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完饭,赵西接到电话,和吴北说了句再见,便赶回局里工作了。吴北喊到:“老板,这桌麻烦给结下帐。”老板在擦桌子,没有回头,说:“不用了,刚才走那小伙子,已经结过了。”吴北看着新加上的微信,对着赵西发了句:下顿我请。
一直到回到办公室里,那边才回了消息:好,我等着。吴北看着手机笑了笑。转头就对上了小胡的苦瓜脸。小胡两眼暗淡无光,头发也有些不修边幅,对着吴北说到:“姐,笑什么呢?我这稿子你再给我看看呗,你看完了之后可还得这么笑啊,可别生气啊。”吴北接过稿子,说道:“放心吧,这能力也不是一天就能锻炼出来的,我心里有数。”改完小胡的稿子,吴北当天晚上就写了篇关于普通一线民警赵西的新闻稿,标题叫做“一个普通民警的一天”。结果因为内容真实,意外地引起了许多人的共鸣,在网络上火了起来,微信公众号上的阅读量就超过了二十万。老王当即拍板决定在继续书写警队故事的同时,开辟一个新的专栏,专门采访和记录这座城市里不同职业的人们的生活状态。赵西因为一桩案件去了省外出差,警队那边的专栏采访也被主编安排给其他同事负责,而吴北则专门负责新专栏的内容。
吴北和老王沟通过新专栏的问题:一是其实不少杂志都写过关于各类职业的报道,二是观众看久了难免疲惫。老王却说,不要紧,这选题他还没当主编的时候就在写了,被当时的主编给否掉了,现在还有机会去写,也不要管那些数据好不好看。老王还说,也算是给这个城市记录下一段历史,给这个城市里的人,记录下他们曾经的生活。吴北打趣老王,想不到这么多年了,老王理想主义者的一面还是在的嘛。老王笑了笑,没再说话。日子也就这样一天天过去了。
一个普通的星期五的晚上,吴北从办公室里加完班出来,走在空旷的道路上。这边不是市中心,到了晚上的时候,来来往往的车辆很少,她摘下眼镜,揉了揉眼睛,又把高跟鞋脱下提在手里,朝着家的方向走去。她喜欢在没有人的时候这么做,偶尔路过的车辆里或许有人投来好奇的目光,有时候还会听到喇叭的滴滴声,但她从来都不搭理,仿佛这条路上只有自己一个人。脚底传来的刺痛让她意识到她还在疲于奔命,还在活着。这些天,她换了一个新的公寓,离公司近,房租贵点但早上可以不用起的太早通勤。有天下班时,她穿着的高跟鞋坏了,她就是这样走回家的,那是她第一次这么做,然后她就爱上了这种感觉。楼道的灯是声控的,她把手上的高跟鞋放在地上,忍着难受和不适穿上,高跟鞋“噔噔”的声音回响在楼梯间,灯亮了,她一层一层数着阶梯走了上去,走到门口的时候,弯下腰去想要打开门上的密码锁,可是密码锁的电池可能是用完了,怎么也打不开。吴北把包摔在地上,顺着门滑坐了下去,把头埋在膝盖中间低低地哭泣起来,她不敢哭的太大声,怕吵醒旁边还住着的邻居,最怕引来别人异样的目光。哭了一会儿,吴北用衣服的袖子粗暴地拭去了脸上的泪水。她扶着墙壁站起来,用手机的电灯照着墙壁,在一堆花花绿绿的小广告中寻找着开锁的那一张。她把手机解锁,眼泪滴落在屏幕上,按下按键时有个按键怎么也没有反应。吴北的泪水控制不住一般涌出来,楼梯间传来脚步声,吴北收起了声音,背对着身后的人,只希望那人可以赶快走过。
赵西的手臂上搭着脱下来的衣服,眼睛里有着红血丝,头发乱糟糟的,和同时梳得很整齐的头发完全不一样,他应该刚处理完任务赶回家中。脚步声点亮昏暗的灯光,他看着吴北的背影,开口说了句:“吴北。”吴北已经控制好了情绪,她转过头来,两个人的眼神就这样对上了。这实在不是一个很好的时机,可吴北还是问出了口,用有一点儿沙哑的声音说:“赵西,我请你去吃饭,就现在,好不好?”赵西朝着地上坐着的吴北伸出了一只手,将她拉了起来,轻声应了句:“好。”他瞥见了被赵西丢在地上的高跟鞋和皮包:“等我一下。你的东西,要先放在我家吗?”赵西有些尴尬地穿上高跟鞋,快速提起地上的皮包,看着赵西打开了对面的门,接着对面玄关处的灯光也亮了起来。赵西从鞋架上拿起一双拖鞋,对吴北说:“吴北,你先穿这双可以吗?这是我妈来我家时穿的,她一共也没来过几回,来了也不爱穿拖鞋,估计她也没穿过几次。”吴北穿上拖鞋和赵西一起走了进去,赵西家的格局很简单,没有什么多余的房间装饰品,也没有什么大家具,他们坐在桌子旁,赵西从饮水机里倒来了一杯水。他们都很自然地避开了自己和对方的狼狈与疲惫,聊着不痛不痒的关于食物的话题,吴北说她不喜欢吃水里的,对海里的也没有多大的兴趣,来到这样一个沿海城市,倒有些可惜。赵西说他从小就生活在这个城市,他最喜欢吃的是龙虾和螃蟹。吴北又说她住在一个内陆的小镇上,她有好几年没有回去过了,她有些想家了。赵西又说,他实习的时候倒是曾经去过一个那样的地方,他在那个地方办了他人生里第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案子。不知不觉,时钟已经走过了十二点。吴北喝完水,又去卫生间洗了把脸,便对着赵西说:“我请你去吃烧烤,好不好?”赵西回答了一句好,他们就出门了。他们没有穿外套,两个人都在半夜里被冷风吹着,都穿着本不应该被穿出门的凉拖,走到一片空旷的空地时,两个人突然大笑起来。“我们这样,好像两个神经病。”“神经病怎么了,我才不管这么多。”
当神经病的代价就是,当两个人走到烧烤店的时候,旁边裹着棉袄、穿得严严实实的人看见他们都忍不住用异样的眼光打量着他们。吴北拉着赵西,找了一个角落坐下来,叫来老板点好了单,老板拿着纸板记下他们刚才点的菜品,例行公事一般问了句:“那你们二位需要啤酒吗?”吴北迟疑了几秒,对着老板说:“一瓶?”又看向赵西,赵西点了点头,算是示意。她又改口:“老板,等等,啤酒还是要两瓶吧。”老板应了声好,便到别处忙活去了。
“我以前从来没有和人晚上出来喝过啤酒,其实我根本不怎么喝啤酒的。”
“我今天晚上就要试试。我还没有过喝醉的体验,从前老王当师父的时候,有酒局的地方,他从来不带我们这些徒弟去。”吴北看着远处一个电压不稳而一直闪烁的路灯说。
“吴北,我陪你喝。”赵西也没有问究竟谁是老王。
“你知道什么东西最能喝酒吗?”吴北没头没尾地问了这么一句。
“什么?”
“我觉得是龙虾。”
“为什么?”
“我们公司,有一次聚餐,吃的腌制的小龙虾。他们用酒泡了好多好多,端上来的时候,还有一只活着,我觉得它是喝醉了,它摇摇晃晃地要爬出盘子,被人一下子逮住了,塞了回去。我有时候想变成一只醉酒的小龙虾,你说这样,这个世界会不会看起来不一样呢?”吴北用一个玻璃杯倒了一杯啤酒,一口灌了下去,她的脸因为受不了啤酒的味道而有些痛苦地皱起来。喝完之后,整张脸连同身体都舒展了,瘫坐在粉色的塑料椅子上。
“我第一次喝醉,是在我十七岁的时候,那个时候我刚刚高中毕业,等了一个多月之后,终于确定了自己考上了本地的一个二本的警察学院。那天我很高兴,和一个高中时候玩得好的同学一起跑去了酒吧。他已经成年了,我还没成年,他就这么把两张身份证一起拿出来,门口的工作人员也没查。我那天喝了好多瓶酒,直接倒在了酒吧里。我已经忘记了第二天是怎么回家的了,只记得一起来看到我爸脸色铁青,我妈脸色也不怎么好看。他们骂了我一顿,我已经忘了他们当时骂了我什么。只记得当时整个身体都是轻飘飘的,好像要飞起来了一样,然后整个人重重地坠落下来。我想,你看见的那只龙虾,当时也许和我的感觉差不多吧。”赵西端起杯子和吴北碰了个杯。
“后来你还有喝醉过吗?”吴北问他。
“没有,再也没有过了,从那以后,我好像怎么喝也不会醉了,那样的感觉,我想一辈子大概也只能有一次。”赵西接过老板娘端来的盘子,摆上桌子。
“赵西,我好像也感受到了。”吴北躺在椅子上笑起来。
“嗯。”
两个人吃完走出去的时候,已经一点多了。吴北是被赵西扶着出去的,她对着赵西嘟囔:“赵西,你不准付钱,我跟你说,我已经付过了,你没有机会了。对了,你和你那个朋友还有没有联系啊。”“有啊,他去年结婚我还参加了。只是,联系到了一定时候都会减少的。”赵西把吴北的胳膊搭在自己身上,往回去的方向走。
“赵西。”
“嗯。”
“我们来唱歌好不好?”
“好。”
吴北迎着冷风开始唱起来:“你曾热爱的那个人,这一辈子也不会再见面。”吴北突然挣脱赵西,跑到一片空地中间,抬头看着天上,唱着歌:“我不要在失败孤独中死去,我不要一直活在地下里。物质的骗局,匆匆的蚂蚁,没有理想的人不伤心,他不伤心!”
吴北感觉世界旋转起来,但是赵西却一直一动不动地站在她的对面,星空掉落下来,在地上铺开。水泥地上爬满了蚂蚁,他们绕着星星不停地打转。风声依旧,吹过她的脸庞,刮得生疼。“赵西,我感觉这个世界好像完全不一样了,可是我看你,怎么好像还一样呢……”吴北说,“赵西,帮我打个电话,开锁师傅的电话,我刚才把墙上那小广告撕下来了。把师傅叫来,我要回家了。”吴北不知道那天门是怎么被打开的,她只记得门开以后她朝着赵西挥了挥手:“回去吧,回去吧。他妈的明天还得上班呢,我一个人可以的。”第二天吴北是被一阵敲门声惊醒的,她揉着头发开门,看见了门外的赵西。赵西看见她的模样,笑了起来,吴北想起了昨天发生的丢人事,恨不得找个地洞钻进去。
梦远书城已将原网页转码以便移动设备浏览
本站仅提供资源搜索服务,不存放任何实质内容。如有侵权内容请联系搜狗,源资源删除后本站的链接将自动失效。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