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月二十三那日子,正和暑假连在一起。
当日,温瑾起了个大早,出房间门时,江予迟竟已洗漱完了。
趁家里几个大人还睡着,温瑾拽上江予迟出了门。
两人走进一家热气腾腾的兰州拉面馆,温瑾上前,要了两碗牛肉面,还走出几步又回头叮嘱老板,还得往里头放两个黄澄澄的煎蛋,。
“不能断哦。”温瑾小声叮嘱,“是生日吃的长寿面。”
江予迟就坐在门口,夏日的晨光抛洒进店面,他眯着眼,看一眼面馆门口摇尾巴的狗,又看一眼身后巴巴望着老板揉面拉面的温瑾,难得的,面上带了点儿轻浅的笑。
“冒着热气呢,小心烫。”老板忽然开口,“让你哥哥端过去。”
江予迟先一步就起了身,听见哥哥两个字,面上没什么特别的反应,结了账,从善如流端起了碗。
他动作挺快,捧着的碗三下五除二就见了底,连汤一起喝得干干净净。
喝完一抬头,见温瑾眼神飘荡,像是有些不好意思,干脆率先开口:“生日快乐。”
他话音刚落,温瑾一下笑了起来:“温瑾十六岁快乐,江予迟十八岁快乐!”
于是,没什么太过复杂的仪式,两碗面,两个煎蛋,二人一起的第一个生日,就这么安安稳稳地过去了。
时间过得很快,等到7月末,暑假一结束,她就要迎来学校分班,正式变成一名高二学生了。
-
七月末,风和日丽的一天,鱼骨街发生了一件大事,和疯女人有关。
疯女人不知哪根筋犯了轴,死死拦着拆迁队,不让他们砍断一根横插在路边的老树。
说起来,疯女人所在的地下室是鱼骨街最为特殊的一栋,临近桥洞,居于窄巷最外围。
早几年市里评选文明城市,那栋最显眼的楼随着桥洞附近一片建筑被翻新加固,楼里住户被一帮人阴阳怪气地羡慕命好。
而如今,因为后来加固过,独独他们没被划进拆迁范围,又被一帮人摇着头直叹命里带穷。
命好也罢,命烂也罢,让疯女人撒泼的却不是这事儿。
没人想到,她不在乎自己的栖身地,只在乎一株早就开不出绿叶的枯败老树。
为这株树,她居然翻出了一根铁棍,在大街上歇斯底里地挥了起来。
“杀人了,杀人了!
“疯婆娘要杀人了!”
疯女人爬上了挖机的摇臂,用手里的单薄铁棍,一下一下砸向了头顶的庞然大物,一时之间,鱼骨街一片哗然。
温瑾站在一众人群之外,相隔老远就听见了动静,心惊肉跳。
今日她突返鱼骨街,是来帮江予迟看一眼放在地下室的刺绣画。
手机店的辉哥不知出了什么事儿,连夜被抓进了派出所,江予迟走得急,临走时满眼血丝,只沉声叮嘱了温瑾一句,一定要帮他把那副画保管好。
“这疯婆娘居然不怕摔死?”
“这不是自找的吗?摔死也活该呗。”
温瑾直觉不妙,拨开层层看热闹的人,气喘吁吁朝疯女人跑去。
看清眼前一幕的瞬间,她大脑一嗡,半边身体都开始发麻。
铲斗停留在半空之中,其上满是尖利的硬齿。
疯女人光砸摇臂不够,还挥舞着铁棍朝铲斗爬去,底下人又劝又喝也不肯松手。
动作间,她手臂被划破了数道血痕,混着豆大的汗一起滴落下来,直直砸在了沥青路上。
温瑾软着腿甩下书包,踉跄朝前奔去,用尽全力高喊了几声下来。
可她喊破了嗓子,疯女人却视若无睹,还在一刻不停地往高处爬。
“下来!”
“你下来!”
温瑾越冲越近,几个大人拦住了她。
为首的那个,正是小卖部身形肥硕的老板。
老板力气不小,拽住温瑾后,双手像铁钳一样锢住了她:“干什么还直愣愣往前冲?那疯子掉下来怎么办?被她砸一下小命都玩完儿!”
不止是人,铲斗里的旧板材也可能掉下来,周围看热闹的人早就如鸟兽般四散,咒骂和惊呼都留荡在了空气里。
“她不是疯子!”
温瑾却突然来了火,尽管声音早已沙哑,仍然一声吼得比一声高。
“她不是疯子!”
“她女儿就是在那棵树下、荡着秋千被人贩子拐走的!”
温瑾话音刚落,小卖部老板“啊?”了一声,像是有些恍惚,手上忽然卸了几分力气。
温瑾霎时拔腿,如离弦的箭一般冲了出去。
从地下室那些似哭似笑、零散不成调的呓语中,温瑾早已拼凑出了疯女人的故事。
她女儿失踪于十年前,是在路过鱼骨街、于街边一株老树下荡秋千时不见的。
而从那之后,鱼骨街就多出了一个衣着体面、言谈举止与周遭格格不入的陌生女人。
陌生女人徘徊于每一条街巷,抓住她能遇见的每一个人,一遍遍询问重复的问题,不厌其烦。
一开始,人们尚有耐心。
可渐渐的,她神情越发激动,说出口的话也叫人越来越摸不着头脑,于是所有人见了她都开始避着走。
时间久了,女人飘荡成了街巷里一只形单影只的幽灵,人们也逐渐忘了她本来的名字,开始不约而同管她叫——
——疯女人。
-
疯女人已经爬到了高处。
温瑾胸腔憋闷,喉咙也紧,见疯女人忽然伸出一只手来,仿佛是要抓住什么一般,心脏几乎悬到了嗓子眼。
顺着她手的方向朝前眺望,温瑾看见了一片孱弱蜷曲的嫩芽。
满目枯褐,一叶新绿。
如同一个微小的奇迹,在即将被推平的枯树之上,仍有这样一抹象征着生命的存在。
温瑾失神一霎,而她眼前,疯女人忽然笑了起来,似乎已经听不见整个世界的声音。
她笑时双眼通红,两手两腿都在打颤,眼看就要耗尽力气。
看着看着,温瑾倒吸一口凉气,因恐惧而闭上眼的瞬间,脑中无可抑制地浮现出那张被她日复一复捧在手心的照片,心弦一动,一句歇斯底里的嘶吼脱口而出。
“——妈!”
-
空气中弥漫着一股淡淡的铁锈味,是皮肤划破,氤氲而出的血珠气味。
刺绣画被溅上了一点血,按说本该突兀的,却由于画布上锈的是雪中红梅,那些许暗淡的旧梅之中,便自然而然多出了几朵由血而融成的新蕊。
旧画布。
新梅蕊。
竟还有几分相得益彰。
给疯女人上完药,温瑾放平刺绣画,拿出自己事先准备的长布,将其小心包了几圈。
包完画,她抬眸看了一眼眼前人,只见她安安静静坐在一旁,神色淡然。
她这样一副神色,反倒让温瑾恍惚了起来,只觉先前疯疯癫癫挥舞铁棍的人,是住在她身体里的另一个人。
“你叫什么名字?”温瑾问。
她要彻底弄明白她的名字,不想再跟随众人一起叫她疯女人。
可疯女人一声不吭,仿佛觉得名字无甚重要,盯着她手里的刺绣画不答反问:“是什么?”
“画。”
“什么画?”
“刺绣画。”
“是什么?”疯女人却仍在问。
“就是用针线锈成的画,针线你知道吗?”
“什么?”
“……”
温瑾哑然一瞬,想了想后,朝她手中紧紧捧着的照片指了指。
“重要的,对他很重要很重要。”她说,“总之……就像这个对你。”
“他?”
“江予迟。”
“江予迟?”
“算是……哥哥吧。”
“哥哥?”
“……”
温瑾又被问住了,脑中忽然冒出江予迟眼底通红的血丝,眼皮跳了几跳。
“就是鱼骨街的小哑巴。”
疯女人兀自点了点头,忽然起身,接过温瑾手里包的严严实实的刺绣画,将其认真放在了床头。
放完,她就地坐在温瑾膝边,小心翼翼拿出照片,塞到了她手心里。
温瑾接过照片,认真看着照片上的女孩,发现她脖子上有一块菱形的绯红色胎记,像是皮肤下透出的淡淡淤血,鬼使神差盯了许久。
紧接着,她视线移至照片右下角,发现那儿原来还有一行她昔日里未曾留意到的小字:
——囡囡,十六岁。
十六岁,和如今的她一样大。
世事无常,温瑾忽感一阵恍惚,心想,十年前十六岁,那到如今,便已是二十六了。
二十六,这个数字让她觉得很遥远。
许多年后,二十六岁的她会是什么模样?
而那一年,二十八岁的江予迟呢?
-
温瑾走了会儿神,疯女人已经伸手拿回了照片,蜷到床边发起了呆。
温瑾朝她走近,刚一蹲下,余光瞥见银光闪烁,她下意识掀开枕头,竟看见了一把锋利的刀。
“你……”
温瑾立刻退开一步,欲言又止。
而就在此时,忽然,一声突兀至极的警车鸣笛声响彻天空。
有人要来?
温瑾立刻向门口跑去,发觉气氛颇有些不同寻常。
原本,她只以为是疯女人方才这一通闹,让忍无可忍的邻居们报了警。
可不远处两辆警车早已扬长而去,压根没有在此停留。
被疯女人吓得四散的人们再度聚集在了一起,其中有几个,温瑾记得很清楚,是程春湘昔日里在麻将桌上认识的牌友。
而此时此刻,他们的视线像一管粘合剂,竟不约而同,齐刷刷黏在了温瑾身上。
那视线让温瑾无端不适,她掠过众人,看见不远处又一辆救护车飞速驶过,在她身后,有人小声提起了江才封。
“那酒鬼真死啦?”
“那还有假?摔得血糊糊的。”
“他今年还不到四十吧?”
“哎呀!本来就是个不惜命的,死多早都不奇怪啦。”
风声、鸣笛声、窃窃不休的私语声同时响起……
温瑾心下震颤,沿着墙朝前走出几步,猛然拔腿向风里奔去。
而她狂奔之际,江予迟的名字也正被不同人几次提起,夹杂在冷风中灌进了耳道。
“作孽啊,他儿子才刚成年吧?就这么没了爹?”
“那小孩难道是什么善茬?三只手来的!以后讲不好落得个什么下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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