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肯吃非常人所能忍受之苦的人,一定有自己认为非常值得的坚持。
胡穗什么都没说,手脚麻利地打扫着新的住处。她一定过惯了苦日子,她一生中只有两个孩子,都是Omega。大女儿很早就离家出走,不过逢年过节都会给她送点吃的用的,也顺便报个平安,但几个月前突然没了音讯,村里人都让她别等了,说不定死在了哪里。
留在身边的小儿子倒是乖巧懂事,但因长相出众,在大女儿离家没多年,就被抓去选美,选着选着,人突然就失踪了。
这太奇怪了。
原本送去血族大人的庄园做血奴,也是可以打听到或多或少的消息,可是她的孩子却杳无音讯。后来,在她心灰意冷时,她儿子穿得破破烂烂,脸上身上都是流浪后的泥土和陈旧的鞭伤,居然昏倒在家门口的门槛上。
她好不容易把孩子救回来,她的儿子,醒来后却变得疯疯癫癫。
“……那是穗娘家的小儿子啊,那孩子长得粉雕玉琢好看得不得了,人也自爱,怎么现在光着身子就跑出来了?”
“他啊,被人糟蹋……疯了!”
“选美大会,怎么就能……把人折磨成这样?”
“谁知道,说不定他私下逃了,那一届的红榜,我上上下下看了很多遍,愣是没看到他的名字。说是去的选美大会,谁知道呢?说不定是跟人私奔,家里觉得丢人,才随便找的借口!”
“……穗娘,你儿子在河里游泳,你快来啊,来迟了,他的身子都被人看光了!”
为了治好儿子,胡穗还要出去干活,并不能时时刻刻盯着她发疯的儿子,因此每天她都能听到周围人,或善意或嘲讽的议论声。
那时候女儿还会寄一点吃的用的,她养着疯掉的儿子,两人相依为命,也磕磕碰碰过了几年日子。
可几个月前,女儿也突然没了音讯。
胡穗夜里抱着儿子哭,哭声很轻,却充斥着她这辈子吃过的所有的苦,也许是太压抑、太沉重,居然吸引了一个过路想要讨碗水喝的游医。
胡穗擦掉眼泪,那时候她并不知道那人是个游医,只是出于习惯性的好心,给那位姑娘递了碗水。
那姑娘喝了水,并没有离开的意思。
胡穗见来人风尘仆仆,似乎是累了,她仔细打量了一下这位姑娘,见那姑娘眉目清澈,看上去像个好人,才卸下心防,邀请姑娘进来歇歇脚。
坐下闲谈后,胡穗才知道,这位姑娘居然就是林神医,她一时有些局促。据说这位医者诊金奇贵,可不是她这样的老百姓能请得起的,胡穗很想林舒能给她儿子看病,心中很是踌躇了一会儿,最后还是母爱占据上风。
胡穗身无长物,唯一值钱的,就是她的命。
她给林舒跪下。
“只要您愿意瞧一眼我的儿子,甭管能不能治,我这条命都是您的。”
“我从不收别人的命,”林舒皱了皱眉。
“可……诊金,我,我实在是付不起,”胡穗憋在眼里的泪水还是流了下来。
“谁说你付不起?你刚才,不是已经付过了吗?”林舒说着,放下喝水的碗,走过去掀开帘子,进了内室。
儿子躺在床榻上,难得睡得很香。
他的皮肤没有从前那么细腻白皙,除了年纪上来之外,还留有晒伤的痕迹。
后背上更是鞭痕交错,如同上好的丝绸被人恶意毁坏。
他的脸明明没有变化,却远没有从前那么光彩熠熠。
胡穗甚至偶尔听到,从前村里想要上门提亲的一些Alpha,在背后议论她儿子:“他以前真的好美,现在怎么变得这么普通,还有些丑?”
“也许是老了吧,”另一些人就会这样说。
胡穗却觉得并不是这样。
她的儿子一定吃过很多苦,一个Omega吃的苦越多,越能从脸上看出那种坎坷。
养O如养花。
风吹日晒,花就会立刻凋零。
然后又老又丑地死去。
胡穗侧过头,偷偷拭去眼角的眼泪。
林舒坐在床沿诊脉,她的眼神很平静,似乎只是盯着胡穗儿子的睡容发呆,手却突然微微一颤。
“他的病拖得有些久,可能需要非常规的手段,”林舒说得很慢。
“能治?”胡穗心尖一颤,眼泪从要笑不笑的嘴角路过。
“能治,但需要你做的事会有些复杂,”林舒站了起来。
“老婆子虽然年纪大了,但身子骨还硬朗得很,有什么事您尽管开口,老婆子我能做绝不放弃,”胡穗赶忙跟着林舒走出内室。
“此事需要从长计议,最主要的是,你得找个心地善良,愿意帮助你的盟友,”林舒压低嗓音,同胡穗又交代了几句,见胡穗接受良好,便缓缓说出她儿子经历的事。
林舒此时的相术,看过去比看未来要精准得多。
那个被掩埋的故事。
被林舒缓慢道出。
——胡穗的儿子,单名一个西字。
后来被抓去选美大会,因为长得懵懂可人,跟纪诃一样,被人类权贵私下珍藏。
同一时期,还有几个未成年的小Omega,也与胡西一起,被秘密培养在一座别院。
管事的姓纪,那时候的纪管事还在帮人类权贵做事,并没有机会成为血族。
那是十年前的事。
胡西的母亲胡穗很疼爱他,自从大女儿不知缘由地离家出走之后,胡穗更是将所有的爱都给了胡西,甚至多方打听,想要在胡西的年纪临近选美大会“参赛”门槛之前,就将胡西嫁出去。
但胡西有自己的想法,他并不想因为逃避参赛,而稀里糊涂地嫁给自己不喜欢的人。为了掌控命运,他还打听过,据可靠消息说:选美大会只是为了给血族大人选血奴,血奴们不过是提供一些处子血,基本待遇很好,过节还能回来看望父母。
似乎也并没有有些人说得那么可怕。
可是,他姐姐秘密传信给他,说她现在在给反抗军工作,如果胡西不愿意,也可以来投奔她,参选大会并没有那么美好,让他不要过于乐观。
胡西当时对姐姐有些怨怼。他责怪姐姐一声不吭离家出走,没有跟母亲打个招呼,现在居然还参加了反抗军,那是多危险的事,她一个Omega胆子也太大了。
胡西心里对姐姐有诸多不满,但依旧存有长情,为了避免留人把柄,还是立刻将姐姐的密信烧掉,连母亲也没有告知。
姐姐的话让胡西有了跟从前不一样的想法,为了逃避选美大会,他也去相看了几个Alpha,但那些Alpha不是眼神阴晦下流,就是不负责任只贪图享乐,都不是什么良配,而时间一年又一年过去,很快就拖到了选美大会。
正当他鼓足勇气,想要说服母亲干脆一起加入反抗军,却在出门买枣糕时,被一个路过的权贵抓走,不得不参加几天后的选美大会。
命运的齿轮如期而至。
胡西被关进了别院。
每天,都有一群Beta教他学规矩、练体态。
晚一点的时候,别院里又送进来几个小Omega,其中一个长得一般,看上去并不是什么美人胚子,但她目光坚毅成熟,好像很值得依靠。她来的时候,被一个美得像落入凡尘的仙子一样的小Omega紧紧拉着手,那个Omega哭得梨花带雨,穿着一条红色的蓬蓬裙,生涩又可怜兮兮地依偎着她,向周围人央求道:“不要分开我们,她不能走,我害怕……”
于是,一个摇着扇子的权贵笑了起来,“那你不能再这么不休止地哭下去。过几年你就要当我们裴家的媳妇,哭多了会变丑,我就不要你了。”
那个小Omega不懂什么是媳妇,但她从只字片语中努力读出,只要不哭,她的好朋友就不会被送走,于是立刻擦掉眼泪,止住了哭声。
“小红颜真乖,”那个权贵弯下腰,亲了一口那个Omega的小脸蛋,便在下人的伺候下,骑马走了。
“小红颜”懵懵懂懂,她看向她的好朋友,“我不叫红颜,我明明叫红铃……”
“嘘!”她的好朋友立刻捂住了她的嘴。
“小红颜”又哭了起来,“秦白首,你又欺负我!”
这时,一个Beta走了过来,听到“小红颜”居然还用原名在称呼着另一个女孩,立刻冷下脸,“从今天开始,你们不能在用从前的名字。”
说着他拆开两人,严肃地盯着秦白首说:“主子才能有名字,你是什么东西,也配有名字?你就叫小土,长成这样,长大了也是做丫鬟的命。”
话音落地,在“小红颜”和秦白首诧异的目光中,那个Beta仆人,强硬地拉着秦白首去了下人的房子。
秦白首,从今之后,就叫小土。
她不是秦白首,她是小土,很土的土。
她低头掩饰内心的仇恨。
凭什么?
夜晚,熬到丑时,她悄悄爬进了“小红颜”的房间。
这个房间真大啊,跟她住的地方简直是云泥之别。
长得好看就是好,但如果不好看了呢?
“小土”伸手掰开“小红颜”紧闭的嘴巴。
“你应该张着嘴睡觉,”小土在“小红颜”耳边呢喃。
似乎是听到了熟悉的声音,睡梦中的“小红颜”渐渐收起不适的脸庞,张着嘴露出笑来,似乎很信任她的好朋友。
而白天,“小土”像个最忠心不过的奴婢,收敛了所有的锋芒,边伺候“小红颜”,边暗自学习美人的步态神情。
就这样,一夜又一夜,一日复一日。
大概过了三年。
“小红颜”彻底长歪了。
“嘴怎么那么大,那么凸,怎么丑成这样?”裴姓权贵摇着扇子,坐在梨花木椅上直叹气。
纪管事一般只负责胡西那边的事,也是第一次跟着主子走进这里,他忙上前倒茶,低眉的时候,他不经意间,看到了一个躲在屏风后面偷看的小姑娘。那姑娘大概十七八岁,长得亭亭玉立,妩媚的细长眼那么小就会勾人,比这个叫“红颜”的,更适合红颜这个名字。
于是,纪管事便向主人推荐了她。
裴姓权贵果然眼前一亮。
“真是晦气,养了这么久居然是个次品,拉下去。”
权贵一句话,身份立刻对调。
一如三年前那个傍晚。
两张诧异的脸。
不同的是,现在登台的那个,变成了她。
成为“红颜”的她,掩饰心中的得意,冷漠地看着,昔日的好朋友流着眼泪被当初拖过她的那个Beta拖下去。
从前的好朋友美得连流泪都那么令人心疼,现在这个嘴凸的姑娘,哪怕哭得再动人,也已经不再有人会回头看一眼。
她才是红颜,她不是小土,也不是白首!
她叫红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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