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esent 05/“苹果西打”
庆典结束后,相机里保存的所有相片都送去洗印。
摄影部的老师遵守承诺,挑了几张拍得不错的张贴在了宣传栏,其中有一张就是林弥初的舞台照,抓拍得随意而迷人,像是悬挂出来的明星海报,放在学生活动范围里最醒目的位置,引得不少人驻足。
只是没有了那张合照。
后来林弥初也特地去找过这张相片,甚至去摄影部借了那台相机出来,无比仔细地一张一张翻过去。
可惜都没有,干净到仿佛从来都没有存在过。
她纳闷了很久,最后只能说服自己,也许是当时柯叙凛没有拿稳相机,拍了一张模糊的废片,后面洗照片时被人随手删掉了。
是她当时忙着挣脱柯叙凛,没有来得及看清楚,以至于此后很长一段时间都陷在懊恼的情绪里。
然而现在这张旧照片,却以一种意想不到的方式,重新出现在了林弥初的面前。
她伸手抚过相片上模糊褪色的痕迹,两人之间不知道被谁撕开了一小道裂缝,好巧不巧,将他们俩的制服与动作晕得模糊不清,好像交融成为了一个人。
林弥初把相片小心翼翼地放进包里,和女生郑重地道了谢,止疼药的药效开始逐渐发挥作用,她渐渐感觉不到肚子的疼痛。林弥初和老板打了声招呼,拉开药店的玻璃门,双手插着兜走到外面的马路上。
外面的风肆无忌惮地吹起她的发梢,她抬眼盯着校门看了很久,久到天空又开始酝酿一场夏雨,久到眼睛都开始泛酸。
远远从校门口出来一个黑点,很快,那个黑点狂奔起来,由远及近化成一道人影向她跑来。
与此同时,雨细密地落下,才一小会儿功夫,已经变成了倾盆大雨。
林弥初站在房檐下的干燥地方,除了被风吹得有些冷外,并没有淋到什么。
反观冒着雨跑过来的程柏谚,大半个身子都被湿透了,他把潮湿的衬衫袖口反折到手肘处,眼镜镜片上全是起雾的水珠。
林弥初从自己包里抽出纸巾递给他:“擦擦吧。”
程柏谚道谢接过,简单擦拭了一下自己的脸和眼镜。
他重新将眼镜戴上,仰头看了一眼两人的身后,关切地问她:“来药店是很不舒服吗?为什么不和我说一声,我刚刚看到你的消息,才知道你一个人走了。”
“没关系,小毛病而已,我自己能应付得来。”林弥初冲着他笑了笑,示意他不用担心。
两人站在昏暗的雨幕下,雨势大得几乎融化了外面的街景。暂时也没办法再回去,他们干脆在药店门口坐了下来。
“吃过药了吗?”程柏谚问。
林弥初点点头。
“雨下这么大,等下回去的路也不好走,我车就停在那边,等会送你回去吧。”
林弥初婉拒道:“没关系,我坐公车就好。”
程柏谚沉默了一会儿,嗓音伴着外面滴落的雨,沉沉开口:“你的口头禅就是没关系吗?”
她停下看雨的动作,无声转头看向他。
“你和我在一起以后,说得最多的一句话,就是没关系。”
“一个人吃饭也没关系,住出租屋也没关系,去超市扛二十斤的米也没关系,身体不舒服也没关系,大雨天回家也没关系。”
程柏谚深吸了一口气,扯了扯唇角,酿出一个酸苦的笑意:“有时候我真的想不明白,我这个男朋友对你来说,到底有什么用处。”
林弥初显然没想到他会说这个,她注视着他幽幽的目光,嘴巴开了又合,最后垂眼索然地解释了一句:“……我只是觉得没必要麻烦你。”
“我很乐意被你麻烦,”程柏谚没有停顿地接上话梢,他盯着她白皙的侧脸,情不自禁地伸手握住她放在膝盖上的手,在她察觉想要收回之前,握得更紧,“我希望你作为我的女朋友,能够多多依赖我,哪怕是跑腿这种小事,我也可以为你去做。”
对方的话语说得极为诚恳动人,任哪个陷入爱河的女生听了,都会觉得甜蜜。
然而林弥初却像是极其不适应一般,抿唇绷紧了喉咙,飞快地把自己的手从他的掌心抽出来,她将视线掷向了别处,郑重且客气:“我会尽量的。”
程柏谚慢半拍低下头,看着自己被甩开的手,有些自嘲地握紧空落落的手心。
但不论怎么说,她至少给了句承诺,哪怕之后并不见得会兑现,但也令他很快振作起来。
程柏谚当做什么事都没发生过一般,看了眼手上的腕表,朗声提议道:“时间不早了,你肚子应该饿了吧,反正等着也是等着,不然就在附近吃顿晚饭。”
这次,林弥初没有再拒绝。
他们就沿着这条街往前逛了逛,附中学校大门对面除了药店外还开了家很受学生欢迎的书局,书局的二楼连门口通着国金大厦的商场,开了好几家餐饮小店。
此时正值周末,来商场吃饭的人也不少,人流热闹,把雨天的黏腻湿冷也驱走了不少。
林弥初为了保持体重,晚上几乎不怎么吃饭,对于食欲这块表现得很淡,于是程柏谚就自作主张,带她去了学生时代最常去的那家客家菜饭店。
刚进门,就扑面而来一股熟悉感。
这家店的常客都是附中学生,即便外面大雨如注,里面的生意也丝毫不受影响,人多到几乎没地落脚,就连座位都是和另一桌学生拼桌,才能勉强坐下来。
自从毕业以后,林弥初一日三餐都被咖啡面包减脂餐填满,很少去这么烟火气十足的店了。
在她还在抬头看菜单的间隙,程柏谚已经开口点餐:“阿嫲,给我们来一份黑金卤肉饭,一份艋钾米血糕,小吃要传统茯苓糕。”
林弥初不由得诧异失笑:“你以前究竟是吃了多少回?都过了这么多年,还能背得出菜单啊?”
“茯苓糕是为我点的吗?你居然还记得我喜欢吃这家的茯苓糕。”
程柏谚慢条斯理地为她用开水烫了碗具,沉吟道:“记不清吃了多少次,只记得每次晚上去老师家补课之前,都会一个人来这里吃饭。”
“我也从来没有带别人来这里吃过饭。”
他看了她一眼。
“除了你。”
“所以你爱吃什么,我记得很清楚,更何况,你是我的女朋友,”程柏谚笑谈,“如果连你爱吃什么都记不住的话,那岂不是是我的失职?”
这是今晚第二次程柏谚和她点身份,林弥初手指摩挲着杯壁,眸光不自觉地动了动。
“或许,我是不是也可以考一下你,记不记得我最喜欢喝什么?”
他趁势冒进,望向林弥初,眼底毫不掩饰地自己的期待。
林弥初唇角的笑僵在脸上,她抿了口白水,不动声色搜索着脑内的记忆,却发现自己对于程柏谚爱好方面的了解近乎为零。
她单方面的长时间沉默,令程柏谚眼中闪动的光也逐渐黯淡了下去。他抵唇轻咳,不动声色地将话题移开:“当然,不记得也没事,现在记住就行了。”
他抬手招呼:“阿嫲,给我们再加一瓶饮冰室奶、一瓶梅子绿茶。”
一道门帘后,忙碌间传来了声应答:“帅哥你们点的有点多哦,可不可以过来帮忙端一下盘。”
程柏谚借机起身,给林弥初留出了一丝喘息的空间。
她看着他做这些事的殷勤背影,内心不可避免地浮现出抹淡淡的歉意。
不可否认,她作为女朋友而言,对他的态度未免有些过分冷淡,就连他喜欢吃什么、喝什么都记不清,的确是有些失职。
高考毕业之后,林弥初去台大念书,程柏谚则去了中大,一南一北,两个人就再也没联络过。再次见面时,居然是在熟人组织的一场相亲局上。
林弥初那天完全是被舅妈李继芳架着去的,连个正式谈话的餐厅也没找,只说去男方家里小坐一会儿。
去之前李继芳点着她的额头告诉她,这次为她介绍的男人各方面条件都不错,到场时不要摆着冷脸,得把握机会。都奔三十的人了,再不成家,继续拖下去以后注定要成为被挑剩下的大龄剩女。
她被这些话磨得耳根起茧,敷衍地点头说好,抬脚进门时一眼看见人。
隔了这么久没见,人的气质和外貌都变化了很多,林弥初一时间只觉得他长得眼熟,愣在原地半天也没认出来这是谁。
还是程柏谚先喊了她的名字。
原来台北真就这么小,小到甚至可以在相亲桌上开个小型同学会。
两方家属听说他们认识,甚至高中还是同班同学之后,不停地捧场说有缘,架势夸张到仿佛已经亲如一家。
林弥初并没有恋爱或者结婚的兴趣,只是单纯想要看起来合群。
而在长辈口中,随着年纪的增大,人会变成越来越贬值的滞销品,像是买入后注定每日暴跌的股价,恨不得早日脱手。
在这种现实的压力下,她只能被迫妥协,和一个在所有人眼里看起来还不错的男人呆在一起,努力培养感情。
程柏谚端了餐盘回来,和她说梅子绿茶没货了,老板给她换了一瓶饮料,不知道她爱不爱喝。
林弥初本身就不太在意这个,笑着点头说都没关系。
于是他伸手递过来一听苹果西打。
林弥初伸出的手顿在半空,心头“咯噔”了一下。
她忽然意识到,感情能被培养完全就是个谬论,人与人之间的羁绊就是一场注定逃不开的暴雨。
好比见到与熟悉人关联的物品时,心跳总是漏掉的那拍。
又好比她永远都记得柯叙凛最爱喝的那款饮料,名字叫做苹果西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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