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对!十分不对!
一直盯着别人看不礼貌。
这不是重点!他的爪子非常烦躁地抓了两下地,发出微弱的声音。虽说他一直都看不惯江凛那副精致男人的做派,觉得那太小家子气。但平心而论,这副身体对女人来说还是有一些魅力的,肌肉线条流畅、骨架完美、五官10分能打8分(他自己9分)。虽然他没当过女人,但是出于对男性同类的肯定,这一点他是很自信的。
江凛有把鞋带打成死结的习惯,出门一套上就能走,省时省力不说,还能避免某个关键时候掉链子。可今天这双板鞋似乎有意与他作对,不是鞋后跟弯下去就是鞋舌蹭进去,总之就是不好穿,磨磨蹭蹭折腾3分钟才搞定。
傍晚微热的空气把时间揉成一团,又像拉面一样被无限延长。江凛穿好鞋,朝辛朗走来,他的影子如海草般细长,一边摇曳,一边慢慢拖拽吞噬辛朗更细更长的影子,直到两个影子交叠、密不可分。
然而此时狗链还结结实实地抱着辛朗的脖子,仿佛他们天生就该在一起。辛朗有些自暴自弃地想:世界上有多少人买得起lv呢?世界上有多少只狗能用上lv狗链呢?无论如何,至少昨天的他一定买不起。可是今天他就用上了,别管怎么用,以后在不知情的外人前至少还能装装样子:我家狗链都是lv!
财富和铁钳一样能掰弯僵直的嘴角,狗也不例外。
意识到被江凛牵着走向某个位置的那一秒,辛朗僵硬的嘴角忽就弯成天使萨摩耶45度超温暖微笑。夕阳西下,光线昏黄,温柔地铺在跑车上,炫目的光点沿着流线型车身从车头游到车尾,最后跃入辛朗瞪大的眼睛,再冷漠的男人看到保时捷718闪出的华光都会笑出声来,何况辛朗的性格恰恰相反。转瞬间,他滔天的怒气被富贵的巨浪硬生生泼灭了,因为他知道,好日子就要来了!
辛朗端坐在红色真皮座椅上,昂首挺胸,脊背笔直,气宇轩昂,看上去比带着墨镜单手开车的江凛还要潇洒几分。
敞篷跑车泛出的银光划破夕阳笼罩的柏油马路,还没到下班高峰,路上的车稀稀疏疏,江凛开的飞快。
飒飒秋风阖上辛朗乌黑的眸子却无法抚平他嘴角的褶皱。等红灯时,斑马线上行人屈指可数,隔壁车道也只停了几辆车,辛朗往车门边靠了靠,用力伸长脖子,唯恐路人看不到脖子上金光闪闪的lv狗牌。然而红灯只等了60秒,江凛一脚油门,跑车淡出路人视线。这是辛朗人生第一次渴望堵车。
“大王,我帅不帅”辛朗的大耳朵甩在脑后呼呼作响,格外拉风。此时他飘飘欲仙,甚至呼吸都轻快不少,忍不住向比格大王炫耀。
“帅,但马上就不帅了”
“?”
一颗清凉的珠子“吧嗒”落到他宽大的耳朵上,还没反应过来,又有一颗落到毛茸茸的头顶,他抬头向天看去,千百颗雨滴如流星般撞向地面,“哗”地一声,暴雨倾盆。
青云市的天气就是这么任性,明明连着几天都是晴光万里,结果现在没有任何预兆下起大雨。入秋后的雨带着些许寒气,包围嘈杂的城市和人群。路上行人举着花花绿绿的小伞,在白色暴雨中格外醒目。
“werwer——”赶紧关棚啊笨蛋江凛!辛朗边叫唤边躲到宽敞的座位底下,不一会儿,车里聚起一滩水泡着他的脚,真冷啊。但是不得不说,当狗有当狗的好处,比如现在这种尴尬的窘境,路人只会盯着驾驶位上浑身湿透的的车主。
江凛原本宽敞的衣服变成紧致修身型。他一手扶着方向盘,另一手随意地在中控台上点点,音乐优雅地流淌出来:
“就让这大雨全部落下~就让你看不见我脸上的伤疤~”
这个笨蛋不关篷放什么音乐?辛朗等得有些不耐烦,他把脑袋从车座下探出来,伸着脖子,张大嘴巴想咬一口江凛的大腿提醒他,可下一秒就定住了。
“嘶——”有钱买车没钱买衣服是吧,这什么啊,都透了……
半个小时间,辛朗看见他结实的后背和大腿,现在他开车,他终于看见他的正面:泥泞的衣服紧紧贴住身体,他的线条轮廓——不管弯的直的都格外分明,胸前微微鼓起,两座粉色小山相距甚远,往下八块腹肌呼之欲出。辛朗现在确定了,这副身材绝对不是一朝一夕的健身可以得到的。以前还觉得江凛是个道貌岸然,只会打扮自己的花架子,没想到还挺有料。
又到了一个红绿灯口,这时雨小了一些,江凛把车停下,转过头摸摸辛朗头上湿成数缕的毛发,呼吸起起伏伏,他欠欠地笑着:“抱歉啊”。
辛朗愤怒地拱了他的腿:“抱歉的事你少干!”
“吧嗒”一声,一颗雨珠从灰色的天空落下,不偏不倚落到辛朗的眼睛上。江凛的笑就着雨水慢慢融化,看不清了。
绿灯亮起,跑车左转划入光明路,行驶一公里后,停在金鹰地下车库。
江凛把辛朗抱下车,打开后备箱。一瞬间,某个东西反射的光把辛朗的脸照的一块红一块蓝,活脱脱像个警示灯
是一块红白蓝防水布。
辛朗没记错的话,秋收的时候奶奶家总是要备很多快这样的防水布,用来抵御晚间的露水或突如其来的暴雨,没想到江凛也用的到这种东西。
不是,辛朗有些后知后觉……重点是:混蛋啊放我下来!
辛朗在江凛怀里猛地挣扎、扭曲、鲤鱼打挺,双手乱抓、两只脚不停蹬着他的肚子。
“嗯……”江凛突然闷哼一声,一贯放松的腹部肌肉防御性用力硬起,他没想到这个小家伙对于拥抱抵触这么大,只好先把它放到地上,手里紧攥牵引绳。这是地下车库,虽然是雨天,可逛街购物的人还是很多,几乎每隔几秒就有辆车往来穿梭。
触碰的第一脚,辛朗就愣住了。这就是腹肌吗……
辛朗曾经在一家健身房打临时工,负责前台和归类器械的工作。老板人好,上午人不多的时候允许员工免费健身。他本来身材就不错,加上数月的健身,肌肉更加流畅有型。健身这种事大有学问,不同的器械针对不同部位的训练,哪些肌肉该发力,哪些肌肉该放松,他这个业余人士学到不少。尤其像腹肌、胸肌这些肌群,别看拍照的时候硬鼓鼓的,其实放松的时候摸上去是软的、弹的。话说,今天还是第一次用脚踩腹肌……
这种感觉该怎么形容呢…比踩在沙发上更软,又比踩在棉花上更硬,有点像踩在一颗装满水的水球上,但这是一颗堪称完美的水球,完全不用担心它会随时炸开,弄得自己满身狼狈。
不得不说……脚感……还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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