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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森林细语-7

“……想不到你都记得,还记得这么清清楚楚。”霍童心中不由仰天长叹:黑历史啊!这种黑历史严玺为什么要记得这么清楚!

严玺却说:“这不是黑历史,这是你我的来时路。”

“倒也不必。”好好的说什么网络流行语?霍童捂脸,这种来时路,还是炸了吧。霍童忽然灵光一闪,道:“你,咳,你喜欢我,不会就是因为这个吧?”

难道严玺就这么缺爱吗?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女追男隔层纱?咳当然不是说他要性转的意思,就是严玺这个人,难道只要死缠烂打就可以让他芳心暗动以身相许吗?!

诶,那是不是换个人也可以?霍童开始动脑子了,也许他可以找别人来对严玺死缠烂打,这样严玺就会明白他对自己的喜欢只是出于感激,并进一步把友情错认成了爱情,要知道感激是不能当饭吃的!好兄弟是睡不得的!

严玺的回答击碎了他的妄想:“不是。”

“那是为什么!”霍童歪过头,脸上有点醉醺醺地看他。

严玺似笑非笑,一副伪君子狐狸精的派头,道:“可能是因为你漂亮。”

“男人是不能说漂亮的!”霍童义正词严地大手一挥,心中欲哭无泪:亲娘嘞!夭寿啊!严玺竟然是个颜控,他竟然觊觎好兄弟的肉|体!

严玺道:“那就可爱。”

“男人也不能说可爱!”

“那我说什么?”

霍童幽怨地道:“我就没有别的优点吗?”

“有啊。”

“比如?”霍童眼神一亮。快夸我快夸夸我!

严玺道:“比如……很能吃。”

这算什么优点啊摔!

“怎么不算?”严玺一本正经地胡说八道,“能吃就表示胃口好,胃口好就表示身体好……”

好的他懂了。霍童心酸地想,他还是觊觎好兄弟的肉|体。怪他的肉|体太过青春动人!

严玺说了一顿,又道:“与其说我,不如说你。”

“说我什么?”

严玺道:“你为什么喜欢林簇?”

霍童一下子坐直了。严玺看着他,眼神一暗。

林簇就是霍童五一节前告白的对象。她在学校素有“西音女神”之称,家里爸妈都是西音教授,家世好不说,长得也像天上飘下来的仙女,而且还会十八般乐器,有着一副好歌喉,在五四歌会的时候担任隔壁班的领唱,霍童也就是这个时候跟她认识的,五四歌会结束后,二人还同台拿过“最佳领唱奖”。

老实说,学校里追求林簇的男生如过江之鲫,多霍童一个也没什么奇怪的,而且两人一个是“女神”一个是“才子”,外表上也非常登对,歌会的时候二人同台竞过技,一块对唱过,学校论坛里,不少人还不明就里地磕过他俩cp。那可是实打实的cp粉,也不知道他以后谈恋爱能不能拥有这么多cp粉。

霍童想了想,道:“因为她像小龙女吧。”

严玺一愣,这是什么理由?

霍童道:“小龙女是我童年女神!我的梦想就是成为健全版的神雕大侠,要成为神雕大侠当然要有小龙女了!”

霍童又道:“而且整个西音也就只有她一个女生可以跟我对打了,我不喜欢她还能喜欢谁?大学期间就该谈一次轰轰烈烈的恋爱嘛……”

严玺沉默了。

霍童说着说着,越来越小声了,他好像忽然也意识到自己那次告白哪里不对劲了,顿时十分心虚,更没有一点追求真爱的底气。他想起来林簇跟他说的,他是为了谈恋爱而谈恋爱。

他也没有很喜欢林簇,只是觉得在所有女生里边,她是最符合他对爱情的想象的那个。

难怪林簇不接受,哪个女生会接受?不是爱她,而是想要恋爱的感觉。

霍童忽然觉得自己有点欠打。他不喜欢林簇却追求她,不喜欢严玺却接受了他的告白。咦,他竟然还有点渣男潜质,他好坏哦。

可是林簇没有打他。

严玺也没有打他,只是安慰他道:“睡吧。”

“这就……睡啦?”霍童蒙着被子,只露出来一小半张脸。

“那你还想怎么睡?”严玺瞥他,“童子先生?”

霍童迅速闭眼睡觉!

还好。

严玺转过头,翘起一边嘴角。

还好,他没有很喜欢她。

小长假的第三、四天,全国各地的游客已经陷入人马疲惫兵荒马乱的状态,但霍童不一样,他越战越勇,越玩越亢奋。严玺说他就像个拥有特异功能的充电宝,对上讨厌的事就歇菜罢工,但对上喜欢的事,不论每天多么疯狂,第二天也能立刻精神百倍保持满格电量投入下一场战斗,简直跟打了鸡血一样。

玩和吃,就是让霍童从小到大爱不释手的两件事。他对世界上任何一件事的最高评价就是“好玩”。在剩下为数不多的几天假期里,霍童一口气体验完了当地七八种民俗特色项目,好吃的能吃的更是给他吃了一个遍。他还和严玺一块去了附近古城里的乐器博物馆,专门拜访了当地制作手风琴小提琴等等琴的手艺人,两人练了会琴,又在有名的文创一条街玩了个不亦乐乎,兴头上来了,会上台跟酒吧乐队一块唱两首,其余时候就在底下默默吃瓜当小朋友。

酒吧灯光光怪陆离,严玺瞧见他的侧脸,忽然说了一句什么,霍童没听清,让他再说一遍,严玺便凑到他耳边,说:“你有一双猫一样的眼睛。”

霍童莫名其妙,他可是个响当当的男子汉。

严玺但笑不语。

霍童的眼睛又大又亮,眸色较浅,像透明的玻璃珠子,清澈、空明,但当它们好奇地凝视这个世界的时候,会折射出来五彩斑斓的光线。

一双和猫一样,永远充满童真,满是好奇心与生命力的眼睛。

最后一天,二人打道回府。严玺开着他那辆黑马行驶在天空草原,午后路过一处湖泊,短暂地泊下来玩了一会。霍童追着牛羊漫山遍野地奔跑打滚,魔性的笑声连天上飘过的老鹰听了翅膀也要抖三抖。末了,霍童汗水淋漓地躺在草地上,仰头望着天空,抬脚踹了踹严玺道:“尔玉。”

严玺言简意赅地回了他一个带着问号的“嗯”。

霍童暗示道:“你还记得小时候我拉你回乡下老家吧?”

记得,他还记得,霍童跟爷爷奶奶关系很好,小时候每到暑假,都会去老家住上一段时间,天高皇帝远,爹妈也管不着他,他就在乡下成天爬树摸鱼滚泥塘,美其名曰亲近自然。

“不是说那个。”霍童锲而不舍道,“那时候咱俩多好啊,俩哥们想干嘛干嘛……”虽然他爬树摘果,严玺在树下接着,他下塘摸鱼,严玺在岸上篓着,但主打一个兄弟俩分工明确嘛不是?

“也是。”严玺道,“你被螃蟹夹哭了,嚷嚷着快死了,我吓了一跳。”吓得他连裤腿都没拢一下子冲进泥塘,泥水溅了俩人一身,霍童哭的更大声了。

不是这种黑历史你提它干啥啊!

严玺难道不懂吗,当兄弟才是最自由的,朋友才是永恒的,君不知古往今来有多少爱情都以悲剧结局惨淡收场!那话是怎么说的来着:挚友就是挚友,挚友是不可以变成对象的,变成对象了你就再也不能看着挚友的眼睛和他坦率地聊天了,就只能在夜晚一起缩进被子里再钻进**与爱的温床了,所以挚友只能是对象啊不这都什么乱七八糟的!

总之古话说得好,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但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啊岂可修!

严玺拍拍衣服站起来,霍童已经身心俱疲,嘟哝着懒得挪地,湖光水色粼粼,严玺眼里也泛着星星点点的笑意,他把霍童拉起来,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之势(霍子曰)亲了亲霍童的额头,故作(霍子再曰)深沉地说:

“若无你,也无爱、生命和自由。”

大事不妙!

大大大事不妙哇!

回M市的路上,霍童瘫在车后座,满脸欲哭无泪,两眼空洞地望着窗外川流不息的车队,心想:怎会如此?

他复盘了一遍,他记得一开始小长假出去玩是因为他心情不好要散散心,为什么后来的剧情就急转直下山路十八弯九连环了啊!他俩这几天到底是旅游还是度蜜月的啊!画风不对了啊!怎么他感觉几天过去严玺非但没有因为他呼来唤去的大男子主义作风而厌弃糟糠,反而还越发温柔贤惠知书达理善解人意了啊!

是他错了,他竟然不经意挖掘出来了严玺人妻的一面!

霍童下定决心,他不能继续沉迷在严玺制造出来的温柔乡里,他要给严玺上点强度,让他知道直男也是不好惹的。口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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