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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第十八章 杏花酥糖

自此之后,廖青山便会时不时会来找柳慕之一起练剑。

但柳慕之作为季承峰的亲传弟子,加之又是新入门弟子,需要学习的东西很多,所以每日下午未时他都要去季承峰那边听训学习,廖青山也会自觉不在这个时间去打扰柳慕之。

这日柳慕之刚从季承峰的院子出来,路过月门时,听到一声很刻意的轻咳声,柳慕之闻声看去,就见宋时从月门处走出来。

“慕之师弟有礼。”宋时假正经地向柳慕之做了个揖,脸上却是藏不住的笑意。

柳慕之也忍着笑,煞有介事地回了一个礼:“宋师兄有礼。”

宋时忍俊不禁,装不下去了,噗嗤一声笑了出来,柳慕之也跟着笑出了声,而后朝宋时欢快地小跑过去:“宋时!”

宋时快步迎上来:“慕之!”

柳慕之扑过去给了宋时一个大大的拥抱,宋时一愣,然后深深地回抱住他。

他的思念与千言万语都在这个拥抱里。

二人分开后,柳慕之欢喜地问:“我以为你要过几日才回来。”

柳慕之成为青龙山庄弟子以来就一直想找机会去见宋时,想和他分享这份喜悦,但一直没有看到宋时,后来他问了顾弛霜,顾弛霜告诉他说宋时出去执行任务了,要过几天回来。

青龙山庄的弟子们除了每日勤勉练功、潜心学习之外,还要承担起山庄委派的各项任务,这些任务既有来自外界各路人士的委托求助,比如某地有山匪作乱,大规模械斗之类,如果当地官府无法镇压,便会传信求助最近的正道门派出手相帮,共同剿匪;也有山庄掌门亲自指派或由长老们根据实际情况下发的指示,比如之前四大门派联手各派两名弟子去幻魂花禁地秘密带柳慕之回青龙山庄。

其主要目的是为了让弟子们将自己所学付诸实践,提高他们的实战技能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全方位培养,让弟子们在完成任务的过程中学会担当、坚守正义、增进智慧,最终成长为独当一面、德才兼备的武林新秀。

毕竟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纸上谈兵远逊躬身力行。

除此之外,也是为了通过执行各种任务来传承和弘扬武学理念与侠义之道,维护江湖秩序与安宁,这也是武林盟存在的意义。

宋时之前不在就是执行任务去了。

“事情比较简单,提前完成回来了。”其实是因为宋时想早点回来见柳慕之,提早将任务完成后日夜兼程赶了回来。

“看我给你带了什么。”宋时从怀中摸出一小个油纸包,献宝似地放在柳慕之手中。

柳慕之接过来,一打开就闻到了一股带着清甜杏花香的香味,低头一看原来纸包里装着的是一枚枚小巧玲珑的方形酥糖。

柳慕之疑惑又有些惊喜地嗯了一声:“这是?”

“是酥糖,杏花酥糖。”

柳慕之眼睛亮晶晶的:“就是之前和我说的,烟州杏都最有名的杏花酥糖?”

宋时和他讲过的话,柳慕之都记得。

“对,这次出门正好路过烟州,又恰巧赶上杏花的花期,看到了就带了一些回来,你快尝尝好不好吃。”

“嗯。”说着拿起一个放进口中。

“怎么样?”宋时期待地问。

“真的很好吃啊,我从未吃过。”

上一世柳慕之很少吃糖,觉得太甜,但这杏花酥糖入口杏香浓郁,甜而不腻,口感又酥又脆,不知是因为原主的缘故,还是柳慕之太久没有吃糖了,他着实被这小小的酥糖狠狠惊艳到了。

柳慕之把酥糖递到宋时面前,示意他也吃一个。

宋时笑眼弯弯,也拿了一个放到口中。

酥糖的香甜丝丝绕绕在口中蔓延,但看着柳慕之喜欢,他觉得的心里比酥糖还要甜。

之前从**圣教带柳慕之回来的路上,宋时便和柳慕之说过这种糖,柳慕之自小被关在幻魂花禁地,每日吃的都是些秘药和幻魂花调配的毒,受了许多苦,一定没有吃过糖,当时宋时就在心中下定决心,一定要让柳慕之尝尝这最有名的杏花酥糖。

于是他一回青龙山庄就特意拜托令诏堂的执事师兄们帮忙留意着最近是否有经过烟州的青龙令。

令诏堂就是青龙山庄中专门负责征集与发派任务的地方,每日均会整理并发布众多任务,这些任务既可由山庄指派人选完成,也可由门下弟子主动请缨领取。

一旦按期完成任务,将获得相应的酬金,这也是青龙山庄弟子们除了每月月例之外的另一个收入来源,除此之外也是一个很好的历练机会。

而这些任务被称为青龙令,按照任务的难易急缓,青龙令被分为了上宿、中宿、下宿三个等级,分别以青龙七宿命名,下宿为角宿,亢宿和氐宿,一般任务比较简单,适合新入门弟子或者初级弟子执行,给出的酬金也相对较少,中宿为房宿与心宿,比较适合中等及进阶弟子执行,上宿为尾宿,斗宿和箕宿,任务难度最大或者最紧急,一般由能力上乘的弟子完成,自然酬金也是最高的。

没想到前两日令诏堂正好有一个任务,是护送一味名贵药材至禅音寺,给寺中的监院慧照大师治病。

而禅音寺正好在烟州杏都,所为无巧不成书,于是令诏堂执事马上通知了宋时。

宋时接过禅音寺的青龙令,很是真心实意地朝叶远湛道了谢:“多谢了叶兄。”

令诏堂的这位执事名叫叶远湛,二十八岁,疏眉朗目,模样周正,平日里总是笑嘻嘻的很是好脾气的模样,与宋时关系很是不错。

他登记完放下笔,撑着脸好奇地问宋时:“收徒大典今日才刚刚结束,怎么这么急就要往外跑,还要特意去烟州?宋老弟,你悄悄和我说说,你去烟州到底要做什么?”

宋时朝叶远湛挑眉一笑:“烟州杏花不是要开了嘛,反正闲来无事,又一时兴起,就想找个机会顺道去赏赏花罢了。”

叶远湛将身子往后一靠,了然一笑,语气中略带失望:“看杏花?我还以为你这是要赶着花期去烟州看花娘呢,听说今年花魁竞争激烈,有好多美人呢,可惜我抽不开身,去不了啊。”

宋时脑中浮现起柳慕之的模样,心道那些风月勾栏中的庸脂俗粉怎么比得上柳慕之的万一。

叶远湛又像是想到了什么,补充道:“诶对了,宋老弟,既然去了烟州,记得捎些杏花酥糖回来吧,看不到烟州美人,倒是可以尝尝烟州的酥糖。”

宋时哈哈一笑,没想到叶远湛的想法居然与自己去烟州的真正目的不谋而合了。

“好啊,作为帮我留青龙令的谢礼。”宋时答应的爽快。

两个人又说笑了几句,宋时便告辞离开了。

“什么美人?”那边宋时刚走,燕伯予手里拿着一卷书册边从后堂走过来边开口问。

“嘿我说伯予啊,你的耳朵里只听得到美人呐?”叶远湛揶揄他。

“我还听到了杏花酥糖。”燕伯予径直走向书架,一板一眼认真地补充道。

叶远湛啧了一声:“我先说好啊,杏花酥糖是宋时给我的谢礼,没你的份儿啊。”

“谁说要吃了。”燕伯予将书放回一旁的书架上,从容不迫,呛得叶远湛一噎。

燕伯予是令诏堂的另一位执事,与叶远湛同岁,模样端方,周身散发着内敛的书卷气。

叶远湛虽然大大咧咧爱八卦,但办事极细心靠谱讲人情,燕伯予看似一板一眼会毒舌,但处事晓得随机应变,灵活变通。

怎么说呢,叶远湛和燕伯予,就是一个情感外露真性情,一个闷骚内秀假正经,天生的欢喜冤家,日常互怼互损也是难以避免的。

但两个人互补互助也是难得的相配,把令诏堂管理的井井有条。

***********

在柳慕之的小院书房中,柳慕之与宋时就着窗边斜照进来的暖阳与轻抚的春风,聊了很久的天。

宋时生动有趣地将他所见的独属于烟州温婉秀丽的山水,潋滟的湖光春色,连绵不绝开得烂漫的杏林,禅音寺中的森罗宝像和古刹梵音,一一讲给柳慕之听。

柳慕之听了很是向往,二人还约好了,待来年春日,一起去烟州看杏花满山。

当暮色四合,二人还一起去用了晚膳。

柳慕之想这便是朋友的意义所在吧,无论身处何方,不论分别多久,只要重逢相见,就算无需多言,一个眼神,一个微笑,就能给予对方无限的慰藉与欢喜。

除了慰藉与欢喜之外,这短短的时间里,柳慕之还从宋时那得到了3分好感值,没错,就是这样聊着天,一起坐着看窗外的风景,吃吃杏花酥糖,柳慕之就得到了宋时3分好感值,现在柳慕之的总分好感值共有44分。

宋时是最先给予柳慕之好感分值的人,也是目前为止给予最多分值的人,这对柳慕之的意义重大。对于宋时的这份深情厚谊,柳慕之自然也将真心相待以作回报。

柳慕之和宋时去饭堂的时候,正巧有几个师兄弟正凑在一张桌子旁边吃饭边谈天。

虽说食不言寝不语,但关系亲厚如手足的师兄弟们凑在一起总是有说不完的话,再加上平日里各自练武或出门做任务,只有吃饭时能凑到这么多人一起分享趣事,又没有师父长老们在场管着,大家就更加放松了。

“宋师兄,慕之师弟!”李还归见宋时和柳慕之一起走进来,举起手朝他们招了招,示意他们坐过来。

“在说什么呢,这么热闹。”宋时边说着边和柳慕之走过去坐在了空位上。

师兄弟们都很自然顺手地帮二人布置碗筷。

李还归兴冲冲地说:“我们在说后日山下青岚镇的灯会呢,宋师兄你回来的真是时候,我还以为你要错过了呢,心里还有些难过。”

是了,后日便是山下青岚镇一年一度的迎春灯会。要不是李还归提醒,宋时都要忘记了。

“就算赶不上,小还归替师兄看了也是一样。”宋时宠溺地轻轻捏了一下李还归的脸,李还归也不躲,被捏的咯咯笑。

灯会?

柳慕之记起小的时候他住的村子里每年过年也会有舞龙灯,家家门前都会摆上案几,点上香烛,放上贡品瓜果。

龙灯的队伍会挨家挨户舞过来,在每家家门口盘桓飞舞一阵,此为祈福祝祷。而后龙首会象征性地叼走人们手中拿着的小红包,红包里装了零钱,这一举动寓意着龙神带走家中的疾病与灾祸,期盼新的一年家人平安顺遂,康泰无忧。

小的时候有一次奶奶让柳慕之拿着红包,龙首探下来叼的时候,他被吓得哇哇大哭,周围的人反而被稚嫩可爱的小慕之逗得哈哈大笑。

柳慕之听到龙也发出了爽朗善意的笑声,然后他看见龙张开口,一个满脸笑意的大哥哥正对他挤眉弄眼逗他开心,那时柳慕之才知道原来眼前的并不是真的龙。

后来他便不害怕了,每年过年的红包他都要拿着等龙来叼。

现在想想,这些记忆深刻又遥远,沉在记忆最深处,如今无意被唤起,那久违的熟悉感裹挟着对逝去童年的怀念一下将他带回那个锣鼓喧天,热闹非凡的夜。

“慕之师弟逛过这里的花灯会吗?”李还归见柳慕之有些微怔,好像想起了什么,凑过来问。

柳慕之收回自己飘摇的思绪,有些不好意思地摇摇头。

“哦哦那别处的呢?慕之师弟家乡的花灯会是怎么样的?”

柳慕之想想,前世舞龙灯不算是灯会,这一世的原主必然也是没有逛过灯会的,于是又摇摇头。

大家见柳慕之摇头,都有些疑惑,因为灯会其实是非常普遍的庆祝仪式,每年不同的节日季度,不同的地方都有不同的特色,办得或大或小,都没有参加过,倒是第一次听说。

“哦?那正好啊,”李还归毛遂自荐般拍拍胸脯:“待后日,就由师兄我,带着你下山去青岚镇上好好玩个够!”

“好啊,那多谢师兄了。”

柳慕之的这声师兄叫的李还归心中很是受用,他以前一直是山门中辈分和年纪最小的,一直是别人的师弟,如今来了新的一批弟子,终于可以听别人叫他师兄了,他一口一个师弟的叫,一声一声师兄的应,格外的高兴。

更重要的是这一批新弟子里面,李还归最喜欢的就是柳慕之了,因为他不仅长得好,性子好,还是师父的亲传弟子,被这样各方面都优秀的师弟温温柔柔地叫师兄,换作谁都要高兴地晕头转向。

“咱们小还归真是长大了,都知道照顾师弟了,我也不能落后啊,来,多吃点。”宋时夹了一个肉丸子到李还归的碗里,嘴里善意地打趣着,语气里是满满的兄长般的宠溺。

“是啊是啊,确实觉得还归比之前高了一些呢。”其他师兄弟们也都纷纷附和。

李还归被你一句我一句哄得高兴得不得了,他最喜欢听别人说他长大了,于是很是得意地挺直了腰背,仰着头,抬手在自己的头顶比划了一下:“那当然了,我都十七啦,比去年长高了很多呢,虽然比起师兄们还是矮了一点点儿,但是我只要多吃点饭,再等两年,我一定长得比顾师兄还要高呢!”

说完把宋时刚刚夹到他碗里的肉丸子一口塞进嘴里,用力地嚼。

“好好好,我们等着。”

“慢点儿,别噎着了。”

李还归是季承峰年轻时一位挚友的孩子,那日李府被仇家杀上门,季承峰赶过去的时候,李府上上下下只找到李还归一个活口。

因为他被放在一个小篮子里,挂在了一口水井中,才得以逃过一劫。

寒冬腊月,粉团子一样的小还归被冻得都哭不出声了,依偎在季承峰的怀中,小小的,乖乖的,惹人心疼。

后来季承峰替自己的挚友报了仇,还把他唯一的孩子带回了青龙山庄,抚养长大。

李还归是山庄中年纪最小的孩子,周围的师兄们自然都宠着他,照顾着他,他自小就是在各位师兄们的爱中长大的,所以才会使得李还归一直保持着孩童般烂漫天真的心性,无忧无虑。

虽说李还归失去父母,但那时的他不过还是个不会叫娘亲的婴孩儿,后来又有师父长老和师兄们如家人般关怀爱护着,自有意识起,他所感受到的都是爱,他的记忆中也从来没有父母亡故所带来的痛,所以李还归无疑是幸运的孩子。

宋时:我说的话,慕之都记得,他心里有我~

柳慕之:宋时这个好兄弟能处,说过的话他真的能办到啊!还给了我这么多好感分值,也是真心把我当朋友,我一定会珍惜这份友情,为他两肋插刀都在所不惜!

作者晓色:嘘!!!言出法随啊,两肋插刀什么的最好别说啊Σ(っ °Д °;)っ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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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第十八章 杏花酥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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