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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章 探花旧事

惠安十三年,陆逍十七岁。

他是公主伴读中年纪最长的,却是同科举子里最年轻的那个。

陆逍的聪慧是从启蒙时就显露的。三岁识千字,五岁能作诗,祖父曾说,“此子类我。”

可惜这份天资被陆府的高墙深院困住了。祖父年迈多病后,再无人带他出入文会诗社,父亲又低调,从不会在外吹嘘幼子,他的才名便也止步于相府门楣之内。

直到那年公主遴选伴读,父亲陆朝仪将他送入宫中,受太傅孟昭教导。他觉得机会来了,想大展身手。

临行前,父亲只嘱咐一句,“谨言慎行,莫辱门风。”

宫里的日子与想象中不同。伴读中他年岁最长,旁人见他答出太傅所问,也只当是年长几岁的缘故。他熬夜苦读得来的见解,也成了理所应当。

渐渐地,那个曾经意气风发的少年,眼底的光黯淡了。

直到那日,太傅孟昭在讲解吏制时,突然问及他的见解。陆逍答得从容,引经据典,剖析入微。

孟太傅静默片刻,忽然抚掌大笑。他当晚特意登门拜访相府,说,“陆朝仪,你这个儿子,是状元之才。”

那是他第一次真切地听到状元二字与自己相连。

他问了个如今想来颇显稚气的问题。

“做了状元,就能名扬天下吗?”

孟昭笑道:“何止名扬天下?那是要名垂青史。”

那一刻,陆逍感觉有什么在胸中重新燃起。

从此,他比从前更加勤勉。天未亮就起身诵读,三更时分书房仍亮着灯烛。父亲见他如此,总忍不住劝他,“鸣野,陆家已位极人臣,贵无可贵,不必如此苛求自己。”

可陆逍只是摇头。

他想要的,从来不只是继承门楣。他要的是让天下人都记住陆逍这个名字,不是作为陆相之子,而是作为他自己。

后来,公主及笄,惠帝有意赐婚。

他是喜欢公主的。

少女明媚,胜过春日朝阳,是他宫墙生活中最亮眼的颜色,正如她的名字。

可他也清楚,公主志在皇位。若是娶了公主,他此生便只能是驸马,是皇夫,是未来女帝身后的影子。

于是他第一次违逆了陛下的意思,恳请暂时推拒这门婚事。

他想高中状元后随便娶个名满京都的才女,与她一生一世一双人,成为传世佳话。

陆朝仪不知怎么,一番操作下来虽未将婚事定下,却也不算推拒。

所有人仍默认他陆逍是驸马首选。

他并未计较此事,与公主有一段风流韵事,自然也是他名扬天下的点缀。

春去秋来,终于到了科举之年。

贡院门前,公主亲自来送他。她看着他,眼神澄明,她道:“庆功宴给你摆好了,陆鸣野,中个状元!”

他微微一笑,胸有成竹。

考场之上,他看着试题,心中大安。

这些题目如何作解,他早已烂熟于心。他提笔,滴水未饮,洋洋洒洒,一挥而就,撂笔时,才觉口干舌燥。

他甚至放弃了最擅长的行草,用工整的馆阁体书写,只求万无一失。

答完题时,距离线香燃尽还有许多时间。

他查验了几遍,并未发现疏漏之处,出贡院时,他意气风发,似乎已经坐上白马,在京中巡游。

等待放榜的日子有些煎熬,他实在没办法压下心中的雀跃。

一日,两日,三日......

直到有一天,父亲下朝归来,面色凝重,不似往常。

陆逍追问怎么回事。

陆朝仪摇头叹息,“鸣野,你高中了。”

陆逍疑惑的望向父亲,他心跳的极快,“那父亲为何,并不高兴?”

陆朝仪勉强挤出一点点笑意,拍了拍儿子的肩膀,说道:“吾儿很好,中了探花。”

陆逍愣住了。

他从未想过状元之位会落在旁人之手,受教于天底下最好的老师,夙兴夜寐的努力,万无一失的答卷 ......

到底哪里出了问题 ......

他有些失态,问道:“状元是谁?榜眼又是谁?他们试卷在哪,我要看看哪比不上他们!”

陆朝仪看出儿子心中所想,无奈道:“三甲是由陛下亲定,今科之中,你相貌最佳,陛下认为,只有你当得起探花之名。”

陆逍怔在原地。原来多年苦读,竟不过是一副皮囊。

相貌最佳,多荒诞的理由,从前听闻有相貌佳的举子,排名会被提到前面,到他这,竟被用来衬探花之名......当今陛下真是浪漫至极。

他花了很久去消化这件事,父亲不愿与陛下争执,他最终也只好妥协了。

游街那日,他骑在马上,跟在那两人身后,他昂着头,准备迎接天下人的赞许。可总有那么几个不和谐的声音不偏不倚落入他耳中......

“那不是今科探花吗,果然生了副好皮囊。”

“没有好皮囊,能中探花吗?”

“胡说八道什么,人家是陆相独子,便是才学平平,也该有个功名。”

他脸上在笑,双手却紧紧攥着缰绳。可没办法,他是相府公子,新科探花,又怎会与愚民计较。

许是他攥的太紧,马儿竟受了惊,将那状元榜眼撞翻在地。

他虽也受了伤,还毁了游街却不知为何心中庆幸。

入仕后,他被分到户部。

日子实在顺遂,他渐渐忘了那些声音,安心过他安稳日子。

直到某日,他忘了因何琐事迟到了半个时辰,恰听见时任户部尚书崔显肇与人说笑。

崔尚书道:“你也别纠结,陆大公子只是晚到,他便是不来当值又如何?人家生来就是富贵的命。”

同僚为他辩解道:“陆公子确有真才实学,孟太傅都赞不绝口。”

崔尚书却笑道轻蔑:“太傅与相国是至交,你夸几句挚友之子也是常情。”

那一刻,陆逍忽然明白了。在世人眼中,他的一切成就,都不过是家世点缀。

既如此,他便真要仗势欺人了。

不过一年,那位崔尚书就被调离,换上了祖父门生。

他问父亲为何没有将尚书之位争取给他,陆朝仪只淡淡道,“树大招风。”

树大招风,他明白。

可他却觉得,之所以怕招风,是因为树还不够大。若他的枝桠能遮天蔽日,风再大又能如何?

一个念头悄然滋生,不如他的人可做状元,也能做皇帝。他才华盖世,为何不能登临九五?

他将这念头告诉了父亲。

没想到,一向温和的父亲竟动用了家法。

陆朝仪厉声道:“你可权势滔天,也可功高震主,唯独不能觊觎皇位!纪家于陆家有知遇之恩,我陆家的命,都是他们给的!”

陆家原是贫农出身,祖上真种过地。好不容易出了一位穷秀才,当年在乡间遇上微服私访的太祖,被带入宫中,做了个小小的文书编撰。

从此,陆家运势渐起。几代单传,却代代得帝王青眼。

这些年,陆朝仪虽恨惠帝不争,将大权握于手中,表面退隐,暗中支撑朝局。士为知己者死。知己者的子孙,他自然要护。

可这与他陆逍何干?他与龙椅上那人只有仇怨。

家法很疼,可他一句劝说都听不进去。

父亲不是允他“权势滔天”吗?那他就从这四字做起。他假装服软,在暗中揽权。

陆朝仪知道后,却也渐渐纵容,甚至开始扶持。他老了,活不了几年。若儿子真能撑起这江山也好。

虽然在他原本的规划里,儿子应该过逍遥在野衣食无忧的日子。

受家法的第二日,其实公主来看望过她。

她刚从演武场下来,束着高马尾,英姿飒飒,带着最好的伤药站在那,明媚自信,仿佛世间所有弯绕都与她无关。

陆逍心中暗觉不公,凭什么?就因她是那个无用皇帝的女儿便可肖想皇位?

他突然又想娶她了,是他娶她。

这天下最耀眼的姑娘,该娶回来站在他的身后才是。

他若真能改朝换代,仍愿意迎娶前朝公主,怎么不算对纪家报恩?

就凭纪家如今这模样,这王朝还能撑几年?不如交给他陆逍,将来的皇帝,还能流着纪家的血。

他越想越觉得有理。

布这局棋他用了六年,如今他已经成为摄政王,再无人叫他“陆探花”。等三年后,他权力稳固,自会开始有言官谏言,拥他为帝。

至于当年的状元郎……

他轻嗤一声,那状元不过是让江扶宁捡去的。

江扶宁,如今也不过是他手下的一条狗。狗叫的越好听,他就能多施舍几根骨头。

不过最近这条狗被安国公针对,成日里臊眉搭眼,叫人看了心生厌烦,按理说他这个做主人的的应该给他撑腰。

可一想到这样色厉内荏的东西是当年的状元,他就不想出手。

他不缺这一条狗。

他们愿意争,那便去争吧,反正是为了后宅私事,江扶宁若是保不住自己,更说明他真没本事。

想着这些事,陆逍一夜未眠。

天已大亮,想到又要从相府驱车入宫早朝,他心里有些烦躁,若是他已住在皇城之中,许多事便更方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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