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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偏锋之剑

以残忍代价换取的本能,教会他们如何生存,非如尘埃那样可以轻易抹去。

自知想象复杂时的表情不会多好看,朝夕拇指压住自己的嘴角,搓小泥人般往上提拉,一低头,戎金月习以为常地不理他,研究别的去了。

这些年朝夕被黑白无常轮流念的话本子和凡人的挤眉弄眼带坏,逐渐有了事关美丑的肤浅认知。

例如他长相还过意得去:白无常礼貌地吹捧他,黑无常含蓄地奉承他,帝君从来不往他脸上抽鞭子。

达官爱看的权谋戏码里常有八面玲珑的美人,迷得贵人神魂颠倒,但他效仿不了这种境遇。

因为美人计没管用过。

除了绝对的强大,任何外物对这位一心一意证道变强的小仙君来说似乎都排不上诱惑。

诱惑?

逆流水液凭空汇聚,成了那颗自仙帝宝匣内偷渡出来的红珠。朝夕两指玩弄它。红珠溢出脆弱的红线,透明的中心涌动一缕仙魄,被傀儡丝捆绑折磨,如同一只脑门刻着名字的木偶,关节凹槽边缘泛有死鱼的白。

只能威逼利诱了么?

拉拢她,操纵她还是占据她,为帝君与鬼界所用?

他癖好古怪,既想令清冷月亮永居苍穹之上,也乐见沉疴病人沦丧于火海,就像暮律梅花终死在春天,念嗔痴焰烧灭了理智,没有回头路的人适合叫好不叫座的结局。

但是怎么办呢。

仙君可比他想象的强大太多。

……

仙界俯拾皆是的,在浊界已是可遇不可求,人间打造的护甲果然因受创破损。仙丝轻而易举地穿透凡铁,一阵噼里啪啦乒乒乓乓,缝缝补补后她能再穿三年。

所幸贴腰的布袋完好无损。

她从中取出地理志,咬破指头涂了几笔,趁血未干在山顶加快步伐绕一整圈,焦黑地面随脚踏过而短暂亮起纹路,空白纸页上就多了个潦草图案。

“此阵有迷幻与攻伐双重之效。”

她敲着下巴思考,混不在乎脸上又多了脏兮兮的斑斑点点,于是听见头顶飘来的叹息。

戎金月被打破节奏,不爽地把脸擦干净——公良绥的肩伤由一把锈迹斑斑的砍刀造成,伤口却无锈迹残留,形状与那位无名公子的相似——脉象紊乱,失血过多而丹田滚烫,是紫衣女子强气入体所导致的破关之兆。

肩伤非砍刀造成。

无名公子的砍刀,在半山腰袭击朝夕的砍刀,紫衣女子的砍刀,大概只有一把是真的。

真的砍刀仍待在半山腰,守在无名公子尸体旁。

武器为死物时最忠诚。

山顶没有武器。

那么,流星箭矢也是紫衣女子借助阵法加诸于她的幻觉,真正的它们早湮灭于山顶风沙,因执念得以重生。

她回想个中手感,与实物并无不同。

幻觉竟能造成如此真实的伤害?

戎金月看向参考阵法轨迹初步绘就的图案,是一只悬吊的,人身蛇尾的“怪物”。她的血流下来,为怪物添上眼泪,而把地理志上下颠倒,那敷衍涂出来的一撇怒眉成了怪物的微笑,这一笔的改动让阵法由杀人变成灭已。

指甲在地理志上划着,她抚过怪物的脸。

“如果阵法塑造的幻觉是剑呢?”戎金月开门见山,一点儿不怀疑这人知道全情。他靠在最粗的树杈子上摇腿,折下细细的树枝,闻言脚背勾起,接住一个大松果。

“不用挨家挨户敲锣打鼓地借剑,也不用摧毁他人的宝贝剑灵以埋下怨憎隐患,一人可成‘万剑归宗’。”朝夕略微思索措辞,端出声线降柔的软和,“仙君最好留有余力,以自戕的法子损害将来底蕴,得不偿失。”

“好。”戎金月顿了顿,“我下次会考虑的。”

无论真假,这混账大多时挺温良的。她这般想,手腕上的灼烧痛随念淡去。谁知下一刻朝夕诶了声,戎金月头尖尖一疼,松果就擦着她的鼻尖滚落下来。

咚!咕噜咕噜咕噜——咕噜!松果自由地下山了。

戎金月暗暗白眼,“啧。”

经不起夸的。

朝夕:“我错了。”

戎金月:“下来。”

朝夕倚靠主干时将下巴一抬,“等一下,有点高。”但这漫不经心的一蹭使得松果前仆后继地往地上砸。通灵的乔松屹立山顶千年枝繁叶茂,哪怕未成熟,果子个个也比碗口大,摔着比爆竹响,砰!砰砰!砰……居然有凄怨的回声。

戎金月微微一笑,收好地理志。

“别玩了,下来让我捅死你。”

“我下来我下来,”朝夕忙不迭跳下,蹲着仰头,顺带搓搓戎金月沾灰的绑腿靴头,“我错了,仙君不要生气。”

戎金月:“呃。”

朝夕卖低身姿,“不要生气嘛。”

戎金月冷眼见他故作乖巧,剑不出鞘,疏离地斜执身侧。礼尚往来,她搓搓这人鬓角翘起的短发。

“自己剪的?”

“嗯,太长了不方便。”他看了她一眼,“剑比刀好用。”

“杀鸡鸭用牛刀么,有意思。对了,何时把刀拿走?”

“只要仙君想把剑拿走,我随时双手奉上。”

戎金月对朝夕以贵刀换铁剑的行为一知半解……可能是略知七八。她在心里算了算兜底,富余不多,便靠言语补充份量,“第二把是备用。不必如此,我记性很好。”

朝夕一愣,“什么?”

“不用怕我忘了你。”戎金月说,“我接触的人不多,每一个都记得住,更何况像你这种——”

“我这种?”

“这个。”戎金月纠正,“你很强,可以任凭主张划分强弱乃至予人生死。但我说过的,我了解生死之间的分寸,以后别瞒我,也无需拦我。”

“万一分寸把握错了呢?”

“别这样关心我。”她说,“这是你说过的。”

高山与天接壤,昼夜变化最为清晰,她闻到了来自夜晚的潮湿水汽,粘稠似将此刻凝成透明的琥珀。

眼前人好似变成一颗红色的琥珀,言语浸泡其中而抑扬顿挫,“你”了又“我”,没有下文了;擦过她鞋尖的手在地上无知无觉地划拉几下,朝夕没有下文了。

不过戎金月还有下文。

“我下山后会去接悬赏,赚到钱了请你吃饭。”她按了按他毛绒绒的头顶,“在她俩面前要注意言行。”

朝夕说:“喝酒呢?”

戎金月说:“吃饭。”

朝夕不死心,“我想喝酒呢?”

戎金月说:“吃饭。”

“那我想……”他顿住,“算了,没什么。”

她用手背拍拍他脸侧,“先吃饭。”

朝夕说:“你怎么总想着吃饭。”

戎金月说:“因为等会儿有正事要干。”

潜伏的照夜清被她长的气音卷跑,横穿下山路,翅膀扇出黄绿的萤火,竟有鸟儿苏醒的啁啾相称。

这座山重新沸腾了。

她的眼睛捉到了丛林中一闪而过的蛇。

能与骆根重逢实属意料之外,自然也十万火急。

她的脸通红,并不是年少羞涩情窦初开,而是被倒挂在一颗槐树上,漆黑藤蔓一圈圈包裹,似因猎物而装点出浓稠深绿的脓液,细看把整个人勒成了浅紫色。

她气息奄奄没有呼救,是公良绥听见刺耳尖锐的狗叫声才摸索找来的,裹着外衣的小土狗拱拱被踢到远处的两把短刃,尾巴紧夹腿间。

中了阵眼诡计吗?

公良绥估测高度后准备上手解救,被骆根制止,她指向另一棵槐树上栖息的身影。

似妖似鬼的女人瞧着她们一举一动,颇有雅兴地摇晃尾巴,全身颜色错落到像是碎肉拼接而成,黄金瞳下淌着流不尽的血色的河。

是妖怪,是蛇女。

还没死吗?!

公良绥惊出冷汗,“没时间了。”她拾起短刃去割藤蔓,拼尽全力只造成些许豁口,小土狗叼着垂下的藤蔓尾部撕咬,无济于事,眼看藤蔓越缠越紧,焦灼中公良绥气急攻心喷出一口血来,捂着胸口咳嗽。

蛇女笑嘻嘻地游来,问她们,“后悔吗?”

公良绥置若罔闻,咬了藤蔓几口,苦得牙舌发麻,“我去找仙师,你撑住。”

骆根胸腔里没多少气了,一个字都抢不上,只得指了指公良绥手里的双刀,再指指自己。

公良绥瞬间理解,左右没有更好办法,就递给她,怕她拿不住又用力相握,“撑住,我速回。”

骆根瞪大眼睛,摇头。

公良绥腹部毫无招架地一紧,是蛇女长长的尾巴环绕她腰身嬉戏,“明明有大好前程,为何来打扰我们?”

“你明明能活下去。”

“明明……”

蛇女掐着公良绥的脸,尖锐的指甲戳进肉里。

“方才你想唤我娘,想拥抱我,却害得我这么痛。”

疼痛沿着声音刺进脑海,骆根两腿蹬着,感到潮湿,感到热,感到热源来自紧紧握着自己的公良大人。

这条命是娘攒了一辈子换来的,她不能死。

但她快死了吗,怎如翳人见空中华?伴随月事的疼痛中,她在戎姐姐身上同样感受过,像生羹熬煮熟透开盖的一瞬间,有什么被推通了,击碎了,水汽扑面,热便弥漫全身,她看见它在渐渐崩坏的意识与骨骼血肉内游窜。

骆根举起短刃,对准覆在自己心脏上的藤蔓。

它曾在这里短暂地停下了。

吸气,呼气……会有点痛,不要怕,是她无家可归,是她被陷阱蒙蔽,才不愿意拖累她们。

“汪!”

公良绥深深呼出一口气,猛旋身掐住蛇女的脖子,手心尽是丹田应激破关时蒸出的汗水。

蛇女嗓音失衡,“你们都想让我去死。”

公良绥受过的教育就是这样。

史书中的大晟,是在开国国君率军剑指蛇女,质问其“苍生何辜”中建立的。她出身复杂,常闻杀戮与罪恶,这段过往,与娘亲的存在一样,成就公良绥童年憧憬时光。

“毁人供奉,食人神祇……”

蛇女癫狂却落寞的神情,令公良绥停在嘴边的那句“罪有应得”永远停在嘴边。

蛇女说:“喜欢相信自己想相信的。你们都是小孩子。”

偏僻角落中擦过一抹光亮,蛇女的笑声与骨头碎裂声同时响起,遗言淹没其间。公良绥被放下来,双手还在发抖,说:“我们得救了。”扭头,骆根倒在地上,嘴唇青黑,刀刃染血,照夜清歇在她失神的左眼。

小土狗大半个身子搭在骆根的心口。

“一柱香尽,恭喜两位,你们做得很好。”

拐杖掀开垂垂暮色下的枝条。白发苍苍的刘婋,即善香枝长老端一光秃秃的香炉,温柔亦或说慈祥的笑容显得惊慌失措揽住骆根的公良绥更像个失态的疯子。

公良绥说:“您救救她,救救骆根。”

“我很想这样,可惜没有成为医修的天分。”照夜清回到刘婋的肩头,她满意点头,“都记下来了。”

“您在做什么?”

“你很果断,不放过每一个进攻时机,还完美地在危机时刻有了突破。”刘婋平和地说,“你通过了,至于别的不在你的考核范围内。”

公良绥眼睛眨也不眨,呆若木鸡。

刘婋向后看,结伴而行的评估者翻开灵册,一个响指的功夫,深紫色的图腾符章于书页中腾烧。

“这位道友如何称呼?”

公良绥置之不理,徒劳地捂住骆根的伤口。

刘婋笑了笑,对同伴说:“把这个受伤的小丫头名字写上吧,我记得叫骆根。”

评估者压声道:“长老的意思是她还活着?”

“不会有事的,”刘婋宽厚浑浊的声音在此刻如抚平皱纹的大掌,“有位不世之隐才,出手护住了她的心脉。”香炉随她轻轻一抛成为碎片,过量的香灰呛人,偏偏几簇悬在半空,竟是停在肉眼难见的细丝上。

近者刺入骆根的指尖与蛇女后腰;更远者,评估者惊讶地转向枝桠丛生的幽径,他身量不够,连来者下半张脸都看不真切,溅血白衣,系有破损的玄色纱罗,细丝相连的五指紧握成拳,彰显她不太美丽的心情。

“久仰,”刘婋早有预料,“戎姑娘。”

“我不擅长避重就轻。”戎金月把路上捡到的晋升者尸体放在一旁,拔出让朝夕抱着的剑,“救人。”

周围一圈无人回应,朝夕自告奋勇接她话茬,“我救?”

戎金月瞪他,“你会就你来吧。”

“这个小姑娘胆大包天,捅破鬼气入体形成的污染,重创敌蛇本源。”朝夕弯起笑眼,“很简单,中毒了。”

戎金月啧了声,这混账起初也是用类似法子想夺她身躯,如今还不是跟个没事人似的。

刘婋按住蠢蠢欲动,惊恐不已的同伴,深深地看着朝夕,“的确如此,敢问这位魔修道友如何解毒?”

“我这位仙修朋友也知道的。”他说,“以毒攻毒,把这条蛇炒成菜喂给她吃就行。”

评估者无助地向刘婋传音:长老,那是——

“抱歉,我听得见。”戎金月径直截入话题,“什么是什么?”

评估者一怔,脸都白了。

戎金月抬剑贴着朝夕,把人掰到正面,“他是坏蛋,包藏祸心不可信,还是你们知道死的是个大人物?”

公良绥淡淡眸光里闪起困惑,在戎金月的眼神示意下抱起骆根走过来,担忧地说开始发热了。

门牙和命一起豁出去半截了。

被名义上的小辈连番质问,刘婋眼角皱纹都未变动多少,“让小道友屈尊拜入不系舟,实在折煞我了。”

朝夕忍不住笑了几声,颊侧动起来,戎金月将剑松开一小段距离,“怪不得你们上届考核除了死的死就是死的死呀,一点儿不懂引进人才,她不如来跟我混。”

评估者见不得生源被挖墙脚,反驳道:“你个不知好歹的在胡说什么,拜入我门才是仙道真正的开端!不信你去打听,看看出门在外哪家敢不认不系舟?”

朝夕瞳孔转瞬即逝地紧缩,“嗯哼……”恢复一如既往的温和,甚至嘴角多上扬了一点弧度,“大哥说得对。”

评估者把灵册翻得震天响,势必要先魔修一步收编弟子,“往前翻吧。”刘婋突然开口道,“我预留了空位。”

“前面是……”

“傅闻钰后面的那个位置。”

同伴噤声,脸上阵青阵红,眉头皱得能夹死虫豸,受傅长老所托的自己大抵搅乱了善香枝长老心中的优先级。但刘婋一向慈爱可亲,他害怕傅长老胜于害怕她。

刘婋说:“得亏这届是我来主持,否则凭小道友与魔修这勾肩搭背的交情,一下山起码得背二十个悬赏。”

听起来夸张,可这并不夸张。

曾有个魔修混入灵归窃取药修弟子种植的灵草。这灵草突出的作用不过延年益寿。傅长老查阅古籍后方知其亦可作为巫蛊媒介,遂下令抓捕。哪知刀枪棍棒皆被躲过,溜之大吉,不知跑去哪里害人了,狠狠扇了德高望重的傅长老一巴掌,自那以后傅长老把悬赏魔修当日常玩儿。

戎金月背着骆根下山前回了头,刘婋独自收敛所有人的尸骨,包括紫衣女子的。拐杖埋入半截,似个墓碑。还有个晋升者坚强地藏在某个角落,评估者受令要把人带回来,就不和戎金月她们共赴灵归了。

“蛇女”倒在爬向那堆枯骨的山路上,不知是紫衣女子思念成执还是某一瞬间虚相成真。总之,她现出原形,一条毒蛇罢了,谈不上作恶害人,也配不上沦为谁的替代品。

如何相识,如何跨越恩仇相知,无从追寻,这一切都与戎金月擦肩而过。她出生太晚,错过了她们曾铁血峥嵘的时光,毕竟紫衣女子使出的刀法那样绝艳。炙热的杀意瞄准了她,濒死时的心脏跳得最快。

跳得令戎金月口干舌燥。

咚咚。

咚!

朝夕“借”了他借她的刀,剁下蛇头,挤出腺里绿脓般的液体,溅上脸后皮肤骤然腐烂。他边收集液体边满不在乎地伸手去扣那处的肉,直到深可见骨。

他注意到戎金月的目光,“把毒根除掉,伤好得快一点点。”颌骨上薄薄的血络涌动起来,密密麻麻地织出新皮,他冲她笑了一下,与平常时候没有两样。

这种仅次于要命的活儿只有朝夕能干。

公良绥远远地投掷警惕,戎金月在其中负责传话,“你接近我们究竟有何企图”地走来,“那个小姑娘吃不吃芫荽”地走去。期间戎金月砍了一箩筐柴火,还捡到公良绥遗留半路的金钗与宝珠。包扎严实的骆根也是一会儿在背上,一会儿在人怀里地坚持不懈移动着,许是动而生凉,她的额头不冒汗了。

额头被咬了两个红包。

蚊蚋噆肤,则通昔不寐矣。

她扛了一口旧锅回来,打上仙火,湖水呼噜呼噜,见证朝夕煞有其事地添加野味——戎金月把打鸣的灵禽宰了,还有山下数百里外一户村庄包的角黍。她喝了一口朝夕煮的汤,飘了几片他临时揪的,增加卖相的焉巴颓靡的芫荽,认真地品味,评价道:“朝夕真幸运。”

“啊?”

戎金月眼里没光,“以后不用下厨了。”

“我记得话本上是这么写的……好嘛好嘛我以后再学,会改的,别啧了。”朝夕盛了一碗没加芫荽的,“这个我下毒了,给仙君家的骆姑娘喝吧。”

作为交换,戎金月给了他一个糯米角黍。

前些时候她见人家门口养了条膘肥体壮的大黑狗,主人护狗心切,义正言辞地驳回她买一点黑狗血用来煮糯米的请求,说自家狗子的康健千金不换,刚好戎金月没有千金。

朝夕撕开角黍外层的菰叶,吹了吹,三两口就咽完一整只角黍,把肉挑出来丢给小土狗,小土狗冲他摇尾巴,叼起肉放到骆根手边,耳朵耷拉,公良绥揉揉它的脑袋。

戎金月说:“为什么小狗喜欢你们,不喜欢我?”

“有的。”朝夕说,“几年前在牛车遇见过一只,它非常热情地往你那边钻,根本不看我呢。”

戎金月敛目,心道它还活着吗,戎九与她的孩子康健否?她所熟知的岁月漫长无情,足以削掉任何幸福安乐的骨肉,“但这只不喜欢我。”

“仙君可以这样想,”朝夕说,“小狗喜欢的是我们,只是时候不到。”

戎金月垂目,“呵……”半晌,喝尽秽汤,抹抹嘴,想吃点甜的。

在赴灵归的那趟“牛车”赶来之前,她想做的事情很多:大丫头和小丫头得学御剑了;挣钱的本领要捡起来,明天开始晨练,今天开始晚练;从锦仙子的衣冠冢预计建在哪里?天外天的种子可曾降临地上人间?蚊虫叮咬……苦参、蛇床子、地肤子、雄黄、白芷、硫磺……它们长什么样,它们又长在何处?

朝夕在她思绪百忙时插嘴说他想吃葡萄。

葡萄长在离她不远的盛夏。

我每天都在写哦,每天写几百字。

其实我是预计端午节更新的,还特意去搜了角黍,但看了一下午的微博某词条,难过,就拖拖拖了。

月月的名字是平平仄,比夕夕的平平平感觉更有韧性和嚼劲一点,我尽量取得比较通俗易懂且符合人设了(ei真的有人设吗?)[害羞]

6.3:修文。

写16章时有点衔接不上,改一点。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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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偏锋之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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