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央尼玛本是带着一抹捉弄的笑意,这一看,萧蕊像只受惊的小鹿一般微微颤抖,竟是真的吓坏了!
脸上的笑容瞬间消逝,赶紧上前小心翼翼用手轻轻拍着她的肩背安抚。
想她想得睡不着,这一见面就把她弄哭!加央尼玛心中十分自责。
待她稍稍安稳才低头赶紧说了句:“对不起!”
只见她梨花带雨的脸上漾着一抹嗔怪的表情,手里已是用了力气将自己推开。
被推开的那一刻,加央心中重重地跳了一拍,什么意思?被她讨厌了?
心中万分忐忑,站在这个温婉的女子面前竟像犯错的学生般手足无措。
萧蕊直直盯着他的眼睛,朱唇微启,嘴角微微挂着一丝愠怒,说道:“对不起就完了?你……重新说!”说完,低垂眼帘斜到一边,那稍稍的愠怒又慢慢变作一缕娇羞。
重新说?加央怯怯地暗自琢磨,却突然瞧见了她咬唇的偷笑,心中的担忧瞬间消失,眼中却迅速聚起一束亮光。
只见他挺了挺脊背,像是在给自己鼓了鼓劲。而后温柔而羞涩地低下头,凑在她耳边从喉咙里低声说:“我好想你!”
这句情话带着加央的炽热的气息从耳朵灌进萧蕊的心房,将她瞬间融化在爱情的蜜糖里。眼中虽还残留着泪花,唇边却已抿出浓得化不开的微笑。
仰头再瞧他,两人明亮的视线终于不再相互逃避,如同互有引力般紧紧交织。这一刻,他们从初见便互相吸引的心,终于明明白白地贴在了一起。
许久,街道的喧闹再次回响在耳畔。
他转到身旁,与慢慢同行在流动的人潮。将余光锁在两人之间那微小空隙,左手小心翼翼地、极其轻柔地触碰到她垂在身侧的手背,温润而柔软的触点让他清晰地感觉到她皮肤的温度与自己指尖的冰凉。
她并没有躲开,于是他的手指带着一种近乎虔诚的笨拙,轻轻地试探地抚过着手背,从掌心滑入她的指缝间,微微屈起,扣住了她的手。顿时,指尖传来的、无比真实的触感汹涌而来:纤细的手指,细腻的肌肤,还有那同样微微汗湿的、温暖的掌心。
他不敢侧头看她此刻的表情,只敢用眼角的余光捕捉她似乎微微一滞的脚步,和那瞬间变得有些僵硬的指尖。
但很快,他感觉到她的手指,也轻轻地、带着一丝羞涩的回应,回握住了他的。那微小的力道,像一股暖流,瞬间驱散了他所有的紧张和不安。一种巨大的幸福和甜蜜,在心口无限膨胀、蔓延开来。
脚下的路似乎变得柔软,冲赛康的空气仿佛也带了甜味。
两人紧贴的掌心之间——滚烫、微湿、带着微微的颤抖和无法言喻的悸动。
那不再是简单的肢体接触,而是两颗心通过指尖,笨拙又勇敢地,确认了彼此靠近的讯号。
“要去哪儿?”走了好一阵,加央才突然问起。
“呃……哎呀!走反了!我要去买毛线呢。”
两人忍不住笑起来。
“你怎么到这儿来了?”萧蕊突然问起。
加央转了转眼睛,右手伸进自己的后脖颈,一脸的难为情。
当然不可能是偶然遇见!而是他的蓄谋已久!
其实,事情是这样的。当天早上加央出了操,去浴室冲了澡走出支队时是早上八点。他跑着去支队不远的一家铺子取了摩托车和寄存的一些东西便去了纳金路口。
原来打算直接去纳金,但怕她可能会在礼拜天到拉萨来,到时在路上遇见也不好去追她,便想先在这里等等。若是今天她没来,再骑车到嘎巴村接上多庆一起去纳金看看。
加央到甜茶馆的时间太早,店里都还在洒扫准备。老板见着是他来了便先给他摆上了一壶甜茶和一盘桂圆干。他将摩托车停在了内院后,便一直坐在磨砂玻璃的窗户前静静地观望。
大约过了二十分钟,东风140满载着一车快乐的纳金电人停在了茶馆外。他立即起身倚在窗口,将那磨砂玻璃的窗户推开一条细缝仔细查看一个个下车的身影。当发现萧蕊果真是来了,他心中很是开心。但紧接着又跟下来了白勇辉,这便令他有些不知所措。
是一起去逛街?去办事?要一直都在一起?心里暗自不爽!却又暗自庆幸!庆幸上一次自己没有再因羞涩错失表白的机会!但心中还是忐忑不安,毕竟表白又不是结婚!
他远远地跟了他们一路,也想了一路的办法。是直接去认领?还是假装遇见?
结果刚走完林廓东路北段就惊喜地发现两人分道扬镳,他便欢欣雀跃地快步跟上萧蕊的脚步转进了热莫其路。
萧蕊听他说完早上的事,心想他好不容易休假,肯定也想回嘎巴村看看多庆,便说把毛线买好就回嘎巴村。
他摇摇头,也不说什么,只是牵她的那只手暗暗加了些力气,目光温柔地停留在她双眸上。
萧蕊瞬间懂了!
他今天,没有那么想念多庆!脸上瞬间泛起一抹绯红。
来到市场二楼,他们从狭小的巷道,挤过一个个堆摆着铜佛、藏毯、哈达等各式商品的摊位。终于在摩肩接踵的人流边缘,找到了萧蕊说的那一排毛线摊子。
那儿没有花哨的陈列架,五光十色的毛线团堆叠在一起像一座座五彩的小山,空气中弥漫着羊毛特有的气息。
摊主是一位藏族阿佳。
她的脸庞被高原阳光镀上两团标志性的“高原红”,裹着厚实的邦典坐在自己的摊位边。一边跟摊位前的顾客介绍着毛线,说着价格,另一边又熟练地拿着线锤捻着羊毛线。
只见她左手捻一撮在抓板上抓成绒的羊毛接在线锤上方的毛线上,右手的拇指、食指和中指合力将线锤底部的锤柄拧转起来,左手跟随线锤转动的力量慢慢放开,那一撮羊毛便捻成了两寸长的羊毛线。
萧蕊在摊位上找到上次买的那一种混纺羊毛线,用手拿起一团在脸上挨了挨。温温暖暖、软软糯糯也不扎人。
她喜欢编织,对毛线很懂行。
要说品质最好的那当然是国营商店里的纯羊绒,可那一斤起码要五六十块。这种混纺羊毛的质感虽然差一些,但性价比却更高。
选什么颜色呢?
她转头看看身边这个穿着咖色皮夹克的帅小伙,他正微微笑着专心地看着自己。
自己也笑了笑,举起两个软软的线团左右各一个在他脸蛋上挨了挨。“是不是软软糯糯很舒服?”
见他乖巧点头,她将线团拿到眼前细细看。
左手是奶油白,右手是卡其色。再比较了下,最后选择了颜色更深一点的卡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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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章 我好想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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