的环境,当你必须打起精神,在看似普通的物品中发现足够多的蛛丝马迹,你的身体久而久之也会逐渐适应。
轮到了宋知之。
她怯懦着上台。
宋知之什么都不会,别人还能靠着异能做出点什么东西的时候,她满脑子都是自己算命的那点知识。
她总不能将这些拿出来吓唬这些人。
宋知之干脆闭了眼,将自己知道的一股脑说出来,她说自己做饭很好吃,说她会唱可爱的儿童歌曲。
旅馆老板噗嗤一声笑了出来,“这位可爱的女士,我们的少爷已经不是小孩子了,他已经成年了哦!或许,他并不会对可爱的儿歌感兴趣。”
宋知之的脸色微微一红,“是吗?但是我觉得他需要得到很好的照顾,一个出身富裕的小少爷不该什么都有吗?把我留下来,万一他想要听儿歌了,你总不能让你选出来的人,在一旁嗷嗷叫吧!”
旅馆老板笑着说,“你说地对。”
一切都是那么顺理成章,宋知之跟在埃米和温成行的身后,听着旅馆老板向他们介绍这里的一切。
“这里是花园……你看这些玫瑰,这可是个娇气的东西,只要稍微拿着手指甲一划,玫瑰花瓣上就会立刻出现划痕,很快,整朵玫瑰就会全部变黑腐烂掉,非常娇贵的物种,也只有在伯爵的府邸中,他们才能安然无恙地生存下来,为了照顾好这些东西,我们的工人每天都得带着丝绸手套为这些玫瑰剪去多余的叶片,浇水……”
“至于外面……在外面的世界中到处都是灰尘,硝烟,那些人连吃饭的钱都快没有了,哪里来的闲情逸致去欣赏这些东西呢,他们会被突如其来的欲.望所控制,变成想要毁灭一切的怪物,玫瑰无法在外面生存,它只能呆在这里。”
旅馆老板把玩着手指上的戒指,“但是别害怕,都是那么过来的。”
正在谈话间,有一群拎着水桶的人麻木地走了过来,他们恍若无人地来到这里,身上穿着的布料虽然款式简单,却也价值不菲。
出于玫瑰的特定,他们无法接触到任何粗糙的布料,丝绸是它们最容易接受的那一种。
他们的手上带着白色的,柔软的丝绸手套,小心翼翼地将花苞旁边的带刺枝叶一点一点剪下。
他们是最灵活的工人,他们中间有男有女,但大多长相不算差,只是脸上的表情充斥一股痛苦的麻木感,他们的手指异常的修长,似乎比正常人要多了很多的骨节,可以灵活地避开玫瑰花的细刺。
旅馆老板指着他们说,“其实这是一件非常心里的工作,他们需要将自己大量的时间浪费在这上面,时不时还有被玫瑰花的刺戳伤的风险。”
随行的人都在感慨,伯爵的府邸果然是一处桃花园,在外面,他们的生命是一粒灰尘,随时可以践踏,随时可以忽视,可是在这里,竟然有人心疼他们手指头受了一点点伤。
只有宋知之觉得古怪。
果不其然,在下一秒,旅馆老板便毫不犹豫地道,“当然,我前面也说过,玫瑰花非常的娇贵,只要沾上一点点的污渍,它就很快会死去,你们的血也不例外,我猜测你们想要询问,既然如此,府邸中为什么要耗费那么大的精力,时间以及金钱去养育这些玫瑰花,道理很简单,花朵娇艳,伯爵夫人喜欢将花汁混进水中洗脸护肤,这就是你们到来的原因。”
人群中开始爆发一阵尖锐的吵闹声,“没关系,只要伯爵给了我们足够的待遇,让我们能吃饱穿暖,我们愿意!”
“对啊,当初在地里,我们穿地不过就是几块破布,为了点食物累死累活拼命地干,这里工作轻松,但是报酬却不少!我愿意!”
一行人已经陷入了疯魔的状态,为了显示出合群,宋知之也混在其中,高举着拳头。
突然,她的动作猛然停顿了下来。
宋知之看到,那些摘花的工人将花苞一点点掰开,将最新鲜的,没有经过任何污染的花瓣采集,等他脱下白色丝绸手套的时候,不对劲的事情发生了。
宋知之看到了他异常纤细的手指,足足有正常人的两三倍那么长,却比正常人要纤细很多,可就是这样古怪的手,从中还一分为二,伸出两根更加纤细,也更加灵活的“手指”。
在此过程中,他并没有任何多余的情绪,只是一味地摘花,撕扯花瓣,将它们用丝绸布料妥善包裹。
宋知之的心跳声有短暂性的停止。
几乎就在那一瞬间,她想到了在高台上异化的怪物,它同样也拥有灵活的手指,可以做任何精细的操作,宋知之的手心里还紧紧攥着那只千纸鹤,非常小的一个,但是连最细微的褶皱都被工工整整地折叠完毕,甚至还用褶皱与褶皱之间的连接,巧妙地构成了千纸鹤的眼睛。
或许……当初那个男人如果入选了的话,也会成为其中的一员,他们异化的部位,实在是给人一种过于微妙的相似。
宋知之打了个寒颤,却在旅馆老板赶过去斥责他重新戴上手套的时候,巧妙地移开了视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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