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冬漫小姐,你愿意嫁给逄浪先生吗,无论今后富贵还是贫穷,健康还是疾病,一生一世忠贞不渝?”
“我愿意。”
记忆中,那也是一个浪漫的冬天,在蓝色的海边,气球与泡泡在阳光中漂浮,穿着洁白婚纱的新娘,笑脸盈盈地穿过被鲜花簇拥的草坪,四周宾客为他们喝彩,一道耀眼的光芒打上她的无名指,举着戒指的新郎深情下跪,教堂钟声响起,牧师为他们献上神圣的祝祷词。
那天,很温暖,是那年冬天最暖和的一天。
不过三年之久,新娘还是那个新娘,新郎却不再是那个新郎了。
一生一世忠贞不渝吗?
其实,欧冬漫根本不喜欢牧师证婚这个环节,什么山盟海誓、海誓山盟,她统统不信,承诺都是虚妄的,只有傻子才会当真,她是一个精致于现实的人,要不要去做一件事,只需要衡量能不能给她带来快乐,快乐就足够了。
比如,在今天与凌捷举办一场婚典。
这个决定,自然是不被很多人理解的,甚至出现了很多质疑声与反对声。
根本原因是,她的前夫或者说亡夫去世才六个多月。
太快了,未免彰显薄情。
但是情?
她与逄浪有爱情吗?
“逝者已逝,他要是在天有灵对我不满,大可以把我抓回去啊。”
“既然叔叔伯伯们这么有情有义,不如把公司股份都还给我,也好表示对我这个未亡人的关怀。”
她当时是这样说的。
而来找她算账的这些自诩名流的亲戚们,闻言,纷纷面红耳赤,坐都坐不住,什么豪门体面,撕开伪装都是恶心的蠕虫。
“欧冬漫,你记着,没有逄浪你什么都不是!”
“拿着那十个亿赶紧滚,滚出我们逄家!”
“你这种女人,根本不配进我们逄家的门!”
“你也就是命好,小心日后遭报应!”
命好?欧冬漫冷嗤,她要是命好,怎么会一出生就没爹没娘呢?
她就是有所图谋,有所算计,但那又怎样,嫁给逄浪的三年里,她可是举步维艰,如履薄冰,甚至可以说是谨小慎微地扮演好他妻子的角色,她自认问心无愧。
如今他都死了,难得她还要为他守一辈子节吗?
天荒地老,地久长天,他倒是有命活啊。
害得她年纪轻轻就被称为“寡妇”,要说谁欠谁,那也是他逄浪欠她欧冬漫。
死男人,好端端的去什么游轮旅行,活该最后连尸体都捞不上来,她为他搞个“衣冠冢”都算她仁至义尽。
小木屋里缓缓传来缠绵甜蜜的调子,钢琴师已经弹奏了,欧冬漫恍然抬起头,这亦是一个灿烂的晴天。
阳光明媚,花廊里生机勃勃,纯白的纱幔随风荡起,交缠在一起难舍难分,像一对痴情的鸟儿。
泡泡机在悠悠地工作,走在草坪上,空气里都是梦幻的色彩。
有小孩子追逐着奔跑。
bgm准时响起,“全世界还有谁,比我们还绝配,我应该去爱你,不浪费能幸福的机会~”
欧冬漫理好思绪,露出标准的笑容,踩着高跟鞋向化妆室走去,午宴即将开始。
上一次结婚的时候,是逄浪亲自选定的婚纱,缀满珍珠的巴洛克风宫廷婚纱,大拖尾,满天星长头纱,还有厚重的王冠,硬生生将她打造成了一个精致的王室公主,具体几个w她忘了,但是奢华归奢华,说到底她不喜欢。
她压根不喜欢这种风格。
逄浪的眼光就是很俗气,他就喜欢她浑身穿金戴银的样子,因为这样代表着他把她养的很好。
欧冬漫也不是不喜欢钱,她对包包很痴迷,但她就是欣赏不来逄浪的审美。
那些首饰戴着太重了,摘来摘去的还麻烦,远不如豪华大别墅、豪车让她动心。
但是压根是不会在意她的想法的,正如当时,她让他不要去那轮船游行,陪她去埃及看金字塔,他不肯,所以……
都是天意。
还是凌捷好。
她说什么就是什么,完完全全地臣服于她。
欧冬漫弯唇,新郎官不知何时已经出现在她面前,年轻帅气,朝气蓬勃,就是落魄也盖不住那风光霁月的气质。
这才是她喜欢的类型,比那斯文败类好太多了。
“凌捷,我有点累了。”欧冬漫双头搭在下颌处,乌眸直勾勾地盯着他。
少年立马会意,走到她身后,温柔道:“漫漫,我给你捏捏肩膀,小腿要锤吗?”
化妆师识趣地走了,还不忘带上门。
要是凌捷一点心机没有,欧冬漫也不可能信。
时间会让人成长,她可一眼就看到了,那西装分明是故意不打领带,不扣扣子,性感的喉结明晃晃地勾引她。
看她的眼神黏腻到都要拉丝了。
不过,他穿西装的样子也挺好看的,没有她想象中的“小孩偷穿大人衣服”的既视感。
大学刚刚毕业,虽然青涩,但也有男人味。
其实,举办婚礼是凌捷提出的要求,因为她不愿意和他领证。
他当时太可怜了,欧冬漫心都被他哭软了,是啊,既然不能和他领证,那补偿一个婚礼好像也没什么?
然后,少年立马又问,上次结婚的时候有没有什么遗憾,这次都补回来。
这可就说到欧冬漫心里了,那她可是处处不满意,逄浪那个专横的,只顾他自己,还特别自信她一定会满意。
自恋狂。
二b到家了。
欧冬漫当即决定,要办,要风风光光的办一场典礼。
十二点的钟声响起,新娘终于挽着新郎出场了。
宾客不多,大多数是凌捷的亲友,但该有的礼仪一个不能少。
欧冬漫不要那些戴戒指、发誓等俗套的环节。
她喜欢看表演,音乐团、歌舞团甚至喜剧团等这些才是她喜欢的,还要有很多小动物。
另外就是,筵席的菜一定要丰盛好吃,逄浪尽喜欢一些中看不中吃,又贵又难吃的,他胃不好也是有原因的,还害得她早起给他煮粥,总之,他要是哪不舒服,遭罪的一定是她。
好在,从此以后,她再也不用过那种日子了。
思及此,欧冬漫高傲地仰起头,满面春风,她手持着香槟,“欢迎啊~”,带着同样春风得意的新郎官,炫耀地向来宾们敬酒,还有红包可以拿,上次,她可一个都没收到,欧冬漫笑得更真诚了,没一会儿,她手里都放不下那些红包包了。
走着走着,欧冬漫突然想到,她好像还没看到管家?
平心而论,在逄家的那些日子,管家对她不错,所以她还是给他寄了邀请函。
算了,不来就不来,也能理解。
正当氛围要到高\潮时,“先生,您不可以这样进去?”
远处,服务员尖叫了一声,然后就吵闹了起来。
“先生,人家的婚礼,您不可以cosplay成这样,这样真的不好。”服务员声音急切。
欧冬漫皱眉,她缓缓转身,宾客们也被这不速之客吸引,纷纷跳转视线。
但在这个“不速之客”的身影逐渐清晰时,场面顿时陷入混乱。
一开始:这是野人?乞丐?
渐渐的有人开始认出来:我靠,诈尸了?
还有不认识的,迫切想迟到瓜:“谁啊这是,你们快说啊,急死我了!”
欧冬漫的脸色是最难看的,也是最复杂的。
男人已经走到他的面前,凌捷本能地伸出手挡在她面前,神情严肃:“你是谁?”他没好气,但也隐隐约约有一种感觉。
很糟糕,很不好。
欧冬漫感觉心脏都要跳出来了,眼前这个充红着眼,穿的破破烂烂的,胡子杂乱的酷似原始人的愤怒地盯着他的男人,其实,长的很像她那死去的丈夫——逄浪。
但她还要保持冷静,这是在她的婚礼,于是她冷冷道:“你是谁?”
话落,男人就像被雷劈了一样,一脸不可置信,充斥着怒气地望着她:“欧冬漫,你问我是谁?”
确定无疑了,诈尸还魂了。
啊啊啊,亡夫没死透怎么办?
欧冬漫捂着胸口,直直往后退,但男人明显不想放过他,他目光压迫,在瞥到那挽着的胳膊时更是一暗,声音几乎撕心裂肺:“你tm把手放开!”
他是指着凌捷说的。
凌捷倒是丝毫没有怯弱的意思,欧冬漫已经是他的妻子了,这是无法改定的事实,如果一定要,他也不介意在这里和他打一架。
但他刚要开口,脆弱的女声打断了他:“凌捷,你先回去,我有话单独和他说。”欧冬漫人长的弱弱的,但脾气可不好,而且说一不二。
凌捷不想走,但也不想惹她生气,他不甘地松开手,给他们一定的私人空间,但却不愿意离开。
已经认出逄浪的欧冬漫的朋友立刻替她疏散了宾客。
将这修罗场留给他们三。
但是还是有很多举着手机不肯走的。
太tm劲爆了,当死去六个多月的亡夫突然出现在妻子的二婚典礼上,二婚对象还是个小白脸,还涉及豪门,谁舍得走?
这不得霸屏今日头条,有狗仔吗,你发达的机会来了!
可惜了,好好的一场婚礼,逄浪没死,这下漫漫可要倒霉了,朋友叹息道。
欧冬漫把逄浪带到化妆室里。
其实她到现在还是感觉和做梦一样,多么希望这真的只是一场梦,天呐,实在是太诡异了。
她该如何面对逄浪呢?
男人将她的纠结收入眼底,突然一哂,悲愤之余,更添失望:“漫漫,你就不想问问我是怎么活下来的吗,我活着回来你就一点不高兴吗?”
欧冬漫哽住,难得生了点愧意。
就又听男人道:“你告诉我,我究竟是谁,告诉那个贱男人,我是谁?”
欧冬漫低垂着头,她现在一点精神都没有,也没有办法回答他的问题。
男人却是毫无羞耻,霸道道:“欧冬漫,我是你的男人,你唯一的男人。”
欧冬漫:“……”
一听到他说话,她就头疼,原本那点愧疚,也瞬间消失殆尽了。
可能有错别字,有空修[彩虹屁]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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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诈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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