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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 第 33 章

皇上昏了头,听天可不是。

她不屑地扫视过那些战战兢兢的皇子们,轻声开口,“听天倒是又想到了一个问题。”

“不如提前把双方人选都选好,以免后面因为这个发生不快,皇上意下如何呢?”

“圣女所言不错,明国的话……”皇上的视线在九位孩子里徘徊。

听天一皱眉头,娇嗔道:“这还需要选吗?既然是为了都皇后娘娘开心,又是与闻人家的皇子们比拼,输赢自然也是他们出人啊。”

“至于我们,输的话,我就和姐姐一样,入明国和亲。赢的话,”听天眼波流转,笑道:“就辛苦三哥哥啦!”

阿沃额是草原之母的孩子,是王后之子。

圣女更是保佑鲜族神明的化身。

明期晴拨弄着手上佩戴的戒指,是输是赢,她都免不了去边塞、去鲜族。

只是,和亲会被打上鲜族的烙印。

这场比赛,

只能赢!不能输!

*

比试共有三局,分别是昭阳对听天,明承璋对阿沃额,明期晴对明不一。

最终输赢按照三局两胜来算,明期晴听到这个评定方法时毫不意外,只是在疑惑另外俩人里谁会输,或者,在鲜族人的眼里,谁会输。

姐姐么,明期晴只知道清歌幼时曾跟过姐姐学武,至于姐姐的水平,没亲眼见过,她心里也没数。

皇兄么,皇兄自从三岁时文学武练就没有停过,按道理应该不成问题吧,要不然就是鲜族皇子着实优秀。

想着想着,明期晴与阿沃额对上了眼。

阿沃额长得很有异域风情,有一双深翠的瞳孔,剑眉压眼,头顶灯光落下时竟照不进那双眼。

很有攻击力的长相,这是明期晴的评价。

明期晴又侧头看向站在容与舟身后的容无,每位人身边最多只能带两个人,容与舟就只带了容无。

在一般性质的宴会上,这可能是一种折辱,但今日有些特殊,就连昭阳身边带的都不是清歌,而是两位闻人家的小姐。

容无顺着视线看过去,露了一个颇有安抚意味的笑。

从要比试的消息出来,明嘉致一直在观察明期晴这里。他前日里对明期晴可能与皇位有关的担忧全然散去,对手还是以往那两位,少了些变数,心情自然也顺畅了起来。

若是赢了,昭阳必然不会再去一次边塞,太子也不可能;输的话就更只能是明期晴去鲜族。

明嘉致心里暗啧,真是个小可怜,还没来得及当几日舒坦公主又要被赶走。

明平婉就在明承璋身旁,略一垂眼,余光都能看见被他捏皱的袍角。

剩下皇子们还无所顾忌,在他们眼中,大皇姐与太子皇兄的胜利仿佛是必然。

第一场也的确如此,哪怕昭阳使用的是剑。

在昭阳拿剑上去的时候,明期晴手心里多了几道自己的指印。

她曾经问过清歌,“为什么你的兵器是匕首?”

匕首的限制太大了,从来不在常用武器榜上。

明期晴十分不理解,于是清歌一脸认真的解释:“因为殿下。”

清歌被昭阳捡回去养好身子之后,自己提出来了想要学武,昭阳也就依着她。百般武器清歌都试过,哪怕是不入流的机关暗器,昭阳都搜罗了来,让清歌试试哪个更喜欢。

昭阳第一次捡人回去,没想到还捡到一个天才,

百般武器,清歌都使得来。

于是清歌愣愣地找上昭阳,“殿下,你想要我学什么?”

昭阳倒是惊奇地看向她,“你学的东西,自然是你自己决定。”

清歌琢磨一夜,第二天又找上了昭阳,“那殿下你有没有比较喜欢的武器?”

摆在院子里的武器泛着白铁的冷光,昭阳迎着太阳,眯了眯眼,半晌才给出个答案:“匕首吧。”

“是匕首的话,捅到底就行了。”

“也就知道捅人该捅多深了。”

从那一天起,清歌的腰侧再也没有离过匕首。

……

昭阳拔剑时,明期晴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她——姐姐已有十二年未碰剑了。

台上的人也笑着说出了这句话,“本宫上一次还是十二年前。”

听天被这句感慨的话弄黑了脸色,不稍两息,嘴角又扬起了明显的弧度,“那昭阳殿下可要小心一点啊。”

候在一旁的侍从锣鼓一敲,台上人便立即动了起来。

两抹身影你来我往不过三个回合。

听天就轻飘飘地跳下了中央台,俏皮地说:“哎呀,还是昭阳殿下更厉害。”

鲜族一输,在场沉了脸色的却是明国人。

连明期晴这种外行人都能看出,昭阳用剑的姿态还有点生涩。

隔着十二年的光阴,昭阳想要再次拿剑捅人的心却被行动限制了一时,她能肯定,下一回合,下一回合这把剑就会嵌在听天身上。

听天说完那一句还不够,还专门向昭阳眨了眨眼。

昭阳接着低头归剑的时候整理好了思绪,脸上也笑盈盈,“除却十二年前,本宫倒是第一次见鲜族人认输呢。”

“明国,一胜。”昭阳斜着眼睛看向不敢吭声的侍从,“可有问题?”

侍从连忙高举锣鼓,声音在大堂内回响,“明国,一胜!”

昭阳这一句话彻底让鲜族人也黑了脸。

十二年前,鲜族战败,王上认输。

听天的心都要呕出血来,她盯着昭阳,一字一句道:“也许下一个就是明国人了。”

胶着的气氛,几乎算得上撕破脸的话语。

明承璋的心愈发沉,期晴与明国的担子齐齐地压在他身上。掌心的汗愈发的多,粘腻腻的。

这样的手,握不紧剑吧,明承璋有些恍惚。

阿沃额已经上台挑选好了自己的武器,是大刀。

他颠了两下大刀,评价道:“轻飘飘的,你们都不舍得把银两花在兵器上吗?”边说眼睛还往酒桌上看去。

莫说酒桌了,就连随手的一个酒杯都能看出华美二字,雕、刻、陈、勾等等各种工序一个不落。

明承璋动作优雅的拿了张帕子细细擦拭自己的手指,在阿沃额的评价之后,将要拿剑的手转向了鞭子。

此番举动让明平婉眉头一跳。

中央台空间不大,对于长鞭来说,多少有些束手无策。

明承璋右手一掷,皮鞭甩出几个浪形落在地上,声音很脆,比听天的骨饰碰撞在一起还清脆。

他语气不紧不慢,“那可能是你不会选武器吧。”

鲜族人不会有这么好的皮鞭。

他们甚至连驭马的鞭条都是草鞭。

鲜族内所有的动物皮要用来做保暖的皮毛,以保证族人不会冻死在寒冬;要用来做大地的筛子,以免草根在凛冬冻坏;要用来做盔甲皮衣,要不然战场上的刀剑会轻而易举地刺穿他们。

阿沃额今日所说的话并不多,明期晴在旁观望着却觉得他比那个浮肿成一大团的随王爷还有气势,也比那个话多的听天更尖锐。

“你说得对。”

“不过很快我就能慢慢挑选了。”

众人只以为阿沃额是指他们会赢下这场比试,获得明国和亲的公主。

毕竟历代以来,为了和亲之人的生活,各国各族会准备金银财宝、特产武器,以示国威仍在、族魂未灭。

明期晴却不合时宜的想到玲珑与她无意间说的一句话:“最近边塞生意很好啊。”

玲珑口中的边塞自然不是明国边界的边塞,生意自然也不是国内的生意,而是隐含的与鲜族有关的往来。

怪她话本子看太多了,明期晴一下子想到一个令人心寒的假设,会不会有人和鲜族合作啊?

接着便抿着唇轻轻从昭阳看起,一直落到四皇子身上,她都想不到这四人可以和鲜族合作的理由。

毕竟,父皇如今依旧强硬地守在皇位上,给三位有力竞争者平等的希望。

每个人都有种自己能行的感觉,既然这样,明国衰败必然不是他们乐意见到的事情。

明期晴忍不住暗忒自己大惊小怪,恍惚的神思终于重新凝聚在一起,回到中央台上。

皇兄与阿沃额的打斗很精彩,至少以明期晴的角度来说,她只能凭借两块大概的颜色来分辨二人。其中的大刀与皮鞭,根本看不清去处与落点。

但从容无的神色当中,明期晴也能判断出来

——目前皇兄占上位。

不得不说,明承璋这一手皮鞭选的极好。

对上在台上也不易发挥的大刀来说,还起到以柔克刚的成效。

只是,

明承璋心里清楚,他的体力快跟不上了。

额头冒出的碎汗,鼻息间的温热气,再看对面泰然自若的脸色,明承璋慌了。

实际上,阿沃额也没想到这位明国的、能被公主压下名头的太子武艺能达到这种程度,更别提此人在接他们入京的途上一直保持着平和。

就连听天多次的挑刺拨弄都不会表现恼怒不满的情绪,从一开始,阿沃额就瞧不起这个软男。

男子汉大丈夫,情绪憋屈到如此程度,真是个废物!

可是现在,阿沃额的肌肉绷紧到一定程度,血肉鼓胀、撕裂,僵疼让他狠咬着唇内软肉。

要快点结束了,阿沃额想。

两人非常巧合地想到了一起。

破空声愈发唬人,明期晴鬓侧的头发甚至被台里穿透出的吹起。

她伸出手压了压,玲珑却以为自家殿下紧张,于是便微弯腰低着头,在明期晴耳边说:“殿下不用担心,太子殿下很厉害的。”

话音刚落,一声重响。

明期晴侧着听玲珑说话的头抬起,台下的身影是,

是皇兄和阿沃额。

殿内一时寂静无言。

明期晴望去,皇兄身上除却长时间活动落下的汗弄皱了衣物并无其他不妥之处,反观阿沃额,长刀倒卡在了自己左胸膛,晕了一大片血色。

嘀嗒——嘀嗒——

血液还在低落。

明期晴茫然的眨了下眼:这种情况,是皇兄赢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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