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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章 (六十九)2022年8月8日 星期一

如果要给盛捷的童年画一道分割线,那一定会画在12岁那年秋季,庞爱华带着他嫁去C市那天。那之前,作为钱生孝,一个赌棍的儿子,他虽大了沈炜一岁,却活成了沈炜的影子。因为无论他学习多努力,第二年的沈炜一定能考得比他的分数还高。久而久之,白马镇便只记得沈炜永远第一的神话。12岁时,被低一年级的沈炜抢走大队长的奇耻大辱,使得钱生孝开始对沈炜恨之入骨。

现在,加上城里人这个定语,钱生孝终于可以一脚踢开沈炜,彻底扬眉吐气了。

母子二人拿着不少行李,坐了很久的长途汽车,转了三次公交,下车又走了将近半小时,才终于到了传说中的新家。一个中年男人开了门,没有任何欢迎仪式,没有好饭好菜,只在坑洼不平的脸上挤出难看的笑。盛捷怯生生地躲在庞爱华的背后,凝视着盛俊年狭窄扁平的额头,叫了声“盛叔叔好”。却见那张脸立刻沉了下来,原本友善的目光瞬间迸出火花。

一只如火钳的大手将他扯了出来,“叫我叔叔?嗯?你妈没教你吗?”盛俊年额头正中那根青筋暴起,却在最后一刻死死压住全部戾气,整齐的牙齿闪着光,像是在狞笑。

“怪我怪我,路上人太多,还没给孩子交代。”庞爱华伸手拉了一下盛俊年,脸上满是赔笑,“生孝,要叫爸爸,知道吗?”

“叫什么生孝,土得要命,上户口时正好把名字一起改了!”盛俊年脸色和缓了一些,钳在盛捷胳膊上的禁锢这才松开。

拿到新户口的那天,盛捷抚摸着那蓝黑墨水手写的陌生的两个字,彻底跟钱生孝的人生做了告别。

作为钢厂工人,盛俊年住的是父亲留给他的单位集资房,只有一室一厅,这和盛捷之前的想象大相径庭。那房子太旧了,几场大雨之后,就生了满墙的霉菌,就算擦过还是会疯长,好像生了满身疹子的病人,令人厌弃。

盛捷的卧室是从客厅直接切割出来的,只挂了个帘子,以示这是一个独立的空间。

他和父母的距离如此之近,近到连他们一周几次的夫妻生活都能听得清清楚楚。初二的夏夜,盛捷终于忍不住掀开了帘子,充满好奇地往里看去。月光下,两具白花花的身体交叠在一起,母亲身后不断动作的盛俊年绷紧了腮帮,活像是成竹在胸的狮子。母亲的脸上则是痛苦的,仿若被咬住了咽喉的食草动物,只能死死捂住嘴巴,不发出一丝声响。

盛捷知道自己不该再看,但已经起了反应的□□将他的所有理智钉在了原地。恍惚间,他看到了盛俊年瞥过来的眼神,惊得赶快退了回去。不一会,更加激烈的皮肉击打声传来,还有母亲压抑着的低吟,他知道,盛俊年刚才是真的看到了他。

有次陪庞爱华买菜时,站在后头的盛捷听到邻居跟庞爱华夸奖着什么人,什么头婚,会做菜做家务,又性情温和的。

“是啊,俊年是这样的。”

盛捷的手被装菜的塑料袋勒出了白印,目瞪口呆地看着庞爱华面色如常地一一附和,怀疑邻居见到的到底是不是盛俊年,整天酒不离手,稍不满意就对他们母子非打即骂的那个盛俊年。

考试成绩差了要被打,成绩好了会被找各种理由挨打,庞爱华的遭遇也是如此。起初他们也不知道是为了什么,后来有次盛俊年气急了,才将原因冲口而出——

“不是头婚,还带着个累赘,简直让我丢尽脸面!”

盛俊年的嘴型不断翕张,不变的是那两排整齐白净的牙齿,和恶毒难听的词句,为盛捷心里种下了一颗仇恨的种子。这种子不声不响地生长了七年,好像癌细胞在有机组织中不停分裂长大一样,直到最后占据了他的整颗心脏。

盛捷机械地叙述着,影子就笼罩在池雨的身上。可无论谈到怎样痛苦的过去,他面部表情都仿若死水无澜。池雨注意到,他的情感严重脱节,跟被手术切掉的器官一样,变得与他无关了。

“他常常挑刺,故意说我妈炒的菜糖放多了,但那菜里明明没有放糖。我那时没他高,除了帮我妈争论两句,也就只剩帮她分担暴力了。他甚至会为了挑衅我,把我的校服和作业都藏起来,让我找不着。要是我胆敢怀疑他,必然会遭到一顿毒打。”

后来,盛捷考到了B市一所大学的医学系,却在开学的第一个月就因为打架受到了处分。对方并没有惹他,只因为是C市农村考上来的,分数比他高了十多分,让他不由想起沈炜,那个永远靠实力就可以把他踩在脚下的沈炜。

原来代际传承比遗传还可怕。盛俊年那些暴虐的发泄已深植在他的潜意识里,哪怕他跑去天边,只要他还活着,这如刀凿斧刻般的影响便会伴随终身。

“他最后一次打我是在我大一寒假的倒数第二天。因为参加同学聚会,我回来得很晚,还忘记给他买酒了。他把我上衣扒光,开始用晾衣杆抽我。但我一直忍着,既没哭,也没叫,这才真正激怒了他,开始用此生能想到的全部脏话骂我和我爸。我妈被吵醒后用身体护住我,也没让他收手。他的脏话攻击范围从我一个人,扩展到我们一家三口。不知是哪里来的勇气,我一把抓住了冲我妈挥下来的杆子,冷冷地对他说,‘停手,不然我杀了你!’

他愣在原地,放下了晾衣杆。我知道,他那一刻终于明白了暴戾即使不通过血缘,也是可以遗传的。

后来,我像是在逃避一样,再没有回过家。我妈偶尔会来学校看我,给我带些家乡的小吃。我虽嘴里吃得很香,眼睛却没法对她身上新添的伤痕视而不见。可我还太弱小,不能把她从火坑里救出来。所以每个假期我都是在学校拼了命地学习,学习人体结构,学习药物原理,剩余时间都在练习散打。在老师和同学眼中,我是勤奋努力的好学生,只有我自己知道,我是为了杀掉他而做充足准备。

再后来嘛,我毕业之前,趁我妈出差时回了家一趟,没有告诉任何人。进门后,我毫不意外地看到盛俊年醉倒在沙发上的死样子。他的发际线严重后移,周身肌肉早已松弛,肚皮也不争气地挺了出来。

总而言之,他已经老了,而我正年轻。

我给他注射了300单位的胰岛素,可他其实并没有血糖高的问题。我平静地等了几个小时,把他抱在怀里,看他从昏睡中惊厥,四肢无力挣扎,再静静看他失去呼吸。

那一刻,我甚至开始理解他了,理解我恨了这么多年的人。原来暴力的美感在于掌控。但我比他更高级,因为我不止可以掌控他的情绪,还掌控了他的生死。”

“一个大活人突然死亡,没人怀疑过吗?”

“在我妈看来,他就是突然失踪了,就跟我爸一样。因为我按照人体结构,把他分成了64块,装进旅行箱,带回了白马镇。”

“他不是C市人吗?带回白马镇干什么?”

盛捷将脸缓缓凑近,近到能在池雨棕色的瞳仁里看到自己的影子,“魂归故里你听过吧?但我不愿意他得到这样的好下场,哪怕他已经死了。现在他就飘荡在这里,一只找不到家的孤魂野鬼。”

“他也在安居堂吗?”

“安居堂?他也配?!”盛捷终于重新找回了人类正常的情感,激动得双眼通红,“猪不挑食对吧,但你知道猪连人肉都肯吃吗?”

池雨强压住一阵翻搅上来的恶心,定神问道,“廖成勇说他发现了你的一个秘密,害怕会死才决定带我逃跑的。难道他是看到了你处理尸体?你又杀了谁?”

盛捷将脸侧到一边,“安康医院一个无关紧要的小护士罢了,你来大闹一场,是她给我通风报信的,可惜睡过几次就自不量力要做我老婆。我这次顺便带着尸块来处理,被廖成勇看见了。没想到啊,养了这么多年的狗也想反咬我一口。也对,忠诚本就不符合人性,背叛才是常事。这样也好,那些猪有福了。”说完这些,狰狞的笑漾在盛捷唇边。

摩挲着左手无名指的戒指后,池雨在脑海中补齐了盛捷杀掉盛俊年之后的故事。在见识过形形色色的人之后,他终于认清了自己的普通,在智力水平层面,以及作为附加值的家境层面。他于是将人生想象成爬山,只有不断向上,才能大步甩开甚至切割掉原本的贫困,奔向本该属于他的阶级。可他无法像沈炜一样,通过自己的努力就实现阶级的跃迁,他只有靠其他方法,从童年苦难的谷底一路攀升到如今的高峰。

比如女人。

家境富裕的女人。

“梦云……她也是被你这样分……”池雨几度哽咽,尸这个字依然说不出口,在她心里,她还是不愿相信吴梦云已经化为安居堂中的一抔骨灰。

盛捷起了身,走到窗边,惨白月光笼着他那早已人鬼难辨的脸,“出嫁从夫你晓得吧?她是我的婆娘,带她回到白马镇再动手,难道不算对她身份的认可吗?再说砸了她脑袋足足二十一下的车载灭火器,还是她买给我的,你能说我不爱她吗?现在想想,那灭火器真够结实的,居然只凹进去三四个小坑。擦干净血迹,就连车子被开去年检,都没人发现。买到这种质量的东西,她对我的确够真心了……”

池雨努力不去关注盛捷那因得意而吐出的舌头,她感到五脏被愤怒烧灼着,整具身体干枯炽热到快要爆炸了。但她不能发作,至少现在还不是发作的时候。

“程亮的死,你在现场吧?虽然你很小心,但还是有人在现场找到了你留下的痕迹。你当时应该穿了全套的医用防护,防止血迹喷溅到衣物上,可惜你没想到程亮拼死留下了你鞋套的碎片。”她听见自己平静到极致的声音,却见惊讶之色在盛捷脸上重现,那神色只是出现了一瞬,又变成了惊喜。

“哦?那我还真小看他,也小看你了。”

隔着镜片,池雨看到他眼里满是轻蔑的冷漠。而在这房间之外,矗立着遥远而冷漠的燕归山。再往上,则高悬着月亮,发着亘古不变的遥远而冷漠的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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