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滴”
程确最后看了一眼挂钟,十一点整了,他闭上眼睛准备睡觉。
刚在心里默念到十五,已经半梦半醒。他有些高兴,如果郑储在家他是无法这么轻松入睡的,要忍受郑储的翻身,牵手,骚扰和打呼噜。
往往等他睡着的时候已经不知道过了十一点多久了。久而久之,他变得有些神经衰弱,即使睡着了也睡不踏实,总是做梦,第二天起来很没有精神。
因此程确不太理解郑储,如果说他只是想做,酣畅淋漓地做一场倒也舒服,但郑储一星期里总有两三天给自己划定成休息日,这两三天内他就会化身成一只毛茸茸的大狗,舔来舔去,不安分一点,真刀实枪就不行了。
程确深受其扰,每次都忍不住把他踢下床,但即便如此,他仍然很久没有睡过一个好觉了。
所以郑储进山的这段时间,他的精神就像吸水的海绵,前所未有的张开大口,汲取睡眠的力量。原本郑储说今天晚上一定回,现在没回来程确也不急,甚至隐约还有些今天还能睡个好觉的庆幸。
数到三十的时候,他睡着了。
睡眠这个东西很神奇,有的人上班前想眯两分钟,睁开眼已经是两小时后了;有的人刚刚睡着被吵醒,却觉得好像睡了很冗长的一觉,连梦都做完整。
程确被吵醒的时候似乎还陷在美梦中,他梦到郑储刚跟他表白,那时还会很害羞地站在前面帮他挡太阳,一边示意他快吃掏干净裤兜买来的贵贵冰淇淋,一边很开心地隔空摸他的头发,用气音喊他“my little cat”。
程确想,自己大概一辈子也无法忘记那个画面,他站在郑储的阴影下,看着背光的他笑,怎么能笑得那么幸福,就连头顶上的光都没有他幸福的笑那样耀眼。
程确所理解的幸福就来源于此,他感觉自己好像懂爱情了。
但生活不是童话故事,人对特定事物的多巴胺最多分泌两年,两年过后还爱到要死要活的大多是演戏,因为沉没成本导致的难以割舍。
因此,私奔来到这间乡村之后,程确认为他们的感情已经进入平淡期,顺理成章地从爱情走进了亲情,所以他可以嫌弃郑储的生活习惯,嫌弃他25岁以后的性能力,甚至嫌弃他没有经过知识污浊的大脑。
他嫌弃郑储的一切,又极度依赖他。他离不开郑储,才会更想找到从前让他神魂颠倒的郑储。
故而被吵醒时看到郑储那张胡子拉碴、风尘仆仆的脸才会让他感到巨大的落差,刚睡下就被吵醒的头霎时间疼起来,再看一眼时钟,距离郑储最晚回家时间已经过了两分钟——而他自己,也仅仅只睡了两分钟就被吵醒了。
程确气得手腕都在发抖,他抱着被子坐在床上,不让郑储上来,冷眼问:“你回来干什么?”
郑储太狼狈了,他从头到脚没几块干净地方,裤子上还沾染了不明液体,把黑色的裤子染得更加深重,就连脸上都灰扑扑的,看起来像个野人。
他不敢随意乱坐,站在床边,勉强地笑起来:“答应你今天回来的啊……”
“什么时候说了,我没有说,”程确又在看时间,勃然大怒,“几点了!我现在头疼得要炸了,几点了?!”
郑储硬着头皮解释:“出了点事,我马上去洗澡,很快的。”
说着,他甚至想用那双满是颜料、泥土、灰尘的手来拉程确,指缝里都是黑色的淤泥,程确躲了过去,郑储顿在半空中,表情难堪。
他问:“你嫌我脏?”
“你不脏吗?”程确气得眼前都出现了重影,他扶着头站在床上,脑中嗡嗡作响,“超时了,你还回来干什么?滚到外面睡一夜明天早上再回来不行吗!就非要现在进来让我难受?!”
郑储的脸也沉了下来,“我为什么要累死累活进这趟山,还不是为了你?我现在连回家睡觉都不行了?”
程确没想到他会这样理直气壮地pua自己,猛地瞪大眼睛,刚要再说什么,但郑储已经不听了。他把包扔到角落里,转身边走边脱衣服,露出精悍干练的腰腹,只穿着迷彩裤砸上了洗手间的门。
“砰!”的一声巨响,不断在程确耳边回荡,盖过了他所有的思考能力。一边是不断嘀嗒的钟表声,让他痛苦地恨不得把自己的心挖出来,另一边是郑储油盐不进的态度,像是一拳打在棉花上一样让人无力。
他一想到自己还要和这样的男人一起生活很久,就觉得他的人生已经一眼望到头了。
程确重新坐下,他的视线渐渐从洗手间的大门转移到枕头上。但郑储是做苦力出身的,力气比他大很多,只用枕头大概率闷不死他,说不定还会被反杀。
程确思考良久,为了能够一击毙命,他调整好表情,出门热了杯牛奶,在牛奶里加了两颗安眠药。
回来时郑储已经洗好了,正坐在床沿擦头发,程确看了眼表,不知道什么时候这人又把时间调成了十点五十五,刚好够自欺欺人。
程确把牛奶递给他,郑储挑起眉,看起来有些无赖,又有些得意,哼笑道:“早这样不好了?非要闹,现在睡不睡?”
程确说:“你睡吧。”
“行了,别那么大气性,”郑储喝完牛奶,拍了拍自己旁边位置,“来嘛老婆,想死我了。”
他抱住程确,原来还在动手动脚,但在安眠药的作用下很快迷瞪起来,没两分钟就打起了呼噜。程确从他身上爬起来,在月光下仔仔细细看着他的脸,像是要把这幅画面永远记在心里。
*
“郑储……郑储……”
这两个字如同破开冰层的利器,程确不知道什么时候趴在电脑前睡着了,他浑身烫的能煎蛋,不用温度计量都知道他在发烧,脸颊红彤彤的,仍然陷在往日的旧梦中,灵魂像是跌进了冰凉刺骨的冻河里,气泡裹挟着暗哑的记忆侵蚀着他。
这时,从黑暗中伸出一只手,贴在他的额头上。
半响来人叹了口气,轻轻俯下身,在距离他唇角两寸远的地方停下,定定地看了片刻,用鼻尖扫过程确的鼻子,轻叹:“小雀儿——”
不知程确是否感觉到了什么,他皱着眉动了一下,看起来不太舒服。
楚徵动作很轻地拉过他的手腕,搭到自己肩上,刚把他抱起来,程确就迷迷糊糊睁开眼睛,黑暗中视线严重受阻,他近乎趴到楚徵脸上,一只手扒拉着他的眼皮,才瓮声喊:“……老公?”
“嗯,让你不要淋雨不听,”楚徵把他放到床上,“不是说没事吗,窑房都塌了还没事?”
“我错了,”程确搂着他的脖子不松手,眼波涟涟,专注地看着楚徵,在耍小性子似的,“我就知道你能出来……死了好,还是死的好。”
“行行,吃了药快睡吧,”楚徵给他喂水,“死了真的好吗?你不想我吗?”
程确已经闭上了眼睛,胸膛微微鼓动,就在楚徵以为他睡着的时候,就听他喃喃道:“郑储……”
“轰隆!!”
这道惊雷就在耳边炸响,程确猛地坐起来,胸膛快速起伏。额头上不知道谁给他敷的凉毛巾掉到手边,他拿起来,这才看到床头柜上还摆着一个盆,盆里面除了冷水还有另外的毛巾,看起来是要随时替换他额头上的这个。
大概是小麦照顾的他。下个月准得给她加奖金了。
程确从枕头边摸到手机,点开屏幕发现竟然已经半夜时分,暴雨还在下,但是小了很多。他摸摸自己的额头,好像退烧了,身上黏黏糊糊的,伸了个懒腰,下床想去洗澡。
但还没来及打开灯,只是不经意地往窗外瞥了一眼,忽然在楼下看到一个穿着雨衣的男人背影,此时就站在正对着他窗户的位置,明明是背对着他的,但程确莫名感觉有双眼睛正在直视着自己,漆黑的瞳孔像是黏在了房间的每个角落,密密麻麻的眼球同时在程确身边睁开,直勾勾地看着他。
他不会认错的,这是郑储的背影,这真的是郑储,郑储走路的时候左边肩膀会比右边高一点点,是他当时在厂里打工时留下的毛病。
程确原本就在生病,这下腿更软了,他扶住窗框才堪堪站稳,刚想打开窗户喊一声,就见那背影抬起脚,向着油菜花田的方向走了一步。
程确的想说的所有话都瞬间卡在喉咙里,像有一只大手掐住了他的脖子,声音发抖:“不要去,回来……”
不知道郑储听没听到,居然真的停下来,扭头往楼上方向看了一眼。但他的脸始终藏在雨衣兜帽的阴影下,程确看不清楚。
这一眼是邀请,也是命令,程确浑浑噩噩地穿上雨衣,下楼,跟着背影一步步往油菜花田走。
理所当然的,他没看到穿着雨衣,手里拿着糖块刚想上楼的楚徵,惊恐地看着自己越过他,像魔怔了一样走进泥地里。
这一刻楚徵意识到了什么,他想起程确电脑页面上的内容——程确生病了。
但他现在不敢去贸然叫醒程确,有个习俗说,如果一个人陷入癔症或梦游是不能喊醒的,那样会把那个人永远留在癔症里。
楚徵只能跟在程确后面,看着他踩过泥地,鞋底沾满散落的油菜花瓣,看着他越过土坡,没避开地上的石块,一脚踩了上去。
楚徵一脸菜色,没忍住脱口而出:“小心……”
而前面的程确被这一下崴了脚,差点没站稳,紧急间只能伸手攥了一下旁边的油菜花苗,被枝叶划到手,他嘶了声,下意识地看向掌心里的血迹,清醒过来。
这才发现自己已经快要走到下水道,而一直跟着的人影也不见了,偌大的油菜花田里只能听到轰隆的雨声和身后偶尔传来雨打在土地上的声音。
程确呆愣愣地站着,任由雨水冲掉血迹,下一秒血珠冒出来,又被冲掉,直到血小板发挥作用,伤口结痂,他才放下手,继续往下水道的方向走。
其实程确也不知道自己到底要干什么,他变成一个上了发条的机器人,需要按照特定指令走到郑储身边。
然而走到下水道边,他又想起自己今天还没来及给郑储送饭,摸遍全身上下也找不到一个可以祭祀的,转头想回去拿,刚走两步又停了下来。
现如今,短短几天时间,他平静的生活被搅得翻天覆地,就连精神世界都岌岌可危,生怕哪一天秘密真相大白。深究本质原因,全都是因为郑储的尸骨被藏在这个下水道不是吗?
程确的手指开始不自觉地痉挛,他真是天天被气糊涂了,这还不好办?赶不走苍蝇,他还不能把郑储这颗有缝的蛋给移走?
打定主意,程确说干就干,他快步返回到院子里,拿上锄头,出门时顿感自己身心通畅,连病都好了五分。
谁知道他还没刚走出院子,空了许久的隔壁蓦地亮起了灯。
“啪嗒”
非常微弱的轻响,昏暗的灯光甚至照不亮程确脚下。但当程确回头看时,分明看到那常年无人居住的屋子里,出现了一个高大的身影,隔着窗户纸,在灯光的映衬下显得分外朦胧。
坏了,程确心道,他移尸要被人看到了。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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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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