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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第 12 章

叶城的繁华热闹没能消除送亲队成员们内心晦暗的恐惧,但的确减弱了。

因丰收节的到来,整座小城都投入进无与伦比的高涨情绪中。进了城,所看到的均是洋溢热情的笑脸,街边小食摊前挤满攥着铜钱的孩童,人们穿着颜色鲜艳的服装,擦肩而过的人也仿佛很熟稔的邻居相互问好。

叶城的天空是低矮的,在这里根本看不到蓝天,仰望的话天空是一片倒悬的黄金海洋,细雨在金桂树的枝干细叶间层层滤过,来到人间时已变得粒粒分明,不像是雨了,倒如金色海面的串串遗珠。

明明是看不到蓝天的,光线却又不受阻碍,也许这也是金桂树神奇的佐证。

街上时见清扫落叶的人,他们勤勤恳恳,按班轮换,穿统一服装。毕竟那么大一棵树,就算放着一会不管,积累起的叶子也能没过脚踝。

送亲的队伍无疑从进城起就成了最显眼的那个存在,都不用开口问,他们就被着艳丽服饰的叶城居民簇拥着到了城主府宅。

叶城的房屋为防潮湿都做了底部加高处理,屋顶则像朵大蘑菇非常圆润,大概也是为防止落叶在屋顶堆积。城主的府宅也不例外,只是比普通民房大上些,屋子多了些,远看就是一座草木碧绿的大院子里错落着几座高低不等的可爱房舍,并没有安菲菲来时想象那样气派。

已经有人收到消息等在大门前迎接,不用问也知道最前面那个必然是城主。

城主是个身材粗壮的中年男人,有着张粗犷的脸,一双铜铃眼中饱含热情,盯着人说话时瞪得圆圆,眨都不眨。城主本人也在身上裹满花花绿绿的布匹,这就跟他整个人的风格有些撕裂,后来他们才知道,这是用叶城独特布匹制作的成衣,扎染的手法也是独一无二,每到重要的日子,大家都会把最好的衣服拿来穿。

城主名叫耶得赞,就大门到进厅这短短几步路,他噼里啪啦说了一堆叶城人文历史,等到众人入座才发现这支队伍里有两人是不属于送亲队的。

当得知瑜岁和苇锦来自玄天,城主的眼睛更脱离了眼眶几分,惊得连嘴巴都张开。

“灾祸?叶城吗?”听过瑜岁说明来由,耶得赞跟其他人没什么不同,难以消化这信息,但他跟其他人不一样的是,在瑜岁又强调了这场灾祸的浩大后,他开始捧腹大笑。

“你是说,在这座城将有场很大的灾祸发生,让我们离开这里?”耶得赞笑差不多,抹着眼泪,用一种仿佛在说天方夜谭的语调问。

“是的。”瑜岁整个人散发着安静沉稳的气息,并没有被冒犯的焦躁,也没有不被信任的怒意,这让耶得赞不由得扬了扬下巴,多看这年轻人一眼。

“那么敢问二位,说是灾祸,具体是指什么事呢?将在何时发生?具体到哪天,哪时?”

“不知。”瑜岁如实道。

“对嘛!人生如海似涛,总有个潮高浪低,不能因不知何时到来的倒霉事就整天战战兢兢不是?”耶得赞豪爽道,“两位及玄天宗的好意我领了,剩下的就让我们自行处理吧!”

听他这么满不在乎,苇锦有些着急,“灾祸可不是普通的倒霉事可比!”

耶得赞脸一沉,那双铜铃眼就有点吓人,“对于城里的普通人,还望两位言行慎重,丰收节对于白泽有多重要,两位可能不太清楚,也没必要了解。我们白泽境的事,即使是玄天也不便插手吧?”

这是怕他们出去“妖言惑众”影响丰收节啊!完全把人当神棍了!

这时,厅外又走进一人。那是个中年妇人,显然是被这边吵闹吸引来,就听到城主在为玄天宗的到来而发飙。

发飙中的城主一见那妇人,“蹭”地站好,双手迎上,口念,“夫人,妳怎么来了?”

众人才知,这妇女是城主夫人珠玛,夫人五官柔和,只看上去没什么精神。她先是看了眼瑜岁和苇锦,目光很快地扫过,最后落在安菲菲身上时,似是被那身大红喜服取悦,脸上才焕发出一些光彩。

她埋怨城主,“歌姬远道而来,你一直在忙着跟谁说话?”

“瞧夫人这话,我已经命人去布晚宴,晚上好同歌姬边吃边聊。”

“这就是了,既然歌姬已经到了,关于婚礼的细节也要好好讨论。”珠玛说。

“婚礼?”安菲菲不解,“和谁啊?这身行头不是为讨个彩走个形式的吗?怎么还有婚礼的?”

珠玛被她天真的话逗笑,一笑更是整张脸都亮起来,“当然是妳和金桂树的婚礼。”

“妳要我们小姐嫁给大树?!我们小姐是来唱歌的!”安菲菲还没反应过来,月初先不高兴了,“这有些太侮辱人了吧!”

“说是婚礼,当然也是仪式的一部分,产生紧密的联系才能更好地将祝歌传达给神树,”珠玛看着月初,眼睛弯弯的,“歌姬是叶城的贵客,小姑娘别太紧张。”

月初脸一红,觉得自己也被那“灾祸论”搞得紧张过度。

“晚饭前歌姬先去休息,”珠玛话是对着空气说,打击面可是很广,“其他无关人士,就请回吧!”

*

苇锦气得直哆嗦,在玄天长大的他哪里受过这种藐视,竟然连顿饭都不管!

“欺人太甚,真是欺人太甚!”苇锦在人潮涌动的大街上已经控制不住火气,“把别人的好意当什么了?还问咱们具体的灾祸是指什么,几时几分发生,如果连这种事都能知道,那我就是神仙了,还用看他脸色!不对,我压根也不用看他脸色啊?就不该好声好气地讲,直接说他阳寿已尽就看他怕不怕!”

“那不真成神棍了。”瑜岁一点要安慰他的意思都没有。

“你还吃!”苇锦被瑜岁的好胃口气到,夺了他手里小吃就往自己嘴里塞,边嚼边恶狠狠道,“反正咱们的义务也就到此,仁至义尽!下次再有这样的事我可不来!”

瑜岁咂舌,“你还盼着哪里会发生灾祸啊?”

“别说得你自己好像多无辜!要不是你非跟宗主请命要来,宗主也不会因不放心你一人才叫上我!你说你,谁会往自己身上揽这种费力不讨好的苦差?咱们自己都很可能被灾祸卷进去诶!”说着苇锦一愣,“哦对,在这方面你已经有过经验了。”

苇锦喋喋不休,数落完这个数落那个,就差连昏庸的宗主一起骂,显然是被耶得赞气得失去理智。

边骂边吃边走,不大的叶城很快被他们踩过一半,再往前就是金桂树的树干位置。苇锦骂声渐弱,站在原地瞧着那仿若将世界一划为二屏障般的粗壮树干,对自然造物奇迹的崇拜压过了心头火。

要说这里人不相信会有什么灾祸,也并非不能理解,他们生活在奇迹诞生之所,又怎么会对毫无源头的灾难心生恐惧?

就算是他自己,近距离被金桂树震慑,也难以想象有什么能撼动这里一方和平。

苇锦将视线由高远不可见的树顶一路拉下来,看到树干下面有群工人在忙里忙外地搭着台子,他意识到那应该就是给安菲菲用的。

苇锦忽然“嘿嘿”一笑,跟瑜岁指着戏台那边,“看来被赶出来的不光咱们呢!”

瑜岁看了眼,抬腿走了过去。

正在搭建的戏台边,一大一小两个人并排站着,凑得很近,好像十分亲密,但瑜岁很难想象这两个人能有什么关系。

大的那个是路雀,他抱着肩膀饶有兴趣地观察蚂蚁一样有序繁忙的工人。小的那个不认识,看年纪只有七八岁的男孩,学着路雀的姿势,也在专注地看工人工作。

这副图景很新奇,瑜岁没舍得打扰,他悄无声息地走到路雀另一边,也跟着一块看工人搭台子。

苇锦:“……”

苇锦万分纠结自己是否也要加入其中,看上去真的很蠢。

那小男孩眼睛眨都不眨地盯着工人们,嘴也没闲着,“歌姬会在这里唱歌吗?”

“是啊。”路雀说。

“那要什么时候?我听人说,歌姬已经到了。”

“当然是与桂树大婚那天。”路雀还真很认真地想了想。

男孩仰着脖子看路雀,“歌姬好看吗?”

路雀垂着眼瞧他,“你喜欢好看的?”

“我喜欢好看的。”

路雀笑起来,舔着嘴唇道,“她丑死了。”

小男孩盯着他,眼圈泛红,眼看要哭。路雀挑眉,仍是那副好笑的样子,“你不相信?那问问别人?”他顺手一拉,就很随意地将瑜岁拉到了小男孩跟前,“你说,歌姬是不是很丑。”

“歌姬美得像天上的仙女。”瑜岁满是真诚,小男孩光看着他就笑了。

路雀耸耸肩,“他骗你的。”小男孩又要哭。

苇锦看不下去了,你们就放过那个孩子吧!这时,小男孩的救星到了。

跟着一声“叶子”的呼喊,就见一胖墩墩的中年男人甩着全身肥肉一颤一颤往这边来,因为太喘,连那声“叶子”都没有给人清爽的感觉。

小男孩叫了声“爹”,他那个爹一眼瞧见自己儿子被这么多陌生人围着,发了狠地脚刚站稳就将小孩揽进了怀里。

幸好瑜岁长着一张善良的脸,稍一解释孩子爹的脸色就由阴转晴,将他们当成了恩人。他们才知,这小孩叫苏叶,今天不知从哪听说歌姬到了,竟然独自跑出门,害得家里人一顿好找。

苏老爷接着就给追上来的下人一顿打,那下人被打也不敢吭声,直到苏老爷打累了才低头求饶。

苏老爷整了整衣服,见那三人排成一排看了出好戏的样子,觉出点丢人,不由讪笑解释,“诸位别见怪,最近这城里出过孩子失踪的事,如果叶子丢了,打死那奴才也还不起,他这是捡了条命。”

这一说,那下人更是连连认错。苏叶在苏老爷怀里细语,“是我太想看歌姬了。爹,那个叔叔说歌姬很丑,是真的吗?”

“这个爹爹也不知道啊!”苏老爷挠着头,自然就看了眼路雀。这一看下,竟然还看出点眼熟。

他的眼神太热切,连旁人都发现不对。

没等人问,路雀双手抱拳,竟是规矩地行了个礼,口称,“苏老爷,别来无恙。”

“啊!没错没错,就是你,那个小乞丐!”苏老爷又是跑步又是打人,好容易缓过这口气又有要沸腾的趋势,一只手不受控地就要往路雀脸上摸,语气中满是惊喜,“没变,跟小时候一模一样!”

路雀这一起身,苏老爷刚好摸了个空。他悻悻收手,苏叶就问,“爹,你为什么说叔叔是乞丐?”

路雀道,“以前我在街上行乞,苏老爷给过我一个馒头,让我免于被饿死。”

“那个就不要提了!”苏老爷大笑,拍着儿子肩膀,“什么缘分,竟然能在叶城又遇见你!”

这么一说,苏老爷就没有不招待一下的道理了。实事上,苏老爷非常积极,他连瑜岁和苇锦都叫上,一手牵着苏叶走在最前,边给他们介绍他的庞大产业。

苏老爷是丽水人,他的妻子女儿都在丽水,跟苏叶住在这里是为了做生意,就连苏叶的名字也是因叶城而得名。苏老爷说,叶城是他的福地——说到这时,苏老爷给了路边清扫落叶的工人一脚,嘴里骂着“懒蛋,没人盯着就不干活”。

原来,叶城里随处可见不停清扫落叶的人,全是苏老板雇佣的。他跟城主谈了买卖,清扫的工钱由他出,作为回报,那些落叶要都送去他在此地的工厂。

“这城里的吃穿住行都离不开金桂树,他们穿的衣服就是用金桂树的叶子制作的,现在这生意由我包揽。托福,在外面相当受欢迎。”苏老板得意地说。

原来苏老爷在这叶城是相当有头有脸的人。

“他说的话,人们应该会听吧?”苇锦跟瑜岁小声商量,“也许他比那城主靠谱。”

“那我劝你们,晚饭后再把你们来的目的告诉他。”路雀堂而皇之偷听,并插嘴。

“为什么?”瑜岁问。

“不然,你们要错过第二次吃白食的机会了。”

苇锦反应了下,简直不敢相信。“人家可是救过你的命,你怎么能背后这样诋毁!”

“沾我的光才有饭吃的人,真说得出口啊。”

苇锦要疯了,他拽着瑜岁胳膊誓不罢休地一直晃,“就这么定了!我相信这个苏老爷是个正常人,总不能这里人都听不进人说话吧!”

就算他不这么死命摇,瑜岁也不会拒绝这个提议,提醒灾祸将至本就是他们的职责,曾经他去人家村子时都是直接站街上喊的。然后嘛……

瑜岁听到一声笑,他知道那是谁发出的,甚至自作多情地知晓那人为什么笑,大约是跟自己想到了同样的事。

但这次,又有些不一样。

瑜岁在金桂飘香的空气中轻轻皱眉,那种在城外就有的不适感并没有任何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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