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德留斯举起行囊,底部不知道什么时候被划了一道口子,十公分来宽,钱币就是从那儿漏出去的。
“你没察觉到重量不对吗?”芙洛丝用看白痴的眼神看他。
安德留斯抖抖包裹,叮里当啷,一颗颗小石头掉了出来。他们的钱不仅被偷了,还被换成了重量差不多的石头。
芙洛丝这下无话可说了。这件事是在他们俩的眼皮子底下发生的,他们都有责任。只是没想到,有人居然能从两个【身份者】手里玩这么偷天换日的一手,他们还全无察觉。
“是我们太松懈了。”
谁知老板看到这一幕,哈哈大笑,“你们刚刚说,去了哈希尔德的店里,是吧?唉,无知的异乡人哟,谁不知道在这儿,哈希尔德就等于黑心?”
哈希尔德?那个黑黑瘦瘦的男孩?
“生意做不成,他就割我们的包?”芙洛丝将袖子撸了起来。
安德留斯给了她一个安抚性的吻,“这件事我去处理。”
老板叫住了他:“算了算了,就当买个教训吧,哈希尔德家在这一带势力很大,你一个人去,讨不到好处的。”
安德留斯已经走了出去。
“诶,你还不赶紧拦着你的恋人?”老板急了,“这种事可不是闹着玩的,他这一去,肯定被打个半死!”
“他是该吃点教训。”芙洛丝冷冷地道,“但是放心,我的恋人有分寸。他对我发过誓。”
老板看着她毫不担心的样子,奇了。
芙洛丝在棚子的阴影里气鼓鼓地站着,余怒未消,老板看了一会儿,给她端来了茶水,“你们,看样子不是要去大河下游,而是要去河那边的沙漠,是吧?怎么,也是去拉撒乌寻宝?”
芙洛丝没接,老板就将茶水放到了一边的小桌上,自己喝了一口,“哈希尔德家的那个鬼精灵,是不是跟你们说,他有个祖父来自拉撒乌城,他对那边熟悉得很?”
芙洛丝这才回头,“这也是假的?”
“当然是假的!”老板激动得一拍大腿,“哎哟,你们这些无知的异乡人啊,真是对这一带一点都不了解!拉撒乌城是出了名的有进无出,怎么可能有拉撒乌的人长途跋涉,跑过沙漠,跑过大河,到尘港这儿来安家?”
芙洛丝道:“我们确实是从很远的地方来的,对这一带不怎么了解,拉撒乌城怎么了,很好吗?”
“那倒不是。”老板想了想,又说,“嗯,对有些人是。”
芙洛丝看他砸吧嘴,又喝了一口草药茶,才往下说:“那地方很封闭,没有传说中的那么好,那里的上等人,当然是不想出来的;那里的下等人,想出来,也没办法出来。每年都有世界各处的人来,想找到大沙漠里那传说中的金辇停驾之地,但没听说有谁找到的。”
“你住在这里,也没去找过?”
老板摇摇头,“实话跟你说吧,这儿要是有谁信誓旦旦地说找到了拉撒乌城,准是骗人。你们要是想去看沙漠风光,在拉玛德山下转转就行了。”
拉玛德山就是大河对岸那一排隐隐约约的小丘陵,这一带的地势都很平缓,没有高山峻岭,所以,人们把小丘陵也叫做山。
芙洛丝道:“可你先前说,那里的上等人不想出来,下等人又想出来,听这语气,你们明显知道拉撒乌城里的事。”
正说着,安德留斯回来了。
他不是一个人回来的,手里还拖着被打得满头大包的哈希尔德家的男孩,男孩眼泪汪汪,双手合十,不断求饶。
老板都看傻了。
“亲爱的,”安德留斯露出一个标准的露齿笑,“我给我们找了个绝佳的向导。”
两人简单交流了一下信息,发现这家店的老板和哈希尔德家的男孩对拉撒乌城的说法截然相反。
老板说那是只存在于历史传说中的城邦,从来没有人见过;男孩却说那地方不远,他叔叔上个月还带人去过,他也知道那条路,只是拉撒乌极度排斥外来者,他们只能在城邦外缘转悠了一下。
“不管那座城存不存在,我们都要去找一找。”芙洛丝翻看着店里的地图,还有从其他商人那里买来的地图,十多张地图,每一张标注的拉撒乌城的位置都不一样,但有一点可以确定。
芙洛丝的手指指在地图上,“拉撒乌城建在艾赫代尔河旁边。”
艾赫代尔河是这片沙漠中唯一的河流,在靠近峡谷的地方,流过眼湖,再度向前。地图上,眼湖连米粒大小都没有,是个很小的湖泊,然而,几乎所有版本的地图都认为,拉撒乌是围绕眼湖而建的城邦。
“我们就顺着艾赫代尔河去找这个眼湖。”
安德留斯:“同意。”
两个人清点了物资,便牵着骆驼、带着米多·哈希尔德出发了。
“那么,两位贵客,祝你们好运!”老板对着他们的背影招手。
他转过身,悄悄地拿出了他在芙洛丝腰间的小包里找到的东西。
两个性状奇特、但很精致的小瓶,瓶里的金色液体还在微微晃动。
“哦……这看起来倒像是个宝物呢。”
跨过桥,进入绿色的原野,已是正午,一天中太阳最毒辣的时段。
“两位贵客,我是没想到你们有这么大的本事,先前的事,是我不对,我给你们道歉。对不起,真是对不起,请你们原谅我吧。”米多·哈希尔德一个劲地拱手道歉,可惜芙洛丝和安德留斯都不怎么搭理他。
芙洛丝还在琢磨地图的事,她估计了一下,天黑之前,他们应该能跨过拉玛德山。
她和安德留斯一样,想尽快去那座城邦,不愿意在路上浪费一分一秒。
从河岸到拉玛德山的这一段路还算好走,道路宽阔又平整,维护得很好,时不时还能看到驼铃响动的商队,或者和他们一样的旅行者。
不过这边明显比河对岸荒凉,路两边看不到什么房屋,村庄更是没有。越往前走,拉玛德山漆黑的轮廓便越清晰。
相传,巨人们拖动太阳时,不小心将这地方焚毁,遍地焦土、灰烬,山体也因此变为黑色,离太阳最近、也最高的那座黑山,便被人们称为拉玛德山,意为灰烬之山。
到了这儿,能明显感觉到空气更热了,芙洛丝开始出汗。他们在拉玛德山山脚的小村子最后一次补充了清水,没有停歇,继续往前。
米多很诧异:“两位贵客,确定不在这里歇一晚吗?过了这儿,前面就没有什么能让你们睡在床上的地方了哦,以你么两位的身份,怕是受不了那样的环境哦。”
片刻后,他努了努嘴。
他大概要学着度过没人搭理的一段长长的旅途。
三人日夜不停地赶路,天蒙蒙亮的时候,他们已经跨过了拉玛德山。
太阳再度升起,金色的沙漠在他们面前徐徐展开。
安德留斯闭上眼睛,开始放出飞鸟分身。
鸟儿在头顶飞过,发出啾啾的清脆鸣声,米多抬起头,“真是见鬼了,我从小在这儿长大,还从没见过这样的鸟儿呢。真奇怪,还这么多!”
芙洛丝以心声问他:“你的眼睛能看多远?”
“我自己也不知道,亲爱的,我们一起拭目以待吧,看看极限在哪儿。”安德留斯答。
米多一会儿看看地图,一会儿看看天上的太阳和云,一会儿看看手上戴的一个奇怪的灰色表盘,“时候还早,我们就走东南边这条路吧,等走过了手指坡,就到拉穆德瓦峡谷了。那时候,也是一天中最热的时候,如果你们还想赶路,也可以在峡谷的阴影里赶路。
“两位不说话的话,就是没意见了?”
芙洛丝和安德留斯还是没怎么搭理他,他忍不住嘀咕了,“要不是先前见过您二位说话,我可要把你们当成哑巴了。好吧,我想我是没资格对贵客挑剔的。”
事实上,芙洛丝和安德留斯一直在以心声沟通,他们不想让带路人从对话中推断出有关他们的什么信息。
不过安德留斯大多说的是笑话,或者调.情的话,芙洛丝偶尔回他一两句,或骂他一两句。她更多时间是在和碧拉她们沟通,打听她们那边的情况。
临走前,她终于将费尔奇尔德语言的33个字母全编成了类似于莫斯代码一样的长短信号,写在送给碧拉她们的那本书里。这项工作是她抽空完成的,编码较为粗糙,不过勉强能用。她知道约伯情况好转,带着多丽丝离开了王都,去寻找挽救未来的方法。
正午的时候,芙洛丝一行人才停下来,在一座小型岩山的阴影里歇了一小会儿。
这山是平顶山,七八米高,由层层叠叠的砂岩岩石堆叠而成。三匹骆驼也在喘息。
“得注意这男孩,他手段高超,是个惯偷。”芙洛丝拧开水壶,喝了一口。
刚说完,她就发现,安德留斯的脸红得厉害。
虽然都包着防止太阳直射的白色头巾,但安德留斯比他们都更不耐热,步入正午才没一会儿,他的整张脸都湿透了,额发、眉毛都被细密的小汗珠弄得亮晶晶的。他的脸更是红得要熟了一样。
是因为能力与雪山有关,所以格外受不了这里的天气吗?
“喝一点。”芙洛丝将手里的水壶递给他。
安德留斯眼神有点儿飘忽,看起来是被热迷糊了,但还是摇摇头,拒绝了。
“笨。”芙洛丝心想。她知道安德留斯在靠忘记进食来忘记饥饿的感觉。仔细想想,她从没见过安德留斯喝东西,就连喝水也没有过。
但在这样的沙漠里,不喝水,真的能行吗?
她转过脸,终于对米多说了启程以来的第一句话,“挑最近的路,带我们去绿洲之城,拉撒乌。越快越好。有什么危险,我们都不在乎。”
米多受宠若惊,眼珠在他俩身上转了一转,“如果这是两位的要求的话,那……我会照做的。”
稍作休息过后,他们又上路了,这一走就没有再歇过,一直走到了天黑。
沙漠中夜晚的温度比他们想象中降得还低,他们还想往前,但米多走不动了。他裹着毯子,在一个岩洞里嘟嘟囔囔。
芙洛丝一直都在注意有没有带他们走错路,但是没有,他们确实是在向艾赫代尔河前进。
“后天,应该就能看到那条河了。”她指给安德留斯看。
安德留斯发出一声含糊的“嗯”的声音,将头靠在她的肩膀上,“他也只能带我们到那条河了。”
米多嘟囔的声音小了,渐渐的,四周静了下来。
他们在与【商人】的对决中,付出了惨重的代价,只换来永远不可知其名的无知,而现在,为了一个他们根本无法知道的名字,离开家乡,来到千里之外的沙漠。
拉撒乌城也许早已湮灭在历史的尘埃中,所以米多才和老板各执一词。
芙洛丝听着安德留斯的轻浅而均匀的呼吸声,心里很平静,“如果我们找到了拉撒乌城,但它已经成废墟了,怎么办?”
夜黑得一望无际,星光静静地照耀着。
沙漠里的风穿过岩石柱间的缝隙和各式各样的孔洞,发出难听的哭嚎。
“那我们就只好在废墟里找线索了。”
如果我们根本找不到那座城,怎么办?
下一步,我们又该去哪儿呢?
那个声音就是在此刻响起的:
“【工匠】所在地:西利亚斯联合王国,尘港。附近所有的人,都可以前去回收他的生命。”
拉玛德山,灰烬之山。
艾赫代尔河,绿河,生机之河。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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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7章 去沙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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