睦云城的雨水下了整整三日,青石板路上积了一层薄薄的水。我端着酒菜,低头穿过喧闹的大堂,脚步比往日更加匆忙。
分开这么久,我没想过会以这种方式和楚修欢重逢。
上酒菜的时候,我低着头,生怕他看见我的脸。
云清子坐在他的旁边。
两人都是天之骄子,又是宗门内炙手可热的大明星,十分般配。
“店小二。”楚修欢叫停了我,“这碗菜不辣,去加点辣椒。”十年了,楚修欢的声音依旧清冷如霜,击我的心脏。
我走到后厨,将辣椒一点点地切开,放进去盘子里,辣椒的散发的味道熏得我眼睛都有些睁不开。
楚修欢不爱吃辣椒,但云清子爱吃。
从前楚修欢只是个普通人,他没有灵力,进来宗门后,所有的弟子都看不起他,到处欺负他。
我总是将他护在身旁,不让人欺负他,那时候我修为很高,有独立的一座山峰和洞穴,我不喜欢煮饭,经常几个月都不吃东西,但是楚修欢来了之后总是会将所有的菜品都煮好叫我吃饭。
他总是笑着跟我说:“吃点东西,才能感觉到人间气息。”
每一次他都做我最爱吃的食物,我爱吃辣椒,他就特地跑到山脚下买好,回来煮给我吃。
那时候我以为他爱我,为了我,他甘愿忍受其他弟子的骂名,在回来路上被人欺负得身上一块青一块紫。
后来我才知道,买辣椒只是顺便,他下山是为了祭拜家人,顺带调查当初他家灭门的真相。
十年未见,我们之间好像隔了一辈子那么远。
不知怎么的,睦云城的客人们聊到最近的天之骄子,“万剑宗的太华真君楚修欢快要突破天级境界了吧,只要突破天极,就可以成仙,脱离凡胎之身。”
“他们宗门的青岚真君云清子好像也准备突破天级境界,据说二人感情好了十几年,不是道侣,胜似道侣。”
“那他们怎么还没结成道侣?”有好事者问道。
“好像是太华真君进入万剑宗之前就有了道侣。”
“那他和道侣怎么后来分了??”修士八卦地问道。
“那位道侣骗了他。”
“那真是活该!”
楚修欢没有说话。
我站在一边,恨不得找个地洞钻进去,我骗了他,因为我这么多年都没能帮他报仇雪恨。
这时候来了其他的新的客人,我连忙到其他台上去服务。
“要我说,太华真君和青岚真君才是天作之合。”
我在一旁倒着茶水,听到这一句,晃了一会神,滚烫的茶水倾泻而下,疼痛瞬间从指尖蔓延到掌心。我紧咬牙关,硬生生咽下那声闷哼。
“你怎么回事!”客人连声大骂,他是筑基期的修为,在这座三不管的城镇,已经是极高的修为。
“对不起,客人,是我的错。”我连忙弯腰认错,要是被客人投诉了,我今日的工钱可就全部没了。
许是看我态度好,客人没有多计较。
我回到后厨之后,连忙用冷水冲了冲,希望能补救伤口,但无可避免的是,手掌上已经红了一片,水泡在皮肤上狰狞地鼓起。
曾经,烫水这样的温度对我而言不过一缕微不足道的热气,灵力流转间便能抚平伤痕。可如今,这具废去灵力的躯壳,已经无法自愈伤口。
从前我受到一点伤,就会特意跑回去给楚修欢看,因为他会捧着我的手,帮我吹伤口,心疼地告诉我我受伤他会很难过。
我简单地用布条将手掌包了起来,这样从外面就看不出一点伤痕。
“快去将这盘酸辣鱼端给三号桌的客人。”厨房领班凶巴巴地对我说。
“是。”我连忙端起酸辣鱼,走到楚修欢和云清子面前。
“客人,这是你们的酸辣鱼。”我瞥过脸,不敢去看两人般配的脸。
我放下盘子后,连忙就跑。
“等等。”
楚修欢突然叫住了我。
我的脚仿佛被钉在了原地。
“回来。”楚修欢盯着我,他的声音不小,掷地有声,周围的食客也看了过来。
大厅领班走了过来,在这里吃饭的都是一些修士,他们之中不乏修为高强的人,小酒楼断然不敢得罪他们。
“怎么回事?”领班走到我的面前,瞪了我两眼,然后赔笑地看着楚修欢和云清子。两人宽袍长袖,袖口银色的流云滚边,看起来贵气非,手中两把灵剑光看剑穗就知品相不凡,一看便知是大宗门出来的弟子。
“客人别生气,她是我们店新来的,不懂事,今日的茶水本店免了。”领班赔罪。
“还站在这里干什么!别烦扰客人用膳!”领班将我赶走,我连忙开溜。
等我回到后厨的时候,很快有其他店小二过来对大家说道:“原来三号桌那两人竟然是太华真君和青岚真君!他们是我的偶像,他们郎才女貌简直是天作之合!”
“大伙千万不能得罪他们,知道不,否则我们都干不下去。”后厨的领班突然狠狠对我们说,在修仙界,以实力为尊,倘若得罪了大能,顷刻间就会被灭。
我在后台擦洗着盘子,心哀莫大过于死。手上的伤口,我全然没感觉。
楚修欢是修仙界的新贵,人人羡慕他,仰望他。可我早已将他得罪了个遍。
没有人知道,我就是他以前的道侣。
刚进来万剑宗的时候,楚修欢穿着灰扑扑的衣裳,眼神有些落寞,但我喜欢他修长挺拔的身材,也喜欢他清清冷冷淡淡的语句,哪怕他回复我的时候,只有简单的一个“嗯”字,我也高兴得不得了。
楚修欢没有灵根,所以他无法修仙。他不甘心成为普通人,被人耻笑,于是我跪了七天在师尊面前求师尊告诉我,能够给他开灵根的方法。
等我求得师尊同意之后,我回到了我的小山峰,告诉他这个好消息,“阿欢!你可以修仙了!日后我们可以一辈子在一起了!”普通人的寿命只有短短百年,但是修仙者可以几百年,大能者甚至能达千年。
我可以永远和楚修欢在一起了!
我牵着他骨节分明的手,在我洞府的小山峰那条小石头路上疯跑,林间的风十分清爽,两边的树木快速倒退,我高兴起来抱着他御剑飞行。
我终于达成夙愿!
那时候,我生活顺风顺水,我是宗门天之骄子,是内定的下一任长老,甚至十年之内最有可能冲击天级的女修士。
“嗯。”他低下了头。
我以为自己帮上了大忙。
很久之后我才知道,其实,当时没有我求助师尊,楚修欢也能修炼,他是单灵根,只是灵根被堵住,楚修欢住在我的小山峰感受天地灵气,他迟早都会突破自身限制,成功筑基。
楚修欢成功开了灵根,一年之内就顺利筑基。
宗门内的流言蜚语四起,说他是我的炉鼎,靠着出卖色相吸收了我的灵力,才能这么快成功筑基。
楚修欢筑基的那段时间,天天修炼,根本不是外人说得那么不堪。
等他成功筑基之后,我将他叫出来,“别管别人说的话,他们是妒忌你。”
“剑修,只有一条路,拼命修炼,成为最厉害的人,那些流言蜚语就会消失。”
我出生在一个偏远的小山村,很小的时候就被师尊带了回来,是人们口中的天之骄子,我没有吃过一点苦,宗门内的修士见到我也是恭恭敬敬,我从来没感受过楚修欢在宗门内被人排挤、霸凌的感觉。
为了给楚修欢开灵根,我自废了一条天灵根,这导致我百年之内都无法晋级天级境界。我一直没给楚修欢说过,给他开灵根要付出多大的心血,我不希望他愧疚于我。
十年前,师尊背叛宗门,和魔修勾结,被万剑穿心而死。我是师尊的徒弟,也被抓起来废掉灵根。
那时候楚修欢还在冲击金丹期,我不忍连累他,就告诉大家,楚修欢是无辜的,当年他全家是我杀的,我将他带进宗门,只是想要看他笑话。
果然,众人心疼可怜楚修欢,不再找他麻烦,我被人抓起来跪在宗门广场行刑,被废去所有灵根,日后再也无法修炼。
在修仙界,废去修士的灵根远比杀死修士要可怕得多。
等到楚修欢出关的时候,他已经是金丹后期的修士,只要再修炼成元婴,下一个境界就能到达天级境,顺利成仙。
我被废去了灵根之后,连忙逃走,我不能等楚修欢出关,否则他出来第一件事就杀死我。
时间真好,十年过去,我已经老了不少,眼睛里少了当年的锐气,有的只是敬畏生活的退缩之意。
晚上的时候,我打扫完马家的灵兽场,和着枯草,和灵兽们睡在一起。灵兽场的气味浑浊刺鼻,混合着干草**的酸涩和粪便的腥臭。我蜷缩在角落里的草堆里,数着掌心被烫伤的溃烂渗出的血珠。
“这些年,你就这么过?”楚修欢的眼里一片嗤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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