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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第 1 章

书桌上的黑色硬壳笔记本静静躺在那里,萧曼曼纤细的手指划过封面,目光在纯黑色的封面流转。

笔记本是今天收到的,它送来的实在太过突然,致使她内心挣扎很久之后,才决定把快递包裹打开。

那本黑色的笔记本就那么悄无声息地躺在包裹里,期间她无数拨打面单上寄件人的快递号码,每次听到的都是提示空号的机械音。

她将面单上的地址仔细看了一遍又一遍,终于想起那个差点被她遗忘的地方--卢湾市落霞区明山镇。

思绪飘至十年前那个夏日,她随爸妈第一次去到那个镇子,对它的第一印象是破烂且小,在那里,她在度过了她的高一生活。因为只待了一年便离开,所以那段时光被她有意无意的埋进记忆深处,直到包裹的出现才让那段过往重见天日。

疑惑更甚,她不认为会有人在十年后想起她,并从那个地方给自己寄来东西。因为在那里,她没有结交任何一个朋友,更甚至于,同班同学中她也不一定能叫出几个名字。

过了很久,像是下定决心,她伸手打开那本笔记,期望从中找出一点儿寄件人信息。

刚一翻开,萧曼曼就有些后悔,因为内容并不是她以为的笔记,而是一篇篇日记。

她抬眼看看日期,发现最早的一篇竟然写着‘2014年9月24日’,这是一本十年前的日记,而日记主人不知出于什么原因,在十年后将它寄给自己。

看到是日记,本着不侵犯别人**的原则,萧曼曼下意识想将它合上,却在合上之前无意中看到自己的名字。

手中动作一顿,内心挣扎半天,还是忍不住想要看看,想看看究竟是谁会把自己写进日记里。

令她没想到的是,日记不是讨厌她的人写的,因为才看一篇,她就察觉出日记主人并未刻意隐藏的小心思。

2014年9月24日,星期四,雨

连着下了好几天的雨,回家的路愈发难走,自行车因为爆胎无法使用,只能走路上下学。

放学时,雨越下越大,因为没带雨衣和雨伞的缘故,我不得不在雨中奔跑,只是天色太过昏暗,我在跑过一段泥泞小路时不慎摔倒。

我没有立刻起身,躺在那里用胳膊挡住眼睛。不知过了多久,也可能只是一瞬,上方传来一道声音,关切地询问道:“同学,你还好吗?”

我猛然睁开双眼,隔着雨幕看向站在我面前那道熟悉的身影。她伸手想将我扶起,我看着她那身干净的衣服,害怕因为我而变脏,于是拒绝她的好意,双手撑起地面快速站起。

由于太过狼狈,我不敢直视她的双眼,低垂着脑袋,连声音都找不回。

她并未因我的沉默而离开,努力将手上的雨伞举到我头顶,接着将手柄递到我面前,见我没有要接的意思,主动开口道:“我叫萧曼曼,是明山中学的学生,你也在那儿上学吗?”

我想告诉她,我知道你的名字,你在上学的第一天便做过自我介绍。可我没有勇气抬起头,更没有勇气在她面前坦然开口。

“你家住哪里?我骑车送你吧,雨这么大,你这样跑回去会生病的。”

她总是这么善良,会给班上每一个同学发糖吃,也会在别人需要帮助时,伸出援手。

或许是那天的雨太大,平时只敢偷偷看她背影的我,竟然鬼使神差的点了点头。

回家的路很长,长到我跑了很久却看不见家门,回家的路又很短,短到我还没有开口告诉她我的名字,已到达目的地。

我在心里默默想着,等下一次再见面时,我也要向她做自我介绍,告诉她我的名字。

这篇日记不长,萧曼曼只用几分钟时间便看完全部内容,可任凭她怎么去想,也想不起她送的人是谁,她也完全记不起自己曾送过人回家。

如果不是时间,地点,姓名完全对的上,她都要怀疑这篇日记里的萧曼曼另有其人。

而那个人似乎也并没有像日记中所说,告诉自己他的名字。

日记里的字是用钢笔书写,字体冷硬锋利,她实在想不出关于日记主人的任何细节,于是随手将本子合上,而后将其置于书架之上。

之后的一段日子,因为临近五一的缘故,公司一直在赶进度,每日加班到很晚,她也就没有时间再去思考关于日记本的事情,甚至连看它们的时间都没有。

忙碌的工作终于告一段落,萧曼曼喘了口气的同时,又想起安安静静待在书架上的日记本,如同它们的主人,仿佛总是在自己身边完美隐身,不让人察觉。

十年之久,她竟然不知有一个人,默默将她写在一篇篇日记里。

不知出于什么原因,日记里的日期并不是连续的,等她翻开第二篇时,时间已经跳转到九月三十号。

这一天的日记也并不像上一篇,写满整整一页纸,而是只有短短几句话。

2014年9月30日,星期日,晴

我在修车时看到她了,在离我不远的地方打电话,似乎发现我在看她,她低头从背带裤的口袋里掏出一颗棒棒糖,在我还没来得及埋下脑袋时,走到我跟前笑着递给我。

我没舍得吃这颗糖,因为是她给的。

棒棒糖?萧曼曼想起,那时她妈妈特别喜欢一款棒棒糖的包装盒,于是总是买很多糖果在家,她一个人吃不完,她妈妈就会把糖果装在她的书包里,让她带给同学吃。

以至于整个高一,不管她的书包还是口袋里,总是有吃不完的棒棒糖,这也使得她只要看到同龄的人,就忍不住去口袋掏糖果给别人。

这实在是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她给出去的糖果太多。在她看来,这根本不值得被人珍重的写在日记里。

继续看下去,每一篇日记里,无外乎全是关于她的内容,应该说,这两本日记就是因她而生。

日子在不知不觉间流逝,她将日记本从书房拿至床头,每天晚上睡觉前看一篇过几篇日记,成了她往后日子中的固定节目。

那段日子太过短暂,而她也太过游离,明知在那里待不久,所以从不费心思去了解,也从没想过要去融入那里。

她太习惯离别,以至于从来不会在任何地方交付真心,因为知道没有用。

父母工作的原因,高中之前的她随父母辗转各个地区,城市,农村,偏远山区,都有她留下的足迹。

从小她就知道,付出真心也没有多大意义,因为无法改变她漂泊的生活,所以她不管在哪里,都不会去结交朋友,知道终将会失去,所以从来不开始。

她是高一那年因为爸爸工作的临时调动,随同父母一同到了明山镇,那个四面环山的小镇子。

她对这个镇子的第一印象是,这么个破破烂烂的小镇,竟然也会有高中,虽然那所高中也是又小又破。

她的整个高二一级都是在那里度过,可对它的印象一如最初,破,烂,小。

如果不是手边那这本黑色日记本,她大概已经将这段微不足道的记忆深埋,不会再提也不会再想起。

她不知道这两本日记本是谁寄给她的,第一直觉是日记本的主人,但又想想如果那人有这个胆子,怎么可能暗恋这么多年,自己却连他的名字都不知道。

萧曼曼最初本来没把这事儿放心上,可随着翻开的次数越来越多,她对日记本的主人越来越感兴趣。

冷硬的钢笔字,却记载着柔软酸涩的文字,每一篇日记都是关于她的,而她也根本没有察觉,在十年前,有一个人竟然默默注视她整整一年,这让她有种重新被人重视的感觉。

促使她想要找到日记主人的原因,是最后几篇日记的内容。

日记断更在去年夏天,思念并未因时间而停止,却因无法言说而更加恣意蔓延,如同夏日山间无边无际的野草,随风疯长,他的最后一篇日记里如是写道:

如果重回那年,或许我仍然无法开口对你说爱,可我希望我能勇敢一点,只需要那么一点,可以让我能够走到你的面前,告诉你我的名字。

可时间不会回流,我也回不到过去,你也不再记得我,说记得可能不对,因为你根本没有认识过我。

曼曼,无数个夜晚,我无声念着你的名字,仿佛那样我便可以在梦中再远远看你一眼,可这么多年过去,你从未出现在我的梦境中,哪怕一次。

即使如此,我依旧不想忘记你。

春天寄过来的日记本,萧曼曼用了几个月的时间将每一篇认真读完。时间在此间流逝,转眼初夏,她合上厚厚的本子。

微信提示音在这时响起。

妈妈:周六下午七点,某某西餐厅

接着,电话响起,她刚点过接听,林晚婷的声音便传来:“曼曼,上次给你说的那个男孩子,你去见见,时间地点发给你了,记得化个妆,穿好看点儿。”

对于妈妈时不时安排的相亲,萧曼曼从来不置可否,有就去见,但从来不会想要下一步动作,以至于相亲无数次,她连一个相亲对象的电话都没有留过。

只是这次不知为何,心中莫名生出一股烦躁来,她第一次拒绝母亲:“妈,我不想去也不会去,我还没有老到需要相亲来解决个人问题。”

林晚婷在电话那头,毫不留情地吐槽道:“你都多大了知不知道?28啦!再过两年三十岁就是大龄剩女了。趁现在还算年轻,不为自己的以后考虑,难道真的要把自己剩下?”

萧曼曼被吐槽后脸上也毫无波澜,如是说道:“我刚刚过完26生日,怎么就28了?”

“过了26就是27,虚岁可不就28?”

“您算数真好。”

“少在这儿跟我阴阳怪气的,明天下午七点,你最好准时出现在那家西餐厅。”

“妈,我不……”萧曼曼一个去字还没说出来,那边果断掐断电话。

电话里只剩下“嘟嘟”的忙音,她将手机扔回书桌,手掌无意识在日记本封面摸索。

良久,她翻开日记本,在最后一篇日记下面快速写了几个字,合上后将本子放回书架。

火车刚到站,萧曼曼正拉着行李箱往外走,电话铃声再次响起,萧曼曼无视它,那声音契而不舍,无休无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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