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形势越来越严峻,他们一行人穿着军装走在街上被百姓们躲避,**和民众关系远没有前几年那么融洽。
天比之前暗得早些,许是阴云遮蔽,不一会儿秋风袭来,雨滴丝丝落下。
王天风和一起凯旋而归的战友们,被领导携着走进一家妓院。喝了几口酒,胡乱聊了几句,纷纷投入温柔乡。
这时候戴长官对王天风开口说:“天风,我很看好你。”王天风是戴长官的副官,马上要调离,王天风有望升职。只是他太直了,戴长官怕**留不住这样的人。
五彩的光晃得人们看不清彼此的表情,王天风一幅不胜荣幸的样子。
“行了,行了,你也去吧,我是来叫你们放松的,不是来整这些虚头巴脑的。“戴长官朝王天风摆摆手。
又喝下一口酒,王天风目光在场内逡巡,发现一个年纪不大的小女孩。他向戴长官打声招呼后,拉着女孩进房间。
“你叫什么名字?”
“锦瑟。”锦瑟姑娘直直往他怀里钻。
王天风轻轻推开她,“你先弹琴。”
锦瑟乖乖坐回去,拿着房间里的琵琶开始弹。
铮铮琴声流出,王天风闭着眼睛用手指按摩眉心。他对小女孩提不起兴趣,这样小的孩子比年纪大的干净些,他着实有些累了懒得应付人。
锦瑟年纪小,却不死板,她见王天风如此,就把情曲换成轻曲,柔和的旋律让王天风酝酿出几分睡意。
“我要走了。”子时,王天风整理了一下衣服,对撑着手臂在桌子上打盹的锦瑟说。
他的话惊得锦瑟一激灵,她睁大双眼柔柔地问:“您还会回来吗?”
“不会。也许有一天你会在报纸上看到我的死讯。”王天风此时才二十多岁,对生死的洒脱让他看起来很耀眼。
“那我也要知道您的名字才行。”
“王天风。”
锦瑟本想一了百了,遇到王天风后又重新有了期待。她每天关注报纸,既希望能在上面看到他,又希望永远不要看到他。
然而正当锦瑟决定好好以妓女的身份活下去时,她染上了花柳病,被妓院抛弃。
上天眷顾,锦瑟被于老板救下并赎身。于老板是正直的好人,他对锦瑟就像亲妹妹一样,甚至还给锦瑟取了[于曼丽]这个名字。
跟着于老板的那些日子里是她难得幸福的时光,她能够像正经人家小姐一样上学。
然而好景不长,于老板某次经商,被贼人杀害。为给于老板报仇于曼丽重新做回锦瑟,设计杀了三个贼人。
锦瑟或者是于曼丽,又或者是跟着养父没名没姓的丫头。无所谓哪个她,这不到二十年的时光里,得到的甜就那么一些,世道太乱,人生太苦。
报仇后,于曼丽自首了,她一心蹲在监狱里等死。
在执行死刑之前,于曼丽只是安静地待着。有天外面监狱的走廊里是皮鞋踩踏地面发出的声响,除了她几乎所有的犯人都抬起头,神色各异地望着门口。
铁皮摩擦的声音响起,伴随着吵人的声音,锦瑟缓缓抬起她的头,冰冷的双眼与一双明亮的杏眼对视上。
锦瑟悄悄打量这个神色莫辨的中年男人,碎发挡在她脸上,让冷冰冰神色模辩的她看起来像女鬼一般阴森。但是她面容艳丽,左侧脸颊靠下的地方有一颗小痣,让她看起来更像是艳鬼。
狱门外,观察锦瑟这个死刑犯的是王天风,他出生入死十多年终于成了有少校军衔的军统长官。他向负责人询问了她的资料,负责人面色复杂,缓缓的开口:“这女孩的身世,说来话长……”
牢里的灯光很暗,暗淡到于曼丽灰扑扑的棉服几乎都和环境融为一体,暗淡到于曼丽几乎看不清小窗口露出的眼睛是否在看自己。她只是这么阴森森地吓人,随机又恢复她原来抱膝埋头的姿势。
她没等到死。
窗口被关没一会儿,她被带出大牢,抹去锦瑟的过往,作为于曼丽成为军校里的学生。
其实王天风第一眼没有认出于曼丽,听到她的身世后,他才模模糊糊记起。想到于曼丽如今曼妙的身材和艳丽的面容,很难想象她之前还是一个有些婴儿肥的小姑娘。
如今的于曼丽,一双猫眼又冷又清,看得人心里发毛。脸不大,唇又饱满红润,五官小巧而精致。最吸引人的,当是她右脸颊稍稍靠下的位置那一颗小痣。
曼丽,这个名字和她的外表很配,但是太轻。王天风有种预感,于曼丽这一生,怕是难得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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