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已经被清理过了,而且清理得很干净。”沈确的声音从电话那头传了过来。
叶锦书听出了他话里的意思,那是个干净的现场,要么是他们的推测有误,要么,就是对方有非常丰富的经验,才能把犯罪现场清理得如此干净。
“你怎么看?你觉得那里是犯罪现场吗?”
“当然是犯罪现场,痕检在沙发腿后侧发现了一枚血指纹,韦世安没有前科,父母双亡,没有他的DNA,老刘也已经安排人去赵梦雪父母家采血了……剩下的就只能看运气了。”
“好,结果出来了随时联络。”
“嗯……”
听出沈确声音里的犹豫,叶锦书问他:“怎么了?还有什么问题吗?”
“我看了刘倩的资料,以她的人生轨迹,我并不认为,她有能力杀掉两个人,并处理好尸体和现场,然后回到老家,等到警察找上门。”
“你是说她有帮凶?”
“不知道,但就算不是帮凶,我觉得至少有人在善后工作上给她提供了协助。”
沈确有这样的猜测并不奇怪,叶锦书今天见到了刘倩本人,且不谈如何杀人,以她这个身板,就算是要处理赵梦雪一个人的尸体都够呛,更别提还有个比她更高更壮实的男性。
其实杀人并不难,难的是杀人之后掩盖自己的罪行,全身而退。
心理素质不行的,留下一大堆线索就匆匆离开现场了,这种是最常见的;心理素质稍强一点的,会做一点伪装工作,但大都是基于现场情况,制造错误线索,试图误导警方,也容易画蛇添足,留下自己是真凶的铁证;那些看似高妙伪装成意外的谋杀,都是事先精心策划过的,也终会留下破绽;激情杀人后还能冷静把现场清理干净不留痕迹的少之又少。
当然也有特殊情况,比如训练有素的专业杀手,或是处理过大量犯罪现场的“清道夫”。
“但她身边有能做到那样的事的人吗?”
电话那头是长久的沉默,最后沈确才慎重地开口:“目前看来没有。”
“但不代表确实没有,刘倩的状态来看,9月13号的确发生了什么,那天是她的还款日,韦世安是去催收的,但是她没有还钱,韦世安和赵梦雪在进入那栋楼之后就消失了,目前我们掌握到的所有证据都指向了这一种情况,就算我们认为那不符合常理,它也是目前看来可能性最大的情况。”
“我们还在黄杏街,会继续向邻居了解她的情况,萌萌也在局里排查她的社会关系以及她近期的动态,应该不会毫无进展。”
“刘倩的工作是什么?”
“运动品牌服装店的收银员。”
“工资呢?”
“几千块吧,”沈确答完一顿,明白了叶锦书的用意,转而问叶锦书,“她每个月要还多少?”
“两万。”
“那不可能,就算不吃不喝,她也还不上钱吧?”
“是啊,但是刚才她对我说,只有前几个月没有按时还上,之后不仅还上了,还把之前差的钱补上了。看来,她还有其他的收入来源。”
“知道了,我会提醒萌萌,重点关注她的收入来源,”聊完公事,沈确象征性地关心了叶锦书两句,“你那边今晚的住宿安排好了吗?”
“安排好了,派出所旁边的公安招待所,反正就一晚上,凑合着睡呗。”
“小季呢?”
“遛弯儿去了,说是吃饱了散散步。”
“呵,行吧……”沈确的结束语还没有说,敲门声先传了过来。
“叶队,是我。”门外是冉季的声音。
“喏,曹操到了。”叶锦书说着起身去开门,站在门口的冉季手里提着装着餐盒的塑料袋,见叶锦书正在打电话,连忙压低了说话的音量:“我没房卡。”
叶锦书眨了下眼,转身往回走,对电话那头的沈确说:“那行,你们那边有发现,随时给我电话,不用管是几点钟,我给派出所说了,先晾刘倩一晚,明早再去审她。”
叶锦书挂断电话,冉季也带上门跟了上来,听出了电话那头是局里的同事,便顺势问叶锦书:“局里有发现吗?”
“当然有,杀了人不可能一点痕迹都没有的——你是没吃饱吗?”
“我吃饱了呀,这是给你买的,我看你刚才都没有怎么吃东西,是不是晚饭不合胃口?我逛到那边,有条夜市街,这家炒饭是明档,阿姨把台面收拾得很干净,不知道你喜欢吃什么,但上次我们在大排档,我看你吃了烤青椒,你应该不讨厌吃青椒,就点了这个青椒肉丝炒饭,你吃点儿吧!”
叶锦书一直都知道,冉季是个和他的外表看起来完全不同的,心思细腻的小孩,他总在看人的脸色,也总会下意识笨拙地讨好身边的人,这些都是他的成长环境造就的,按理说,出生在那样的家庭,又有这么好的条件,不应该是这样的性格,
看着眼前的冉季,叶锦书也轻易得到了答案——看来那只蓝眼睛并没有那么讨小朋友们的喜欢,才会让他到现在都觉得那是累赘,明明那么漂亮。
“谢谢。”叶锦书微微一笑,接过坐了下来,塑料袋里有一双筷子和一把勺子,冉季又急忙解释:“我不知道你更喜欢用什么吃,就都拿了。”
叶锦书抬眼看冉季,邀请他:“你要再吃点吗?我一个人也吃不完。”虽然是在询问,但叶锦书已经把纸盒盖子撕了下来,用勺子分了一座小山出来。
“够了够了!叶队,我刚吃了三碗饭,我不饿的。”冉季连忙制止叶锦书。
叶锦书笑他:“你可真好养活,到哪儿都能吃三碗饭,不过,今晚的饭菜,你真的觉得好吃吗?”
冉季老实回答:“不是太好吃,也不知道是锅没洗干净,还是什么食材坏了,总觉得臭烘烘的,”冉季说着,鼻子还抽了抽,低下头去闻炒饭,没有闻到臭烘烘的味道,才放心下来,对叶锦书说,“这炒饭没有怪味,应该是好吃的。”
“嗯,”叶锦书用勺子舀了一小勺送进嘴里,也跟着松了一口气,又舀了一大勺送进嘴里,“这炒饭的确挺好吃的,应该是猛火炒的,锅气很足。”
看叶锦书似乎对自己买的炒饭很满意,冉季悬着的心总算落回肚子里,也掰开一次性筷子,刨了一口炒饭进嘴里。
“这边炒菜喜欢放一种发酵过的豆子进行调味,你说的臭烘烘的味道,就是那个豆子的味道,我也不太喜欢,但当地人太爱吃了,什么菜都要放那臭豆子,我也是第一道菜端上桌,才回想起这件事,早知道就拒绝秦所的晚饭邀约了。不过,还好你吃得够多,不然那秦所肯定觉得我们摆架子。”
“唔,我不挑食,什么都能吃,只要能填饱肚子就行……”
“什么都能吃?”叶锦书难以置信。
冉季大口咀嚼着嘴里的炒饭,朝叶锦书点头,咽下去了他才像是想起什么,连忙纠正:“哦!有一种确实吃不了,”说着冉季露出痛苦的表情,“我老家那边,冬天河水会结冰,开春化冰的时候,能够捞到一种缺氧闷死的鱼,那个鱼我就吃不了,一吃就吐。”
叶锦书听得哈哈大笑:“那得是多臭啊?”
冉季一脸认真:“特别臭,真的!比今天这个臭烘烘的豆子,还要臭一百倍!”
“你老家冬天河水还会结冰?你不是C市本地人啊,你老家在哪儿呢?”叶锦书舀了一勺炒饭送进嘴里。
“率宾,靠近R国的一个边境城市,”冉季皱了皱眉,轻声说,“离这里,很远。”
“那是挺远的了,所以你们通常就春节回去一趟?”
“不会,我已经很多年没有回去过了。”
“那你会想念家乡吗?”
冉季没有回答,叶锦书看向冉季,他并不是没有听清,他听见了,握着筷子的手正在暗暗用力,最后他说:“不,我讨厌那里。”
这个答案直接得连叶锦书都吃了一惊,但转念一想,似乎也没有什么意外的,在小朋友的眼里,和自己不同的就是“异类”,虽然现在的冉季人高马大不好欺负,但小时候可不见得,并不是每个人的童年都是美好的回忆。
“讨厌就讨厌吧,反正我们国家那么大,就算这辈子都不回去了,也没什么损失,那只是你出生的地方,除此之外,也没什么特别的地方。”
冉季呆呆地望着叶锦书,一时不知道该摆出什么表情,毕竟大部分人都有故乡情结,哪怕在别人看来是穷乡僻壤的地方,也是心之所归,说出讨厌故乡这样的话,旁人多少都会给你贴上“忘本”的标签。
这么一想,像领导这样没心没肺地活着也挺好的。
两人很快就吃完了一份炒饭,冉季默默把餐盒和餐具收进袋子里,提到走廊里扔掉,回房间的时候,叶锦书已经坐在靠窗那张床的床尾刷起手机来了。
听到关门声,叶锦书抬起头来,对冉季说:“我睡这张床。”
“好,”冉季点头,“我都行。”
“那行,今天你开这么久的车也累了,早点休息吧……”叶锦书说着,认真端详起冉季,冉季屏住呼吸站得笔直,也不敢吭声。
“你还戴着隐形眼镜吗?”叶锦书问。
“嗯?”
“你摘了呗,我又不是没看过,你这样眼睛多不舒服啊!”
“没事的,我习惯了……”
“别习惯了,瞎了你就老实了。”
领导话糙理不糙,冉季听话地转过身走进卫生间,打开水龙头,伴随着哗哗水声,冉季隐约听到了叶锦书的声音,那声音并不真切,好像是在说:“我也讨厌,我出生的那个地方。”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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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6章 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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