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沈,快入冬咯,俺家的肉不太够,你这回进山能不能多打点肉卖给俺?”
沈知墨停下脚步,回头望去,只见远处孙二娘喘着粗气追在她后面,摇摇招手,见她回头后却不再上前。
沈知墨人如其名,墨色的眸子一瞬不瞬,让人看不透。
“俺家这回多做了两套衣裳,到时候一并给你!”孙二娘被她看的又敬又怕的,生怕她不答应,忙说出自己的报酬。
沈知墨点了点头,提着猎刀往山里走。
说来也好笑,沈知墨这名字和人完全不沾边。
父母取名知墨,知墨,不说博古通今,但也应是舞文弄墨之辈。
可惜,沈知墨写不出一手好字,就连识字都只会一些基础。
不过在这山岗村里,会识字,会写字就是一件顶了不起的事情了。
山岗村是个偏远的小山村,距离京师约莫要行一个月的路程,就连去最近的城都要走上三天。村里老一辈人只记得沈氏夫妇是在一个雨夜入的村,沈父带着大了肚子的沈母入村没多久就生了沈知墨。
虽然雨夜两人落魄,但村里何时见过那么柔段的衣料,第二天一群人就忙不迭地趴在墙头上看这户沈家夫妇,就连村里的地都因为要买的人是他们贵了一倍。
带来的钱买完地和房子就不剩多少了,沈父在外耕种,沈母因生产时没调理好,落下了病根,隔三差五就有点毛病,只能在家带着沈知墨。
生活虽然拮据,好在夫妻两人都不是很在意,自得其乐。
沈父茶余饭后与沈母耳鬓厮磨,偶尔也会指导沈知墨识字。
沈知墨识字没多久,刚学了自己名字如何写,谁知道真落了笔墨在纸上竟是写母亲的冥碟。
一头乌发的沈父一夜白头,忙前忙后操办一切,原先挺拔的身子都佝偻了。
沈母去了后沈父忙于谋生就疏忽了沈知墨的教书识字,到沈父撒手人寰时,沈知墨也就只会沈母教过的那些字。
本幸福的三口之家,陡然间就留下个小屋,和孤零零的沈知墨一人。
一看偌大的房子就剩一个女娃娃,村里不少人都起了收童养媳的心,但又嫌她们家晦气,再眼瞅着还未长开的沈知墨属实一般,便统统打消了念头。
家中无财,沈知墨靠着村里接济才给沈父安葬,安葬过后村里就将独居不易的她“安排”到了村尾的老王头猎户旁边的小破草房子住。
老王头是方圆十里有名的猎户,平日捕猎杀生,煞气重,今天能杀畜生,指不定明天就能杀人呢。村里人原先想让他搬离村子,去山脚住,可念着这村里打猎好手就这么一个,得罪了老王头那以后吃肉可难咯,于是作罢。
俩煞星,正好凑一对。
原先的沈氏小屋没过多久摇身一变成了村里的祠堂。
“你瞧呢,有的人连畜生都不如。”
老王头喂着鸡,手刚摇晃着碗走出伙房,鸡群就咕咕咕地叫着围了过来。
老王头招了招手,示意沈知墨去喂鸡。
“瞧你那小手嫩嫩的,要不你就在这儿喂喂鸡得了。”
沈知墨闻言下意识的摊开手看了看,对比起老王头黝黑的手来说,她确实嫩嫩的。
今不过十三岁,左右都是女娃子嫩水的年纪。父母将她养的好,也就时常握笔的指腹有点薄茧。
沈氏夫妻究竟适合来头,起初是有人好奇,原以为是哪个大户人家的小姐公子私奔,谁知道一年又一年过去了,没有人来寻,日常开销也跟寻常村中人无异,粗茶淡饭,紧衣缩食,村里人渐渐的就不好奇了。
老王头不指望沈知墨能做什么,就是想给她找点事情做做,别一张嘴就白吃他的饭,那他可不乐意了。
沈知墨摇了摇头,老王头皱眉,暗叹了一口气,径自拿着碗走向鸡群。
可没走几步沈知墨拦下了老王头,拿过他手中的碗,蹲下身子喂鸡。
沈知墨喂完了鸡,从门口拿起老王头常用的猎刀,献宝一样的托着刀看向老王头。
“我想学这个。”
沈知墨话少,却语出惊人。
舞文弄墨在村里吃不香,手头得有点本事才混得下去。
老王头打量了一番,最后同意了。
年纪轻轻的沈知墨随着隔壁老王进山捕猎,也就四年时间,沈知墨就成了村里头仅次于老王头的猎手了。
白皙的手臂晒成了蜜色,嫩滑的小手也长了一层茧。原本单薄的身板也在这几年打猎吃肉练得结实,穿上一身翻毛猎户装,高大挺拔,远远看去与男子无异。
可若走近了瞧,又叹她生的极好。与性子清冷不同,面容生的姣好,面若桃花眼似弯钩,勾人的狠。
可真是女大十八变,以前瞧不出长相,现在放在人群中很是扎眼。
村里头年轻小伙都是动过心思,碍于老王头的余威不敢造次,再后来窜门时看过她手起刀落处理猎物,那快准狠的劲儿就连老王头都不逞多让,谁要是娶回去了保准受罪,这之后就没几个人敢惦记沈知墨了。
老王头无妻无儿,对沈知墨就好似亲生闺女。逢年过节都会从城里给她准备新衣裳,,但沈知墨嫌弃那些锦绣罗衫不方便打猎,硬倒腾自己像个乡野村夫。
可惜老王头没享乐几年,一次打猎出了意外,摔下崖,村里人没人敢去给老王头收尸,平日一声声老王哥的唤着,可真当要人的时候谁都不吭声了。
最后还是从镇子卖货回来的沈知墨进了山,寻了尸首,熟练地处理起老王头的后事,这回她没让任何村里人搭把手。
一来二往,村里就传成沈知墨天煞孤星,只要是靠近她的人都死光了。
老王头的污屋子就空在那了,村里虽然觉得晦气,但谁会和银子过不去,曾有过想将屋子给租卖的念头。
但村外鲜少人来,而村中人都知晓沈知墨的事儿,生怕买了房子,晦气翻倍,祖宗怪罪。
于是屋子便一直空置了,倒是便宜了沈知墨一人住俩屋。
孙二娘一家三口,吃不了多少食物,约莫抓一两只野味即可。
沈知墨手上有活,进山半日就猎了几只野兔,她本是想着入冬前多攒点猎物换些钱财,看看能否给父母和老王头修缮一下坟头,如今看来只能先给孙二娘了。
村里对沈知墨热心一点的也就是孙二娘了,要不然沈知墨也不会如此上心。
许是孙二娘家里育有一女,与沈知墨同龄的缘故。孙二娘之前看着沈知墨每天像个壮小伙一样出入,生怕老王头公鸡带仔带不好沈知墨,只要换季都会备了套衣裳给老王头和她。也就正因为这样,沈知墨才应了孙二娘的请求。
“嗷嗷嗷”的鸣叫从远处传来,沈知墨循声望去,约莫是捕兽夹夹住了猎物,此时正发出哀鸣。
沈知墨快步赶了过去,没想到会看到这种奇观。
捕兽夹抓住了一只獐子,獐子嘴里叼着一撮狐狸毛。
通白的毛色看上去不错,与寻常山里头跑着的黄土灰色的狐狸不太一样。
顺着獐子不远处看去,就看到被叼走一块毛的狐狸正在树下蜷缩着,似乎是死透了。
沈知墨手起刀落解决了獐子,是只小獐子,正好可以带下山。
狐狸就算了。
没破皮的话,或许能卖个好价钱。
“可惜了……”
沈知墨嘟囔道,看到狐狸尾巴那块被揪掉的毛就忍不住惋惜,要是完整的皮毛,多少值几两银子。
沈知墨用猎刀翻了翻狐狸,谁知道原本躺着的狐狸突如其来地一跳,惊得沈知墨本能地举起猎刀砍了过去。
狐狸一瘸一拐地躲过,嘴里嗷嗷嗷地叫着,跑又跑不远,沈知墨丢下背篓快步就追上了狐狸。
“若不破皮该多好啊。”
沈知墨从后面瞧着,那狐狸跑起来毛发还泛着光呢。
谁知道这狐狸跟通了灵性一般,听到她的嫌弃,立马不跑了,停在原地,讨好似的撅起腹部的软毛,示意沈知墨赶紧看看。
沈知墨错愕的看着狐狸,谨慎地靠近。
狐狸似不满她的磨蹭,扭着身子,催促她赶紧过来。
这狐狸倒是束手就擒,还挺通人性。
沈知墨放下猎刀,手上拿了一根草绳绑住了狐狸腿,狐狸挣扎了一下,哀怨地望着她。
毛,确实不错,沾了灰都还油光水滑。
沈知墨挑了挑眉,或许养养这只狐狸,等它好全了,还是值个好价钱。
只可惜这几只野兔了。
沈知墨一狠心,将野兔丢出背篓,将狐狸放入,獐子还是值钱,得带下山去。
沈知墨还没走几步,原先安分守己的狐狸却一直在背篓中翻来覆去。
许是背篓粗糙剐蹭到柔软的皮毛,狐狸不安的里头窜动。
沈知墨叹了一口气,放下背篓,将獐子放入背篓,腾出双手抱起狐狸。
狐狸似乎很满意她的识时务,一上怀中就往最暖和的地方钻。
柔软的毛穿过粗衣布料,刺在肌肤上,麻麻痒痒。
沈知墨被狐狸扎的心头一热,喉咙滚了滚,手下动作不由得轻柔,顺得狐狸懒洋洋地瘫在她怀中,透过肩臂的缝隙,狐狸眼睛亮晶晶的望着野兔仓皇而逃的背影,舔了舔牙齿。
原先被背篓蹭乱的毛瞬间服帖,尽管沾了血与土灰,但顺毛后毛色依旧可以看得出亮丽。
嗯,不错,拿几只野兔换只狐狸好像也是可以的。
上好的皮毛,制成裘衣定能卖个好价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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