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宁见一壶水泼在沈怜城手上,不由得“哎呦”一声。他连忙站起来,拉过沈怜城的手,想找个冰袋给他敷上。
“你的手烫到了,怎么这么不小心?”
沈怜城顺着他的视线看过去,这才发觉自己的左手已经红了一大片。万幸只是泼到虎口与手背,没碰到缝针的刀口。
即便如此,还是烫伤得厉害。
“没关系,用凉水冲冲就好了。”
火辣辣的疼痛在皮肤上蔓延,沈怜城竟浑然未觉。他抽回手,将茶重新沏好放在桌上,轻声说:“茶泡好了,待会记得喝。”
对素宁微一点头,就走出了病房。
“我说,你也太伤人了。”素宁目送沈怜城神情萧索地飘出房门,转头埋怨归青,“人家烫伤了手,且不提是给你泡茶弄的,只说一个大活人伤在你眼前,关心一句总是要有的吧?”
归青不置可否,淡淡地说:“我只是在陈述一个事实,认清现实对彼此都有好处。”
日后如果一拍两散,也省了许多麻烦。
他像是绝对零度的物质,在一切世俗化的情绪面前保持着近乎残酷的平衡,如同一个断情绝欲的方外之人。
也正是因为这样,他的话总种令人心惊的清醒和冷静,言语锋锐如刀,字字句句在心上戳,却又让人无从反驳。
素宁叹了口气。
“既然这样,你干脆一直孤家寡人好了,又何必跟他扯上关系?”
他在娱乐圈打拼多年,人精一般的人物,眼光毒辣,自然早就看出两人之间的暗潮汹涌。
——其实想装作不知道也是件困难的事,沈怜城眼中的亲昵和爱意太灼热了,连瞎子都能感觉到那其中蕴含的烫人温度。
归青不动声色:“我当然有我的原因。”
素宁知道归青虽然看起来淡然佛系,其实十分孤傲自负,又极有自己的主见,做出的决定绝不容许他人置喙,只好无奈地说:“对与不对,你总会知道的。只不过你要记住,火把玩脱了,早晚会烧到自己。”
归青微微一哂。
他从不相信这种虚无缥缈的说法,只有在掌握在自己手中的,才最可靠,也最忠诚。
对于处在他掌控之中的事物,他从来都充满了自信。
*
归青是业内出名的劳模,他只在医院住了半个月,就赶紧出院继续拍戏。
一直到他出院前,沈怜城除了来送饭,再没在病房里露过面。
“人太多,我不接你了。”
沈怜城特意将骚包跑车换成黑色库里南,他把车停在医院侧门,快速敲下一行字,按了发送键。
过了中午,归青才简短地回了个“嗯”。
沈怜城还想说什么,但紧抿着唇,终究忍住了下意识的关心。
那晚归青说的话后劲十足,虽然当时为了脸面,强撑着没有做出激烈的反应,可到底在他心上撒了一把盐。除了被人误解的委屈愤怒,沈怜城竟然难得地出现了怨怼的情绪,于是倔着一口气,不去联系他。
虽然下定决心冷落归青一段时间,沈怜城却还是耐不住躁动的心,一早就悄悄来到了医院门口。
归青今天出院,媒体和粉丝事前得到消息,将医院围了个水泄不通。当归青带着口罩走出旋转门时,沈怜城只能隔着浩荡人群隐约看到一点剪影。
他扶着方向盘,望向众星拱月的归青,突然就想到书中的一句话:
“你要驯服一个人,就得冒着流泪的风险。”
他是被驯服的臣子,把刀亲手交进对方手里。于是那刀就像倒垂的达摩克里斯之剑一样,日日夜夜悬在他头顶,等待着将他一击致命。
沈怜城看着记者簇拥着归青的车渐渐远去,这才走进医院。
今天是他来复查的日子。
他坐在诊室里,医生一边看体检结果,一边上上下下打量他,问:
“你减肥?”
沈怜城有些不解。
“没有啊。”
医生怀疑地一扶眼睛,满脸不信任:“那怎么瘦了这么多?坚持吃药了吗?”
沈怜城心虚地摸摸鼻子。
“……吃了。”
——大把镇痛片。
“不规律饮食,你的病情只会更加严重。”医生紧皱眉头,他见过太多这种轻视病情的患者。
“你们这些年轻人,仗着自己身强体壮,从不把大夫的话放在心上,知不知道你这胃病如果继续恶化下去,就会有致癌的风险?”
他说得夸张而严重,沈怜城却左耳朵进右耳朵出。他心不在焉地听着,不知为何,脑海里突然萌生了滑稽的念头。
如果他真的得了不治之症,归青的目光会不会有一刻在他身上停留?
万幸这念头好像蜻蜓点水,一瞬间闪过就消失了。
沈怜城嘴角一翘,在心里暗笑自己的胡思乱想。他认真地点头,自嘲着说:“知道了,我可比谁都怕死。”
他又提着一大袋子药离开医院,回到家里。
他并不愿称之为“家”,于他而言这里更像是个临时住所,而他好像时时刻刻都在忙碌着,奔波着,似乎只有全心投入在归青身上,将自我抛掷脑后,才能减缓焚烧在心上的熊熊烈火。
索性他并不会长久体味这种凄凉。门铃适时响起,他按下播放键,季阳大咧咧的嗓门直冲天灵盖。
“城哥在家吗?我来找你喝酒打游戏啦!”
沈怜城这才想起来,上周他和季阳约好,在自己家里小聚。这几天他因为归青的事心神不宁,差点忘了还有这么件事。
“怎么样?兄弟新搞来的洋酒。”季阳依旧顶着一头黄毛,得意洋洋地跟沈怜城邀功,“刚拿到的代理权,以后咱们酒吧多了个新的进货渠道。”
“可以啊你,有两下子。但是今天就不喝了。”沈怜城言简意赅,“养生。”
季阳大失所望,他无奈地一摊手。
“得,我搬来一箱酒,直接白给。”
沈怜城拖出一箱新买的纯牛奶摆在桌上:“你要是想喝,哥们儿也奉陪。”
“……陪个毛啊?”
季阳无语:“下次你再组宝宝局,我可说什么也不来了。”
结果他还真的和沈怜城你一口奶我一口酒,喝得还挺高兴。
两人兴致上来,从学生时代说到人生规划,天南海北地侃。季阳是个话篓子,他聊得口干舌燥,干脆起身,在沈怜城冰箱里找了瓶汾酒兑着喝。
他复又坐下来,醉醺醺地说:“城哥,这么多年,你家里的装修就没变过,你不是经常喜新厌旧,追求新鲜感么,怎么还守着这个老古董装修,看了就犯困。”
沈怜城的喜好与他不羁的个性向来保持高度一致。他从前的装修是硬朗的后现代工业水泥风,摆满了各种乐器和游戏机,硬核又朋克,朋友们都极喜欢在他家派对。
谁知他摇身一变,开始追求冷淡居家风。
沈怜城一脸“平平淡淡才是真”:“挺好的,归青喜欢,我也喜欢。”
“你们家那位大影帝喜欢才是真的吧。”季阳听见归青两字就牙酸,“城哥,我真是搞不懂你,你说你喜欢谁不好,非喜欢一个男的,还是个看着就没有世俗**的男的,你……唉……”
实在是叛逆过了头,脑子出问题了。
“我喜欢男的怎么了?”沈怜城懒懒散散地说,“循规蹈矩多没意思,我想喜欢谁就喜欢谁,就是要跟别人不一样。”
“可你也不看看,这几年你吃了多少苦头,光是那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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