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主任老魏教的是数学,这是我比较厌烦的学科,而他授课的方式更让我觉得这门课无趣。他每堂课一上来就写题、讲题,很快就写满一黑板,然后擦掉再写,循环往复。一节课下来,坐第一排的同学不知道吃了几斤粉笔灰。这种填鸭式的教学法,怎么能引起大家学数学的兴趣和积极性。果然年纪大的人风格也守旧。但是他日复一日不辞辛苦地板书,我还是挺感动。也许他头发的斑白,就是粉笔灰造成的。有时候我也会觉得,自己的数学成绩挺对不起他的付出。
化学是我最不喜欢的一门课,讲的东西过于微观,化学方程式枯燥无味,只能死记硬背。高二又发生了一件事,让我彻底下定了转文科的决心,从此和化学无缘。
我是物理课代表,对物理还是很感兴趣的。物理并没有那么抽象,无论力学、光学、声学还是电学都能在现实中找到应用场景。物理实验也比化学实验有趣得多,还没有危险性。我甚至一度憧憬过自己将来能拿诺贝尔物理奖。当然,这并不是我憧憬过的最离谱的事。
至于我最爱的一门课,那肯定要算语文了。我一直认为中国的语言和文字是老祖宗留给我们最珍贵的财富。中文的优美和先进性超越其他语言几个银河系。我母亲就是大学中文系讲师,家学渊源让我从小爱上了阅读。小学三年级硬是读完了爷爷留下的《三国演义》繁体竖排版,小学毕业前读完了《水浒传》和《西游记》。另外还大量阅读了中国古典小说和凡尔纳的科幻小说。到了中学,家里几乎无书可读,才开始像其他男生一样看起了武侠小说。
教语文的老师姓黄,貌不惊人,一口龅牙,但却有着有趣的灵魂。他自称是宋代大诗人黄庭坚的后代,这我相信,因为他确实学识渊博,名篇佳句,信手拈来,上课基本不用看课本。听了黄老师的课才让我觉得选择来新远是对的。他上课幽默风趣、妙语连珠,常常让整节课课堂里都充满欢声笑语,引来对面班级同学的侧目。我觉得语文本来就应该是有趣的,但直到遇见黄老师,语文才回归了本真。我曾经觉得自己是个幽默的人,但和黄老师一比,我又成了无趣而乏味的人。我对任珍说有趣的灵魂比好看的皮囊重要,其实是有感而发。因为黄老师,我又多了一个憧憬,憧憬自己成为一个像他一样的语文老师,像他一样有趣的人。
至于英语,我既不喜欢也不讨厌。我觉得拼音文字远不及中文优美和先进,泰戈尔的名句“使生如夏花般绚烂,死如秋叶般静美”的英文原句“Let life be beautiful like summer flowers and death like autumn leave.”在我看来就如同一个中学生说的大白话,毫无诗意可言。中文我可以用一百种以上的方式去形容一个女孩的美,并且让你觉得她音容如在;但英文你无论用多少个单词叠加,我都无法得到一种具象的美。
我不讨厌英文是因为英文怎么也算不上难听,我还常听一些英文歌曲。我最喜欢的英文歌是一首老歌All I Have to Do Is Dream。还有一点,一般教英文的都是和蔼可亲的年轻女老师。我们的Miss Ding就是这样的,她戴着一副眼镜,语带温柔,从不发脾气。
不过第一天上英语课,Miss Ding就给我出了个难题,她要求每个人给自己取一个英文名,以后上课就用英文名点名。说真的,我实在找不出一个英文名好听又上口的。取中文名讲究“音形义”,英文名哪有这些,根本无从下手。我搜肠刮肚了好半天,没有半点头绪。
就当我准备放弃的时候我问了问任珍:“任珍,你的英文名是什么?”
“Susanna.”
“哦,苏珊娜!真是个好名字,这是我听过最好听的英文名了。”我这么说倒不是真的觉得这个名字本身有多好,主要是我很喜欢一首美国民歌《哦!苏珊娜》,这也是我最熟悉和喜欢的外国歌之一。
“苏珊娜、苏珊娜……”我在心里默念这个名字,也哼起了《哦!苏珊娜》这首歌:“我来自阿拉巴马带上心爱的五弦琴。要赶到路易斯安那,为了寻找我爱人……”突然之间灵光一现。
“你叫苏珊娜,那我就叫爱德华,两个名字正好合仄押韵,一个尾字仄声,一个尾字平声。Just perfect. My name is Edward!”
全中国可能只有我一个人取英文名会按照中文译名的音韵了。我在为自己的小机灵而自得,身旁的任珍这时把头转向了一边,让我无法看到她的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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