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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1章 喜欢

把柄送到手上,凌知珩自然不可能不抓牢,就像他和陈骁之间,明明已经有了裂隙,但因利益捆绑,终究得有人妥协。

毫无疑问,妥协的是陈骁。

现在,妥协的人得是张奚张总。

不过,他的妥协并不意味着他乐意带堪凡上节目,堪凡想上《鲜满堂》可以,但堪凡只能以飞行嘉宾的身份上,并且他不会和堪凡同上一期。

这不是凌知珩太过高傲,而是明知堪凡是坨狗*,他又岂会让这坨狗*沾上身?

尽管让堪凡上《鲜满堂》也算是对《鲜满堂》的污染,可这年头哪家综艺节目不得增加点话题度,艺人有黑料又如何,只要不是全网抵制的法制咖,节目组对黑料艺人的包容度还是有的。

尤其《鲜满堂》经历过年初的法制咖事件,名声热度观众期待度大不如前,再请嘉宾必然会格外重视一下嘉宾品性,一溜儿的好品性就少了矛盾冲突,制造不出节目亮点,所以这种时候就需要一两个跳梁小丑。

《鲜满堂》是美食节目又如何,美食节目导演组也能给玩出花来。

凌知珩之所以知道这么多,全仰赖于领他进娱乐圈的陈骁,而仅仅他所知道的综艺这一点小手段,还只是娱乐圈大环境下的冰山一角。

在张总提出需要考虑后,凌知珩先面见了节目组制片人,一通寒暄后很快进入正题。

商议还算顺利,制片人没有故意压低租赁场地的费用……主要原因也是凌知珩给了方便,民宿区的住宿费直接给打了八折,还专门划了一个餐馆给节目组用,节目组厨师可用厨房,工作人员也能集体用餐。

环境好,自由度高,又有优惠,制片人基本没怎么压价就大手一挥,签订合同。

至于邀请凌知珩当嘉宾这个,片酬就不由他说了算了,他的艺人约是在公司,由陈骁负责商谈,从经纪人的角度,自然是往高了把他“卖”个好价钱。

一天下来,凌知珩感觉比在林鲲组里拍一天的戏还累,回到山顶别墅屁股沾上沙发没两分钟居然就睡着了。

凌方朔推开门,看到陌生的空间早已习以为常,没容他打量解锁的新空间,他先看到沙发上一半身体已经在外稍微再一动就要掉地上的自家男朋友。

凌方朔发誓,他追杀魔植时都没爆发出此刻的速度,几乎是用0.1秒时间内就从五米开外“瞬移”到沙发旁,接住了睡觉不老实的凌知珩。

没等他松一口气,一阵晕眩袭来,眼前骤然一黑,但晕眩持续的时间很短,好像就是蹲久了突然起身,猛地来了一下,过于刺激。

“唔……”凌知珩迷蒙着睁开眼,也没管看没看清,抬手伸向他脖子搂住,嘴里含糊不清道:“你来了?”

凌方朔哭笑不得抱着他放回沙发问:“看清我是谁了吗,就这么上手?”

凌知珩没睁眼,脑袋枕他腿上,依旧含含糊糊说:“你身上有我的香水味,闻着味儿了。”

说起香水,那的确是凌知珩身上惯有的香水味,他并不喜欢小说中常描写的古龙水的味道,准确说,他的嗅觉比较灵敏,对很多气味都很敏感,别人觉得好闻的高档香水味,在他这里会香的太过,长时间嗅闻还会导致他扁桃体发炎。未免被香水“熏”着,又因工作需求,他就找人专门定制了一款很清新且天然的淡柠檬味香水。

第一次穿越他闻到了有别于他时空的真正的香味,因此对淡柠檬香印象极为深刻,后来认识凌知珩,也愈发喜欢这味道。凌知珩发现他的喜好,手一挥,送了他十瓶香水。

有一说一,凌方朔还真没捯饬自己的习惯,所以他身上的香水味其实都是从凌知珩身上蹭来的。

“今天很累?肩膀还疼不疼?”凌方朔放轻动作把背包拿下,边问。

“还行,不是身体上的累,脑子动太多,精神上累。”凌知珩说话时还打了个哈欠,“肩膀早不疼了,你那修复药剂效果太好。”

说到修复药剂他就精神了,睁开亮晶晶的眼睛说:“营养剂给我爸寄过去了,如果能够用我们现有的材料分析提取出配方,你们那边的各种药剂也就可以尝试复刻。”

然而他期待满满,凌方朔犹豫后还是泼了他的冷水:“营养剂问题不大,但药剂有许多成分是从魔植中提取,这个时空没有魔植,你……不要抱太大希望。”

他这一说,凌知珩的热情稍稍冷却,他也没觉得被扫兴,很快就点点头,道:“那就暂时不考虑药剂,我们两边先达成合作,后期如果你们那边研究中心愿意,可以用药剂配方来换取物资设备。”

“如果药剂中魔植的成分是这边无法提取出的呢?”凌方朔问他。

“无法提取那就只能继续摸索,人类在进步,科技日新月异,各种特效药都是随着研究深入被制作出来。”凌知珩不是科研员,对凌方朔带来的药剂没有那么强烈的探索欲,“不过如果能复刻,相当于节约时间,会让我们这个世界的医药研究少走很多弯路,研究成功的话,或许也能挽救更多人的性命。”

凌方朔闻言陷入沉思,末世中长大的他非常清楚修复药剂的作用,尽管修复药剂主在修复,功能单一,并不足以应对和平时空人类各种病症,可如重度外伤、内脏损伤这类病患,是能起到逆天的修复作用的。

“叮咚……”

两人各自思考时,门铃声突然响起,吓了凌知珩一跳。

凌方朔顺手在他胸口拍了拍:“没事。”

凌知珩哭笑不得,怎么感觉凌方朔这动作那么像是哄被吓着的小孩呢?

他坐起身来,道:“应该是唐粟他们给我送饭过来,我不知道你几点来,晚上就没想带你去餐厅,我去开门,你去洗澡换身衣服,上楼右拐第二间。”

“好。”凌方朔应下。

=v=

翌日。

凌知珩难得睡了个不用早起的觉,而且山庄幽静……也不那么幽静,凌晨四点就有鸟雀在枝头叽叽喳喳,很有山林意境,但吵也是真的吵。

被吵醒的他想睡睡不着,干脆把凌方朔撩拨醒来找点事助眠。

凌方朔这会儿特殊时期还没过,就算经得起撩拨也不想经,于是任劳任怨配合男朋友来一次助眠运动。

运动效果相当好,凌知珩又睡了四个小时,醒来时天已大亮,凌方朔已没在床上,身旁被子里已没有温度,应该是起床一段时间了。

他没急着起床,而是摸了手机给凌方朔打电话,能打通就说明人没回末世时空,不在服务区就说明回了末世时空。不过昨天凌方朔没说今天回去,就一定还没走。

电话刚拨通,那头就已接听:“醒了?”

“嗯~~~”凌知珩懒洋洋应了一声,调整了一下肩膀姿势,他现在其实已经不需要三角巾固定,修复药剂的效果比预期更好,尽管只用了四支修复药剂,没有达到三天就痊愈的状态,但四支下去他感觉肩膀已经恢复七七八八,穿脱衣服、助眠运动都全无影响,不过未免他二次受伤,凌方朔还是比较注意的。

“你在哪里?”他听到凌方朔那边有说话声,有些好奇他去了哪里。

“山下餐馆,买点早餐,你想吃什么?”凌方朔如实道。

凌知珩没回答想吃什么,而是继续好奇:“你怎么下去的,唐粟他们昨天没把车开走吗?”别墅所在的这座山虽不高,可从山下到山上,开车也是要五六分钟的。

“开走了,我走下来的。”凌方朔嗓音含笑,听得出心情愉悦,“凌知珩,我很喜欢这里。”

凌知珩听到后心脏像是被小猫爪轻轻挠过,痒痒的,酥酥的,语气也不由温柔几分:“喜欢就好,喜欢就常来。”

凌方朔会喜欢云仙山庄并不奇怪,偏僻的概念是针对城里人,但在他的时空,除人类聚集生存的基地外,其他地方寸草不生,荒凉无比,哪怕曾经是人类的住处,末世后也已成断壁残垣。

和平时空的华国文明、干净、秩序井然,城市繁华,车水马龙,绿化上佳,可比起云仙山庄,少了一份自然气。

云仙山庄虽然整体是人工建设,可这里绿树成荫,草木丰茂,鸟雀虫鸣,处处充满生机,也让从未感受过如此自然气息的凌方朔亲近。

凌知珩没有经历过凌方朔的人生,但他是演员,代入感强,且因两人是不同时空同一人,思想高度一致,他能体会凌方朔说喜欢时的情绪。

古有周幽王为博褒姒一笑,烽火戏诸侯,今有他凌知珩为博凌方朔开心,即便这云仙山庄只出不进,年年赤字,他也乐意开下去。

凌方朔买了几样早餐,准备回山上去,路过唯一一桌客人时刚好听到凌知珩的名字。

戴着渔夫帽和墨镜的男人问对面助理模样的青年:“打听到凌知珩住哪里了吗?”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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