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事啊?你在外面闯祸了?把人家村里鸡鸭鹅喂死了?还是把别人房子拆了?没事,咱家有钱,赔得起。”林照眠修指甲的手一顿,迟疑道。
这臭小子不会在外面闯祸了吧?才不敢回来。
“那倒没有。”
“你不会把别人祠堂烧了吧?那你自求多福吧,没救了!”林照眠的猜测更加离谱。
“怎么可能!都不是!”林霁明绝望大喊。
林照眠不耐烦,一边磨着指甲一边催到,金属和指尖摩擦的沙沙声也更加急促:
“那到底什么事啊?快说!你老娘我见多识广,承受得住!”
“没什么,就是告诉你一声,你儿子可能弯了。”林霁明清清嗓子,故作云淡风轻。
“什么啊,原来只是弯……”林照眠先是舒了一口气,原来不是闯祸啊,那没事了。
“什么?你再说一遍!哎呦,我去——”
接着,她陡然惊呼,电话那头还传来什么东西掉地的声音。
林霁明也吓了一跳,心道林女士不会被他吓死了吧?也不应该啊,她不是见多识广吗?应该不至于接受不了啊。
“林女士?妈!Mommy!你还在吗?”林霁明焦急地问候,想确认自家老母亲的状态。
“别喊了,还在!你下次说这种事情前,能不能提前透露一下?修指甲呢,害得我好好的杏仁甲给磨劈叉了,只能修成方的了!”林照眠的声音由远及近,大概是去捡地上的指甲刀了。
“好吧,那你怎么看?”林霁明小心翼翼地问。
其实他还是有一丝丝紧张的,虽然林女士很开明,但是万一呢?
虽然他已经认定宋群青这个人,不会改变,应该也直不回去了,林女士不同意也没办法,但像他这个年纪,刚刚独立的孩子,还是希望得到妈妈祝福的。
“还能怎么看?我用眼睛看。”林照眠对自己的傻儿子无语了一秒,声音又变得正经,
“你是任何性向,对我来说都没关系。其实我早有准备,毕竟你这种在我们文艺圈这很常见啊,你耳濡目染也正常。况且,你是同性恋也好,异性恋也罢,不都是我儿子吗?”
“林女士,我就知道!你真好!爱你!”林霁明有些感动,大声向林照眠表白。
林照眠不吃这套:“你小子,突然说这个,有男朋友了?”
“快了,嘿嘿!”
“那就是有喜欢的人了,你不想回去是和他有关?不会是你之前说的很帅的室友吧?”林照眠美目微微眯起来,猜测。
“哇,你怎么知道?”林霁明心中一惊,抬起脑袋环顾四周,怀疑林女士在他身上装了摄像头或者窃听器。
“废话,在你其他同学都知道和女孩子date,亲亲小嘴的年纪,你还只会在花园里用高尔夫球杆挖泥土呢!”林照眠站起来,踱步到阳台上,慢条斯理地拿起喷壶浇花,
“指望你自己开窍,还不如指望家里那颗半死不活的君子兰开花呢!你眼光这么高,第一次夸一个男生好看,肯定是看上人家了呗!”
而且以林照眠对自家儿子的理解,现在多半是八字还没一撇呢,说不定人家根本没看上他,不然要是真有什么进展,他的反应会比现在夸张一万倍。
“哇塞,林女士,你也太聪明了吧,不愧是我妈!”林霁明夸张地赞扬。
“好了,别贫了,先挂了,赶紧滚去追人!等你好消息。”林照眠突然收到助理发来的消息,要去忙工作的事。
“好吧,拜拜,下次再打给你,我说不定就不是单身了。”
林霁明从小到大就是个憋不住事的人,屁大点事都喜欢和朋友们嚷嚷,但是在情感方面,还是有些害羞,一直忍到现在没说。不过在得到林女士的支持后,他不免又想在群里嘚瑟了。
他捧着手机,不再犹豫,打开了最上方置顶的群聊,名叫“玉湖湾三剑客”。
“玉湖湾”是他外公当年在香江住的地方,风景秀丽,设施齐全,是个适合养老的宜居别墅区,自从他外婆去世,外公回国后就一直住在那里,直到他前几年去天上陪外婆。
他从出生起,由于接触的语言过多,同时在中文、意大利语、英语、粤语等,多种语言的环境下成长,所以语言系统混乱,说话比较晚,还会磕磕巴巴,词不达意,等他长大到六七岁,才有所好转。所以那些意大利本地的小孩通常不愿意带他玩。
反倒是玉湖湾两边邻居家的小孩梁卓楠和霍文谦,对这个绿眼睛、卷头发的混血小朋友很好奇,经常组团来家里找他,所以林霁明更喜欢待在那里,每年放假都会去外公那里长住。
一来二去,林霁明和他们就熟了,三人臭味相投,经常在这个猫嫌狗厌的年纪组队去招狗逗猫。在花园捅蚂蚁窝啦,给隔壁大爷家的大黄狗画眉毛啦,他们都干过。
虽然大家各奔东西,但一直到现在还有联系,有空就会聚聚,没空就视频聊天。
林霁明敲敲手机,在群里发出了重要指示。
「兄弟们,最新消息,我是gay。」
梁卓楠:「???」
霍文谦:「???」
收获了一连串问号后,林霁明心情大好,安心地陷入了黑甜的梦乡。
梦里是雪后初晴的太阳,和天际浓郁的一抹青色。
***
宋群青被清晨的第一缕阳光惊醒,匆匆洗漱完,走到大厅,就见林霁明早早地厨房忙碌着,还心情很好地哼着歌。
“今天这么早?”宋群青用指尖捂住嘴,打了个哈欠,伸手去拿外套,准备出门锻炼。
“宋老师,等等!我和你一起去!”林霁明罩上锅盖,把早饭温在锅中,追上宋群青的脚步,“我今天去采风,既然宋老师都答应当我模特了,我当然要踩个点。”
“我记性没那么差,你倒不用每天都提醒我一遍。”
宋群青顺滑地拉上运动服的拉链,听到林霁明的脚步跟上,才向径直向前,等他一起走出去,然后轻轻把门合上。
“这代表我的重视。”林霁明郑重其事。
虽然他对林女士以及两位好兄弟夸下海口,昨天晚上连求婚是在圣母百花大教堂的穹顶还是在米开朗基罗广场的落日下都已经想好了,但林霁明其实心里没底。
虽然他对自己的脸很自信,但万一宋老师不喜欢男的怎么办?他必须抓住一切能和宋老师相处的机会。
林霁明面上毫无波澜,呼吸平稳地跑着步,速度和宋群青保持一致,不紧不慢,但谁也不知道他在内心已经演了几百场偶像剧了。
他还在纠结到底该怎么开口,总不能上来就开门见山:
Hi,宋老师,你能喜欢男的吗?能的话,你看我怎么样?不能的话,可以为我变弯吗?
那宋老师一定以为他是变态了。
宋群青也觉得奇怪,这家伙怎么今天话这么少,还心不在焉的?这状态,让他想起了堂妹宋昱宁。
小丫头初三的时候学人家早恋,导致期中考试没考好,还不敢和家里说,偷偷把试卷藏起来,说是找不到了。
可惜藏匿技术还不到家,把试卷连带着情书偷偷塞进宋群青书房的一本《加缪全集》里面。
可能是觉得他在美国念书,不会经常回老宅吧。
但事实是,宋群青当时正好有事回国,被二叔喊回来吃饭,又刚好想看书,也正巧拿了那本书架上的《加缪》。
结果不言而喻,他当不成“局外人”了。
当宋群青翻着那本书,叫宋昱宁来他书房一趟的时候,她那时的神态和现在的林霁明很像。
欲言又止,又有点心虚。
宋群青刚想询问林霁明发生了什么,就眼睁睁看着旁边那个大高个突然左脚绊右脚,一个趔趄,邦一声就摔那儿了,他想拉都没有机会。
“哎呀我去!”林霁明低喊,他拍拍手上沾的灰,迅速坐起来,屈膝,查看剧烈疼痛的膝盖。
果然,裤子破了,膝盖也破了。
“你怎么样?还能不能动?”宋群青连忙蹲下,用手轻轻按压林霁明的脚踝和膝盖的关节处,检查伤口。
“没关系,嘶,我还能走。”
冰凉的指尖触上脚踝,林霁明被冻的一激灵,但他总觉得被触碰的地方有些灼热,不知是因为扭伤的肿胀还是别的什么。
好在小林同学确实身强体壮,骨头没有任何问题,只是先落地的右膝表皮擦伤,有血液渗出,而绊倒右脚的那只左脚轻微扭伤,有些肿胀。
总之,虽然没什么大事,但两条腿都光荣牺牲了。
“先回去吧,家里有药箱,我帮你消一下毒。”宋群青认命地拉住林霁明的手,把他扶起来,深吸一口气,在心里默默鼓励了自己,准备背起他。
“不用不用,我自己能走,你扶我一下就行了。”但是林霁明怎么也不肯,坚持自己能行,如果忽略他频频抽动的嘴角的话。
废话,虽然他是想和宋老师多接触,还最好有点肢体的吧,但是他身高188cm,体重80kg,这体型以宋老师的小身板肯定承受不住啊。
万一因为他太重了,把宋老师压坏了,导致减分了怎么办?绝对不行,今天就算是痛死,他也得自己走!
于是,林霁明如愿以偿,被宋群青揽在怀里,一只手搭着他的肩膀,把大半的重量靠在他身上,大鸟依人,就这么一瘸一拐地走到家里。
林霁明忍着膝盖和脚踝的疼痛,靠在藤椅上,暗舒一口气。同时也在心里抱怨,为什么才走这么近就摔了?应该跑远一点,还能让宋老师多扶他一会儿。
这样想着,他扶着椅背,重新站起来,活动一下腿脚,又试着转转自己的脚踝,结果痛得龇牙咧嘴。
“你安分点坐好,我去拿药箱。”
耳边传来宋群青夹杂着一丝危险的声音,林霁明只能乖巧坐正,像只因为偷吃零食被主人批评的大狗。
小剧场
作者君:快来看啊,这里有只会平地摔的大狗狗,有人要吗?(甩手绢)
林女士:不接,一看就很会拆家。(戴上墨镜)
宋老师:婉拒了哈,看上去背不动。(悄悄溜走)
辣椒面:晚了,已经赖上你了,嘿嘿!(蹭蹭)
宋老师:……
作者君:宝宝们,请用收藏和营养液砸死这只拆家大狗吧!(可怜)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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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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