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自初觉得今年的暑气上来得格外早,还没入夏就热了。
他抬手松了松领口:“我是黎自初。”
这么稀松平常的一句话,倒像是吓到了树上的人。
只见他的脸色一下子涨得通红,连垂着的腿也缩了一下,圆润白皙的脚趾勾得紧紧的,脚踝突出,跟腱薄而纤长......纤长……意识到自己在看什么,黎自初的目光悄悄滑开……
此时,天边的火烧云剧烈燃烧着,天光狂涌着倾泻而下,将周围所有的一切都覆上了一层橘色的薄纱。
楚越在看清黎自初脸的那一刻,心脏轰隆一撞,好像就停了,只留下空茫茫的胸腔兀自疼着,直到听见“我是黎自初”几个字,心跳才回来。
他当然知道他是黎自初。
他只是不知道,他为什么会突然出现在这里,出现在他面前。
“不下来吗?”他听见黎自初问他。
楚越咽了口口水,艰难地喘息了一下,还没来得及回他,就急忙想往下爬,可在手指摩挲到树干的那一秒,他突然停住。
片刻后,楚越直接松手,从树上倒栽下来。
很少有人知道这位平日里西装革履的总裁,举铁80公斤,臂力惊人。
不巧,楚越是个例外。
毫不意外地,楚越被黎自初稳稳接住,是打横了抱住的。
一切都发生的太快了,黎自初甚至难得有些愣神。
“你……”黎自初一时不知该说什么,怀里的人轻得像小猫崽一样,软软的,白白净净的,让人很想揉上两把,“抱歉,刚才吓到你了吧。”
楚越把头埋在他怀里,浑身颤抖着低低“嗯”了一声。
黎自初以为他被吓到了,温声安慰道:“这不是接住了么,别怕。”
这会儿他其实也算在强撑,毕竟徒手接了个成年人,虽然高度不高,但手臂还是感觉酸酸麻麻的。
不过看怀里人抖成这样,他也不好直接把人放下。
“谢谢黎先生。”楚越自己从他怀里下来了,不过他腿软得厉害,站不住,落地后便顺势蹲了下去。
“不客气。”
黎自初的外套掉在脚边,楚越伸手去帮他捡,刚好撞上黎自初也伸手来捡外套,“我来就好,先生。”楚越低声说。
黎自初把手收回去,“杨肇说当年明澜湾项目的邮件是你发的。”
“是我。”
楚越回得干脆利落,这没什么不好承认的,况且也瞒不住吧。
“为什么拒掉offer?”
“我不想太快上班。”
“是不想上班?还是不想见我?”
……
楚越没想到黎自初居然这么直接。
这次楚越没有很快回答,他蹲在地上,垂着脑袋,许久之后才轻声问:“这重要吗……我的意思是,见面对您来说重要吗?”
“对你来说不重要?”黎自初反问。
很奇怪,两人明明第一次见,明明差了将近十岁,说起话来却一点也没有陌生感。
“我还以为像黎总这样日理万机的人,早就把邮件的事忘了。”楚越仰头看黎自初,笑着说,“这其实算不得什么,是吧。”
楚越的眼睛很漂亮,圆圆的,很黑很亮,像汪着一泓清水,干净又清透。
黎自初看进去了。
不过人家都说到这份上了,他觉得确实也没必要揪着不放,“那明澜湾的事,想要什么报酬,想好了吗?”
当年他也问过同样的问题,楚越在邮件里回说没想好。
“不了,”楚越摇摇头,“过去太久了,我都忘啦,不需要什么报酬。”
说这些话的时候,楚越仍旧蹲着看着他,不过蹲得有些可怜,环着双膝,巴掌大的脸微微仰着,大概刚才实在是吓狠了,眼眶有些红。
“你……”黎自初居然觉得他下一秒就会哭出来,毕竟他看上去实在有些难过。
“我去给黎总弄杯喝的吧,不然显得我很不会招待客人。”楚越扶着膝盖站起来,外套没还给人家,也不等人家回答,扭头就往厨房跑。
黎自初愣了片刻,没有跟上去,而是转身去了外公的卧室。
外公的卧室是西边那间,开着窗,看样子是在通风。
他提脚走过去,这间卧室在外公走后什么也没动,原样保持至今,老式桌椅、相框、书、收音机,一样都不少。
它们被擦得纤尘不染,摆得整整齐齐,花瓶里还插了一束新鲜的黄桷兰,仿佛这里一直有人在住一样。
黎自初静静地站在屋子中央,久久不说话。
刚才一进小院他就发现了,院子被打理的很好,甚至比外公在世时还要好,连墙脚脱落的泥灰都被细致地补了回去。
等他走出屋子,天色已经暗了下来,厨房亮着灯,那个好看的年轻人站在光里,眉眼柔和。
他走过去,在距离楚越肩膀一拳的位置停下。
“您尝尝。”楚越把刚弄好的薄荷水递给他。
黎自初接过来,拇指上的玉扳指磕在玻璃杯璧上,发出磕哒一声脆响。
他呷了一口,青梅、冰块、薄荷和蜂蜜,不太甜,微酸,清清爽爽的。
“很好喝。”他很喜欢。
楚越笑得眉眼弯弯。
黎自初莫名其妙也跟着笑了下,“你后面什么打算?”
既然拒绝到盛晖上班,那总该有点别的安排吧。
“我……大概会去旅游吧。”他确实想出去到处走走看看。
“旅完游之后呢?”
“我不知道,我还没想好。”这个楚越还真没想过。
“既然没计划,那到时候还回盛晖来上班吧。”黎自初说,他向来不会拐弯抹角,他的地位也不需要他拐弯抹角,“杨肇对你评价很高,我也想看看你的能力。”
楚越笑容不变,但却对黎自初的话避而不答说:“谁说拍马屁不好使的,杨哥这不就被我迷惑了。”
三番两次被人拒绝,黎自初居然还能保持体面,“楚越,认真些。”
楚越脸上的笑容僵住,是他不识好歹了,“对不起,黎总。”
两人僵持片刻。
“你考虑看看,盛晖随时欢迎。”黎自初仰头,一口气喝光剩下的青梅薄荷水,只留下冰块,然后将杯子递还给他,“很好喝,谢谢。”
楚越接过他的杯子,随手放在流理台上。
“你手上有一颗痣?”黎自初突然问。
楚越低头看了一眼,他右手食指第三关节内侧确实有一颗红色的小痣,那里皮肤白嫩,痣很明显。
他的手指无意识地搓了搓,那颗痣若隐若现,“是有的,”他抿唇,“我送您。”
“好。”
两人一前一后出了院门。
知春巷一面临水,水是七里河,河边种有梅树和垂柳。这会儿,枝叶间挂着清脆的梅子,梅子屁股尖尖的,有股酸香酸香的味道。
走到路灯下,楚越这时候才注意到,黎自初不知什么时候把衬衫最顶端的两颗扣子给解开了,露出一小截光滑的皮肤。
他将目光错开,落在披了灯光的地上。
老巷子有宽有窄,在靠近主路那头,河水拐弯,两侧变成房屋,最窄处并肩走时会碰到肩膀。
楚越能够感受到黎自初温热的体温,从空气里漫延过来,灼热的,粘稠的,烤得他浑身发烫。
于是,他很有分寸地落后半步,惹得黎自初低头看了他一眼。
走了一两分钟,馄饨摊子出现在眼前。
摊子顶上用竹竿挑了一盏稍亮些的钨丝灯,将一担炉灶一担调料碗筷照得分明。
“要回去啦?”苏阿婆站在摊子后面远远地跟黎自初打招呼。
黎自初点头。
“还没吃晚饭对吗?”黎自初转头问楚越。
楚越一时没反应过来。
“我请你吃馄饨。”
“快坐快坐。”苏阿婆不等楚越回话,便喜气洋洋地招呼两人坐下,“今天的猪肉新鲜着哩。”
黎自初自顾在挨着墙的凳子上坐下,楚越乖乖地跟着坐到他对面。
面前是竹篾编的小圆桌,颜色有些发暗,上头放着醋、辣椒、酱油。
很快,馄饨上桌,黎自初把碗推给他。
馄饨很香,紫菜虾米汤底上漂着拇指头大小的精致馄饨,翠绿的香葱点缀在上面,湿润润的葱香油香扑腾到脸上。
楚越没有推辞,捏起筷子,一点一点把碗里的香菜挑出来,挑完以后把碗推还给黎自初。
黎自初眸中似有深意,缓缓问道:“你怎么知道我不吃香菜?”
他确实不喜欢香菜,但也从不在外人面前表现出来。不要在外人面前显露自己的喜恶,这是黎老爷子从小教他的。久而久之,他也就习惯了。
楚越:“刚才阿婆放香菜的时候,你皱眉了。”
黎自初怔住,恰好头顶悬着的钨丝灯被一只蛾子撞了,砰的一声,害他的心跳也跟着空了一拍。
吃完馄饨,黎自初踩着石阶往上走。
楚越沉默着跟在他身后,他特意把自己埋在黎自初的影子里,跟得很紧,像小尾巴一样。
车子停的不远,黎自初上车后,楚越自觉退后一步,微微躬身,朝着车窗低头,没有走的意思。
黎自初移下车窗,露出半张线条流畅的脸来,对他说:“回去吧。”
“好。”
楚越点头,干净利落地转身往回走。
身后,汽车发动,轮胎滑过地面,车子走远……
他始终没有回头,挺直后背不紧不慢地走回小院。
厨房里,玻璃杯里的冰块化了一些,水珠从杯壁上流下来,浸湿了台面。
楚越伸手拿起水杯,凑到红润的唇边,伸出舌头舔了舔,然后才渴极了一般,大口大口地将冰水灌进胃里。
他拿的,是黎自初用过的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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