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鲁斯韦恩是个普通人。
他见过捣蛋鬼和蝙蝠螨,他是个厉害的侦探。
所以他知道这是个漫画世界,而他是漫画里的重要角色。
他在天台上甩开披风,背后正好扯出一道闪电,发出宛如地狱的嘶吼:“我是黑夜,我是复仇,我是蝙蝠侠!”
他知道漫画创作者又在拉他营业了,好在摆姿势期间,发出再大的动静也不会被攻击,布鲁斯韦恩假装什么也没有发生地躲回阴影处。
窃听器毫不意外的刚好监听到关键信息,明明蝙蝠侠在这里监听了一个星期也没有得到多少有用信息,只能靠对话人员行动推测一些可能情况,但是在漫画创作者投下关注的时候,他们像是介绍角色情况的解说员,把前因后果抖得一清二楚。
蝙蝠侠知道要到自己登场了。
在这个神明、怪物、外星人、变异人与魔法共存群魔乱舞的世界,布鲁斯韦恩只是一个成年后才接受特别训练的普通人,没有天生怪力、柔韧性超越常人等与众不同的适合战斗的设定。
布鲁斯韦恩本来进行的是刺客训练,潜行、闪避、偷袭才是自己在刺客联盟学习到的风格,但是知道这是漫画世界后,布鲁斯韦恩领会了一点,气势就是力量。
首先姿势要帅气,在平时自己不会这样花里胡哨做一些好看但是不适合发力的动作,但是当漫画创作者观察的时候,动作幅度大,姿势特殊,才能打出伤害。
然后是场景构图、音效拟声词,蝙蝠侠特意参考恐怖电影,制造了一些音效,气氛到位,伤害到位。
大大提升了身为普通人所造成的伤害。
在被观测时,有一个好处就是因为自己不杀原则的角色设定,蝙蝠侠不管打得多凶,被打的人也不会死,这让蝙蝠侠可以放开了进行战斗,而不像自己没有被观测的时候那样打得束手束脚。
为了不被当成卖肉角色,布鲁斯韦恩删除了自己打算假扮成花花公子的计划,身上的伤疤明明可以通过技术消除,但是还是把它们留了下来,虽然打架的时候避免不了做一些不优雅的动作,但好歹穿了衣服。
但是布鲁斯韦恩实在是太帅了,触手、捆绑、战损、下药,创作者有一百种理由画这些,布鲁斯韦恩确信那些不必要的画面是出于漫画创作者和读者的癖好。
所以蝙蝠侠得藏起自己布鲁斯的一面,尽力塑造一个恐怖的形象,蝙蝠侠希望自己在漫画里的形象是凶恶而强大的,最好打上阴间滤镜,看起来像个鬼魅。
战斗结束,犯人和证据移交给了戈登,趁着戈登不注意,蝙蝠侠留下窃听器悄然离开。
对不起戈登,但是跟我在一个画面同框久了是会被画本子的,进行过扫黄行动的蝙蝠侠知道人类口味的多样性。
“我独自工作。”蝙蝠侠进行了这样的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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