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我们的新家
月光投在乐可瓷白的脸上,看得程珏心驰。
他想,神在逗他玩儿?
“扯平吗?”知道人没生气,程珏扣着他的腰,开始狼狗撒娇。
“扯不平。”乐可摇头。
“是你欠‘我’。”
原主为了他轻生,他想用一件消炎药水的事扯平?做梦。虽说这人是自己喜欢的类型,但不代表自己能替原主决定原谅他。
乐可拍拍腰上的手,程珏松开了他,他跪爬起身,捉住程珏那只戴着腕表的手,夜光指针走向三点半。在这里荒唐到现在,想想真是浑身发凉。
得回去了。
乐可托起程珏坐好,摸索散落的衣服给他穿衬衫。程珏脊背刚碰到边沿,凉得打了个寒颤,他握住胸前为他扣扣子的手,紧了又松,松了又紧,跟做梦一样。
竟然不是梦,是真的。
真的是......真的......
“我,我自己穿。”
“我又不会吃了你——”
乐可笑,手指摁了摁程珏,意味深长的说:“明明是你在吃我。”他帮程珏扣好腰带,觉得这里太瘦,指了指它,“以后要好好吃饭。”
帮程珏扣好腰带,觉得这里还是瘦,心疼的戳了戳这里的腹肌,命令说:“以后要好好吃饭。”
会说话的程珏卡了壳。
“嗯......嗯好。”
自乐可确定程栎就是程珏之后,就不像刚来时那样忽冷忽热了。或许有某种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牵引着两个人,乃至三个人的灵魂......
程珏穿的整齐,袖子放下扣到手腕,浅蓝色衬衫扣的一丝不苟,除了被乐可弄崩开的第一颗扣子之外,完全看不出刚才坠入欲|海的是谁。总之,现在看起来是个正经人了。
“走吧,程栎——程哥。”
乐可接受了程珏的新身份。
亲眼看着程珏的坟墓被掩埋,很怪异的感觉。乐可朝里头丢进去个什么小东西,程珏没有看清。
乐可心里轻松多了。
程珏也是。
那个他想摆脱的,不喜欢的身份,终于没有了。
乐可牵着程珏的手,心里还念着傻子原主。傻子,我帮你确定了,你爱人还活着。
所以,你得回来。
你必须回来。
即使我会离开程珏。
因为这是你们的世界,我是被牵扯来的第三者。
他想,就算这样,他也不是趁人之危。他不讨厌这个人,喜欢,喜欢就要得到。
得到了,足够了。
如果能把原主拉扯回来,就拿现在这些当做酬谢。谁也不欠谁。这到底是一种什么心理,他自己也不清楚。
他想,旁观者清。
他总归是清醒的。
他看到这里的各种事深挖下去,并不是他以为的那样只‘炖肉’。原主的面容浮现在自己脑海里,总是乖顺的、善良的、有点弱却又坚韧,是个‘傻子’。
他发现自己同样欣赏这样的原主,这种感觉很奇怪。
不否认了,他喜欢这样的痴情种。
两个,都喜欢。
另一种感情?喜欢两个人?他这个外来者占据了他们的时间,占据了他们的身体......这么反过来想,自己处于可耻的一面。
可是......如果他不在这儿,程珏知道乐可死了,看到那句‘把我交给程珏’,会怎样?
乐可垂眼看着逐渐被埋没的双人棺。
答案显而易见。
他庆幸,这盘死局被他这个外来者打乱。不能说他夺人所爱,也不能说他鸠占鹊巢。在这里,他等同于这俩傻子的救世主。
虽然他知道这种想法的自己挺不是东西的。不过,他心底还希望看到自己有功成身退的那天,即原主重回和程珏相逢的那天。
“在想什么?”程珏牵着乐可的手往回走。
“你。”
我在想你们。
程珏安安静静走着,只笑。
从放学一直到现在,程珏情绪起起伏伏,最多的就是笑。甚至比四年前那三个月的笑容还多,幸福都要溢出来。
乐可走在他的右手边,盯着十指相扣的手。
“如果我变了,我不是我,你会怎么做?”他不是乐可,是来自另一个世界的乐正可。如果程珏知道了,会怎样?
当然,他不会让他知道。
“干嘛问这个?”
“想知道。”
程珏边走边回忆,慢慢陷入痴迷,声音温柔极了,“你总是在变啊。
四年前的你善良、勇敢、懵懂,温柔可爱极了......后来就......三年前的你还是个小酒鬼、物流路线狂,好像总是在发疯找......两年前你的成绩居高不下,一路成为学神......其实你可以拿那笔钱在J市定居,去念顶级学府的......一年前你......”
“你监视我。”
乐可打断程珏,听不出情绪。他想了想,摸出时间线——
所以,程珏逃走之后应该是去做了高危整容项目,他需要足够久的时间恢复,才没有及时回来。或许现在原主的老破小房子里,还有程珏找人装上的监控?
原主成年后经历的那些出格的情|事,大概率是程珏安排的。记忆中,那趟夜线公交车里的一幕幕,程珏向他伸出手时,他周围男人们的反应......
这些比他预料到的内容还要高 H,这副身体是被程珏调|教出来的,而这么做的原因,他猜测程珏或许是觉得给不了乐可。所以,以‘送玩具’的方式将乐可变成这样......
真的是...两个人都这么极端的...爱无能......
“对不起。”程珏小声道歉。
“我早该想到。”
“对不起,对不起......”
乐可捏了捏程珏的手心,示意自己不会生气。
程珏心里软成一片。他停下脚步,轻轻捧着乐可的脸,小声说:“怪我。我以前太贪心,想让我的神只要我,月光只照我。后来,我在病床前求了很久,只要你能醒来,我可以允许一切发生。不论你要做什么,不论你变成什么样,只要是你,只要是你就好。”
程珏垂眼望着朦胧月色下的乐可,说到后半句,喉咙哽咽,眼泪断了线,“无论是哪个你,只要是你。”
乐可心里一颤。
这答案,很好。
足够他死后来这里一趟。
足够了......
*
“欢迎入驻我们的新家——”程珏牵着乐可,绅士的引路。
他们赶在早晨六点半回到了K市,是程珏多次提到的新家。
两个高挑的漂亮女人站在大门边颔首,接过程珏手中的脏兮兮的外套,是乐可的防晒服。
乐可看了一眼,没说什么。
这里没他以前住的地方大,佣人也少。
在他是乐正可的时候,乐正家是个大族式。每个人成年后都会在主家附近重新圈地入驻。乐正可在家排行老四,新立门户的地方虽然没有程母云家老宅那么阔,也有一半那么大。
他喜欢好看的人,所以身边养着百十个女佣男佣和燃香师,就连哪怕上了年纪的管家,能力也不输那些上流人才。
再看这里,就两个女佣。
待遇从凤凰跌成麻雀毛。
可再一想,他折腾一天,不用回去住原主那个小鸟窝,已经比预想中好太多太多。
算了。
乐可在心里嫌弃一圈之后,说服自己勉为其难凑合。
挖坟蹭身土,程珏带乐可回来的第一件事就直奔后花园。花园有个不深不浅的两百方游泳池,一直开在恒温状态。
程珏和他的神在海边相遇,本来不喜欢游泳的他后来越来越喜欢这项运动,慢慢学会游泳。他想,他总要和他的神一样。
这不,爱好也一样了。
程珏小心翼翼抱着乐可,剥了个干净。
乐可在程珏心口吻了一下,把小腿沉进水里,被温暖的池水包裹着,舒服极了。完全放松身体后,重心往下坠,破开了水面。他松开程珏,像条银色人鱼一样滑进池底。
早晨的阳光温度适宜,两个人在温暖的小泳池里折腾近两个小时,终于玩闹的干干净净了才停下来。
乐可眯着眼睛洛游在半阴凉处晒着背。
接下来,轮到两位漂亮女佣犯了愁——
金发女佣一手托着本银色平板,一手捏着笔触,单膝跪蹲在泳池旁边,规规矩矩开始记录新家主的习惯。黑发女佣按下活水清理按钮,起身送来两套轻薄的香槟色浴袍,然后站在金发女佣旁,垂眼看着她速记的内容,记到心里。
一直到固定几个饮用水源的品牌、餐具的选择、四餐的注意、水果的禁忌、洗衣的用剂......就连女佣身上的香水味也要按天气的变化更换......
“还有,”乐可在水中小幅度摆动着双腿,下巴磕在程珏的肩膀上,白皙的脊背上闪着水光,懒洋洋说着。
“另外在主卧旁边收拾出一间。书柜配圆到顶按三千本算,电脑配Intel Core i9-10900K、NVIDIA GeForce RTX 3090、Corsair Vengeance RGB Pro 32GB DDR4 RAM,椅子不挑无所谓Ingrem和绿奇楠随便选两张就行,床就和主卧一样。”
配置要足够他用,还有个让他猝死的题没解开。他不死心,心心念念着那道奇长无比的致A题。
他做好要跟程珏在一起的准备了。至少在原主回来之前,他会和眼前这个男人好好在一起。
两位女佣的笑容逐渐崩出裂痕。
娇贵成这样的金丝雀,配程先生?还有......这不是服务家主,这是服务皇帝吧!金发女佣偷偷在心里翻了无数白眼,后想到优渥的薪资和程先生,紧了紧指尖笔触,笑容重新顶上。
毕竟是程先生的人,她们不能崩。
就算不服气,也要听程先生的话。
“好的,先生。”
虽然和程珏亲密无间的感觉很不错,可他还是得有一个独属于自己的空间。他看程珏还是笑着不说话,就往程珏耳边吹气,又痒又热。
“钥匙不用给他。”
“好的,先生。”
程先生吩咐过,一切按乐先生的安排。她们不会干涉家主的私事,不会看不该看的听不该听的,即使眼前就有两具极具诱惑性的身材|赤|裸|在日光下。
这是作为优秀女佣的基本素养。
程珏听着乐可挑剔的话就止不住笑,笑的浑身乱颤。
乐可游过两圈,甩了甩**的头发,游到程珏身边停下。程珏穿着底裤坐在池水台阶,水刚漫过他的胸膛,乐可游坐到他大腿上,下巴磕着他肩膀,一脸慵懒。
他想了想,终于没有什么补充的了。乐可拍拍程珏,程珏心领神会,帮乐可擦干身体,穿好浴袍。
程珏抱他走到离花园最近的一楼主厅。
黑发女佣跟在他们身后不远,按照两个人黏糊的程度,重新调整了主厅的温度。金发女佣则在两人背后又翻个不服气的白眼。
连续两天一夜没睡。学校那边程珏请了假,帮乐可办理转学。
两个人同时消失,估计校网的热搜快炸了。
两个人窝进又软又大的沙发里,程珏用薄毯子把乐可包起来,放在旁边。黑发女佣端来笔记本递给程珏,转而低头投入工作中。除了程家旗下的公司,还有另一份‘班主任’工作要做好收尾。
乐可用脚尖戳了戳程珏的腿,问:“不睡吗?”
“不困。”
女佣放好早餐,默默离开主厅。
接下来,她们有一堆事要忙了。
乐可眨巴眨巴眼,蚯蚓似得挪啊挪,挪到程珏身边,见他顶着黑眼圈认真的样子,心里不爽,把笔记本推到一边,钻进程珏怀里。乐可恶劣的笑:“程哥精力真好啊,那再来一次。”说着爪子就往程珏浴袍上扒拉。
心都要化了。
这谁把持的住?
怎么办啊?自己这么没用。
程珏担心乐可消瘦的小身板。不行,对身体不好。乐可跟他不一样,乐可还在长身体。
程珏不敢盯着这张清纯笑脸继续看,忙捉住身上的手,阻止他继续点火。直接往沙发一歪,立刻闭眼,“困,啊,好困。睡会儿,我现在就睡。”
才十九岁,怎么总来诱惑人?
自乐可醒后就有点不对劲,现在...更不对劲。尤其昨晚之后......
“有山药粥,喝点再睡。”乐可扯扯他。
乐可见程珏松了口气,有点好笑。吃完早餐,程珏托起乐可的腿弯,把他捞进怀里。
沙发足够大,疲乏的两个人都懒得上楼,乐可枕着陈珏的臂弯,膝盖轻轻蹭了蹭他不完整的身体,程珏没有躲开。
“程哥,我爱你。”
“你,你再说一遍?”
“程珏,我爱你。”
“还有——程栎。”
程珏的心软成一汪水,想:他们终于在一起了。
如果没有后面的事,永远停在这一刻,该多好。
书里末尾总说:公主和王子幸福的生活在一起。
书里总是不过多描述在一起之后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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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金丝雀发疯
这段时间,乐可待在K市转到一所最好的学府。程珏飞去J市那边的公司,公事堆太多,一直不出面怎么行?
刚平静没多久的日子,被突然出现的Sir官打破。
两位Sir官穿着便服,在休息室等到了乐可。这个学府里设有单人课间休息室,所以并没人发现异常。
“例行调查,你不用紧张。”
乐可被两名Sir官带离学府,送进简易的谈话室,空荡荡的小屋里只有三张椅子,一张小桌子,四周一圈都是PU革包裹有膝盖高的柔软座位。
进到密闭的空间,乐可身体几乎成了条件反射,整个人绷得紧紧的。他没来过这种地方,下意识地联想到是不是程珏找来的‘玩具’?
乐可咽了咽口水,一双漂亮眼睛躲躲闪闪。
是‘玩具’吗?不怪他定力不好,是原主的身体在作祟。一年多没再碰过这些了,程珏在想什么?
“乐同学?听到吗?”
“啊,噢,您说。”
“我们接到报案,指明你可能被人威胁退学。报案人联系不上你,所以查到这里,是来确认你没事。”其中一位Sir官说,另一个Sir官在做笔记。
乐可耳朵尖儿泛红。没想到是真的Sir官。
听到问题内容,他有些不悦。自己明明没事,为什么还要被带到专门问讯的谈话室?只是确定他的安全?
“我没事,是谁报假案?”
Sir官以为乐可回答的慢吞吞是因为紧张,放缓了语气,说:“是跟你关系比较好的同学,他很关心你。咳,这个你们私下里联系吧,你没事就好。”Sir官想起那位着急匆忙的学生,很无奈。
最近没有接到失踪人口的报案,突然有这么一起案子,他们眼睛都亮了,还以为能和之前的失踪案并查发现什么线索。
可惜,他们查了之后发现人家只是转学。
见那同学苦着一张浓颜脸,一条腿还伤着,成天下了学就往他们这里跑,查清后还不死心要问乐同学的住址。Sir官总算反应过来,这同学对乐同学的心思不是同寝好友那么简单。
当然,他们不会泄露居民**,但看着实在不忍心,只好口头警告教育了一下,僵持多日总算赶走了。
不过巧合的是,乐可好像和一个死去的嫌疑人有关......
Sir官话锋一转,接着说:“但除这件事外,我们还有别的事情想向你了解一下。有一件大案,”
捕捉到不好的词,乐可心底生出异样,原本谨慎小心的眼神逐渐变得凌厉警惕。他敛下眼皮,扶了扶眼镜,稍稍挡住了自己的眼睛。
担心乐可太紧张,Sir官微笑着问:“四年前的夏天,你在海边一家奶茶小店里帮工过一段时间,是吗?”
乐可回想后,点头:“好像...嗯,是的。”
原主贫苦的前十几年,为了帮外婆减轻负担,总是一边上学一边打零工,几乎在懂事以后都是自己养着自己,后来养着外婆,直到唯一的亲人离他而去。
这么算来,程珏能活着,全靠原主勤勉的习惯。
“有见到什么人吗?”
不自觉地回想起四年前的程珏,还有那段时间的新闻......
是......关于程珏吗?
乐可一怔,浑身血液冰凉。
全都......这么巧吗?
可‘程珏’已经死了。
乐可琢磨着Sir官的话。他们在来之前有可能去调查过,说谎并不可取。
“是......”乐可装作沉思,“我,我那时候,见...见义勇为......救过一个人。”
“他叫什么名字?”
“程珏。”
......
记忆略过四年前,转回刚到程珏新家的那段时间——
程珏带着他熟悉环境的时候,走到前后楼厅中间的玻璃房收藏室里,他发现两串奇怪的东西。
乐可拎起细长串珠样的丑陋东西,满脸嫌弃地问程珏:“哪儿来的?放家里多不吉利。”
自从原主二次自杀后,他就开始宁可信其有起来。就连前段时间挖‘程珏’坟的时候,他都心有余悸,还特意在动手之前燃香拜了又拜。
这串东西叫嘎巴拉,一般是用圆满有修为的藏族人在死后将其头盖骨,腿骨,指骨制成的一种法器。在他还是乐正可的时候,跟家里去西藏那边见过这种东西。
而他手里拎着的这串,全是用头骨切下来的眉骨做得,足有一百多颗。旁边那还穿着一串小圈是指骨做的,也有四五十颗......
灰黄色与褐色不规则珠子串在一起,虽然成色新旧不一,还是能看出来最旧也不超过十年。
不吉利。
乐可还在心里嘀咕,程珏这是什么奇怪的收藏癖好?
程珏不愿意回想,只是笑笑没有解释,接过那串东西,随手扔在摆台上,抽出一边的消毒巾给乐可擦擦手,再擦干净他自己的,和乐可一样是嫌弃的样子。
这么看,也不像是特意收藏的东西。
对于程珏来说,这些‘人’曾经是程珏的耻辱,现在只是随手可丢的‘收藏品’。
留下它是为了时刻提醒自己,不能再走错一步。
当时乐可没有过多在意,继续逛着他们的新家。
......
思绪回笼。
问讯已经结束。
Sir官没有发现什么不一样的线索,收起纸笔,合上档案,礼貌地送乐可离开。
他们本来想要直接送乐可回学府,被乐可拒绝了。
乐可看了看时间,“已经快过第一节课了,校周可能人多,我...我不想被谁认出是便衣Sir官送我回校......”
毕竟是一流学府,Sir官能理解乐可的顾虑。
“好,那乐同学路上注意安全。”
他们并没有怀疑乐可。
即便他们确认乐可跟他救下来的程珏有过一段恋情,但在一起的时间实在太短。在sir官眼里,乐可就是个懵懂少年好心救了人却被那程大少爷玩弄感情三个月就抛弃的可怜虫。
几乎所有人都能证明,四年前的乐可发了疯的找过程珏很长一段时间。所以,乐可身上没有任何值得怀疑的地方。
最近一年应该是有金主包养了吧,所以后来转了很好的学校,有了更好的生活。总之,这些不是他们该继续查的了。
乐可感受到强烈的不安。
这种东窗事发的感觉,很不好。
离开谈话室,走了两道街。
乐可站在十字路口,任由红绿灯闪过几次,都没有要走的动作。
他紧绷着神经,杵在原地,时间仿佛凝滞了一般。
终于,乐可的黑瞳动了动。
他立刻掏出手机,打电话请病假。同时招手拦住一辆出租车,奔到一家偏僻的黑网吧。
四周看过没有摄像头,才迈步走进去。忍着乌烟瘴气的环境,开了两台包间带隔帘的机器。
干净的指尖摁下烟污的开启键,陈旧的电脑屏幕亮起。
他要知道四年前发生的事。
他没有一刻像现在这样强烈地想知道程珏的过往。四年前到底是谁害了程珏?后来的程珏到底干了什么?为什么在sir官的口中听出程珏是重案要案的嫌疑人?
这次的两位Sir官其中一个负责记录的,听口音不像是K市人,隐约是J市那边的。不知道是不是自己多疑,总有不好的预感,心里七上八下的不舒服。
如果没有今天的问讯,他会和原主一样选择永远都不问,永远都不要揭开程珏的伤疤。
可是,不一样了。
他必须要知道,到底怎么回事。
处理过IP之后,他开始找四年前的案子。
纤白的骨节在键盘上敲动着,几十行黑白数据破开暗网,四年前的案子全部弹出页面,时间线一帧一帧往下翻找——
K市贵金属圈的大小姐死在灰色俱乐部、其身边暗保失踪、海甸区失踪人口......
这些全发生在四年前那个夏天?!
怎么会这样?
乐可有些烦躁地摘掉眼镜。
劣质显示屏看的他眼睛难受,从不抽烟的人游荡到吧台要了包烟。指甲抠开薄膜,捏出一支,打火机点燃,猩红的烟头在指间动了动。
没抽一口,劣质的烟味已经呛得他咳出眼泪。
MD!他在乐正家积累的知识全用在这该死的地方了!
乐可烦躁地抓乱头发,良好教养的人此时此刻快要被情绪逼疯!他低声骂了句什么脏话,扔了烟,一脚踩灭,手上继续更改新IP,再在地图上标记四年前程珏可能出行的地方。
鼠标移动到地图上几处灰黑的标识,上面写着流浪动物收容站,再往四年前的定位滚动,发现这个地方删除了名称,再往地标帖子找关键词,终于‘废弃别墅区’几个字出现在不起眼的跟帖中。
原主是在海边救了程珏,那时候的程珏......
乐可狠狠地闭了眼,把胸腔憋着的一口气呼出,他控制着自己保持正常,重新戴上眼镜,清空记录,改回原始IP后随便挂了个网游,起身离开。
这么看,家里的那串‘嘎巴拉’。
就是四年前那些人的骨头......
杀人犯法,对不对?
程珏杀了那么多人,他该劝程珏去自首的,对不对?
原来书里送程珏进监狱才是正确的走向,对吗?或许走对进程,当此位面的线路正常而稳固后,他就能回去,原主说不定也能回来,对吗?
不对!
不对!!!
去他妈的杀人犯法!!!
那些肮脏的杂碎全该进下水道!!!
乐可用力攥皱了剩余的烟盒,狠狠丢进垃圾桶。
抬手看了眼腕表,现在上午九点半。早饭时,程珏说过,大概要到晚上十点钟回家。
好,十点钟。
他还有十二个小时。
时间够吗?
尽力而为。
程珏必须安然无恙的等原主回来。
乐可压着紧绷的神经,尽量让自己看起来正常些,再正常些。
回家。
家里除了忙碌的两位女佣,一切都和平常一样。
黑发女佣整理完房间正在下楼,金发女佣在洗衣房鼓捣洗衣液。她们见乐可回来的时间不对,还冷着一张脸没了小娇夫模样,有些疑惑。
“你,来。”
乐可径直走向洗衣房,示意黑发女佣跟来。
关上门,反锁。
并不大的屋里,三个人面对面。
金发女佣站在洗衣机旁一手泡沫,心里默默翻白眼。黑发女佣看不懂什么情况,依然保持标准式微笑,温和地询问乐可。
“先生,有事请吩咐。”
洗衣房里充斥着淡竹叶的味道,安静极了。乐可深深吸了一口竹香,熟悉的味道让他理智下来。
乐可摘掉眼镜,尽量平稳着语气,“是程栎带你们来这儿的,他信任你们。但我接下来要做的事,需要你们瞒着他。因为他必须好好活着,我没时间解释了,如果你们......”
即使强装镇定,她们还是看出乐可的慌乱。
她们交换了眼神,黑发女佣首先认真起来,“乐先生,程珏先生吩咐过,一切按您的安排。”金发女佣附和:“所以,您不必对我们有疑。”
她们有最基本的女佣素养,同时拥有最不可催的忠心。她们是从高官养的‘小儿院’那种地狱里爬出来的,根本算不上人。姐妹俩能活到现在,是赚的。是——程珏给的。
乐可听到‘程珏’两个字,心里的动荡不安总算稳下一些。乐可知道,除了程父之外,只有那两个暗保知道‘程栎’是程珏,她们现在提起‘程珏’这个名字,是在向他证明可信度。
乐可点点头,将自己梳理后要做的事安排给她们。两个女人手脚利索,各自做好准备工作,换了普通白领装出门。
黑发女佣去了K市公司。
在确定护照没有过期,最近一班飞往Y国的飞机定在明天凌晨四点半,乐可有程珏在K市公司的所有权,云上办理好所有架空公司的事宜大概要六个小时,境内财产全部走国际汇款公司到Y国的子公司户上,大概要半小时等等的情况下,宣传部门已经放出四家对家热点,近期不会有谁特意盯上程家的子公司。
只是这么做,万一程先生知道了,会不会认为乐先生想夺走程先生的财产?
以前程先生主动给过,乐先生不要,为此还闹过几天不愉快。嗯......乐先生单方面闹脾气。
虽然现在的程先生很乐意把自己的东西全部给到乐先生名下......但,以后呢?
黑发女佣感觉自己的头发快不保了,太费脑筋。
......
与此同时,乐可去往四年前初见程珏的海边。
海依旧是那个样——
灰蓝的,深蓝的,冰冷的。
“先生,十点五十分了。”身边的金发女佣提醒他。
金发女佣扎了利落的马尾,拎着个黑色公文包,远看像来旅游放松的普通白领一样。
乐可转身,朝那片废弃的别墅区方向走去。
【作者有话说】
乐正可:厚积二十多年的知识,全薄发到歪门邪道上了!
女佣们:程先生的小娇夫好像很厉害?不确定,再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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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废弃别墅区
废旧别墅区的外围墙体上方拉满了电网,尖锐的金属丝泛着红锈,下方被风化的墙皮摇摇欲坠。
金发女佣递给乐可一片小袋子,接过拆开,是一只密实的黑色口罩。
不行,还是挡不住刺鼻的排泄物和腐朽味。
四年前,程珏资助本市流浪动物收容站,将站点搬到这里,一年后,负责人去外地做生意,再没回来。
猫狗的繁殖期短,导致数量越来越多,几乎挤满了这片别墅区。无人喂养它们,它们饿的时候习惯性撕咬同类,就连老鼠也在这里打窝,啃食着剩下的动物残渣。
城市管理员和sir官也懒得管,毕竟烂尾废弃的地方是耗财力耗人力的工作,这里偏远的很,一直不管不问也没出过什么事。现在变得更恶劣那就更不会管了,吃力讨不到什么好处。
所以久而久之,更没人敢再靠近这里。就这么搁置着,直到程珏在这里出事,将这里改成地狱......
乐可怎么也没想到,事情会这么棘手。
早在二十分钟前,金发女佣的人已经在最远处一栋扔一车掺带有兽*苯*嗪*的玻璃针剂。
今天有足够多的肉,肉里有足够多的安定松弛剂。它们疯狂争夺食物时,细密的针剂就会扎入皮下,融进血液,十小时后不会有痕迹残留。
金发女佣有些迟疑:“先生,这能进去吗?”
乐可咬咬牙,声音变沉:“必须毁掉这里的痕迹。”
程家的在K市是地头蛇,但在J市想要背刺程家的人不会少,这些事压得住四年,压得住十年吗?!
显然,当初的程珏没想到J市那边的sir官手伸的这么长。
大概是程父双腿残疾,‘程珏’没了,又出来个‘程栎’,总会有别家想趁机插针......
事情已经这样,即便是自首,也跑不了死刑,那还不如做最坏打算。他必须毁掉这里的痕迹!
‘乐正可’那边的规则,不能束缚在‘乐可’身上。他不是原主,他来这儿,不是来做善人的。
为了不引起注意,乐可只带了金发女佣来。
这里的动物实在太多,两个人心里都没有胜算。
毒辣的阳光烤的头脑发昏。女佣捏踩着软胶鞋套,捏着*氟*醚*麻醉枪,护着乐可一步一步往正中心走。
乐可以为,只要把四年前那些人的骨头堆在一起,用他调配好的药剂融洗掉骨化的那些DNA就好了。
这东西是他在‘乐正可’的时候,曾加入*宻*导师团五年来偷偷研制的产物之一。只是没想到第一个付诸行动的是他自己,而再次试验的地方......会这么大......这么......差......
现在是白天,哪怕这个地方失火,只要不冒出声响和黑烟,几乎不会有人发现。他在心里做了最难处理的打算。可,他想得还是太简单......
眼前的场景,两个人都愣住了。
事实比他预想中的更糟糕——
乐可到底没见过这种场面。双腿忽然发沉,胃里不停翻涌,不得已停下脚步,金发女佣见他脸色不好,赶紧托住他的手臂,给去一些支撑。
“先生,先生?”金发女佣有点担心,这个被程先生养在金丝笼里的娇气包,真的能做成他自己安排的这些事吗?如果能做成,那他要比程先生还恐怖!
乐可轻轻摇头,屏住呼吸往里走。两个人踩在猫皮狗尸铺就的废墟上,来到正中间的那栋废楼里。
楼体结构不算完整,拔地而起几十根螺纹钢布满房间,上面穿挂着干瘪的骨头,缝里是风干的黑灰物质,地上零零星星的碎骨都覆上一层厚厚的黏腻灰尘,应该是那群狗咬下来的。
穿堂风过‘骨碌噜’的声音一下接一下响起。
好在,是白天。
乐可强忍着身体和心理上的不适,拖着沉重的步子走近,估量着这些房间里的尸骨。走到其中一间后,在凸出来的脏污混凝土地面角落似乎看到了熟悉的衣料......
怎么会有?
这是那晚,在小巷子里的那三个人?!
乐可怎么都没想到,程珏连亲自为原主找的那些‘玩具’都不放过。脑袋有瞬间空白,一口气憋在胸腔。
程珏!你个疯子!!!
乐可急的踱步,满头大汗,灰黑色的T恤都溻湿了一半。四年前的骸骨可以轻易处理,一年左右的新尸体怎么办?还埋在混凝土下,非要固定这几个定时炸弹吗?!
他堂堂乐正家未来继承人猝死来这儿就是来毁尸灭迹的吗?!
乐可眼睛猩红,他挣开女佣搀扶的手,兀自掏出刀子,割掉遗露在混凝土外的那截死人衣服。心里再重重骂上几句,麻烦精!老东西!两个神经病!我是欠你们的吗?!
金发女佣眨眨眼,站在一边,不知道乐先生激动什么。可也没时间允许她多想,强大的心理素质已经调整好她的接下来将要做的事。她取出一张灰蓝色布单状的东西摊开在穿堂中央,和乐先生一齐把所有零落的尸骸拖到上面。日头从十二点方向渐渐往西面移动,两个人快要筋疲力竭。
——灰蓝色的粉末比汽油还要好用。
做完该做的事,两个人逃出废楼。女佣扶着急喘几咳的乐可,站在废弃别墅区的电网外,观察着最中间的那栋。
脱身后的乐可太过狼狈,这具身体是比他的病躯好,可原主长期营养不良好像也没好多少。乐可跑地气喘吁吁,差点没被*化物熏晕过去。反观女佣呼吸正常步伐平稳,只脏了衣服。一比较,真是...挺丢人的。
楼体被蓝白色的火焰吞没,起火中央是一串嘎巴拉。
天时地利,这种粉末燃点低到不可控。在十月初的强烈日光下,大概连燃三小时就会将中间这栋腐蚀成功。十天内,墙体会一点一点龟裂、脱落,悄无声息地崩塌碎落,变为一层层足够厚度的掩埋物。
而现在,那地方除了空气中蜿蜒颤动的热浪,几乎看不到火光。
乐可终于扬起一丝笑意。
金发女佣的手臂撑着乐可,她能感受到乐先生的胸口起伏不定,脸色青白的可怕,或许心脏甚至已经超出正常人的负荷......可是,乐先生依然做到了。
她定定望着身边这位年轻的先生,心服口服。
短时间内能在地下室有限的资源做出这些药剂,并且能够有条不紊安排和接受这些场面的人,是足够能与程先生并肩。
不,程先生可不一定有乐先生果决。
此时此刻,她认为乐先生更适合做她们的雇主,不只是雇主,或者‘领袖’?金发女佣在心里默默叹气,如果乐先生有野心该多好,她可太喜欢乐先生这种披着羊皮的狼崽子了。
可惜,乐先生只想做程先生的金丝雀。
金发女佣看了眼时间,眉眼间满是可惜,态度是更加顺从,“先生,现在是下午三点二十分。”
身边话音刚落,乐可感觉到口袋里振动,掏出手机,看到是程珏发来的短讯。乐可在聊天框里回复了个可爱表情后,对女佣说:“我们回去。”
为了避免程珏出差错,还有一件最重要的事做。
金发女佣先去到主室浴缸放满热水,乐可脱掉全身的衣物递给她,女佣颔首,乐可泡进浴缸里,闭上了眼睛。
她回到自己房间,认真清洗干净,重新换上工作服。换下的灰蓝套装和乐可的衣服堆在一起,她走到最外面的后厨,打开烤羊肉的大炉子,把衣服丢进去开了火。
衣服上面沾染了些粉末,火舌舔舐着,很快燃尽。
乐可换上一套蓝白色的防护服,打开地下室的门,‘啪嗒’开了灯,一步一步朝无尽的黑暗走去......
主厅的时钟走向八点半。
金发女佣整理好事务,黑发女佣正拎着公文包从外面回来,两人对视一眼,点头表示成功,把公文包放在中岛台,两人站在门口守着。
‘咔哒’。
地下室的隐形门终于开了。
“先生,按您的安排,都准备好了。”
“辛苦你们。”
乐可拉开最外层的防护服,脱掉递给了金发女佣。
当然,同样,烧掉。
乐可攥紧了掌心的针剂,摘下眼镜,手背抵着额头按了按,把自己摔进沙发里,声音疲惫:“程珏下午发消息说晚上会提前回来,时间不够用,只能改变计划......”
本想连同报案那个人一起清理掉的。可是,没有足够的时间。
“是,先生。”
她们明白,这位乐先生做的一切都是为了程先生。所以,她们的忠心可以完全交给这一位。
乐可扯动嘴角笑了笑,把微不可查的小针剂放进睡袍口袋。
程珏刚下飞机。
车在疾驶,霓虹灯透过车窗,影影绰绰映落在黑色西装上。程珏的脸色不好,一双眉眼冷淡,带着急切,不知道在想什么。
司机也好奇,今天晚上乐先生怎么没来接程先生?可他不敢多说话,他能做的就是赶紧接程先生回家见乐先生,只要有乐先生在,程先生就不会板着张脸吓人了。
外院的门铃响了,车开到正门停下。
“程哥,回来啦。”乐可扑进程珏的怀里。一米七多的乐可在高大的程珏面前,看起来还是那个没长大的少年。
程珏捧着乐可柔软白净的脸庞,低头抵住乐可的额头,熟悉的味道把路上不好的心情一扫而光,他带着宠溺说:“是啊,我的娇少爷,一直想你,就想早些回来,赶了最早的航班呢,都没顾上喝水。”
乐可笑得眯起眼睛,漂亮小狐狸踮着脚尖,亲吻程珏。软软滑滑的小舌头送去甜,才松开他。
“今天有做焦糖鹌鹑,”乐可牵着程珏到中岛台洗手,说:“她们刚学会的,我尝了,很不错,你来。”
程珏坐在乐可对面,餐桌上六菜一汤,是普通家庭晚餐规制。
不一样的是,今天桌上放了Baccarat晶制酒瓶,看着就像粗糙宝石里灌满了甜腻的液体。
程珏脸上的微笑变浅一分,视线有意无意地落在乐可腕表上,看起来有点受伤。
程珏明知故问:“要喝酒吗?”
乐可眯着眼,扬了扬下巴,说:“以前想你的时候买醉,没喝过什么好酒,有几次碰到假酒差点进医院洗胃。”
他笑盈盈的说着记忆中原主可怜模样,脑海中浮现缩在小角落里对着那张银行卡与泛旧的白T恤自言自语的样子,心脏一阵阵抽痛。
所以,他最知道这么说,他会被痛感冲昏头脑。连他都心疼原主,程珏肯定会疼上百倍还要多。
果然,程珏不安地座位上站起来,小心翼翼挪到乐可身边,轻轻搂着乐可,脸上带着化不开的难过。
女佣自觉离开。
程珏主动倒满整杯白兰地,凉好的武夷岩是半点都没加,一饮而尽。程珏把水晶杯轻轻磕在桌上,又倒了杯。只是这次倒得很少,有一公分线高,添了大半杯凉好的红茶,才送到乐可手边。
“你以后可以尝很多好酒,再从里头挑出你最喜欢的。但是不许多喝,因为以后我每天都会陪着你,每天每天都会在你身边,如果这样你还是想我,那就喊我陪你喝。如果这样你还是想我,那我真的没招了......不然,你把我拴在床上,藏个几十年?嗯?”漂亮的瑞凤眼里似乎充满期待。
他永远不会怀疑他的神,无论他的神想要做什么。
乐可听的好笑,眼底却含着悲凉。他接过水晶杯,他看着程珏一点点脸红,一点点变得不清醒。
“程哥,我爱你。”
我爱你,谁都不能带走你。
我要清除隐藏的祸患,尽力保护你。
乐可抱住毫无防备的程珏,打开了地下室——
女佣们回到餐厅,收拾着餐具,重新煮饭做菜。最后取下主厅的大钟,将指针返回至六点方向。
一切安顿之后,在偏厅等待着乐先生的消息。
乐先生说,程先生往后只能是‘程栎’,所以不能再有‘程珏’的记忆。乐先生须要配制一种‘新记忆’的药,并不是那些托*酯和苯*索之类的东西,而是能删改前半生记忆且没有副作用的药剂。
她们为乐先生提供了地下室的秘密。
这是云家的私人研究基地,很小,但‘东西’足够齐全,至少能比得上研究院。
乐先生说,要重新为程先生植入干净的记忆,干净到谁都查不到‘程珏’的记忆。
她们相信乐先生可以做到。
【作者有话说】
问:反攻了吗?
答:无攻无受。
他们不是柔柔弱弱地男孩纸,没有谁固定在承受方。
至于‘无CP’属性,因为初设是虐文,乐正可的结局可能不太好。
*
乐正可os:四年前人|肉串?关爱流浪动物?......能不能给我个正常的世界?
珏and栎os:我知道他知道我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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