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後兩點的陽光從宮殿高挑的窗戶斜照進來,把大理石地面映得一片明亮。皇宮主宮殿的會議廳裡,憲法及司法修訂委員會的成員們已經全部就座。桌上攤開的文件散發著淡淡的墨香,厚厚一疊讓人望而生畏。皇帝順子坐在皇座之上,諸葛梁端坐在順子的旁邊,聲音低沉卻鏗鏘有力,開始朗讀《行政院組織法》草案的條文。
朗讀聲一板一眼地在高頂的穹窿下回蕩,條文清晰地勾勒出新的行政院輪廓。草案明確指出了行政院下轄的部門,包括數位發展部、勞動部、衛生福利部等,猶如一塊塊基石被放入新體制的框架裡。
然而,委員們很快注意到,軍事、警務、農業、教育、文化、交通等領域卻被刻意排除在行政院的管轄範圍之外,這使得行政院的權責界線被明確地大幅收窄。
接著,諸葛梁轉入最關鍵的人事與權力制衡條款。
首先,行政院院長需依據職能對應的私營事務所,提名任命行政院的各個部長、次長、主任委員及副主任委員,而被提名者將自動成為行政院會議的議員。行政院長雖有權不依照提名任命部長或主任委員,但所有這類任命,無論是否依照提名,都必須經過行政院會議的同意方能生效。
除了前述由行政院長提名的行政官員,軍事、農業、教育、文化、交通等領域的企業,以及財團法人警務企業家協會,則各自派遣兩名代表作為行政院會議的議員,確保了這些核心領域的利益擁有直接的發言權。
至於無對應事務所的職務,行政院長有權自行任命。不過,這類自行任命的行政官員中,只有行政院副院長和行政院院本部部長可成為行政院會議的議員。任何由行政院長自行任命的行政官員,都可以被行政院會議否決。
行政院院長同時也是行政院會議的議長,主持會議,並在議案表決時,超過半數議員同意,議案即可通過。
在彈劾方面,行政院院長若要彈劾某位部長或主任委員,則必須經過行政院會議決議通過。
最核心的制衡機制在於否決權。行政院院長有權否決行政院會議的決議;然而,行政院會議也有權重新召開會議,一旦獲得超過三分之二的票數,便可以推翻行政院院長的否決。
會議室裡的氣氛越來越凝重。聽完之後,儘管委員們仍覺得結構繁複、權力制衡設計繞人,但核心意圖已然清晰:實權被巧妙地鎖定在擁有專業職能的企業領袖手中,同時透過多重否決機制,確保行政院不會輕易被單一極端力量所控制。於是,沒有人提出實質反對意見,筆記紙上只留下零星的記號和輕微的點頭聲。
諸葛梁翻開另一疊文件,語氣轉為平緩卻依舊莊嚴:「接下來是《民法》草案。」
他開始朗讀,條文井然有序。
「第一編,總則……」諸葛梁的聲音在會場迴盪,「……滿十八歲為成年。滿十二歲但未滿十八歲,經過鑑定,其生理和心理皆符合十八歲標準,視同成年。」
這條規定與他所在國籍的《聯邦民法》草案不同,立刻讓臺下的委員們面面相覷。
奧維多皺著眉頭,舉手發問,語氣帶著明顯的疑惑:「據我所知,各國關於成年的界定都是單純的年齡劃分,從未聽聞有『視同成年』這樣的條款。這……是出於什麼考量?」
諸葛梁將目光從文件移向奧維多,神色不變,解釋道:「確實是這樣。不過,這正是我們必須考慮的時代特性。現代人由於生活條件改善、營養攝取更為充足,以及接觸了更多元的資訊,普遍存在早熟的現象。這條文的目的,是為了保護那些生理和心理成熟度確實已達十八歲標準的國民,他們的合法權利不會僅僅因為『年齡』這個數字上的限制而受到不必要的影響。」
他的語氣稍顯停頓,接著又補充了至關重要的一點:「更重要的是,另一方面,此規定可以有效避免故意的惡性犯罪者,僅僅利用年齡的漏洞而被輕判。一旦鑑定確認其心智已是成年狀態,就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會場內的交談聲頓時壓低,委員們思索著這條規定的深意。奧維多點了點頭,沒有再追問。
諸葛梁見狀,重新將目光投向文件:「接下來,第二編,債……第三編,物權。」這些部分幾乎照搬《聯邦民法》,內容嚴謹,語句繁瑣。會場裡響起紙張翻動的聲音,委員們似懂非懂,卻不敢隨意插嘴。
直到他讀到「第四編,親屬」的「第二章,儀式婚姻」的時候,字句忽然在空氣裡沉重起來。
「婚約,應由男女當事人自行訂定。」
話音剛落,會議室一片靜默。幾秒後,所有人都愣住了。
最先開口的是阿茲拉,他猛地坐直身子,語氣帶著質疑:「這……不對吧?我們的原定計畫,是不承認任何性別限制的。群婚、同性婚姻、跨性別結合,都應該被允許。為什麼條文裡只提到『男女』?」
其他委員也低聲竊竊私語,顯然心中同樣困惑。
諸葛梁合上文件,抬眼看著眾人,語調不急不緩:「各位不要急,這裡提到的只是『儀式婚姻』。除此之外,我還設計了另一個章節——『契約婚姻』。在那裡,依契約結合的婚姻將不受儀式婚姻的限制。成年人可以自由決定結合形式,三人、四人,乃至更多人,同性、跨性別……都可以。」
阿茲拉眉頭依舊緊鎖,追問:「既然如此,為什麼還要分成兩種?直接一體適用,不就能徹底避免誤會嗎?」
諸葛梁深吸一口氣,語氣沉穩卻帶著無奈:「因為現在剛剛改制。若一下子推得太快,民眾很可能強烈反彈。分成兩類,是一種過渡手段。儀式婚姻保留『男女』的傳統形式,好讓百姓不覺得突然失去了熟悉的依靠。而契約婚姻,則為未來的多元結合鋪好道路。」
另一位委員插話,聲音中透著猶疑:「也就是說……這是權宜之計?」
諸葛梁點頭:「正是。法律的設計既要反映理想,也要顧及現實。若我們一步跨得太大,恐怕還沒等到新秩序建立,就已經被輿論淹沒。」
會場再度陷入沉默。有人輕輕敲著桌面,有人低頭在文件上劃線,思索著這種妥協能否真正運行。
諸葛梁繼續往下翻,聲音沉穩卻不失清晰,帶著一種刻意的停頓,好讓每一條法條都能在眾人腦海裡留下痕跡。
「結婚登記後三十天內,其中一方有權在不通知對方的情況下,無理由撤回登記。」
此言一出,會場中立即響起低低的議論聲。阿茲拉皺著眉,忍不住搖頭,語氣透著不可思議:「這……很奇怪啊。很多國家對離婚會設等待期,讓夫妻有時間思考是否真的要分開。但『結婚等待期』?全世界都沒聽過吧?」
委員們互相望了望,顯然心裡都有同樣的疑問。
諸葛梁神情淡定,緩緩放下手中的文件,語氣裡帶著解釋的耐心:「這條不是隨便寫的。年輕人衝動結婚的情況,你們應該都見過吧?有的甚至是在父母脅迫之下,不敢違逆長輩,只能先登記。等到回過神來,後悔已經太晚。這三十天的等待期,是保護,也是緩衝。」
阿茲拉仍舊狐疑:「那離婚要不要設等待期?」
諸葛梁微微一笑,眼神掃過眾人:「不設等待期,正是為了確保婚姻自由不受侵犯。婚姻應該是兩個人共同的選擇,而不是一種無法退出的枷鎖。如果有人真的下定決心要離開,就不該再讓他多受一日束縛。」
這番話讓會場安靜下來,幾名委員低頭沉思,似乎覺得頗有道理。
諸葛梁重新翻到下一條,繼續朗讀:「夫妻之財產及所得,如無法證明為其中一方獨立財產,則合併為共同財產,屬於夫妻公同共有。」
順子端坐在皇座上,面容莊嚴卻忍不住開口,聲音清亮:「這麼說來……幾乎就是把『共有財產』給取消了吧?」
諸葛梁轉頭,神情恭敬卻帶著堅決:「是的,陛下。只要能證明是獨立財產——例如記名的銀行卡,或是購買需要駕照登記的物品,亦或刷卡留下的紀錄,都能認定為個人財產。這麼設計,是為了防止弱者藉由婚姻訛詐、甚至剝削強者。」
順子沉吟片刻,語氣略帶疑慮:「可是在一般國家,法律大多會偏向保護弱者吧?」
會場裡氣氛微妙起來,幾名委員彼此交換眼色,似乎也在心裡暗暗點頭。
諸葛梁心中早有準備,他深知這疑問勢必出現。他微微挺直身軀,語速放慢,帶著一種既要說服、又要提醒的口吻:「時代已經變了。在古代,那個人人信神的時代,雖然神要求強者幫助弱者,但『弱者利用制度剝削強者』的情況不多,社會風氣也能制衡。可如今,無神論成為世界的主流,大乾國也必須推動無神論,以防走向極端。在這個背景下,許多被定義為『弱者』的人或群體,其實並不弱,他們反而可能倚靠制度為所欲為,卻難以受到法律約束。」
他頓了頓,語氣更為沉重:「人性本就是自私的。在『強權即公理』的叢林法則面前,任何所謂『神的旨意』,都顯得蒼白無力。而且,各位都是大乾國的新貴族——試想,你們願意被別人利用婚姻來訛詐嗎?」
這句話說到心坎裡。順子微微頷首,其他委員也神情凝重地點頭。有人甚至在桌下緊握拳頭,顯然對此條文產生共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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