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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匆匆

宴请之日。

赵夫人特地要云娘一早去给丁婳梳头,丁婳睡眼惺忪地被折腾起来。

梳了一个高盘发,簪了玉钗长步摇。穿了一身白色的广袖裙,里衣和袖口是鲜艳的橙色和蓝色叠穿。这套衣服是照着前世才女的画像做的,色彩清新素雅又有几分跳脱。

丁婳生的明艳动人,前世有不少人对她的评价是——“俗物”,她适合明艳的色彩。丁婳既不在乎这评价也不喜欢那些浅颜色的衣服,不适合便不要去附庸风雅了。

但镜前的这身衣服倒是有几分合适。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她现在身量比成年时瘦一些,脸也没完全长开。

崔府门前,车如流水。

客不带客,丁媛没有受邀,丁婳便一个人去赴宴。她提着裙摆下了马车,身后的绿衣锦瑟抱着离音,琴外面套着新买的吐蕃撞色琴衣。

远看小姐身姿修长,衣着清秀娴雅,丫鬟琴不离手,主仆二人这副样子,当真是更贴《才女游春图》了。

当然她这副样子只能虎住刚来长安人的人,或者不熟悉名媛交际圈的人,比如王鹿韭,比如庾季夏。京城其他闺秀自然知道丁婳是个什么水平,她的存在一向只为衬托她姐姐丁嫣。

不过嘛,能唬住王鹿韭就够了。丁婳倒没什么别的心思,只是这位王大小姐实在是个好人,她想给对方留个好印象罢了。

丁大人的官职在在场的诸位闺秀的父亲中几乎是最低的,丁婳只能甘陪末座,她坐在末尾整理了一番自己长长的衣服下摆。

丁婳忽然对丁嫣生出了一股敬意,她居然能二十年如一日的维护自己的才女形象,早起梳头更衣打扮,每天端着这种做派。

丁嫣更是生生靠着自己的名气和人缘几乎每一次都能坐在前首,和京中身份最高的几位闺秀一同谈笑。

离得太远,丁婳甚至没能看清楚王鹿韭的脸。只能看见对方着一身橙色长裙,竟有几分活泼。

丁婳看的发愣,又嘲弄地笑了。这是自然,王鹿韭又不是生来就是北楼夫人的。

她少女时期,必然是有过活泼的时光,只不过后面全被庾季夏毁了,家毁夫死,无论是意志还是肉身都被囚于北楼,连曾经最引以为傲的名誉都被毁了个干净。

重生又不是新换了一个新脑子。丁婳前世做不到的事情,这一事还是做不到,她除了做过几年夫人,礼仪气质比前世好了许多外什么都没变。

这一个时辰她只插了一两句话,到宴席结束,都没能真正好好的问一句王小姐安好。

崔九小姐倒是差丫鬟给她递了句话,今日设宴怀竹小姐实在是忙,没空找她,府里备了果子让她带回去。

宴罢,锦瑟拿着琴弦盒准备给王大小姐的侍女送去入册。丁婳也接了果子盒,准备打道回府。只是,就这么回去了,真的甘心吗?

大丫鬟莲心将所有的礼物都登记入册,正想着可以交差了,一位白衣小姐姗姗来迟。

这位小姐的排场,那可真是……小姐不但身量修长,衣裙素雅,颇有前人之风,更是头戴帷帽,十分出尘,端起来一副世外才女作派,她身旁的绿衣小丫头抱着琴,那小丫头的深色吐蕃图案的琴袋,当真是十分惹眼。

莲心第一眼就看上了这琴袋,如此特别的配色,也应该给自家小姐寻一个。

“小姐府上是?”忙了一天,莲心僵硬地笑着问询。

“我家小姐是太常寺丁大人府上的四小姐。”

哦,怪不得。丁二小姐丁嫣的妹妹啊。“四小姐送的东西是?”

“一盒琴弦。”锦瑟奉上。

莲心与蕊心在整理礼盒与账册。

“蕊心,我到这个点才完事,你是没看见来迟的那位,她那个样子啊。”

“听说挺有派头的,长得怎么样?”

“不知道,戴了帷帽,身段还不错。”

“这是在说谁?”王鹿韭从外间进来了,刚下起了小雪,她进屋带进来一丝寒气。

“小姐。”二人急忙封口。

“进京之前就同你们说过了,要谨言慎行,京城的贵人没一个是你们能随意评论的。”王鹿韭由蕊心服侍脱了外衣,蕊心帮她掸了掸外衣上的雪。

“是。”

“无论你们说的是谁,下次再见到那位小姐,一定要更加恭敬。”

王鹿韭坐下,圆桌上摆满了一桌的礼盒,在诸多礼盒上面有一个回纥纹样小荷包,十分惹眼。

“这是什么?”

“琴弦。”

“这份礼单上怕是没有比这更轻的礼物了。”莲心大着胆子开口。

“贵重的东西有贵重的好处。我日日抚琴,这盒琴弦说不定过两日就要用到了,是最实用的。那位小姐拿自己的爱物出来也是一番心意。”

王鹿韭打开荷包,又拧开木盒,伸手抚过,实在是一卷上好的琴弦。“是哪位送的?”她脸上不自觉泛起笑意。

“太常寺丞丁大人府上的四小姐丁婳,就是丁嫣小姐的同胞妹妹。”

“有机会要见见这位丁四小姐,或许可一同切磋琴艺。”

“小姐,庾大公子送了东西过来。”寸心笑着打帘儿进屋,“差二公子送过来的,小姐可要见见?”

王鹿韭掩袖笑了笑,她进京才十日,只远远的看了庾经一眼,状元郎风神俊朗,见之难忘。他们毕竟还没有成婚,总要避嫌,才见了这么一次。

“难为大公子了,还想着送东西过来。”王鹿韭手搓磨着琴弦,在思考要不要去见庾季夏。

她去见外男是不合规矩的,但这毕竟是她未婚夫的弟弟,庾大司马的儿子,人家乘着风雪过来送东西,不见显得轻视,对方年纪小她两岁,过不了多久便要成为她的弟弟了,还是当面道谢为好。

天佑元年腊月,雪。庾季夏初见王鹿韭。

杏脸柳眉,目剪秋水,唇夺夏樱,婉转清扬,见之难忘。

庾季夏想,也只有王鹿韭这样的姑娘,才能配得上他经天纬地的哥哥。

“下雪了。”

听见车外的小童声音,丁婳撩开马车窗帘,几缕飞雪斜斜地吹入窗内。

离除夕不过十几日了,西市上摆摊卖年货的人多,置办年货的人更多。

丁婳就这么趴在窗口看着,街上熙熙攘攘,喜气洋洋,要是这样的人间,她能再看个几十年就好了。

人流越来越多,马车行的越来越慢,在一个春联铺前被迫停下。丁婳的目光被窗前一个买药人吸引。

这位郎君着一身青色棉衣,厚衣却不掩高挑纤细的身材,只看背影有出尘之感。他在卖药郎面前问诊,丁婳想,这份出尘的骨感可能是由于病态,或许只是背影好看吧。

锦瑟凑了过来,从窗口向外望,以为丁婳是在看卖药郎,便道:“这位是西市的薛神医,人送外号活菩萨,他不但医术精湛,有口皆碑,而且经常给一些布衣百姓开药,只收一点诊金,半卖半送。”

“咱们也可以找薛神医开方问药?”丁婳猛然想起了什么。

“自然,薛神医从来都是来者不拒。”

“薛神医。”丁婳冲小摊上的男人喊了一声。

坐着的大夫和站着的青衫男子都看向了丁婳。

青衫男子转身,丁婳一惊,实在是长安南寻的美人,冰肌玉骨,布衣荆钗,难掩天姿国色。

只是这张脸有些熟悉,丁婳看了又看才发现,这竟然是见过几次的刘恋。刘恋瘦了十几斤,已然脱相,不过他倒是丰的时侯玉容富贵,瘦的时候骨感脱尘。

丁婳立即生出了一种惭愧。当铺掌柜说过刘恋不久于人世。她看到刘恋,却只在叹他的外貌。

她偏过头看向薛神医道,“我有一个问题,愿出十吊钱的问诊金。”

“只是一个问题,小姐出十吊钱未免太多了。”

“雪天难熬,若是多了,那便给有缘人抓药吧。”

“那某便替有缘人领了小姐的好意,有什么病理上的问题尽管问。”

“一个人若是高热三天……”丁婳斟酌词句道:“居所潮湿阴暗,又多天没有吃东西导致的高热。用药退烧后外表看起来完全好了,但他说失忆了,关于某个人三四年的记忆都没有了,连带着许多其他事也忘掉了,但不影响生活,这是真的还是他在说谎。”

“高热后失忆?”薛郎中捋了捋自己的胡子,“这个人是不是在高热前受了刺激?刺激是不是有关于他忘了的这个人的。”

“是。”看来这位神医真有点东西。

“或许他失忆是忘了痛苦的前尘往事,是身体对自己的保护。”

“所以是真的?”

“大概是,不过也许他只是说了个谎,从此不愿意再提关于那个人的记忆。”

丁婳只觉得他说了好像又没说。

“不过如果他是真的失忆了,随着年头的增加或者在受什么刺激,也有可能会再想起来。”

“哦?”丁婳挑眉,如果庾季夏是真的忘了关于恩师杜捷的事。等过两年他功成名就时再想起来,那可真是别有一番景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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