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月初七,阳历正好赶上了二月十四。
在这有名的白色情人节,林淮初的好兄弟,要结婚了。
一大早,林淮初就从床上爬起来。
这次,可不需要段女士叫他。
叶鸿宣作为新郎,将头发梳成大人模样,林淮初刚见到他,就快绷不住了。
原因无他,真的很好笑呀。
不过再怎么样,到底是兄弟大喜的日子。
林淮初马上闭上嘴,换上伴郎服之后,跟着叶鸿宣去接亲了。
一路上,林淮初坐在叶鸿宣旁边感受到他那种不由自主的颤抖。
“怎么?你紧张吗?”
“这哪能不紧张,我快紧张死了。”叶鸿宣无力吐槽,只好用手摸了摸被发胶定型的头发。
初六的时候,B市下了场大雪。
道路上白茫茫的一片,要不是除雪队给力,估计这路都不好走。
叶鸿宣觉得这是一个不太好的兆头,林淮初在旁边安慰他,这是上天暗示他要和庄晶晶一路白头。
听完林淮初的安慰,叶鸿宣很快接受了这个说吧,并且开始乐滋滋地表示,他要跟庄晶晶白头到老了。
这些年,其实他能追上庄晶晶也真的算很不容易了。
不怪林淮初最开始听见他要结婚的时候,十分震惊。
居然真被这小子给追上了。
果然,烈女怕缠郎。
车很快到了庄晶晶家,叶鸿宣其实之前已经来过无数次了,可现在依旧十分紧张。
他拉着旁边坐着的林淮初问:“怎么样,我发型没乱吧?”
“没有,快走吧,已经十点了。”
“哦,好好好。”
叶鸿宣马上下车,林淮初跟在后面。
婚礼仪式是复杂但是充满乐趣的,林淮初作为伴郎,虽然比不上新郎叶鸿宣累,但也感觉十分疲惫。
中午吃完饭,他跟着叶鸿宣善后。
司仪很会调动大家的情绪,婚礼仪式都结束挺长时间了,叶鸿宣眼眶还是红红的。
“行了哥们,今天好日子,有什么好哭的。”林淮初象征性地安慰了一下。
“你不懂,我这叫激动,我终于娶到晶晶了,感觉有点像做梦。”
“对对对,你终于娶到她了,这不,她来了。”
林淮初抬手示意,庄晶晶正朝这边走过来。
叶鸿宣见到老婆马上抛弃兄弟,没什么要忙的,林淮初也准备回家了。
原来,这就是结婚吗?
林淮初回想叶鸿宣这么多年来的样子,还是觉得有些不可思议。
原来,那个天不怕地不怕的混小子,最后真的娶到了漂亮的学霸。
真好!
冬天的太阳落山很早,明明才五点,已经黑漆漆一片。
林淮初应着带圈圈减肥的要求,被迫带着它去外面的雪地里撒泼。
出去走了一圈才发现,雪又下起来了。
这次的雪没有昨天下的那么大,飘在半空中,林淮初还以为是街边树上落下来的残雪。
他没在意,默默把自己的帽子拉好,顺便给圈圈的小帽子也戴上。
圈圈穿着的衣服是段女士为了过年亲自选择的福娃系列,火红火红的,远远看着确实十分喜庆。
既然下雪了,那就没有必要再在外面闲逛。
林淮初带着圈圈,准备回家。
刚走到楼下,远远看见了一道熟悉的身影。
那是......程闻?
这个时候,他在这里干什么?
假扮雪人?
体验林门立雪?
林淮初正猜测对方在干什么呢,圈圈叫了一声。
“汪——”
原本站在远处的人,转头看过来。
两人目光接上。
时间仿佛静止一般,耳边的声音消失,林淮初不知道自己在想什么,只是突然觉得心脏扑通扑通跳得厉害。
怎么回事?心脏要爆炸了吗?
下一秒,他来不及反应,程闻已经朝着这边过来了。
不是走过来,是跑,或者说飞奔。
一股木质香气扑鼻而来,突然有一个念头闪过林淮初的脑海。
他们,好像拥抱过不止一次了。
被抱住的林淮初没有挣扎,就这么任由程闻紧紧抱住他。
两厢无言,四周安静一片。
雪落下了。
圈圈看着自己主人被突如其来的“陌生人”抱住,一点反应也没有,老老实实地在原地站着。
时不时还斜眼看看这两个在大庭广众之下拥抱的男人。
仿佛在谴责他们怎么能够如此大胆。
拥抱的时间持续了一分钟,林淮初终于反应过来,现在是在他家楼下,在B市。
程闻不应该在这里。
更不应该抱着他。
“你......”
“淮初,我好想你。”
林淮初满头问号。
哥们,你要不要听听你在说什么呀!
咱们俩个现在到底是什么关系?
什么关系也没有吧。
“等等,你怎么会在这?”
林淮初按下心中的问号,决定一个一个问。
“来找你。”
“......”
“为什么要来找我?”
“因为想你。”
等等,程闻说的真的是中文吗?
怎么连在一起,林淮初一句话也听不懂。
“程闻,你到底怎么了?”
发烧了?不像呀!
“林淮初,你真的忘了我吗?”
“???”
啊?
啊啊啊?
难道那轻微脑震荡的后遗症这么严重,我真失忆了?
我到底忘了什么?
怎么程闻语气里面,一种我是背信弃义的渣男的感觉。
这不对吧!
林淮初再次反思了一下自己前二十六年的生活,确定自己从来没有乱搞男女关系。
当然,也没有乱搞男男关系。
所以,这一切究竟是怎么回事呀。
林淮初在程闻控诉的眼神里,沉默良久,最后吐出一句:“我应该记住什么吗?”
听见他的回答,心里清楚林淮初确实忘了的程闻,不免还是觉得有些失望。
“林淮初,你是在哪出生的?”
怎么突然问这个问题?
林淮初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A市。”
看来还记得,程闻心想。
“我也是。”
所以呢?
因为咱们在一个地方长大,小时候你在你家玩,我在我家玩,所以咱们认识是吗?
林淮初扶额苦笑,真是烂梗看多了。
“所以?”
“林淮初,小时候,你说过你会永远记得我的。”
什么?林淮初大为震惊。
不是为了程闻的话,而是因为,他小时候居然说过这么青春小说女主的台词。
“等一下,我来思考一下。”林淮初的脑子开始烧烤。
按照程闻的说法,他们小时候应该是认识的。
小时候......
林淮初记得,他幼儿园就是在B市上的。
所以,他就算真认识程闻,那也是在幼儿园之前了。
啊,放心了,我应该没有失忆。
林淮初长出一口气。
三岁之前的记忆,谁能记住呀。
林淮初看了程闻一眼,噢对,这还有个记住的呢。
程闻今年估计三十岁了,那个时候,他应该也才四五岁?
那他记忆力很好了。
林淮初大概在脑子里面理清了他和程闻的关系,但是,他真的没有印象了啊。
好尴尬,有种被人找上门说抛夫弃子,但自己已经忘了的负罪感。
满满负罪感的林淮初最后没有办法,把程闻带回了自己家。
毕竟是前上下级一场,按照对方的说法,他们之间估计还认识。
甚至可能关系还很好,毕竟人家四五岁时候的事情记到现在。
总不能真让程闻一个人在楼底下站着吧。
林淮初十分体贴。
上了楼,林淮初打开门,把原本留着准备给客人用的拖鞋拿出来让程闻换上。
“家里只有这个了,你......”
“我不嫌弃。”
林淮初:好好好,学会抢答了,是不是要给你发个大红花呀?
段秋云女士正在做晚饭,听见林淮初开门的声音忙问:“回来了?”
“回来了妈。”
“那洗洗手,准备吃饭。”
“好。”
林淮初自己换好鞋,再帮圈圈擦好脚,解下它的狗绳让它先自己去玩了。
然后带着在后面站着不知所措的程闻去了卫生间。
“先洗手。”
“好。”
“等下怎么说咱们的......”林淮初关系两个字还没说完,林国源已经发现家里来了位新客人。
林淮初彻底把嘴里的话咽下去,对着林国源一脸疑惑的表情,开始介绍。
“爸,这是我......我的同事。”
“哦,同事呀。怎么称呼?”
“叔叔好,我叫程闻。”
“程闻,好好好,淮初也不提前跟家里说你来。”
林淮初:提前说,也要我提前知道啊。
已经准备好饭的段女士,见餐桌上一直没有人来,已经开始催了。
“快吃饭了,都去哪了?”
段秋云从餐厅拐出来,准备看看那两个父子正在整什么幺蛾子,迎面就撞上个帅哥,吓了一跳。
“你好,走错了?”
这句话一出口,后面跟着的林淮初已经憋不住笑了。
哈哈哈哈哈。
“妈,这是我同事,程闻。”
有了先前的介绍,这次林淮初张口就来。
程闻在听见同事那两个字的时候,眼神暗了暗,很快就恢复原本的表情。
“阿姨好,我叫程闻,是林淮初的......同事,冒昧来打扰,也没给您准备什么东西。”程闻适时开口。
而此时,段秋云已经想起来了,这个人就是她原先在林淮初病房外面遇见的那个人。
原来真是同事呀,怎么还有点小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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