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哈士奇是一种很热情的生物,热情到一有小伙伴,家都可以不回。
等我睡眼惺忪地敲开程姐家的门,大傻已经把人玛丽莲梦露的抱枕,咬烂了一个角。
“你看上去好很多了呢。”程姐惊喜道。
“是吗?”我摸了摸脸,若有所思。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不在正常睡觉时间,听着楼上楼下跺菜还有机运转的声音,我竟然睡得很沉。
“我刚敲你家门没反应,我就估计你正睡得香呢。”程姐招呼我往里头进,我边走边瞪了大傻一眼,示意她放下抱枕,但这姑奶奶完全没有做客人的自觉,翻了个白眼给我,咬得更欢了。
“不好意思,回头我给你买个新的。”
“不用不用,一个抱枕而已。对了,你是不是没吃晚饭?我给你下碗面?”
“我还不饿。”我疯狂摆着手,这还得了,让人家帮忙遛狗就算了,居然还要蹭饭。
但肚子的咕咕声出卖了我。
程姐笑了:“你坐一会,就一碗鸡汤面,我动作很快的。”
我只好腆着脸局促地在大傻边上坐下,和她一块争抢抱枕。
十分钟后,我吸溜着程姐特地给我卧了俩荷包蛋的面,老实交代了一切。
程姐听完,露出恨铁不成钢的表情。
“你怎么不早说呢,难怪我这几天看你不太对劲,跟个惊弓之鸟似的。”
“我从小就住在这,我们小区其实挺安全的,你和小区门岗说一声,那俩人肯定再也进不来。”
“我明天买个摄像头装在我们俩门口,我现在白天都在家,没事就开手机看着。”
“这几天你早上上班前把大傻送我这来,下班的时候和我说声,我带上她去接你。”
程姐越说,我越想哭,头都快埋到了面汤里。我憋了这么久的委屈,突然之间有了去处。
也许只有我一个人知道,那条路现在对我来说,走起来有多可怕。
11
走出地铁站时,已经九点了。
今晚部门聚餐,但因为都是女性,没人喝酒,八点一过姐姐们就嘱咐我早点回家。
初秋的晚风凉意十足,我拢拢衣领,庆幸自己早上出门时多拿了件外套。
大路上车水马龙,拐进小路后,四周便安静下来了。
我的步伐没有变慢,过去的半个月里,程姐带着大傻和金刚每天都会来接我,“李贺”也没有再出现,一直缠绕着我的恐惧终于开始消退。
小路两边的人行道上积满落叶,踩在上面会发出沙沙的声响,虽然已经不再像之前那样害怕,但我还是将右手放在身子一侧的挎包里,虚握着那把努力为我提供安全感的美工刀。
我低头看了眼手机,给程姐发了条信息。
【我已经出地铁了,正在往家走。】
【我们刚从公园出来。】
【那我在老地方等你们。】
【好!】
老地方其实就在路口附近的第一盏路灯处,那边光线相对明亮一些,附近也有天眼。
我快步走入那片柔和的灯光里,倚着灯柱,刷起手机。
“沙沙——”
我眼神一凛,反应极快地抬起头。
前方离我十米远的地方,有一道人影。
是个穿着黑色风衣的老头,身型瘦小,步履蹒跚,一副弱不禁风的样子。
我们视线相交的那瞬,他咧开嘴冲我笑了笑,金色的门牙在夜色下闪闪发光。
我感到有些莫名其妙,站直了身子,手伸进包里。
我没有动,一是不知道他的意图,二是我内心深处觉得没有跑的必要。
我包里有武器,防狼喷雾也带着。
而且……
我皱起眉头,看向老头身后不远处、泛着红光的全景摄像头。
应该不会吧……应该不会有人敢这样明目张胆……
但事实证明,一个月前的经历并没有让我成长多少,我对这个世界的认知太浅,对人性了解太少,尤其是——对男人的恶。
老头没有向我冲来。
他站在原地,脸上原本还略显和善的笑容,倏地变得歹毒阴鸷,“唰”一声,那双布满青筋的手,拉开了他身上仅着的风衣。
灯光让一切暴露无遗。
包括他丑陋恶心的身躯,和眼中恶毒的喜悦。
我像根木桩一样愣在原地,不知该对眼前的一幕作何种反应。
我想我现在脸上的表情,一定蠢极了。
我的反应明显取悦了他,他的嘴角越裂越开,满脸得意。
他在享受我的恐惧,颤栗,以及不知所措,像是草原上突袭成功的狡猾野兽,看着手中无法逃脱的猎物。
这令我更加愤怒,胸口仿佛有火在燃烧。我想张嘴骂点什么,无论什么,即便是无意义的尖叫也好。可喉咙像被人死死掐住了,发不出任何声音,双腿也仿佛注满了铅,无法挪动一寸。
动啊!
反击啊!!
至少做点什么吧,你这个废物!!!
我这短暂的一生中,还从未像现在这般,痛恨自己的无能和懦弱。
终于,我颤抖不停的指尖,碰到了包中冰冷的刀。
也是这一刻,身后突然传来急促的怒吼。
“金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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