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TM的干嘛?!枪走火啊,差点打着我!”我破口大骂。
可话音刚落,我就意识到了不对,只见此刻李易安脸上的恐怖纤毫毕露,她望着大鼎,脸色惨白,嘴唇止不住的哆嗦:“我这辈子摸枪就没走过火,他娘的,那个鼎,那个鼎上面突然探出来一个脑袋,满脸的鲜血,吓老子一跳!”
鼎里有脑袋?我大吃一惊,顿时觉得脊背发凉,连忙转身窜到李易安身旁,将最后一个陶罐“哐”的一声随手扔掉,飞快从腰带间拔出之前捡到的铁刀,然后和李易安并肩而立,警惕地盯着身前这尊大鼎。
可这会,那大鼎又没动静了。
我不禁怀疑李易安是不是看岔了眼,这尊大鼎目测也就两米多高三米不到,如果里面真有东西,怎么会突然一下又消失掉,还全程没发出任何动静,但她的神色分明透露着紧张,一双眼睛里蕴含着深深的恐惧。
“他娘的!”李易安忍不住一声低骂,然后小心翼翼地围着大鼎绕了一圈,见大鼎的四周都没有什么问题,确定了古怪来自鼎内,李易安便将手电塞给我,然后二话没说,蹬着大鼎的鼎身就爬了上去,伏在鼎口也不往里看,估计是怕有什么东西突然冒出来,只将手--枪探进鼎内,大叫:“举起手来!”
我在下面仰着头,心里十分紧张,虽然仍觉得这大鼎最好不要让其与肌肤触碰,可现在也懒得提醒李易安了,我也想看看,这大鼎里到底有什么名堂。
结果李易安大喝一声后,里头还是动静全无,我松了口气,心说看来我和李易安都确实是吓糊涂了,不过这也不能怪我们,刚才这种环境下,先前又听到了骇人的声音,人会害怕是难免的,甚至害怕到出现幻觉,也不是不可能的事。
我正要招呼李易安先下来,结果目光下意识扫到鼎口时,呼吸骤然一顿,只见鼎内突然探出一个人头,确实同李易安说的那样满脸鲜血,不过人头的主人先是抬手小心的将李易安的枪口推至了别处,然后才用那一口地道的粤腔广普试探道:“陈大师?”
等把金百万从大鼎里拽出来,又将他背包内的食物扫荡一空,金百万的面色已经是相当难看了,低垂着脑袋,满脸的无奈与苦涩。
“说吧,你一个人躲在这大鼎里干嘛?搞颜色吗?”一想到自己刚才居然是被金百万这死胖子吓得够呛,李易安顿时气得不行。
“乜颜色啊?哎呀,唔系啊,我系害怕啊!”
金百万脸上的肥肉堆皱着,一脸的幽怨,他说自己原本是和落生风他们在一块的,结果因为不小心误开了某扇机关石门,导致和落生风他们走散,于是只能和我一样,靠自己一路摸索着开门。
他听落生风说,这座地下皇陵很大,那些机关石门出口可能遍布整座地宫,不是只被设置在某一处,机关石门的目的也并非只是为了困住盗墓贼,而是围绕一个阵法建成的,叫作“龙脉大阵”,这种阵法可以通过布置奇特的地形和建筑结构,来调整地势和气场。
“落生风讲,这古墓嘅主人怕系想通过龙脉大阵吸收龙脉之力羽化飞升成仙人啊,再唔济,也要求龙脉之力庇护他嚟世再做那万人之上的九五之尊,唉,可是这种大阵很毒很凶嘅,会吸收光周边嘅灵气,带嚟灾难性嘅后果,这鄱阳湖上总系翻大船,讲唔定就跟这座墓有关系呢。”金百万说着说着,突然一脸的感慨。
我整个人都被金百万这怪诞的说辞给惊住了,什么龙脉大阵,什么能吸收龙脉之力成仙,这不是小说电视剧里才会存在的俗套情节吗?怎么一座古墓里还能出现这些?难道说古往今来那些怪力乱神之事其实并非空穴来风,科学的尽头真的是玄学?
我转头一看,却发现李易安眼神怪异,显然,这家伙是个实打实的唯物主义者,是不会相信这些不可观测、不可量化的旧社会糟粕的。
她此刻唯一关心的,只有金百万这胖子为什么要装神弄鬼,故意躲在大鼎里吓唬我们!还有刚才的哭声,到底是不是从这死胖子嘴里发出来的。
对此,金百万顿时脸一垮,双眼涨红,指着我和李易安几乎就要哭出来:“这真是天大嘅冤枉啊,边度系我吓你们啊,我系被你们给吓到了才系真嘅。”
金百万说他逃出机关石室后又不小心摸进了一处侧室,里头当中摆着一口红漆不烂的黑棺材,棺材上饰有符文变化的彩绘,他就是因为看到这口黑棺,所以被吓到慌不择路,闯进了这间前厅,期间还不小心撞到镇墓俑摔了一跤,不仅将自己磕得头破血流,就连手电都给砸坏了。
也就正巧这个时候,他发现前厅外的甬道里似乎有光线晃动,以为是落生风他们破解了机关石室,便连忙赶上去汇合,结果,结果就看到两个头顶铁盔,腰间悬挂铁刀,脸上血淋青肿的家伙正随着昏暗光源的晃动游荡在甬道上......
“那种情况下,我哪里认得出原来系你们二位啊,我生怕系乜古墓里嘅千年冤鬼索命来了,唔怕你们笑话,我当时直接就被吓哭了,要唔系这一路上饮嘅水少,指唔定就要尿裤子了。这甬道就长长嘅一条路,你们堵在前面,我哪里敢过去,两边太黑了,也唔敢乱跑,可系这大厅里又根本冇地方可以藏,返去那个有棺材嘅侧室我又唔敢,只好往这大鼎里爬,捂着嘴巴唔敢吭声,打算听听外面动静再讲,结果就听到脚步声竟直接朝这间大厅过来了,我本来都快绝望了,可听着听着,发现其中一个声音很像系陈大师你,但系另外一个声音咁沙哑,实在听唔出来系边个,就想讲探头出嚟看看,可系我太害怕了,因为腿软唔小心摔了一跤,等再爬起来,差点冇被一枪打死啊。”说完,金百万还心有余悸的拍了拍胸脯。
“真是胆小。”见所谓的闹鬼事件居然是这么一起小乌龙,李易安无语的翻了个白眼。
金百万则苦笑道:“哎,这哪里系我胆子大小嘅问题啊,不管谁去到那个地方都会害怕嘅,那可唔系活人能进去嘅地方,要系我冇看错,那可系块养尸地啊。”
“养尸地?什么意思,英爷电影的采景地?”我面色微愣,问道。
要真是英爷电影里说的那种养尸地,那我可不陌生,在进监狱前,我最爱看的就是英爷演的那些僵尸片,根据影片解释,所谓的“养尸地”,就是指埋葬在该地的尸体不会自然腐坏,天长日久后即变成僵尸的那种地方。
在一般情况下,人的尸体埋葬在泥土里很快就会腐烂掉,这是因为人体是由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和磷钾钙等组成的,尸体在土中经**细菌破坏后很快就会成为一种气体挥发掉,剩余物质也因各种化合物的脱离而腐烂,最后只剩下一堆白骨。
可“养尸地”的土质相当阴寒,土色呈黑,尸体只要埋入“养尸地”,由于土地胶质粘性和酸碱度极不平衡,闭气性能良好极不适应有机物的生,因此,棺木不会滋生蚁虫、细菌等,尸体埋入后即使百年甚至上千年,尸身肌肉毛发等也不会腐坏。
有些葬在“养尸地”的棺材在很多年之后打开,里面的尸体仍然面色温润如生、衣被服饰色艳似新,有的还满头青丝长及膝盖,肌肉皮肤还有弹性,双手持续生长的手指甲卷曲起来,牙齿也因过长而暴突在嘴唇外面,而由于坟墓中的棺材里,既没有足够的氧气也见不到阳光,所以这些年深月久却完好如初的尸体通常显得皮肤发青或发白。——这就是所谓的青面獠牙。
可电影终究是电影,内容都是虚构的,非要代入现实,说这世间真的有养尸地,真的能将人的尸体变成会扑人的僵尸,那也太骇人听闻了些,可如果不能,金百万又为何要怕成这副鬼样。
“唔系嘅唔系嘅。”金百万脑袋摇的跟拨浪鼓似的:“你讲嘅电影里嘅养尸地我知,那个系让尸体尸变形成僵尸嘅,可系侧室里棺材内嘅东西,可唔止尸变那么简单啊,炭粉防潮,石灰防腐,那侧室里头埋着好些嘅石灰。而且按照老祖宗传下来嘅规矩,红漆黑棺可系大邪啊,系万万唔得碰嘅,遇到一定要躲开,要系我这双眼冇看错,那间侧室不仅棺材嘅材质系百年桃木,上便涂嘅还系陈年朱砂,你想想看,这能系一般嘅养尸地咩?”
我没盗过墓,对这方面的知识知之甚少,但是我知道桃木和朱砂,可都是用来辟邪的。
“你的意思是......”我的脊梁慢慢升起一股寒意,直透骨髓。
“朱砂辟邪,桃木化煞,要我讲,那侧室里面极有可能镇压着无比阴邪嘅东西,讲唔定比僵尸还恐怖啊。”金百万点点头,煞有介事的说道。
“这有点夸张了吧,僵尸就够匪夷所思的了,还比僵尸更恐怖......你当这是拍电影呢。”我有些不信。
“哎,唔夸张唔夸张,工业革命到现在才几百年,你以为就可以解释全宇宙嘅现象?讲封建迷信嘅人才系最大嘅迷信啊。而且这种侧室,一般都系殉葬室,能将整座陵墓布置成龙脉大阵,又在侧室里动用印刻符文且红漆唔掉嘅黑棺材,现在看来,这座墓真系极其嘅凶险啊。”
“等等,殉葬还有专属墓室的?”我问。
“当然有了。”一旁久不作声的李易安突然开腔:“你以为的殉葬,是大活人哭天抢地的被推进地宫陵寝,随着地宫陵寝封闭,为了活下去开始无所不用其极,包括但不限于吃贡品,破坏地宫摆设尝试挖洞,甚至同类相食......可实际上的殉葬,一般是三尺白绫或一杯毒酒或自刎,当事人被收拾的妥妥当当,放在棺材里被安置在地宫的耳室,殉葬前还会告诉殉葬者哪天被杀死,家属还能得到一笔补偿,基本上所有人都会满意,只有被杀的人不太愿意。就目前挖出来的活人殉葬的,骨骼上都能发现明显伤痕,有些狠的,甚至直接是一刀两断那种,古人也不蠢啊,你不体面自会有人帮你体面。”
“这么牛......”我听的吃惊。
李易安手一摊,笑了:“知识就是力量。”
“培根说的?”
“牛排说的。”
说完,李易安看向金百万,问他:“那你的意思是,那个侧室里有具棺材,现在还没被人撬开过?”
“额......系......系咁回事,你,你问呢个干乜,你该唔会系......”对上李易安别有深意的目光,金百万脸色顿变。
“老陈。”得到答案的李易安忽然歪过头看我,咧着嘴,露出一副‘你懂的’表情:“咱们中国人有句俗语,叫作来都来了~”
我自然明白李易安的意思,无非是因为我砸了她的两个陶罐,她不想空手而归,所以想去金百万说的那个侧室里捞一把,但此刻我们身陷陷境,诸事不明,找出路才是当务之急,我不想另生事端,更别谈金百万还将那个地方说的那么诡怪恐怖。
我思考了一会,摇摇头:“不行不行,我不去,那个地方听上去就很邪门,我有心脏病,我受不得惊吓。”
“哈?你什么时候患心脏病了,你怎么没跟我说过啊?”
“什么心脏病?谁告诉你我有心脏病?”
“......”
“额......反正不去,打死都不去,哪怕有一百个香港小姐在里面跳钢管舞我都不去!”
“......”
无论我和金百万怎么劝阻,反对,李易安铁了心就是要去侧室,三个人中只有李易安有一把手电,我和金百万在这漆黑的大厅里空等无疑是不明智的,可我们又实在拗不过她,最后也只能跟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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