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昭没敢认,停下脚步看了一会儿。
后面的摄影欣喜提醒:“陆老师,是程总来接你了。”
陆昭心想,别瞎说,万一不是来接他的就尴尬了。
还好程冕朝他走了过来。
男人垂眸看了眼他泥泞的半条裤腿,挑了下眉,目光里的疑问不言而喻。
陆昭觉得有点丢脸,咳了一声:“下水摸了个鱼。”
程冕没说什么,转身和他一起走。
看来还真是来接他的。
“怎么想起来接我?”陆昭问。
“时间。”程冕提醒道。
陆昭这才意识到今天回来的的确晚了点。
并排走了一会儿,陆昭眉一皱,跺了下脚。
“怎么了?”程冕问。
“鞋里面进石子了!”
陆昭被硌了两下,金鸡独立,奈何站着的那只脚也有泥沙,一个不稳想去扶程冕。
手都伸出去,他才想起自己手也不干净,于是想收回来。
程冕抓住他的手,把人扶稳。
他看看陆昭泥泞的鞋子,又看看接下来的一段路,建议:“脱掉处理一下。”
“然后再让我穿上这玩意儿啊?”陆昭翘了翘脚,八百个不愿意。
不脱也就算了,脱了再穿上这泥鞋子,恶不恶心。
程冕看了他两秒,躬身:“上来。”
陆昭一呆:“上什么?要背?哪那么夸张,我又不是废了。”
程冕转身无奈看他:“那你跳回去。”
陆昭一哽,心说跳就跳,当谁没跳过。
但他一动,发现今天想跳回去,的确有点艰难。
节目组准备的房子,自然没有家里舒服。
卫生间的规格也差了一大截。
在加上还被蟑螂爬过。
陆昭总觉得好像哪里不干净,于是昨晚全程绷着劲,挂在程冕身上。
以至于今天,全天都不怎么舒适。
僵持了两秒,陆昭决定当一回残废。
程冕的背很宽阔,应该也很有力,整洁的风衣布料下的样子,陆昭也都看过,还挠过。
照理说不会有什么不好意思。
但陆昭还是有点……难以言喻的陌生。
他强调道:“我身上都是泥,你衣服会脏。”
程冕转头盯着他,问:“我瞎吗?”
陆昭:“……”
那随便!
陆昭不客气地爬上程冕的背。
程冕扣住他的膝弯,将人稳稳背了起来。
夕阳已经落下去了。
天边的霞光散去,呈现出一种晨昏不分的色泽。
陆昭支着手肘撑在程冕肩膀上。
程冕手掌托着他的膝盖,膝盖以下的牛仔裤是重灾区,湿哒哒沾着泥。
陆昭觉得程冕这人应该挺爱干净。
要是说有什么洁癖的举动,倒也不至于。但程冕站在那里,就会给人这种感觉。
就算心理准备再足,陆昭以为这人碰到他的裤腿时,还是会有下意识的嫌弃。
但是程冕没犹豫,也没缩手。
摄影师在后面远远坠着。
前面已经看到了别墅的影子。
旷野的风有点凉。
陆昭打破沉默,有点好奇地问:“老板,这是你第一次背别人吗?”
以程冕的身份,生活里应该没有需要他这样做的场合。
“不是。”身下的人冷淡回答。
陆昭觉得自己问了个傻逼问题,没有需要背的场合,但有想背的人,也不是不能背。
他笑了一声。
却听程冕又问:“我背上有东西扎你?”
“昂?”
陆昭愣了几秒,才意识到,这人是在拐着弯嘲讽自己用手撑着,不敢趴下去。
“我这样看得远。”他嘴硬道。
身下的人估计被他搞无语了,没再说话。
被背了一会儿,陆昭没被扎到,倒是感觉左腿腿弯被硌得不舒服。
他稍稍动了动,被硌的感觉没有缓解。
“别乱动。”程冕道。
“不是,你左手那边是什么,硌得我腿疼。”陆昭说。
程冕左手把他往上送了一下,用小臂撑着,被硌的感觉消失了。
陆昭以为是程冕袖子上的扣子,等人到了别墅,脑子里才轰的一下。
硌到他的是……程冕的腕表。
……
晚上别墅里热闹一番。
先是听说陆昭在田里救了个小孩,众人围着问了一通。
然后是齐辛的老公,意外发现了齐辛好像在准备礼物,节目组刻意隐藏的那条任务线才暴露出来。
陆昭和乔亿他们,这才知道,留在别墅里的人,要为外出打工养家的人准备礼物。
不过礼物的内容还是保密的,能不能发现算个人本事。
节目组还趁机又提出另一条规则,在节目结束前,如果猜中或看到伴侣准备的礼物,那准备礼物的人算是任务失败,需要无条件满足伴侣一个要求。
其余三组都兴冲冲的。
陆昭已经洗完了澡,坐在客厅,端着热牛奶悄悄去瞥身边的程冕。
所以这家伙每天早出晚归,还弄了一手泥,就是按照节目组的要求在准备礼物?
他这位老板……参加个节目,还挺认真。
程冕也换了件衣服。
他伸手去拿桌上的杯子,左手衣袖被带了一下,稍稍上移,露出空荡荡的手腕。
陆昭收回目光,开始怀疑自己之前的猜测。
也是,他记得程冕这次根本没戴腕表过来,录制还有两三天就结束了,总不至于半途让人又买了个送来。
或许是因为太过劳累,这天晚上陆昭睡得很熟,第二天一早成功早起。
记得昨天早上的情况,陆昭刻意提前赶到了小卖部。
不出所料,和昨天一样,店门前又躺着一堆垃圾。
今天更过分,有人拿着剩饭剩菜,泼到了店门上,一片狼藉。
陆昭没说什么,把门前垃圾扫干净。
傍晚照常回了别墅。
别墅里,节目组成功挑拨离间,各组嘉宾都在探究礼物的内容是什么,鸡飞狗跳。
最先成功的是姚一言。
这人偶然撞破自己搭档的电话。
他的试行伴侣也是个牛人,直接送了一架钢琴。
闹得别墅里众人跟着嗑了一波。
陆昭心不在焉地吃着东西。
今天程冕晚了一些才回来,神神秘秘地不知道在忙什么。
半夜。
房间里静悄悄的。
陆昭半支起身子看了看身旁躺着的人。
程冕闭着眼睛,呼吸平缓。
陆昭放轻动作从床上爬起来,换好衣服,穿上外套。
他轻手轻脚拎着鞋子往外走。
即将打开房门时,“咔嗒”一声,屋里的灯骤然一亮。
陆昭吓了一跳,转身一看,程冕不知道什么时候坐了起来,正揉着额角看向他。
“大晚上不睡觉在做什么?”男人问道,声音带着刚睡醒的沙哑。
“吵醒你了?”陆昭解释,“我有点事,你继续睡。”
程冕皱眉,打量了一下他的装扮。
完整的外衣外裤,手上还拎着鞋子。
“要出去?”程冕问。
“嗯。”陆昭点头。
程冕靠坐在床头上看着他,神色不明。
陆昭被他盯着,没由来升起一股心虚。
他后知后觉感到这场景有点滑稽,忙解释:“我就是一个人出去办点小事!”
“哦。”程冕起来穿衣服。
陆昭茫然了两秒:“你干什么?”
“和你一起。”程冕说。
“不用不用!”陆昭连忙跳过去按住他。
程冕在扣衬衫的扣子,垂眸瞥了眼他的手,又抬眸对视。
他声音冷淡的:“给我一个理由。”
陆昭差点给他跪了:“理由就是,这事不方便的带着老板去干。”
“那今天晚上不做老板。”程冕说。
陆昭一愣。
程冕动作快,在他愣神的时候已经穿好了衣物,拿起衣架上的外套放在臂弯。
“不是,那个……”陆昭下意识伸手拉了一把。
他拽住了程冕的外套,啪塔一声,一个金色的物品从程冕口袋里掉了出来。
陆昭低头一看,再次愣住。
躺在地板上的,是那块和金茂撞了的金表。
几分钟后。
陆昭臭着脸,和程冕一起站在了通往小卖部的路上。
接近十五,今晚的月光很好,月亮很大也很圆,金灿灿的。
陆昭盯着这只月亮看了一会儿,越看越觉得这玩意儿很像一个金灿灿的表盘。
他眼角轻轻瞥了程冕一眼。
程冕双手插在口袋里,若无其事地往前走。
但陆昭知道,这人大衣右边的口袋里,还放着那只表。
陆昭一直以为,程冕把这只表扔了。
这只表看起来名贵,实则比不上程冕那些定制,否则也不会和金茂撞上一起。
一直到现在,陆昭还能记起几个月前,周年庆那晚。
他坐在车子里,程冕坐在副驾。
他弱点暴露的恐惧还没褪下去,便看到程冕把他选的表摘了,冷冰冰地扔向了车载垃圾箱。
程冕转头看向陆昭。
陆昭收回视线看着路,假装一点都不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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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收一:《白月光和朱砂痣都是我[穿书]》
时与休假期接到了个任务。
任务介绍如下:
某篇小说衍生的世界里,读者心中有一个朱砂痣,也有一个白月光。
白月光师尊风光月霁,是位冷傲无情的高岭之花,是主角心里永远不敢触碰的影子
朱砂痣死对头嘴硬心软,为主角付出真心,以命相救,和主角是欢喜冤家
两个角色各有千秋,小说大爆特爆,CP粉掐出了十几层高楼。
但坏消息是,衍生世界里的主角,突然不干了。
一剑捅了朱砂痣,还直接将白月光挫骨扬灰
时与:我要演哪个?
系统:两个。
时与:也不是不行,麻烦重置下世界
系统支支吾吾:不,您要面对的是那个一剑捅了朱砂痣,还把白月光挫骨扬灰的主角……
时与:???
一朝穿越。
时与低头便看到一双狼一样的眼睛。
瘦弱的少年脊背直得像把剑,几方威压镇着,丝毫没有认输的意思。
时与提醒:拜师要下跪。
少年红唇一扯,露出抹嗜血不羁的笑:你也配?
系统默默提醒:对,你就是要让这样的主角爱上你,快温柔……
下一秒,时与一鞭子抽了上去。
小号朱砂痣终于和主角相遇。
两人争夺秘境宝物。
系统:对,朱砂痣走的就是真心,快把宝物让给主角!
时与一个阴招夺走宝物,反手一剑捅穿主角肩膀。
系统:……
这是要凉。
然而后来。
白月光要将主角逐出师门。
狼子野心的主角扑通跪下,膝行着靠近冷淡无情的师尊,伸手无助又依恋的抓住师尊纤尘不染的外袍,低声哀求:“师尊,什么错我都认,您别不要我……”
他声声泣血,那双纯稚的黑眸里全是病态占有。
朱砂痣心如死灰闯入死局。
对外冷漠残忍毫不留情的主角失了冷静,追入死局,将一向和自己作对的朱砂痣稳稳救回。
主角挣扎不已。
cp粉们掐翻了天。
有朝一日,时与上错了号,顶着朱砂痣的壳子对主角叫了声“徒儿”。
主角狞笑:“师尊瞒得我好苦。”
预收二:《男大学生的心机》
傅悉第一次见到陈致是在篮球场上。
他回母校开讲座的那天,刚好遇到校篮球联赛。
便站在场外看了一会儿。
球场内,陈致快速带球过人,在几重包围下,一个帅气的拉杆扣篮。
篮筐晃动。
轻巧落地的人,黑发乌眸,在阳光下冷得过分。
转身回防,这人扯起秋衣下摆擦汗,露出一截冷白劲瘦的腰腹。
傅悉看得心里发痒。
当天,他等在休息室外,堵到这位学弟,说了交往的想法。
陈致冷淡瞥了他一眼,骂了句神经病。
傅悉也不恼,靠在休息室门框上,浅笑着看里面的人换衣服。
球场上恣意闪耀的人换下队服,穿上洗得泛白的t恤。
脚上的球鞋也磨损得厉害。
傅悉让助理送去一双限量版球鞋。
第二天,球鞋被扔进了垃圾桶。
傅悉彻底被勾起了兴趣。
让这位刚入学的男大学生,感受了一下成年人的小手段。
最终,傅悉等到了陈致主动找上门。
刚步入大学的少年人,眼底全是愤怒和不甘。
他道:“我可以和你在一起,但永远别想我喜欢你。”
傅悉“啧”了一声,心想,真单纯,真可爱。
就是结果有点出入。
第二天一早,傅总捂着腰陷入了沉思。
成大事者不拘小节。
这点出入傅总可以忍受。
他就喜欢陈致身上那股不服输的劲儿。
像匹养不熟的野狼,呲着爪牙,一个不慎就能扑上来咬断人的喉咙。
却又被拿捏住了软肋,只能不甘挣扎,乖乖听话。
越凶,越不甘心,越是不情愿,傅悉越喜欢,怎么都不腻。
直到某一天。
傅悉去参加某个活动,听说陈家那位神秘的继承人回了国,便和朋友去打声招呼。
包厢的门半开着。
傅悉一抬眸,看到自己那位一贫如洗·被迫委身·骄傲倔强的小恋人,坐在包厢的主位上。
沙发上的人半瞌着眸子,手里熟练地把玩着一只昂贵的打火机。
上位者的气质尽显。
有人调笑:“陈少,人不都追到了吗,怎么还装呢?”
“不够。”
年轻的继承人抬眸,眸底全是偏执的占有:“他要永远看着我,永远追着我,永远属于我。”
傅悉:“……”
突然脊背发凉。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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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捡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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