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读书,过目一下下就忘。为了应付考试制度,中学时期练就了考前准确抓题的超强能力,往往是在进考场前把答案背个滚瓜烂熟,考卷一发下来,立刻把答案填入猜中的题目。这样的招数,居然也让我顺利毕业,可见年轻时的记忆力还是不错的。大学时我在图书馆把当时流行的关于亚洲四小龙的书都看完了,现在无论我怎么回想,也记不起只字片语;所以我对【安安与安德森】里读书不开窍的陈友是感同身受呀!
陪孩子长大的时间里,我们一起看了许多儿童插画故事。我才发现每个人对文字的接受方式是不一样的;童书字少,加上插画,每一本都让我过目难忘。同一本书读了又读,简单直白,充满童趣的内容,反复思索,故事深意竟比长篇累牍的名著更撼动人心,【国王的新衣】就是最最典型的一本。
全文只有44字的儿童绘本【母鸡萝丝去散步】让我在第36章借用时战战兢兢,生怕触犯了它的著作权。借着这个故事,安安和许sir夫妇的温馨互动和从小看书的好习惯就简单清楚的被勾勒出来。又借着它,在第8章里安安去往艾城的火车上看到麦田里的干草堆,一笔带出安安对两位老人的思念。
读过【母鸡萝丝去散步】的读者可能已经发现我在第24和25章也借用了它;这一次是借用了它的叙事手法。
在第24章里,安德森来到安安读书的大学,在便利店里瞥见安安打门前经过,偷偷地屁颠屁颠的在她身后跟了几天。第一次跟在她后面的那天,安德森从室内走道出来,经过花园围栏,在冷风里等着,再一路从校区走到市区,恍惚间进入了宛如魔法世界的商店街也见不着目的地,以为来到泰餐店就得救了,结果一碗泰式沾酱num prik kapi 让他彻底崩溃。在这里安安是母鸡萝丝,安德森是倒霉的笨狐狸。
那你说,安安是知道安德森跟着他,故意一路忽悠捉弄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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